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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與罪罰》第101章 復仇
  斐迪南在那個小酒吧裡喝得爛醉,酒壇扔了一地。

  他躺在地上,懷裡還抱著一隻酒壇,蠟燭已經燃盡,壁爐中的木炭早就變得冰冷。

  潮濕的空氣從各個角落裡鑽出來,像魔鬼般蔓延到每一個角落。

  “吱……”酒吧的門吱嚀一聲,好像被風吹開了。

  寒風夾在著雪片吹進酒吧,外面已經一片白茫茫。

  斐迪南感到背後一陣寒風,不禁打了一個寒顫。

  帶著濃重的醉意,胡亂罵了聲,掙扎著爬起來去關門。

  “哐當!”

  木門被斐迪南用力關上,風雪明顯小了些許。

  風雪浸濕了地板,踩上去極其滑濕。

  一個踩不穩,斐迪南跌了一個踉蹌,撲倒在吧台上。

  松木的吧台差點被他砸爛。

  隱約間,他好像看到吧台裡面站著一個人。

  這時候,誰會來這裡。

  這個酒吧幾乎是在東城區最偏僻的角落裡,平日裡,也鮮有人跡。更何況,東城區幾乎成了一座死人城,街上除了屍體就是鮮血。

  斐迪南覺得是自己看花眼了,剛才還看到了刀鬼和斯達克他們呢。

  就算現在看到一隻猛獸,他也敢覺很正常。

  那人用手指敲動著桌面,聲音像老舊的時鍾,緩慢而單調地哢哢響著。

  斐迪南也不顧那人,只顧著將酒壇湊到嘴邊,咚咚的喝著。

  在地下城區的時候,他每次這樣喝酒,就會被酒吧裡的人扔到街上。

  現在沒人管他,如果還可以的話,他到希望自己能被人扔出酒吧。

  就像曾經在地下城區的時候,斯達克會拖著大翅膀坐在角落裡喝悶酒。

  布蘭克雖然不喜歡酒吧,但在節假日的時候,會在酒吧和一幫人跳舞。

  刀鬼雖然平時冷著臉,但每次喝不到一杯就臉色發紅。

  每每喝到酣暢之時,有人起頭開始唱歌,然後變成了大合唱,氣氛好的要死。

  嘖嘖,當時氣氛真的好的要死。

  斐迪南嘖嘖的咂著酒,可是那些曾經一塊喝酒唱歌的人都死了。

  氣氛冷的要死,沒人再往壁爐裡添木炭。

  那個聲音敲得斐迪南心煩。

  “能不能別敲了!”斐迪南含糊不清的罵道。

  可那聲音一直都在,哢哢地想著,不知是吧台質量差,還是因為剛才被他撞壞了,聲音脆而空洞。

  斐迪南隨後將一個酒壇掄向吧台上了。

  可是他卻沒聽到酒壇碎掉的聲音,連一點碰撞的聲音都沒響起。

  一陣寒風從窗中吹進來,斐迪南打了一個激靈,清醒了幾分,睜開眼睛看向吧台那裡。

  那裡實實在在地站著一個人。

  那人穿著灰黑色的諾克薩斯鎧甲,滿臉的絡腮胡,死死盯著斐迪南。

  斐迪南被盯得背後發麻,他一直以為那是自己出現的幻覺,可沒想到真的有人進來了。

  如果剛才那人殺了他,他估計也沒感覺吧。

  “費迪南公爵。”那人端起一小杯酒,不急不緩地小口喝著。

  “你知道我的名字?”

  “誰不知道您的名字啊,宏偉屏障以南最偉大的勇士。”

  “你是誰?”

  “薩姆,聽過沒?沒聽過算了,說到底我只是一名士兵,那種扔到人堆裡就找不到的小兵。”

  “你怎麽知道這裡的?”斐迪南想不通為什麽一個諾克薩斯士兵會出現在這裡,這個小酒吧是地下城區的一個臨時指揮所,就算樂芙蘭的那些探子都不知道,一名普普通通的士兵怎麽會知道這裡?

  “因為我的兄弟來找過你,後來他消失了,我就是過來問問他去哪裡了?”薩姆放下酒杯,一字一頓說道:“他的名字叫西蒙!”

  最後那兩個字說得極其用力。

  “西蒙?”斐迪南想到那個被“冰焰”纏身的西蒙少校。

  “想起來?”薩姆冷聲道。

  “想起來了,不過他沒死在這裡,他被大火燒死在外面,最後還被人砍成的不成樣子。”斐迪南繼續喝著酒壇中的酒。

  “那麽就是說他沒有出賣我們,他真的曾來到這裡和你們談判過?”薩姆胳膊上肌肉暴起,他沒有猜錯,西蒙真的來這裡談判過,他雖然曾經是樂芙蘭的間諜,但在最後一刻,他還是在想辦法救自己的那些兄弟們。

  “出賣?鬼知道你們都是什麽關系,陰謀詭詐我不清楚,不過當時他真的挺慘的,跟個孫子一樣求我們,可最後還不是被一把火燒死了。”斐迪南指了指門口,“問完了,出門右轉,想報仇,拿刀過來,裝神作鬼的無聊。”

  斐迪南提著酒壇,繼續躺在地板上喝酒。

  “酒可是好東西啊,喝多了,什麽都就忘了。要不你來喝點,說不定就能把你死去的西蒙兄弟給忘了呢。”

  “兩軍交戰,不殺來使的,你們是不是做的太過分了。”薩姆咬著牙怒道。

  “過分?是什麽東西,可以當酒喝麽?”斐迪南突然感覺酒是個好東西,喝醉了,就不覺得那麽孤單了。

  “說的真輕松?”薩姆苦笑著,舉起吧台下面的酒壇砸向斐迪南。

  斐迪南並不起身,任由那些酒壇在他身上碎掉,只顧低聲哼著歌。

  扔完酒壇,他拔出彎刀衝向斐迪南。

  斐迪南並沒有還手,那柄彎刀刺進他的背後,被一把抓住。

  薩姆再也難刺進半分,也難以拔出來。

  “我都說了,出門右轉有出口,能活下來就活著吧,不然你死了,誰還記得西蒙曾經做過的努力啊?”斐迪南一腳將其踹到門口,把彎刀從傷口裡拔出來。

  把酒倒在背上傷口上,齜牙咧嘴的叫痛。

  薩姆捂著胸口,吐了一口血。

  他逃過了黑色玫瑰軍團的屠殺,在這東城區像老鼠一樣躲來躲去。忍辱這麽多天,找到了仇人,卻沒有能力殺了他。

  “可是不殺你,西蒙不會瞑目的。”薩姆從地上爬起來。

  他從小腿上拔出刺刀,再次衝上去。

  幾乎喪心病狂般地撲向斐迪南,看上去就像是一條瘋狗,沒有任何技巧,幾乎用著街頭流氓打架方式衝上去,然後被一拳砸飛。薩姆躺在地上,胸口的肋骨斷了好幾段,臉上青腫著。

  斐迪南只顧著喝酒,醉倒在地上,不時吐出一些胃液。他已經沒什麽可吐的了,隻覺得事情好像終於安靜了。

  “既然你不想走,那就陪我一塊死吧,死了也好過一個人苟且地活著。”

  他看到斐迪南跌跌撞撞地爬起來,將剩下的烈酒灑滿整個酒吧,然後點燃了腳下的烈酒。

  薩姆劇烈的喘著氣,感覺一股熱浪鑽進來,烈火像頭猛獸朝著自己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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