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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原始時代》第34章 老瞎子熊掌
  “呼呼呼”  回到家中,公良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將埋在灶裡的熊掌給挖出來。

  熊掌上用火山泥包裹,被炭火烤的炙熱,一不小心碰到,燙得他直叫。

  火山泥已經被炭火烤得發白,輕輕一敲,上面烤乾的泥土就從熊掌上脫落,上面的細毛也跟著掉得一乾二淨,只剩下乾淨的掌肉。

  公良取掌的時候特意取了老瞎子的右掌,這時除去細毛,看起來特別的肥腴厚潤。

  之所以取右掌,其實是有原因的。

  他前世曾經看過一篇筆記,裡面寫道:“黑熊習性最愛吃蜂蜜,長白山的蜜蜂窩,十之八九,都築在倒臥地上的枯樹裡。黑熊偷蜜真有一手,皮粗肉厚,又不怕蜜蜂來螫,它在深秋把蜂蜜吃足了,然後藏在大樹窟窿裡冬蟄。黑熊能人立而行,前掌特別靈活,冬眠的時候,用一隻前掌抵住谷道,另一掌就專供舐吮,今年用左前掌,明年一定換右前掌。所以剖取熊掌烹調的時候,一定兩隻分鍋而燉,有人說以掌抵住谷道那一隻,燉好之後總帶點臭味,棄而不吃,這不過傳說揣測之詞,不足深信。不過一隻掌一冬不動,一隻掌天天舐之不停,唾液精華日夜浸潤,此掌肥腴厚潤是自然的了。”

  也是因為看到這篇筆記,所以公良取老瞎子熊掌的時候特別聞了一下,見右掌有蜂蜜味,而且肥大,才取了右掌。

  老瞎子其實和他前世見過的黑熊是一個品種,但比較高大。

  普通黑熊因為視力差,所以被稱作熊瞎子。而老瞎子這個稱呼是因為這是黑熊中比較老的黑熊,體格遠遠要比一般黑熊大,而且性情十分凶殘,但還沒到凶獸級別,勉強脫離普通野獸范籌,進入猛獸行列。

  老瞎子熊掌去毛洗乾淨後,公良依照以前學到的處理熊掌方法將熊掌放入鍋裡燜煮,一個小時後迅速取出衝冷水,取去皮殼、趾爪、骨頭。

  然後將熊掌洗淨,抹上一層厚厚的蜂蜜,而後放在鍋裡用文火再煮一個小時。

  這次煮過的熊掌看起來明顯比原來大上一倍多,掌身變得更加柔軟。

  公良等熊掌冷卻後,就開始剝皮取肉。熊掌皮粗糙難剝,著實很是考驗了一把他的刀工。取出掌肉後,再放到鍋裡用慢火煮,等煮得有些軟了,又停火讓它完全冷卻,冷後再煮,煮後再停。三四次後,公良將打來給熊掌吊湯的山雞、飛鳥和山蘑野菇,放入用凶獸骨熬成的濃湯中,再將整隻熊掌放入一起燉煮,並放了一些新鮮的小溪魚進去。

  熊掌本身並沒什麽味道,必須借助這些材料才能入味。

  大約又燉煮八九小時,熊掌終於煮熟。公良輕輕用筷子戳了一下,掌肉中的膠質不停往外冒,整個熊掌差不多已經被燉的融化了。

  做這道熊掌,足足花費了他兩天時間。

  前世他沒別的愛好,就對兩件事感興趣,一個是旅遊,一個是美食。美食尤其凌駕在旅遊之上。那時候他就喜歡熊掌這些稀奇古怪的東西,只是當時國家保護,而且自身財力有限,根本沒吃到這些東西。不過他倒是把如何處理這些東西的技巧給學了下來,來的這裡,看到這麽好的食材。他若是不吃,那豈不是傻子。

  老瞎子熊掌因為還不入凶獸級別,所以小石兄弟也可以吃。

  只是這掌肉不是很多,是以公良留了個心眼,打算收著,等晚上再偷偷拿出來吃。

  可惜小石兄弟這兩天時常來他這裡,知道今天熊掌熟了,就坐在他家中準備吃東西,

哪也沒去。  下午公良還要去練長矛,他生怕出門後燉煮的熊掌被兩個家夥給偷吃了。沒奈何,隻得將熊掌端出來和他們共享。他在心裡安慰著自己,屋裡還有一個赤羆掌,那是凶獸,他們不能吃,到時候還不是自己一個人享受。

  這次公良沒忘記圓滾滾,飛快的盛了一碗熊掌給它後,就跟埋頭對付熊掌的小石兄弟搶了起來。

  熊掌膠質肥厚,又被他拆骨去皮,用心燉得滾爛。掌肉間早已化水,再看不到半塊肉。所以用筷子根本夾不到,必須用杓子舀。

  公良舀了一杓熊掌放入口中,隻覺一股鮮甜的味道沁入舌蕾,夾雜著山雞、飛鳥、溪魚、山蘑野菇的味道,真是妙不可言。一嘗就停不下,不會兒,一小鍋熊掌就被他們三人吃得精光。

  老瞎子熊掌畢竟不是凶獸肉,是以只能嘗下味道,根本沒法從中獲得半點能量。而且和小石他們這對特別能吃的兄弟在一起吃飯,根本吃不了多少東西,想混個肚飽都難。所以,公良隻得另外去煮了些東西來吃。

  不過嘗過熊掌後,他倒是期待起赤羆掌的味道來了,那赤羆掌足足有一抱大,夠他吃一頓了。

  吃完東西,公良就帶著長矛和一對短矛往部落外走去。

  來到抓溪魚所在瀑布旁邊的樹林,他就開始練習起來。

  於是,瀑布旁邊的樹林就成了他練習長矛的目標。使用長矛沒什麽技巧,無非是直刺而已,非常簡單,只要做到三個字“快、準、狠”,就無往不利。

  以前公良練過的崩拳中其實也可以應用到長矛之中,應該說崩拳更加切合長矛,因為都是如箭般直刺。

  越是簡單越是沒有花俏的東西,練起來雖然容易,但精通卻難。長矛也是如此,學起來簡單,但若要練到刺如疾矢,收如奔雷,卻非常不容易。但不容易公良還是堅持練著。隻一會兒,一棵樹就被他刺得千瘡百孔。

  練了一陣長矛,休息下,他又開始練習投擲短矛。

  將短矛投擲出去容易,但要練到精準的刺中目標,卻需要時間,而公良最不缺的就是時間。

  他就這樣,日複一日的練著。漸漸的,他能穿著四百斤的鐵甲扛著巨大圓木跑得飛快,飛矛刺出收起也能如疾矢奔雷一般迅速,短矛也有了一定的準頭。這時,部落勇士狩獵歸來,屬於他的狩獵又要開始了。

  見勇士狩獵歸來,公良連忙跑去找首領要來幾袋凶獸血,除了留些自己用,其它的就全倒入種植三色稻的稻田中。

  說也奇怪,將凶獸血倒下去後,原本顏色青翠的三色稻苗竟然慢慢變得濃綠,苗身也開始緩慢的生長起來。

  看來這三色稻還是要凶獸血澆灌才行,要不然以前澆水長得很慢,都沒這麽快。

  不過凶獸血也不是每天都有,現在只能寄望於下面的凶獸內髒了。雖然凶獸內髒的氣血精華少,但也聊勝於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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