滾滾江水在山城一路奔騰而來,到達筮山後,江面漸寬,水勢漸漸平緩,江水中的泥沙含量已經很低,不複是山城時那麽渾濁,而是江水碧綠得像翡翠般美麗深邃。
陳叔的烤魚店靠江邊太近,夜深人靜時,聽著那熟悉而又陌生的隱隱約約的波濤聲,小時候生活的點點滴滴從記憶的角落慢慢浮現,讓王奮久久難以入睡,腦子裡隻覺得千頭萬緒難以理清。
在床上翻來覆去很久,王奮終於迷迷糊糊睡著後,他做了個美夢。
夢到了自己離家多年後衣錦還鄉,方圓十裡的鄉親們夾道歡迎,還有很多帶著大紅花的小學生給他送鮮花,一堆縣城領導穿的西裝筆挺卻像跟屁蟲一樣跟著他,輪流搶著拍馬屁。最後大擺三百桌流水席,喝得個天暈地暗,還有個紅蓋頭的新娘子在他家幾百年歷史的老屋裡等著他。
等他喝趴全體賓客,志得意滿地回到老屋。掀起了那個等待多時的紅布蓋頭,裡面卻露出了一個扎著粗粗馬尾辮十五歲左右的,小女孩子害羞的臉龐。
新娘怎麽是個小女孩子?王奮猛地從美夢中驚醒過來,嚇得流了一身冷汗。
王奮在床上深刻反思自己是否有戀童癖,是否和莫主編一樣猥瑣,過了好一會,王奮才確定自己的取向很正常,今天也是第一晚做這種夢的對象是個女孩子。
都怪陳叔昨晚說了那些不靠譜的話,害的他難得的好夢才享受了一半就被嚇醒。
打開手機看了下時間,才清晨五點不到,離約好的船還有兩個多小時,可被這樣邪惡的夢驚醒了之後,王奮就翻來覆去怎麽也睡不著,王奮可是一直把佳佳當親妹妹看待的,這次還專門給她帶了很多禮物呢。
帶著滿腹心事,王奮躺著床上,閉著眼睛聽著耳邊隱隱約約的水聲。
雖然這次他是打算回來衣錦還鄉,好好風光一番,不過夢中的場景這次基本上是不可能出現。他也不是回來娶媳婦的,這次回來也才只是才賺了百來萬就回來了,結果第一包禮物送出去陳叔連旅行包都沒有打開,感覺是完全不相信他能混出個模樣出來。
還是太沉不住氣了,才賺了這麽點就想回來光宗耀祖,這次還是低調一點,讓別人知道他王奮並不是在山城掃地掏大糞的,給親戚朋友一點接受的時間。
不過隨著事業不停發展,夢中的場景甚至更加誇張的場景都會實現,但是那夢中的老屋,那搖搖欲墜卻歷經幾百年風雨的老屋,卻再也不會出現。
塵封的記憶中那滿天的火光慢慢替代了那讓人魂牽夢繞的老屋的影像。
看來改變過去,是每個人都有的夢想呢。之前王奮突然興起回來老家,但是他不知道自己回來究竟要做什麽,只是單純地想家,不過經過這個夢,王奮知道自己這次回來該做什麽,也能夠做到什麽。
七點的時候,王奮背著個大背包又拎著幾個大旅行包,從從烤魚店附近的碼頭,登上了一個小小的漁船。
船是一個小小的烏篷船,船體很小,約一米多寬五米長,中間有一段黑色的篷。後面掛著一個小小的發動機。船裡只有一個老船夫。
王奮帶著這麽多行李往船上一站的時候,船體猛地往下沉了一截。
“嘿,年輕仔,力氣不小嘛。”老船夫吸了口煙袋,嘿了一聲。
“難得回趟家,帶了點特產。”王奮打開一個旅行包,掏出一條煙遞給老船夫。雖然陳叔說不用給船費了,不過怎麽也不能讓老船夫白跑一趟,
而且發煙發一個一包什麽的太不夠大氣,王奮要發就是一條,這樣才顯得自己是衣錦還鄉嘛。 “嘿嘿,老頭子就不客氣了。小夥子是去神仙峽?”老船夫接過煙一看,是山城太子煙,市面上大概五百塊一條,也不枉他這麽早起來跑這麽一趟。
“嗯,往神仙峽後面一點。辛苦老丈了。”王奮點了點頭說道,神仙峽是他家老屋所在峽谷的名字,起這個名字是因為那個地方神仙難至,不過現在已經比以前好多了。
“好嘞,我就說老陳怎麽想起我這艘小破船呢,那地方有一截一般船不好開進去,就我這小船還成。”老船夫眉開眼笑地說道,這年頭雖然江裡的魚賣的價格越來越高,但是捕魚也越來越難,日子也不是很寬裕。
船開動的時候,蕩起層層的綠色水波。兩邊懸崖上的樹木和河底的水草所發散出來的清香,夾雜在水氣中撲面而來,月色便朦朧在這水氣裡。
遠處連綿起伏的峽谷漆黑一片,烏篷船一開始在大江裡順流而下行駛到一個支流後,發動機發出突突的聲音在此轉了個彎逆流而上,驚飛崖邊宿鳥三五隻,撲撲地飛向微涼的天空。
“老人家,這旁邊停的是什麽船。”烏篷船越往裡面開,峽谷便越窄,兩岸的風景就越加雄奇壯美。王奮看見峽谷的兩邊停著幾首小船,但是上面都沒有什麽人。
“那幾首船啊,是這幾年旅遊公司搞得。這條支流前幾年開發成了景區,旅遊公司弄的一些船,等遊船經過的時候,放幾首往年山間村民找媳婦的山歌,讓遊客感受一下咱們筮山人們的風俗。”老船夫看了一眼說道。
“沒有人在船上嗎?”王奮好奇的問道,他離開之前這條支流還沒有開發,那時候人跡罕至,那知道回來現在都已經成了景區。
“有時候有,我那老婆娘有時候也在那船上唱幾首山歌賺點生活費。”老船夫抽了口煙說道,不過過了一會想起了什麽,露出黑黑的牙齒補充了一句“不過要是旅遊旺季的時候,旅遊公司會請專門的年輕女娃來唱,去年的時候有個女娃長的真是水嫩,唱的也真是好啊,差點讓我這個老頭都動了春心哈哈。過段時間又是旺季了,不知道去年的那女娃還會不會來唱。”
烏篷船開足馬力,一個半小時後路過了這段旅遊景區,這時候江面已經變得很窄,烏篷船再繼續往前開了半個小時後轉過了一個彎,進入了更小的支流。
這時候已經是上午九點左右,縣城裡早已大亮,而在烏篷船上方的天色讓人覺得仍是凌晨,兩邊的高山早已不見頂,水面變得只有十來米寬,水深已經很淺。老船夫也不再說話,而是專心地開著船小心地避過水下突出的是石塊。
“年輕仔,已經到了哦,你這麽多東西,你家裡有人來接你不?”十點多的時候,烏篷船在一個高大的懸崖前靠岸,和其他的懸崖不一樣,這個懸崖坡度沒有那麽陡,上面也隱隱約約地有條人工開鑿出來的小路蜿蜒而上,直到沒入雲層之中。
“老人家你技術太好了,開得又穩又快,結果來的早了點,家裡人還沒有到,呵呵,我先往上走走,到時候走不動了的時候就在山上等等。”王奮和老船夫撒了個小謊,便拎起自己的行李,站在船頭猛地一個邁步便穩穩地站到了岸邊。
“星核,這就是我的老家,我在這裡生活了十來年,怎麽樣,風景很美吧。”王奮貪婪地呼吸著山間清新而濕潤的空氣,泥土和草木的清香混在一起讓他沉醉其中。
“就這幾個小山頭還這麽矮,能叫風景嗎?從地形來看,之前地殼運動較為劇烈,多次擠壓造成表面凹凸不平,不過下面的岩層應比較緊密,大陸板塊也應該比較穩定。”這點小自然景觀在星核看來太普通平凡,星核看實物的角度再一次和王奮不一致,它覺得這裡地質環境還是比較穩定,可以進行留意和進一步探查。
王奮拎著一百多斤的行李在艱難地沿著貼著岩壁才兩腳寬的山路上走著,山路崎嶇濕滑,非普通人所能行走,而且有一段路已經長滿了雜草,看來已經荒廢了一段時間或者很少有人從此經過。當年這條路由幾代人花費很多精力,好不容易開辟出來想聯系外面的世界的路,現在走的人卻越來越少。
王奮走了一個多小時才爬到了山腰的一小半,不遠的上方就是終年不散的雲霧,而山路到了這邊,在崖邊突出了一個小小的平台,上面搭建了個破敗的茅草屋。
王奮對這個茅草屋還有印象,小時候村裡人下山走累了歇腳躲雨的地方,就是這個茅草屋。
撫摸著黑綠色的王奮在裡面休息了一下,並打開其中的一個旅行袋,在這個茅草屋裡面留下了幾瓶酒和壓縮餅乾,為後來的人留點食物。
出了這個茅草屋,王奮繼續往上爬,由於山路崎嶇,他將所有的旅行袋都斜跨在身上,手腳並用緩慢地往上爬著,他的老家就在這一望無際的山脈之中,就在那雲霧深處。
中午一點的時候,王奮終於翻過了江邊的那座山峰,再走過兩個小山頭,山頭之間有個小小的岩縫,只有兩人來寬,王奮從岩縫中間穿過,一開始岩縫裡很窄,後來越來越寬,裡面也越來越亮,走了三五百米之後豁然開朗,岩縫後面是個小盆地,在這被懸崖峭壁包圍、被雲霧籠罩的盆地間有一個小村莊。
別說外地的遊客,就是很多筮山本地人都不知道它的存在,沒有遊人頻繁光顧,清靜的環境使它始終保持著最原生態的美貌,古書中的桃花源也似乎不過如此。
整個村落才三十來戶人家,王奮才進入村莊,便有犬吠由遠及近,一條純黑色的不知是哪家的土狗,從村裡飛快地跑出來衝著王奮直叫喚。
狗叫聲驚動了村裡的人,他們之中很多人一年都難得出村子兩次,陸陸續續出來幾個村民將王奮圍在中間。
這時候的王奮不是之前在見陳叔之時的模樣,他現在背著碩大的一個背包,手上拎著幾個大旅行袋,身上穿著一身卡其色的名牌戶外運動服,腳上是一雙兩千多的防水登山鞋,頭上留著一頭茂密而整齊三七分的長發,嗯,應該說假發,是王奮變成光頭之後買的高品質假發,只不過一直沒有機會戴出來而已,整個人顯得又斯文又陽光。
“乖!”王奮抬起一隻手往旁邊輕輕一指,悄悄地讓星核給那條狗下指令,那條狗便乖乖地向王奮手指的方向跑去,隨後靈巧地趴在地上,任它的主人怎麽呵斥,就是一動不動。
“各位鄉親們,我王奮回來了,給大家帶了點小禮物。”在村裡人認出他之前,王奮就大喊一聲將一個旅行袋放在地上,打開拉鏈,露出裡面花花綠綠的包裝,是些飾品和鍋碗瓢盆之類,不過這些東西都是銀製品。
“你是。。。小奮?”王奮將這包銀器放在地上後,卻沒有村民去取,只有一個差不多六十多歲的老村民試探著問了一句。
“嗯,寬爺爺,還是你老記性好。”王奮陽光地笑著,掏出一個大銀杓和幾個大手鐲塞到了老人的手中,這個寬叔叫王寬,看上去才六十多,其實已經快八十了,當這個王家村的村長已經當了幾十年。
隨後,王奮回來的消息傳遍了整個小山村,王奮挨家拜訪了一下,給家家戶戶都送去了一套銀器和其他的一些,之前攤在地上也只是給大家看看而已,讓大家看看他王奮混得還可以,最後還是得一家家的送過去。
經過昨夜在陳叔那邊裝逼失敗的教訓,王奮明白了一個道理,就是好東西要一開始就拿出來炫一下,不然就沒有機會了,將幾個旅行包的禮物散空之後,王奮背著大背包向村子角落裡一個小小的磚房走去,在磚房旁邊還有一片焦黑的空地。
輕輕地推開門,開門了聲響驚動了裡面的人,可那人還是坐在角落裡一動不動,王奮看著房間角落裡的陰影,輕輕地說了聲“爸。”
“回來了啊。”角落裡的身影微微一僵,過了一會略顯嘶啞的話才傳了出來。
“嗯。”王奮輕輕地應了一聲,將背包放在腳邊,他現在不知道該說些什麽,他和他爸已經幾年沒有說過一句話。
“還沒有吃飯吧,還剩了點飯,你趁熱吃了吧。”王奮的父親終於從角落裡站了起來,和村裡其他人看上去比實際年齡小的情況不同,王奮的父親顯得有點老,頭髮已經白了一半,臉上有很多淺淺的皺紋,但整個臉型的輪廓和王奮很像,走向廚房的時候身體一瘸一拐,看來一條腿不怎麽靈便。
不久,熱騰騰地一碗飯和兩個煮雞蛋還有一盤炒茄子擺在了王奮的面前。
王奮發現除了飯是重新熱的,炒茄子和煮雞蛋都是才做的,看來王奮之前在村裡大派送的情形他爸早就知道了,這才趁著王奮在外面派送禮物的時候提前準備了這點飯菜,想到這裡王奮隻覺心裡一暖。
嘗了一口飯,有一股山外的米沒有的清香味,還有一股懷念的味道,王奮低著頭默默地吃著飯,不想讓他的父親看見他微微紅腫的眼睛。
“剛才你在村裡發了不少東西吧,花了多少錢。”在王奮吃得正香的時候,他的父親突然問了一句。
“就給鄉親們買了點銀器和一些煙酒,一共也就花了十來萬塊錢。 ”王奮略帶得意的說道,理了理他那整齊的假發,第一次帶這個假發還真有點不習慣,不過確實顯得斯文了很多。
王奮選禮物回家的時候,還是動了會腦筋。王家村裡的老人生活與世隔絕,電器什麽的不怎麽喜歡用,連電飯煲都嫌煮的飯沒有鐵鍋好吃,衣服一般也隻穿民族服裝。
吃的東西更別提了,這裡好山好水,自給自足,完全不需要外界大規模養殖或種植的食物。王奮想來想去也就只有銀器,價格也合適擺譜,村裡的老人也喜歡,事實也證明王奮的禮物選的很成功。
“什麽,十來萬?你哪來那麽多錢?”王奮的父親猛地叫了一聲,之前他一直在屋裡偷聽,知道王奮帶回來不少東西給村裡,可他不知道居然帶了這麽多。
“我現在做了點小生意,賺了點錢。”王奮略帶得意的說道,雖然低調是他的主要原則,不過和家裡人還是要稍微坦白一下自己的實力的,不然回家乾嗎。
“你個臭小子,幾年沒回家,一回家就裝大款啊。”王奮的父親一聽居然一下子就買了十來萬的東西,真是太敗家了,他天天粗茶淡飯連雞蛋都舍不得吃,剛才還是因為王奮回來,才煮了兩個雞蛋招待一下的,一陣怒氣上頭,也不管幾年沒有和王奮說過幾句話,就一巴掌就甩在了他的腦殼上,甩飛了王奮的假發。
王奮被這一巴掌甩愣住了,露出了那閃亮的光頭,而他爸看見他那個大光頭,氣更是不打一處來,又是一巴掌甩了過去,“好你個臭小子,弄了個大光頭,老實說你那些錢是不是混社會弄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