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海風流 第六部 吏部外郎 第十七章 紅貼錢
十七章紅貼錢
京兆禮泉縣人鄒氏鳳熾。//////通文博學。明辯聰慧。樂善好施忠厚信長。錫以湯沐。忠君愛。可封江陵縣開國子爵。主者施行。
丁晉滿意的看過詔書。審核無誤。然後在最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承議郎主爵郎中延東縣國男臣丁晉。行。
這是一份封爵詔書。中書省擬。以一本為底。一本為宣。具體的施行過程是:底本留中書省。宣本送門下省;門省審覆後再頒於尚書省司封司奉行。
詔書大致可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就是詔旨的具體內容。是中書省以皇帝的名義撰寫的意旨。開頭即稱“門下”表明是送往門下省的。這符合三省六部製的行政制度。中書隻對門下負責。詔旨的,面是日期:黃龍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期後面。就是中省各級長官的簽名。中書令文正侯臣剛宣”;“中書侍郎安德開國侯臣王平齋監”;“朝散大夫守中書舍人臣黃展行”。其中。宣監行。表明了這三級主官各自的工作及負擔的責任。如中書舍人展的“行”字。就是指這份詔書是由黃展草詔的。
第二部分。為門下省於中書省文翌日所撰。由門下省各級長官簽名表明審閱覆核後。讚同中書省所擬詔書。隨即呈送皇帝。是為“覆奏”。這裡要強調的兩點是。若下省覆核不通過。則由具封駁權的官員—“給事中”注送還中書省。稱“塗歸”。意思是要求中書省重擬。另外一點是。因為幼帝現在還未親政。因此如果覆核通過詔書會呈送給政事堂。而不是皇帝畫可。
第二部分的後面。樣要署明公務完成的日期時間。及各級長官的簽名蓋章如這份詔書的便是:門下侍中開府儀同三司臣盧士瓊門侍郎清苑縣開國子臣庸朝請大給事中臣揚钜等審。後面緊接一句:詔書所右。請奉詔付外施行。
在這部分內容後面。兩字“製可”。這是政事堂審批通過的意思。因為中書令和門下侍中都是真宰相。所以除重大事情外的一般公務。由門下侍中盧士瓊手書“製可”便行。用不著再由幾位宰相的共同討論研究。
第三部分由尚省所撰。表明尚書省尊旨施行。第一句:十一月二十日申後都事郭長受。這是說時尚書省的值官是都事官郭長者。這份詔書下達到都省後。由他承旨。
緊接著又是尚書省各級長官的簽名。
如尚書左射太子少師爽右仆射上柱國韋求吏部尚書特進光祿大夫顯國公武仲歸中大夫吏部侍郎高九淵。這些人一一簽名蓋章。後面是一句話:告江陵縣開國子鄒:奉被詔書如右。符到奉行。
詔書的最後。也是最終完成工作。由司封司承擔丁晉及下面承辦各人員。寫上粉飾讚之語。再簽上自己的大名:主爵郎中丁晉主事范理令史魏感書令史王毅和。後面。同樣是完成時間。
到此這份授爵書全部完成。由司封司承發吏發往受爵人府邸。不過如爵位榮崇。往由中使或顯官陪同。前往宣讀旨意。
經過丁晉的努力。鄒鳳熾的爵位終於爭取下來不過其中頗費了點周折鄒-駝接到詔旨後。大喜竟然給了司封司一貫的“紅貼錢”。
那這個“紅貼錢”。又是怎麽回事呢?
來。這還是丁晉的創舉。自他來到司封司擔任主官後。不久便發現本部門已陷入很嚴重的經濟危機。常常因為公費的據濟。而導致工作無法順利展開。下面的官吏也缺乏工作積極心。
重要的問題。就是“缺錢”。有錢能使磨推鬼。司封司窮的連辦公人員的出差費跑腿費都拿不出來。常需要官吏們自己墊湊。又如何能讓他們盡心盡力的去辦事呢?
經過一番深思熟慮的思考後。為了徹底解決這個問題。丁晉把生財的主意打在了授爵詔書上。詔書的具體內容。他自然不敢稍有碰觸。他感興的是詔書後面。歸司封司負責飾的那一畝二分的。也就是本部官員簽名蓋章前的那幾句粉飾讚美話。
在以前。這些話總是冷冷淡淡。毫無新意。充滿一種公事公辦的味道。而到了丁晉手裡。卻是發生了大變化。丁晉聘用那些文筆好字體優美之人。將公事公辦的話語。全部改為了充滿感彩的喜慶之詞。甚至。有時還請一些著名詩人應景題詞。或祝賀。或讚美。體貼入微。讓受者無不心動喜悅。
此外。派承發吏宣示詔書時。升爵的敲鑼打鼓。儀式極豐。而對於那些降爵削爵的倒霉蛋。便注意照顧他們的自尊。偃旗息鼓。極為低調。並選用機靈言辭巧辯之輩。溫言安慰。
雖是變化極大。細細想來。也不過是小小變革。為能如此。不過是從人之
。順應了人的榮心。使受心情舒適。自然對"吏親切。給的辛苦小費。也就格外與眾不同。
這些小費。已經不能稱之為小費。凡受爵者。自然都是達官顯貴。並不在乎一點金錢。就你做好不。漂亮不漂亮。如果能讓這些貴人滿意。如鄒鳳熾之輩豪爽者。也不在少數。
費不能稱為小費後。自也不能像以前般隨意的賞給某個承辦小吏。而且。這筆錢是感司封司這個整體的。是屬於部門所有人的。所以也不知從哪位貴人始。興起了一用喜慶紅紙包裹賞錢。托專人呈交給司封司的風氣。
因為包裹的紙是紅色的。所以這種錢叫紅貼錢。也稱喜錢。
不要小看這種賞賜般的喜事錢。“司封司”最忙碌的時候。曾在半個月內發出二十七封授赦書。共的“紅貼錢”一千八百六十七貫。相當於朝廷發放給司封司兩年的公使錢。不過這種忙碌並快樂著的現象並不多見李景的爵政策。自頒布開始起。便一直受到大臣和士人階級的攻擊。很快這個短壽的不人心的斂財政策。便以失敗告終。
無論怎麽說。托李景不知所謂經濟政策。吏部司封司是一個利者。收入頗豐。不丁晉之志。不在此。於是錢大家共同花。貼錢凡在司"員。下及辦事人員管車馬的仆役。人人都有一份。
到了後來。喜錢的太多。丁晉覺的不妥免眼紅嫉妒。動提出這筆錢歸公。除為“司封司”留一部分後。余款上交吏部。讓本部所有官吏共享。從此這成為一種制度。
一件事情。只要成為制度後來就很少再追究這件事情的原委本意。也不管對錯。多年後。這種喜錢及共享的默契。然漸成陋習紅貼錢數目多少。至還有具體規定刻在石碑上。如果升官受爵者拜受任命狀後裝聾作啞。不趕快把錢送上。那邊就會發通知來催討。喜錢再不是喜錢。反而成了人人厭惡而拋不開面子不的不獻出的厭錢。這樣的做法自然不能長久後漸漸廢除。
司封司成功的度過經濟危機還大賺了一筆。上下官吏無不喜悅高興都拍手稱道丁長官的賢明智慧。是丁晉卻一,不高興。心裡還有些埋怨自己的失策。
丁晉沒有想到經過自己的小小變革後。本司的“生意”會如此火爆。收入會如此豐厚。這嚴重違背了他的本意。也不利於自己以後的仕途發展。
丁晉為什麽這麽想?原因在於。這個時代自然不可能和現代相比。一個經濟能手。能為本部門創收的主官。在現代社會。那是非常有利於仕途的大優點;可是在大周時期。往輕裡說。這叫不務正業。重裡追究。很可能會將你和貪汙腐化這些勾當聯系起來。既影響清譽。又不利於仕途上的進一步鑽營。所以丁晉認為自己這次的做法是的不償失。
別認為丁晉這是小大做。因為官場上什麽人都有。丁晉雖自認為自己仇人極少。但是就有人專門盯著他。尋找他的把柄和毛病。紅貼錢這個事情。果然被抓住。借以攻擊告訐於他。
這個人。就是“司封司”原來的事官胡美卿。在丁晉剛來本司任職時。他和裴子雨同為屬下兩大佐官之一。此人恃才傲物。目中無人。說白了就是愛頂牛不服管教。是官場上最讓領導討厭的人物。而丁晉雖常自以雅量。認為自己胸懷寬廣。可是實際上。他的容人氣量並不是很大。這從他的用人標準上就能看出些端。
丁晉認為。 統禦之。首在威信。如果領導失去威嚴。失去對屬下的統管能力。那是官員最大的失敗。所以他的用人標準是。寧可用庸才。不用不聽話的人才。
而胡美卿自恃高才。對自己的囑托陽奉陰違。這是丁晉最不可容忍的的方。於是。後借胡工作中的一次嚴重失誤。請令將他調走。又將范理從都省升調過來。助自己。
胡美卿從吏部被狼狽逐走後。靠著關系。勉強在長安縣署掛了份閑職。自然對丁晉非常仇恨。於是便十留心司封司的動靜。要抓住把柄。好好報復丁晉。這次。便讓他抓到了好機會。他擊的罪名也恰到好處:丁晉重錢財私物。壞朝廷清良風氣。
可是。胡美卿發往禦史台的告訐。還是失敗了。一方面是丁晉往日的良好名聲。讓他躲過了一劫。另一面。丁晉太做人了。有錢大家一起賺。既然吏部眾官吏都從喜錢中的到了好處。當然不能坐視有人破壞這樣的好事。是一起抵觸。禦史台無法犯眾怒。最重要的還是缺少了鐵面禦史丘度的禦史台。已經沒有幾個真正鐵錚錚無畏敢彈劾敢檢-的禦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