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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遠華大案》第七十六節 隻上到小學3年級
爺爺呼之不歸,始終沒能踏上回鄉的路。倒是同一屋簷下長大,以後結成秦晉之好的父親賴永等和母親王注治兩人感情甚篤,除了務農,兩人一輩子創造的奇跡便是生育了8個兒女,品種齊全,龍鳳各半。

賴昌星生於大躍進的年代,她在家中排行老七,前面4個姐姐2個哥哥,當然以後他後面又尾隨跟上來一個小弟。賴昌星生下來那陣子正趕上全國熱火朝天地大煉鋼鐵,可賴家就是砸鍋賣鐵怕也無法趕上這份熱鬧的光景。一個貧困的農民家庭,家裡惟一一口大鐵鍋,既要燒人吃的飯,又要煮豬進的食。為了養家糊口,父母起早貪黑,日夜操勞,30多歲的母親過早地駝了背,而父親的額頭也已布滿或深或淺的皺紋。

父母持家勤勉,為人好善,在村裡村外的口碑極佳。尤其是父親賴永等,稟性厚道、本分,卻又不失正直、公道,敢說敢乾,許多村民家中的大小事全找他參謀、幫著拿主意。

1954年賴永等順理成章地被舉薦為燒厝村的村長,一年之後又擔任村黨支部書記。他帶領村民在漫長的海岸線上刨土挖坑,種下一排排挺拔的綠化樹和頑強的防風林,為的是抵禦台風的肆意為虐。並組織大夥在村莊的山坡上,甚至農家的庭院裡種下一棵又一棵龍眼樹,使貧瘠的燒厝村徹底改變了模樣。尤其是60年代初期,賴永等身先士卒,帶動村裡多名共產黨,戰天鬥地,開山造林;主動登門拜訪,關心村民疾苦,想方設法解決實際困難,使全村人民順利地渡過3年自然災害的險情和難關。當時人民日報記者專門報道過賴永等的先進事跡。賴永等在燒厝村有相當高的威信。1988年9月,賴永等病故時,晉江青陽鎮政府特地為他舉行了千人參加的追悼大會。

應該說,是父輩不懈的努力,才使得原本單傳的賴家變得人丁興旺,勢大力強。尤其父親擔任村支書的重要職務,而奠定了賴氏家族在燒厝村不可低估的社會地位。

賴昌星6歲開始下地拾糞,7歲開始上山砍柴,還要放羊放牛。可一年到頭吃稀的,穿薄的,苦不堪言。因為家裡貧困,直到10歲那年他才背著哥哥用過的一個破書包開始上學。每天他得先將牛牽到學校的後山坡,牛在山坡上吃草,他就趕到學校上課,下課後再到山坡上把牛拽回家。

就是這樣的半農半讀也隻勉強維持了3年。還是因為家境貧困,隻上到小學3年級的賴昌星隻好輟學。牽牛趕羊的活兒他早已厭煩,當然由小弟“接班”了。都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可賴昌星的心思根本不在“當家”上。家,缺衣少食,一貧如洗,“當”得還有什麽勁。再說,父母和姐姐哥哥近10個勞動力掙工分,足以對付家裡那十幾畝的農田,根本不需要他在田地間光著脊梁穿件牛頭短褲跟著瞎忙乎。

13歲的賴昌星向父親正式攤牌,說他不想務農,他想在本村做些小買賣。那畢竟是一個有著特殊政治導向的年代,所謂“越窮越革命,越窮越光榮”。人們自然羞於談錢,恥於談錢。況且父親是村支書,屬於那種寧可勒緊褲腰帶,也要割“資產階級尾巴”的模范共產黨員。

父親自然接受不了兒子的突發奇想。兒子說起做買賣眉飛色舞,父親卻談錢色變。可賴昌星一意孤行,他背起大籮筐,挨家挨戶收購龍眼、柑橘、石榴等水果,然後挑到鎮上去賣。有時也去批發一些冰棒,到田頭、校門或民工聚集地沿途吆喝,招攬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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