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間,王碩已經換了一身裝扮走了出來。裸著上身露出雄壯有勁的肌肉,下身黑色勁裝外襯一條潔白的圍裙,手持一把兩米有余的大關刀,刀身布滿鋒利的鋸齒,寒光閃閃。
只是往那一站,那千錘百煉的鋼鐵雄軀,便不自覺散發著壓倒性的氣魄,如果不是面容太過憨厚,絕對讓人在第一時間聯想到征戰沙場的戰士。
大關刀一拄,王碩開始閉目調整呼吸。
六人俱是一呆,冰三丈問道:“他這是在幹什麽?不是要去做面麽?”
茅山英瞧了又瞧,有些不確定的道:“難道是在冥想?”
“靜心冥想,以求誠心專注!”王老頭不知道什麽時候湊了過來,端著一個紫砂壺滋溜滋溜的喝著,一邊漫不經心的解釋。
“一碗面,至於麽?”冰三丈道。
“你可別小看料理啊!用心做才能做出真正的好面!”王老頭搖頭晃腦的道:“想當初老夫也是如此,寒暑不綴苦練神功三十載,終於打遍天下無敵手,得到神拳無敵的稱號。。。誒,你們聽我說啊!幹嘛扭過頭去?”
王碩那邊又有了動作,哪個還有耐心聽他吹牛。
只見王碩緩緩睜開眼睛,微微活動著四肢,肌肉彈動,骨骼抖動,發出宛如龍鳴般的響聲,用力一踏地板,大喝一聲:“開閘!”
話音剛落,冰三丈就感覺一道殘影從天而降,帶著無窮的殺氣和凌厲的風勁,如蒼鷹擊蛇般向王碩襲去。
“一隻老母雞?”茅山英大叫一聲跳了起來,眼中閃爍著感興趣的光芒。
“一隻雞。。。”
冰三丈也看清楚了,那鷹擊長空的身影竟是一隻一人多高的母雞,眼神銳利,身形靈活,在半空中展開翅膀時足有五六米長,層疊的雞皮就像黝黑的盔甲,兩隻雞爪鋒利無比,反射著寒光讓人頭皮發麻。
王碩豪邁大笑起來,挽了個刀花,旋風一般衝了上來當頭就是一刀。
母雞爪子微抬,與之短兵相接,發出清脆的鏗鏘聲,宛如兵對碰一般。
母雞雙爪齊攻,爪影層疊,位置不斷變換,幾乎帶起一片殘影。王碩也毫不示弱,雄壯的身軀宛如定海神針,佇立不動,大關刀風車一般的舞動,刀光連連閃耀,晃得人直眼暈,耳邊兵器碰撞聲劇烈,宛如炸彈連綿爆炸不絕。
“這是殺雞還是生死相搏啊?我怎麽感覺自己在演武場看生死鬥的?”茅山英下巴都快有掉下來了。
“想吃雞當然要賣點力氣了!要不然就跟城裡人一樣,去吃蝸牛肉好了!”王老頭隻瞟了一眼就不再看,似乎一點也不擔心兒子的安全。
看著母雞落地,翅膀一在前一在後仿若手持雙刀與王碩對峙的動作,冰三丈也一時無語。
“要不要這麽誇張啊,雞都這麽厲害了?我還以為。。。只會弄出一些怪獸,沒想到一不小心把這個位面的文明的科技樹都給拉歪了!”
冰三丈刻意的模糊了幾個字,眼睛大睜的看著人雞決鬥,隻覺得心裡無數草泥馬呼嘯而過,奔馳向遠方。
“雞當然厲害啦!”王老頭一副不堪回首的樣子,“五十年前嘛,雞鴨魚肉,牛馬豬羊當然是飯桌上的菜肴。可是現在如果想吃點雞肉,真是費了老勁了!”
冰三丈掏出一根雪茄,敬給王老頭,求教道:“您給我們說,就五十年前到底發生了什麽事?”
“喲,這可是好東西啊!難得一見!”
王老頭老實不客氣的把雪茄揣進了兜裡,滋溜喝了一口茶水道:“你們現在這些小娃娃,上課就不好好學,這麽重要的歷史都不知道!也罷,我今天就給你講講!”
六人忙豎起了耳朵。
“話說五十年前,也就是貞觀十幾年的時候,楚國公他老人家在隴右雲家山谷中挖出了一口靈泉,這口靈泉可是不得了,它一出世立刻就遭了天妒,直接降下了天罰。聽說當時那場景,簡直就跟世界末日一般,閃電霹靂就跟不要錢一樣往下打,一會下雪一會下雨,那雨點子足有臉盆大小,雪花實際上都是拳頭大的冰球,在加上黑雲壓頂,伸手不見五指的環境。跟隨在楚國公身邊挖掘靈泉的侍衛,當場就死了個一乾二靜。”
冰三丈表情古怪,看著王老頭吐沫橫飛的樣子,總感覺有抽他的衝動。
“幸虧楚國公他老人家福緣深厚,又是仙人弟子。這才逃過了一劫。至此之後,天地間就發生了變化。這天地萬物生靈就像是打了雞血一樣生長。”
王老頭陷入了沉思,“我還記得當時我還是十幾歲的小屁孩兒,每天除了用功讀書還要照顧家裡的雞鴨,我就感覺那個雞鴨突然之間巨大化了,幾乎是一天一個樣兒,就跟吹了氣一樣的膨脹起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竟然長到一人多高。
當時全村的人都嚇壞了,還以為是什麽妖孽現世。又是請神婆有是請道士的,急得團團轉,哪知道道士還沒請過來,官府倒是先來了。有個小吏看了看雞鴨,臉色立時就變了,直接在村子裡發了布告。”
“怎麽說的?”小水鬼忍不住插嘴。
“說是天地靈氣異變,各地都會出現靈獸異獸,叫我們不要驚慌。緊接著就有大量的府兵就進城,帶著裡長和族長挨家挨戶的說項,讓我們舍去家業向大型城市搬遷。”
“故土難離,那些老人能夠願意嗎?”冰三丈道。
“可說呢!最起碼一半以上的老人都不願意。”王老頭搖頭道:“可我家沒事,就我和我老娘,我們本來就是外地人,再加上家裡除了幾隻雞鴨,可以說是一貧如洗。官府又給了補貼,又承諾到地方之後還給分幾畝田地。有什麽不好的,反正我就跟著我娘先搬走了!
後來官府是怎麽跟村裡協商的我就不清楚了,只是後來在新城裡也一直沒有見過那些老人。三十年前我找機會回了村子原址了一趟,發現那邊已經是荒草成堆,古樹參天,已經成了野獸的樂園。”
“所以這邊這座城就是你們當時搬遷建起來的?”茅山英好奇地問。
“哪能呢!這可是長安地界,屬於玉山書院的領地。就算是五十年前,那地價也是金貴著呢,如果不是我兒子學廚師有成,又得了雞絲面的做法。給我們老王家爭氣。我是十輩子,也買不起這裡的房子啊!”
“長安居,大不易啊!”冰三丈搖搖頭,不管是古今中外,凡是一線城市的房價,對普通人來說,那都是一個天文數字。
“後來呢?後來呢?”小水鬼感興趣的叫道。
“後來我們娘倆兒就搬遷新城了唄,與左鄰右舍熟悉了之後,才發現這個城市裡的人大部分都是五百裡內的村莊聚集起來的,人口足有三十萬。在當時那可是個了不起的數字。
也是從那時候開始,整個世界變得我都不認識了。家裡的雞鴨長得越來越大,龍馬牛也是,跟吹了氣一樣。”
王老頭連說帶比劃:“新生下來的牛犢就有這麽大,只要喂飽了三個月內就能長到十米高,這簡直就是從地獄出來的牛魔王啊。哪個敢用它耕地?還有糧食、藥材、蘑菇、老鼠,反正各種各樣的生物全都變在變大,就是好像整個世界將我們人類拋棄一樣!”
王老頭嘿嘿一笑:“後來我才明白,在這場靈氣爆發中,咱們人類的收獲才是最大的,只要稍微學點功夫,伸手那就了不得。府兵更是!軍陣一起,鬼神辟易!”
冰三丈摸著下巴道:“我記得當時不是在打高麗嗎?府兵出動了麽?”
“打高麗?哼!”王老頭不屑地哼了一聲:“高麗算個什麽東西,他們出城都難,別說出海作戰了。其實我們這邊也好不到哪裡去,我記得最初的十年,府兵們最大的任務就是開路。靈氣刺激,山林野地,灌木雜草佔道生長,不管壓得多緊實的道路,只要一個月沒有人清理亂草,它就能給你把路給長死了。”
王老頭歎氣:“野外的虎豹豺狼一個賽一個的個大,越長越凶猛。城市間行商,如果不聚集到五百人以上,那都不敢行動。到後來,數千人加上正規的武裝軍才敢進行商會交易。你想想其中的艱難程度。如果不是楚國公最後發明了飛艇,當年不少城市就得餓死人了。”
小蠻納悶兒道:“既然萬物都在變化,那麽糧食肯定也會畝產大增,怎麽會餓死呢?”
“天真!”王老頭翻白眼:“糧食是畝產大增,可是偷糧食的老鼠都長得跟黃鼠狼一樣大,糟蹋糧食的野豬沒有軍隊根本無法抵抗,壞糧食的蟲子層出不窮殺之不盡,到頭來能收獲多少糧食,仍舊是個未知數。”
王老頭歎氣道:“最初那三十年,過的日子就跟做夢一樣。天天睜開眼,第一件事就是摸刀。出門上學,你要是不在腰裡揣著一把刀,街上的野貓野狗都敢正面搶你的飯吃。”
冰三丈尷尬的摸了摸鼻子,他是真沒想到,當初自己的率性而為,竟會給這個世界帶來這麽大的變化。
“不過楚國公他老人家說的好,人是萬物之靈!有壓力才有動力嘛。玉山書院在那三十年之內,各種科技蓬勃發展。他老人家也是慈悲為懷,將仙人所受的各種知識傾囊相授,學子們也爭氣,不斷地吸納知識,推陳出新。看看,只不過五十年下來,我大唐又是一派盛世光景了。”
王老頭搖頭晃腦得意道:“將天地元氣變納化為己用,這才是真正的仙人本事。你去看看周邊幾個小國,不是被堵在家門口出不來,就是被荒山野草佔領恢復到原始人的生活。也只有我們大唐才有如此繁華似錦的景象。”
金六娘聽得眼中神采連連,顯然是對個不一樣的世界產生興趣。
就在此時,下面傳來爆炸般的一聲轟響,將眾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過去。
人雞大戰已經分出了勝負,那隻巨大的老母雞趴在了地上一動不動,身上一根羽毛也沒有剩下來,渾身上下肉光致致。
王碩的大關刀從雞翅下整根插了進去,刀尖從脖脛側面透出,卻沒有滲出一絲血跡。只是他雄壯無比的身體上卻布滿了橫七豎八的爪痕,幾乎每一道傷痕都深可見骨。
隨著他的呼吸陣陣的流出血跡,雪白的圍裙已經被血跡浸染,慘烈得如同剛從沙場回來的修羅。
“諸位稍待,雞絲面馬上就好。”王碩爽朗一笑,嘴角滲出一絲血跡。
冰三丈嘴角抽搐,他還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殺雞殺成如此慘烈的。他第一次感受到一碗雞絲面竟能有如此慘烈的重量。
看著地上已經流淌成小河的血跡,如果不是王碩站的依舊腰杆筆直,他都懷疑這個魁梧的廚師隨時可能倒下咽氣。
冰三丈看向王老頭,見他依舊一臉淡定,忍不住問道:“下面那個是你親兒子麽?”
“怎麽不是?”
“那他傷成這樣,你連一句話都沒有?”
王老頭奇怪道:“如今天下全民習武,廚師更是其中的高手,我兒子更是高手中的高手。這點小傷又算得了什麽,連藥都不比抹,回去睡一覺, 明天早上就能完好如初。”
說完王老頭還上下打量了下冰三丈,歎氣道:“你小子肯定又是哪個大家族的少爺,從小山珍海味光知道吃。沒見過怎麽做吧?”
冰三丈鬱悶的摸摸鼻子,這話還真不好反駁,誰叫自己對這個世界不熟悉呢。
王碩向後廚打了一聲招呼,他那三個兒子跑出來,兩人拎腳一人搬頭,將那隻大母雞拖了進去。幾分鍾後,又端著托盤走了出來,在每人面前放了一個大海碗。
“夠快的啊!”
冰三丈點頭表示感謝,低頭觀察這碗面。
面很簡單,只是普通的手擀麵,湯頭清香撲鼻又清澈見底,沒有任何配料。澆頭是整整佔據了海碗一半面積的雞排。金黃酥脆,顯然是油炸的。
用筷子挑了一下,看到那那一根根如筷子頭粗細的肉絲兒纖維,冰三丈有點兒理解為什麽要叫雞絲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