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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來了,你還在嗎》情竇初開
  2004年10月  易續不是我喜歡的第一個男生,他是我愛上的第一個男生,也是我的第一個男朋友。在我未成年的時候,也對別人動過心。

  那是高二一次意外的情竇初開。

  我也曾是祖國的未來之一,也有過要努力學習考上大學孝敬父母然後報效國家的夢想,不料某個平凡的50分鍾就將我堅強的意志堅決地動搖了。

  那天我從張衣家回家,上車不到五分鍾就暈車了。

  我很少坐車,我喜歡走路。上大學之前我從來沒坐車上過學,特別是初中,每天花一個半小時在路上。張衣說我成績比別人差的原因就是我還在回家的路上呢,別的同學都到家做完作業了。等我做作業的時候,別人已經開始複習和預習了。我很懶,跟張恆禮一樣懶,我們大學時每天都是上課前六七分鍾才能起床的人,但我們也有勤快的時候,我為了不坐車願意走兩三個小時的路,張恆禮為了玩遊戲願意每天隻睡兩三個小時。

  那天我來例假,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季節轉換,身體很疲憊,沒有力氣走回家,隻好坐車。哪知上去一樣慘,立馬就出現了暈車的狀態。

  我不知道那個人什麽時候上的車,注意到他是因為他耳機裡傳出來的音樂。我當時身體斜靠在座位上,腦袋耷拉著,眼睛集中看窗外的風景,這樣身體的所有部位都能得到最大可能的放松,這對暈車的人很重要。

  於是我整個人可能跟臨座更近一點。

  一般情況下,對一個被暈車所困擾的人而言,臨座的人性別年齡高矮胖瘦都不值得關注,而這些因素引起的問題,比如這麽近會不會尷尬,也不會進入大腦。

  對付暈車也有很多有效的辦法,效果因人而異,有的人吃生薑、有的人聞橘子皮,有的人開窗吹風、有的人吃暈車藥。我自己的方法就是集中注意力看窗外的風景,看樓是白色還是黃色,看樹是綠色還是枯黃,看路人是形影單隻還是三五結群。

  那個人的手機或是MP3在口袋裡,兩根耳機線露在外面,音樂從耳機裡傳出來,很大聲,大得我可以很清晰地聽到旋律甚至部分歌詞。我注意到這些是因為我意外發現,他一路上聽的是同一首歌!差不多50分鍾,他竟然反覆地聽同一首歌!我說的是相同的一首歌啊,不是好多歌手唱完了不同的最後來首相同的――鮮花曾告訴我你怎樣走過……

  他顯然樂在其中。而我,第一次被人擾了注意力暈車的不適感卻沒有增加。

  車到站後我就下了,那個人也在那一站,他在我前一步踩著了地。那條街上有很多有特色的小商鋪,我每次都在那下,邊逛邊縮短與家的距離。當時我在街上走著,突然鬼使神差般就轉身了!說鬼使神差,是因為我當時毫無預兆毫無思想無緣無故就轉身了。

  就有個人就立在我面前,我的眼睛和他的下巴隻有一個拳頭的距離!我知道是個男孩,一個比我高的男孩,一個戴著耳機穿著紅黑色外套的男孩!這是我在短短時間內能接收到的所有信息。他的耳機和紅黑色外套我認識。我從未離一個男孩這麽近,除了張恆禮,如果他在我心裡也算男孩的話。

  我腦子一片空白,對方似乎也被嚇到了,我們就立在那裡,一動不動。過了很長的一段時間,也許不過7、8秒,我突然驚醒,左手邊是一家音像店,我衝了進去,再探頭出來看時隻能看到他的背影。我目送他上了另外一輛車,車帶走了他,

我小臉泛紅情竇初開。  然後我哼著聽了差不多50分鍾的歌走進各家音像店哼給老板聽:

  “奇跡地你要什麽什麽辛苦,才不浪費什麽什麽腿粗,再土也不說土……”

  我說我要買這歌的磁帶、或者CD。可是那些老板跟約好了似的,都說:“走調了吧!”“有這歌詞嗎?”“就聽不出來是首歌!”

  我生氣懊惱卻無濟於事,歌詞越想越亂,旋律呢,我心裡知道是怎樣的,卻怎麽也哼不出來。

  可是!終於!有一天!老天開眼了!學校廣播播了我熟悉的音樂!

  當時在操場上晃悠,我欣喜若狂,像是得到了救命稻草般,抓住從身邊走過的人就問,知不知道這是什麽歌?沒有人知道。我又急速堅定地衝向教室,喊:“誰……誰知道這是什麽歌?”。

  三四十張腦袋幾乎同時抬起又低下,一個幽幽的聲音傳過來:”比我幸福,陳曉東的。”

  誰能動搖一個少女一輩子第一次動搖了的心?我那天一放學就坐車回家在電腦裡下載了那首歌,原來我記住但是唱不準的那段旋律的正確歌詞是:請記得你要比我幸福,才不枉費我狼狽退出,再痛也不說苦……

  第二天早上起床已經會唱了。那是五年前的歌,卻成了我生命裡最新鮮的事!

  張恆禮笑我情竇初開春心泛濫。張衣說搞不好那是個小偷,正準備偷你包裡的東西,你一個轉身,你是陷進去了,他是心虛被嚇到了!

  我恨不能掐死他倆,那淒美的情竇初開竟被這樣地詮釋了!我發誓,他倆都不是什麽好人。當然,我自己也不是。臭味相投,如此而已。

  但我堅信我能再遇到那個男孩。 從張衣到我家有好幾條公交線可以坐,但我堅持隻坐那一條。我每次都在他下車的那一站等,有時一等就是兩三個小時,我總想,老天讓我注意到他,也一定會再給我機會認識他!

  可是,奇跡一直沒有出現。

  就這樣我的高中時代過去了。

  後來看到那些電影電視劇說男女主角美麗地邂逅然後錯過,滄海桑田後還有緣分重聚,童話有了美好的結局,我就恨得咬牙切齒破口大罵:“放屁,簡直是放屁!”

  大學一年級的那個秋天,我又去了當年一轉身成千古恨的地方,當初的地點已經辨認不出了,整片街道都被拆成了廢墟,說是要建個新的商業區。那條街大概是廢墟中的哪一段到哪一段我都不知道,又怎麽找得到街道上某個小店前的某個小立足之地呢?

  前一次去還隻是半年前,就半年,我的記憶失了地點。我捶胸頓足,如果當時要了電話號碼聯系方式,也許我們早就小手牽著小手一人塞隻耳機聽著《比我幸福》幸福地在街上遊蕩了!

  那天回家後我痛斥泡沫經濟帶走了這座城市原來的面貌,我爸欣慰地說上了大學就是不同了,有了社會責任感了。我一陣心虛,逃進房間。

  易續不是那個男孩。但那個男孩的出現和消失成就了我和易續。因為那之後我沉痛發誓,下一次,要是再碰上一喜歡的男的,還讓他逃出我的手心,我就不是我媽生的!

  大概兩個月後,我就遇到了易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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