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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歸登來的身,丁晉學到了官場生存的又一條重要法則。木秀於林,風必摧之,古人誠不欺吾。
chūn秋時代著名的能臣晏,是丁晉非常仰慕的一位先賢,《晏chūn秋》中記載了關於他的故事。齊景公派晏去治理東阿的前三年,隻按照“仁義道德”去治理,結果齊景公很不滿意;他請求重新治理,結果第二年齊景公就滿意了。
在這個故事裡,有三點值得注意:一是晏初期不媚不欺下,實行了一套完全合乎“仁義道德”的政策,結果不僅不滿意,百姓也並不買帳;二是晏後期欺下媚,實行了一套圓滑的手段和政策,於是齊王和百姓都非常滿意;;三是合乎仁義道德的政策頂不住巨大的壓力,被迫向潛規則轉變。
被迫“自汙保身”後,再讀晏的故事,丁晉有了更深層次的感慨:不僅貪官需要媚,想乾實事的官員,更需要處理好與領導的關系,否則領導處處為難與你,哪還有jīng力去做什麽事。
例如歸登來所謂的“革新策略”,眾人皆知其可笑無聊,但丁晉還必須逼迫自己去努力、盡心完成,且要完成得非常圓滿。甚至有時人手捉襟見肘,耽誤zhèng fǔ的其他工作。難道他不知道這些可笑的“革新”,完全是於朝廷、於百姓無益?
官場裡的很多事情,你知我知;但是你不說我不說,你蒙著我、我蒙著你,誰也不願意去做戳穿皇帝新衣騙局的天真小孩。
遵守仁義道德。不媚,不欺下,努力當好父母官。這是理想中的為官之道,是冠冕皇的官場進步策略,在歷代的官場確實也可以找到這樣地清官。可是在抵抗墮落的誘惑。努力當一個忠愛民的好官地時候,竟然受到了來自邊的,甚至還有下邊的強大壓力,那麽我們怎麽辦?是放棄仁義道德,轉而采取圓滑地官場生存策略,還是與領導對著乾?
丁晉苦讀寒窗十年,時刻猶記聖人教誨:坦蕩。當抑製人之劣xìng,如巴結權貴、玩弄手段、貪佔便宜、損人利己、奢侈腐化等,輕則損其德行,重則丟官自害。而且此等劣xìng往往在不知不覺中產生,當其初露端倪時又往往引不起重視,直到最後無法收拾,卻為時已晚。
丁晉志向遠大、嚴於律己,因此時刻省視這些劣根已修身,但是抑製自身劣xìng。不代表一點不知變通,如需要時,丁晉自己手腕不會比別人稍差,但這些jiān猾小術。可以一時依賴,卻不可將其視為自己的特長和本領加以發揮。
暫時搞定歸刺史,丁晉將大部分jīng力放在了他早yù進行的一項zhèng fǔ改革。這項改革,就是肅清“吏治”。
這裡的“吏”指的是zhèng fǔ中不入流品也就是沒有等級的那些“辦事人員”,他們不是國家正式公務員,多由當地人任職。
自前朝唐太宗年間有了科舉製以後,對縣級以的官員,資格有了嚴格地規定。這樣有利有弊,弊端是仕進途徑太過於嚴格。一些有本事的基層小吏。由於科場失意或者家庭成分,只能沉淪於底層。心生怨憤或者完全靠蒙蔽官員、敲詐百姓為生存之道。但科舉製延續至今,對政權穩定利大於弊,這種嚴格的資格考試至少杜絕了地方政治權力掌握世家大族手中,也避免了官宦和富商弟靠關系和金錢,隨意進入官場。
這些胥吏,多是由當地人擔任,又因為工作的特殊xìng,所以多出自那些世代為“吏”的家族,如溫靜及其表弟凌淮之類。他們既熟悉當地民情,又熟悉衙門公務,對於“千裡來當官”的異鄉官員來說,他們既是不得不倚重的一個重要群體,但又是不能不重點防備、有時甚至無可奈何的一群蠱蟲。
丁晉曾在剛接手“文裕縣令”時,查處過一起“偽造公文盜賣庫糧案”,便是一起典型的保管縣庫和審核縣庫之“汙吏”相互勾結,盜賣國家財物,中飽私囊地案件。
此後,在他任職縣令的這兩年內,雖說治政清明、執法嚴厲,公務也從不敢懈怠,些許jiān猾油吏或無可趁之機,或膽戰心驚、畏懼打死孫八王之鐵縣令嚴酷,均不敢有所歹念。但是隨著歸登來的履任,及其後一些處處針對丁晉的刁難,使一些暗中宵小之徒,感覺有了下手之機,於是不安定地因素開始浮現出來。
最先出現問題的,反而是丁晉平rì最為重視和關注的“快班”捕快。
“快班”現在由王氏兄弟中的弟弟--王五當班頭,又丁晉的二哥丁虎在其中任“捉不良人”的領隊,卻還是無法震懾心存僥幸的jiān猾之吏,是有特殊原因的。
“快班”所行之事,多為抓捕人犯、捕捉盜賊,雖看似沒有直接和錢銀之物掛鉤,實際,這些捕頭平rì所能接觸的油水卻是非常豐厚,更重要地是,他們收取贓物、賄銀,所擔風險相對來說比較小。例如,這次被丁晉作為“反面材料”,嚴刑整治地兩名捕快,便是有著特別的收取“贓款”地手段:每鄉間有事發,特命拘送人犯,則有“鞋腳錢”,就是讓犯人家屬給他們“跑腿費”,當然不給也可,這些油吏自有巧妙手段伺候“人犯”,遇到這種情況,一般人家都寧願給這些公人些錢財,只求能在路對自己親人善待一點。
此外。這兩個捕快,還天才地發明了幾個別出心裁的收錢法:例如,奉令抓捕疑犯。如犯人肯出一筆錢,那麽他們就可以放過對方,這叫兩願和息。便要收“寬限錢”;已得而覆之,則有“買放錢”,也就是抓捕到犯人了,找機會私放對方逃跑,要收“買放錢”;還有,兩位捕快沒事愛“逛街”,如發現“各巷搭蓋披簷”即違章建築。便半強迫收取“隱報分例錢”,不給也行,不過兩位老爺可要作勢叫來同僚拆房。
真是可惜了人才,這樣有手段、有心機的“能吏”,卻把心思花在了如何犯罪。丁晉雖惜才,但他必須要殺雞儆猴,於是將此二人重重“仗治”後,判了個“五年徒刑”,讓他們去邊遠地方“勞動改造”。
剛殺完雞。丁縣令本想好好歇歇,可惜讓他惱火的事情再次發生,這次又是不法胥吏搞出來的名。
話說縣署常平倉裡,有一位叫“李狗兒”的庫吏。名字雖渾,人卻聰明,以前的時候,因著縣令大人嚴謹認真,每隔一段時間,便要來倉庫盤點核查,平素就喜歡小偷小摸一點的狗兒,苦苦忍著心癢癢不敢稍有動作,反而因為“手腳乾淨”。得到了丁晉地欣賞。提拔他成了常平倉的負責人之一。
在這個人身,丁晉確實是“失察”了。不久後。因為歸刺史的敵意和故意刁難,縣署事務驟然忙碌起來,雖然是“瞎忙”,但幾位主要官員確實抽不開了身,常平倉地這隻“碩鼠”便自以為機會來到,肆無忌憚地開始了貪墨。
不過李狗兒畢竟是個聰明人,聰明人貪汙的手段也和常人不同,他主要通過兩個手段來斂取錢財:一是挪用庫銀放債生息;二是,對於倉庫中實物,則用以次充好乃至報損注銷等種種手段來將好貨調出。
幸好李狗兒只是聰明,而不是智慧,他手段雖使的巧妙,但為人太過自私貪婪,只顧得自己貪,卻忘記了以前地一群窮哈哈同事。老祖宗說過,最了解自己的朋如果成為敵人,那是非常可怕的,所以他很快便被手下告發,坐了班房。
李狗兒事件,讓丁晉很jǐng醒,如果說前面那兩位捕快的“徇私舞弊”還算不得太嚴重的行為的話,那麽李狗兒的“監守自盜”,如果長期未發現,極有可能成為一個無低洞,要知道,當抓捕李狗兒地時候,他已經在設法塗改庫房帳目,如果帳目和實物成表面的相符,政事繁忙的丁晉,疏忽間,未必能及早發現倉庫問題。
倒霉的清潭縣令賈賀,便是栽在“貪墨庫吏”的手。
賈賀在並州做官,已經整整十年,從祁城縣丞做起,一直到清潭縣令,政績沒做出什麽,倒是頗結交了一些當地的文人、名士之流,平素儼然以並州文壇領袖自居,這人是出了名的清高,連頂頭司歸登來的面都不買,在公共場合還數次說過對這位“歸使”很鄙視的話。
這次也是活該他倒霉,並州官場誰都知道賈賀是“甩手縣令”,清潭縣地zhèng fǔ工作他幾乎從來不插手,也輪不到他插手,這是有來由的。
清潭縣縣衙門裡吏員之猾是遠近聞名的。按照戶部規定,清潭縣每年應征收地“丁銀”五十萬錢,可大多被吏員勾結土豪給侵吞了。那裡的老百姓在納地丁銀時,已養成“隻知有裡胥之收字,不複重縣令之串票”地習慣。派去的縣令、主簿之類若想清查一下,原始的魚鱗圖冊、流水帳簿等便會被吏員們設法藏匿甚至竄改,有前任官員稱為:吊查冊籍,猶如理亂絲而不可得。
賈賀大人,正是赤手空拳地來到了這樣一個流民仰仗劣吏為靠山,援引地方土豪為黨羽的黑山惡水之地來當縣令。剛剛任,那些狡猾的吏員便唆使許多當地人前來告狀,冗雜繁複,謂之“sāo擾戰”,將賈大人搞得頭昏腦脹、鬱悶不已。從此,賈賀就落了心病,對此類公事橫生厭惡,於是吏員們趁其懈怠,就把辦案的事權攬到了手裡。
凡此種種,聰明的胥吏們通過巧妙手段,將原本屬於朝廷命官--賈縣令的權利,統統竊取了過來,及至後來, 賈賀有所不甘待要反抗時,已落入他們中矣。
在這樣的背景下,胥吏們背著縣令大老爺做了何等違法之事,也不能怪賈賀毫不知情,可惜朝廷卻不會和賈賀講這樣地道理。
事情發生得很突然,據負責調查和審案地刺史府“司法參軍”王魁的說話是:有人密告,並且將事情捅到了朝廷,於是歸登來刺史很重視,責令他jīng選乾吏嚴查此案。
其實案本來很簡單,縣衙庫吏葉景初勾結陸簽押吏監守自盜,陸吏又用白條加蓋賈賀地縣令印,支用庫款達十萬多錢,葉景初再按其支用rì期和細目,逐項加倍填寫數字。兩人中飽私囊,結果卻把自己的貪汙罪名全歸到了縣太爺賈賀名下。及至聽到刺史府要下派人員調查時,他們把這本假帳目往一交,自己帶著贓款遠走高飛了。
案情是很簡單,可王魁參軍非要審出個案中曲折來,最後將幾個不知是否無辜胥吏棒打一頓,硬逼出了些駭人聽聞的情由,倒霉的賈縣令正是其中主角,這讓本想借“失察”、“失職”罪辭職的賈賀美夢成空,最後雖連喊冤枉,還是被定為貪汙主謀,發往京城吏部,革職嚴查。等待這位清高士人的命運,恐怕不會太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