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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地主的悠閑生活》一十四 成為牧場主的第1步
  牧場坐落在北美脊梁山腳下,塞爾扣克山就是落基山脈當中的一座山,這裡的動植物資源還是很豐富的。  雷志浩早就想要打獵了,以後要做一個神槍手、超級獵人;買槍是肯定的,以前玩過槍,不過他的名下一直都沒有槍。現在有了牧場、有了錢,自然沒這樣的問題了。

  選了一把柯爾特M1911,大名鼎鼎的經典手槍;一把步槍雷明頓700,還有一把運動獵槍,是伯萊塔A301運動獵槍。

  這很有必要,手槍、步槍以及獵槍,這也是雷志浩覺得最佳組合;美國一般來說不禁槍,雷志浩也沒有什麽案底、有綠卡,自然也可以申請買槍,隻是需要一些考試、需要一些時間,雷志浩已經在桑德波因特的戶外運動店下單了,現在只需要再等一等。

  再等待的時間裡,雷志浩跑去了洛杉磯;他想要去騎騎馬,去那裡的寵物店買些寵物。

  桑德波因特這邊的寵物店太小了,雷志浩想要買條狗都費勁,更不要說他現在還要給小侄女買匹可愛的小矮馬。

  尼爾開著拉風的福特野馬來接雷志浩了,也想要吐槽;他想要去雷志浩的牧場,隻是沒有機會。而且雷志浩下單了一輛悍馬H2,結果總是改主意,現在已經要在洛杉磯提車了,原因是雷志浩說想要磨合一下。

  這是一個超級暴發戶,是他以前和雷志浩總是吐槽的那種多事的有錢人。

  “我能夠理解,你想要試試你的新車,尤其是這樣的一個大家夥。隻是夥計,你這樣會很麻煩,你的家人不可能跟著你長途公路旅行,你的悍馬會成為我的新座駕,不過它的油耗會很嚇人。”

  得意的挑了挑眉,雷志浩才不在乎這些事情呢;養悍馬確實很難,隻是暴發戶雷志浩不在乎這些,他就是喜歡這樣的車。

  “沒問題,我現在還有不少的錢,我以後也會賺些錢。這是我的夢想,我絕對不會錯過這輛車。”

  尼爾覺得自己還是什麽都不要說的比較好,根本搞不懂這些有錢人的想法。不過他覺得這樣也很正常,雷志浩喜歡悍馬這件事情不是什麽秘密,他很早之前就知道。而且雷志浩的消費觀他也了解,有了錢之後不去買些自己喜歡的東西真的說不過去。

  雷志浩就是一個暴發戶,徹徹底底的暴發戶;以前過了太多的苦日子,也有太多的想法。所以在有錢之後不敢說徹徹底底的揮霍,不過在一定程度上現在這樣的消費也是他能承受的,真的不算什麽。

  “等下我要去提車,你可以直接走人了。我今天想要去寵物店看看,我想要買一匹小矮馬,順便看看有沒有比較喜歡的寵物。我也要去馬場,準備挑一匹馬。”

  聽到雷志浩的話,尼爾各種不屑、嗤之以鼻;果然是一個暴發戶,這根本就是一個什麽都不懂的牧場主。

  “浩,我不明白你為什麽要買一匹小矮馬。你知道那是孩子們的寵物,你的教子還沒有出生,等到他喜歡小矮馬還需要很長時間,而且小矮馬的價格很高。而且那些在牧場用的馬可不是馬場裡的那些馬,那些馬都很嬌貴,它們不適合在牧場工作。”

  雷志浩當然知道矮馬的價格很高,也知道馬場裡的一些馬價格也很高。隻是雷志浩也清楚,這一次買一匹小矮馬勢在必得,因為小侄女肯定會喜歡;而馬場裡的那些馬可能嬌貴、價高,可是那些馬也都是經過調教,適合雷志浩這樣的新手來騎騎馬。

  “我不是要買一批頂級的馬,

所以價格也不會太高。他們溫順,這是最重要的,我可是一個新騎手。而且為了我的小侄女能夠喜歡牧場,我覺得一匹小矮馬會很有必要。對了,我的教子如果喜歡也可以去牧場體驗騎馬的樂趣。”  不在乎花錢就是雷志浩現在的態度,看到雷志浩這樣的一個樣子,尼爾覺得也沒必要什麽了,有錢人有有錢人的想法。

  雷志浩也不在乎,這個暴發戶現在有些膨脹了,能夠花錢解決的事情就不是麻煩。

  他現在要去提車,要去駕駛一把自己的第一輛真正的座駕;第一輛車就是悍馬,雷志浩可以自豪了。至於停在牧場的皮卡,雷志浩覺得那是工作用車,是用來拉貨的。

  先去馬場,騎馬在美國的一些地方也是比較貴族運動的,尤其是那些大城市。這裡的馬可不是牧場裡的那些馬,都是比較漂亮的駿馬。

  雷志浩打算先去學習一下騎術,怎麽說也是牧場主啊,哪怕現在牧場裡除了他之外沒有一個活物。有馬、有牧羊犬這很重要,這是一個牧場主的標配。

  雷志浩屁顛屁顛的開著悍馬往馬場跑,他要做一個真正的騎手了,這是在成為一個真正的牧場住了,想想看還真的有點小激動。

  談不上是什麽頂級馬場,雷志浩也不是什麽頂級客戶,不過還是得到了熱情的接待。

  雷志浩一直都是在耐心的聽著,在這裡他可以學習騎馬,多掏點錢可以有一個教練單獨教學。如果看上了某匹馬,付錢自然可以帶走。

  阿拉伯馬有點讓雷志浩心動,這是最漂亮的馬之一,不只是漂亮而且跑得快耐力也強。英國純血馬好像也不錯,在賽道上短距離衝刺的表現很出色。安達盧西亞馬讓人心動,優雅、俊美也聰明,據說以前歐洲王室都很喜歡這種馬......

  在馬場待了一天,看了一些馬、也簡單的學了一下騎術;雷志浩發現那些馬對他未必就是多麽的溫順,不過馬術教練也在感歎雷志浩和這些馬有緣,那些馬哪怕不熱情也不會多麽暴躁,這樣的事情很少出現。

  雷志浩覺得這是因為得到了巫師傳承的原因,他現在就算不是所有的動物之友,可是稍微聰明一點的動物對他的態度相對來說要和善一點,不過也可能隻是馬場的這些馬經過調解而且本身也比較聰明吧。

  騎了一天的馬,顛地不輕,而且大腿內側磨的也挺疼。好在雷志浩現在可以保證自己不從馬背上摔下去了,因為和那些馬關系融洽也使得他可以一個人騎著馬慢走。

  “騎馬是一件挺有趣的事情,那裡的馬也不錯。隻是我的要求很高,我一直有寶馬情節,英雄配寶馬!可惜那裡的馬都沒有脾氣,它們有著出色的技能、華麗的外表,不過不是我的馬!”

  回到了尼爾的公寓,大口大口的吃著披薩,一邊說著自己的收獲一邊在吐槽。

  凱特靠在沙發上靜靜的看著雷志浩在裝,也懶的吐槽了。果然還是這副德行,沒有因為有了一筆巨款就改變什麽,頂多就是在有了一筆錢之後雷志浩接觸的一些事情是在以前看來比較高端的。

  尼爾能理解,不是因為他知道楚霸王的烏騅馬或者關羽的赤兔,而是做為男人有些時候就是有著那麽一些情節。寶馬配英雄不只是在中國有,國外也很流行。

  “我現在的騎術不錯,我可以簡單的騎馬了,雖然隻能騎那些被調教懂指令的馬。我明天去其他的馬場轉轉,我一直感覺我需要一匹懂我的馬,這是最重要的。我要抓緊時間了,我的家人過兩天就要到了,我可不想等到他們到了牧場發現我居然沒有馬。”

  聽到雷志浩的話,尼爾覺得要提醒一下,因為他覺得自己的好兄弟已經跳戲了,他擔心雷志浩在馬場玩瘋了忘了正事。

  “悠悠的小矮馬呢?你不要隻是想著你的騎術,她的小矮馬才是關鍵。你沒有馬不要緊,但是她要在牧場騎馬是第一位。”

  風輕雲淡的看了一眼尼爾,雷志浩才不會放掉這件事情。

  “雖然不是大名鼎鼎的法拉貝拉,不過也不遜色。我下單了,英國設特蘭矮馬,適應能力很強、耐粗飼,四肢短小強壯。不超過一米高但是價格超過了三萬美金,我的上帝!”

  看著痛心疾首的雷志浩,尼爾也覺得壓力山大。這一個孩子的寵物差不多就是一輛家用車的價格了,真的很貴,雖然這是雷志浩選的比較好的小矮馬,不過再一次證明了女人的錢和孩子的錢是最好掙得!

  “過兩天會送去牧場,我現在一點都不擔心悠悠不喜歡牧場了。說實在的,我都喜歡那個小家夥了,雖然它很貴,不過真的很可愛。等到我的教子出生後肯定也會喜歡牧場,那是孩子們的天堂,在那裡會有孩子們喜歡的寵物,這匹小矮馬隻是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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