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1、初次見面
幾十輛警車浩浩蕩蕩的在紐約城內奔馳,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阻擋這一道恐怖的車流,不僅如此,路上碰到的其他所有汽車也全部不由自主的加入到這道車流當中!現在聚集在這裡的汽車已經超過了200輛,在唐煜統一的控制之下勢不可擋地前進。
不斷的有汽車從車庫裡面衝出來,從停車場裡面衝出來加入進去,也不斷的有汽車撞進路邊門市,或者撞在路障上,或者相互碰撞而拋錨在路上。甚至連因為堵車擁擠在路上的車也全部掛上倒擋,然後馬力全開朝著後面的汽車撞過去!
整個紐約市第五大道上完全一片狼藉,到處都是驚慌失措的行人和汽車的殘骸。
在半空中,已經有五六架直升機緊緊跟著這隊車流,不過他們根本不敢靠近,之前有一架直升機試圖降低高度開槍逼停那些汽車,但是幾乎瞬間就莫名其妙的突然轉向,撞到旁邊一棟大樓之上。
紐約的警察幾乎全體出動,設置了好幾層路障也擋不住這些汽車!這些汽車完全就是前仆後繼,水泥路障可以擋住十輛車,二十輛車,卻根本擋不住幾百輛汽車!不僅如此,在路障另一頭的那些警車也很快被控制,加入到唐煜的車隊當中。
“這樣跑著雖然爽呆了,但也不是辦法!你還有什麽計劃!?”簡-康納大聲對著唐煜吼道,這裡周圍全部被汽車引擎的轟鳴聲籠罩,說話小聲了根本聽不見。
“之前我被黑衣特工抓住的時候,他們同時還抓了另外一個人!我假裝昏迷的時候偷看到他們放在桌子上的卷宗,這個人叫做托馬斯-A-安德森,在一個叫做的大型軟件公司上班!這個人身上肯定有我想要的答案!因為我看到他之後,腦子裡面突然多出了很多東西!!”唐煜大聲回答道。
“然後你就準備開著幾百輛車去找他?”簡-康納問道。
“但是現在不用了!”唐煜從懷裡拿出一張皺巴巴的紙條遞給她看。
簡-康納接過紙條,發現上面非常潦草地寫著一串數字,她皺起眉頭問:“這個數字是什麽意思?不像是電話號碼,也不像是地址,難道是密碼?”
“不!這就是電話號碼!在我看到這串數字的第一眼,我就明白了。”唐煜沉聲說道。
“你開玩笑吧!這串數字完全就是胡亂拚湊的,能打通才怪了!!”簡-康納大聲說道,“你就寄希望於這個破玩意兒?”
唐煜看了她一眼,認真地說道:“不試試看怎麽知道?坐穩!走了!”
說罷,在他的控制下,兩人乘坐的那輛S.W.A.T的越野車猛地衝出車流,狠狠撞進旁邊一棟建築裡面!現在街道一片混亂,每秒鍾都有幾十輛車碰撞,根本沒人注意到這輛車的情況。
唐煜還沒等車停穩就跳了下來,這裡是一個旅館,裡面的人已經跑光了,唐煜四下一看,立刻就找到了旅館門口的一排投幣式公用電話。他走過去直接控制了其中一台電話,撥打了這個號碼。
電話幾乎立刻就被接通了!一個厚重低沉的聲音傳來:“唐煜,我找你很久了。”
唐煜皺眉問道:“你是誰?找我幹什麽?這個號碼是你交給孔雀的?”
“來不及多解釋了,我叫墨菲斯。你只需要知道,現在我是唯一可以幫你的人。我這就過來接應你,你穿過旅館從後門出去,走過兩個街區,有一座白色建築,在那兒等我。這條路線我已經探查過了,是安全的。”這個人說完,不由分說地掛斷了電話。
唐煜和簡-康納對視一眼,兩人眼中都滿是疑惑。
“你要去找這個人?雖然直覺告訴我沒啥危險。”簡-康納問道。
“不管怎麽樣,先見一面吧。這張紙條是孔雀悄悄給我的,但是她並沒有解釋什麽,不過既然她給我這個東西,那麽肯定有什麽深意。不管怎麽樣,去一趟吧!哪怕真的有埋伏,那也大不了再打一架!”唐煜說道。
簡-康納大笑一聲說道:“哈哈!這句話我喜歡!!要是早點認識你,說不定老娘就跟你混了!你負責控制他們的槍,老娘就可以放心大膽的上去打人啦!”
他們按照墨菲斯提供的路線前進,發現一路上果然沒什麽人,路上到處都丟著一些隨身物品,看起來是那些汽車肆虐的時候,這裡的人得到消息全跑光了。很快他們就來到了那棟白色建築前面,但是,這裡仍然空無一人。
突然!叮鈴鈴~~~~電話鈴的聲音響起!唐煜和簡-康納猛然警覺,扭頭看去,卻發現是一台安裝在電線杆上的公用電話在響!這個場景就像見鬼了一樣!他們剛剛走到這裡,電話鈴就響了!難道這個墨菲斯一直在看著他們?
“你看到有人嗎?”唐煜低聲問道。
簡-康納輕輕搖了搖頭,電話鈴依然在孜孜不倦的響著,唐煜猛地一咬牙,走上去拿起了電話。
“現在往左轉,那兒有幾個維修用的樓梯,從第二個樓梯下來。”墨菲斯的聲音傳來,接著,他也不等唐煜回答,再次掛斷了電話。
唐煜這次也不再猶豫,和簡-康納一起直接走進左邊一條黑暗幽深的小巷子,找到第二個維修樓梯爬了下去。
剛剛下到底,只聽見哢嚓哢嚓幾聲輕響,立刻有好幾把槍指著他們,把他們包圍起來。
唐煜皺著眉頭看著周圍,卻發現這裡一共站著六個人。一個留著白色短發,模樣彪悍的女子,一個短發齊耳容貌中帶著一股英氣的美麗女子,還有一個相貌陽光英俊的帥哥,他們每人手裡都拿著兩把槍瞄準著自己。
還有一個下巴留著山羊胡的光頭男,一個容貌普通留著長發的男子拿著槍在旁邊警戒。
而在後面,則站著一個身材無比壯實的黑人,他氣宇不凡,仿佛一座沉穩的山巒一樣站在那裡。
這六個人全部都內穿黑色緊身衣,外面是飄逸的黑色風衣,戴著超酷的墨鏡——哪怕這裡是在黑暗的維修通道裡面。再想想那些同樣是墨鏡不離身的黑衣特工, 唐煜不由得在思考,難道現在流行這樣的裝束?不分白天黑夜都要戴墨鏡了?
“雖然我們只是初次見面,但我還是要說,我對你已經是如雷貫耳很久了。唐煜先生。”那個黑人對著唐煜點點頭說道,接著他又擺擺手,圍著唐煜的幾個人也立刻放下了槍。
“你就是墨菲斯?就是你把這個號碼交給的孔雀?”唐煜看著他問。
“孔雀的事情我很抱歉,但是,她並沒有準備好,所以,輕易就被特工們抓住了。”墨菲斯回答道。
這時候,唐煜又看了一眼旁邊那個帥哥,突然腦袋一面又是一陣刺痛!他看著這個人,沉聲說道:“你就是托馬斯-A-安德森?”
這個帥哥點點頭,摘下墨鏡,果然,他就是那天在警察局裡面,唐煜剛剛被抓進去不久,就被史密斯抓過來的那個人!不僅如此,從史密斯的言行來看,這個人對史密斯的重要程度,要比唐煜更高!!
只聽見這個人說道:“我已經決定不用那個名字了,我現在就叫,尼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