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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龍基谷》第七十章 混的還不如當年的混混們……
  王修現在回想著兩天前他在魔幻龍之谷世界,在【墓穴】副本中,嘗到了苦頭,甚至可以說嗅到了死亡的氣息,那隻碩大的牛頭怪揮舞著巨斧野蠻衝撞的那種畫面現在還歷歷在目。  王修不能說他被嚇壞了,但也嚇的不輕,在那樣窄小的地形與一隻非人級別的魔物戰鬥,真的是太過刺激了,讓王修的心態一直無法平靜下來。

  獸人克洛西,小妖精頭目加扎,巨人朱克阿諾,這些魔物BOSS帶給他的那種威脅度加在一起都比不上牛頭怪翁拉克,這並不是翁拉克的實力要強過另外三個,而是因為,只有在那種地形下面對甕拉克時,才讓王修明白死亡近在咫尺,在限定了地形的狹小密室和一個牛頭怪BOSS硬抗,也讓王修產生了‘如果蘭斯不在的話,我一個人面對它,會不會死在這裡?’這樣的讓人內心有些恐懼導致的不平靜。

  也是因為這樣,王修選擇了暫時回到現實,當他回歸現實時,龍之谷世界的時空是暫停的,這樣的話,他有足夠的時間在現實讓心情平靜下來後,再去龍之谷世界打怪升級。

  中午,王修一家三口在家吃著午飯,午飯很豐盛,一鍋老母雞湯,一盤紅燒肉,一盤青椒炒蛋,一盤酸辣土豆絲,還有一碟鹹菜扣肉。

  洪雲霞是真的心疼兒子,王修回來後,餐餐都做的精致,這讓王修的父親都有點吃醋,酸酸的道,兒子沒回來時家裡都是一菜一湯就解決了,偶爾吃吃肉而已。

  “兒子,這次回來就在家裡多住一段時間吧,你想安靜寫書,媽支持你,你爸也不會亂嚼舌根的,你寫書能掙到錢的,有啥不好的,現在不都說嘛,職業不論好壞,只看能不能掙到錢嘛,你想自由就自由些,媽和爸都支持你,恩,好好在家裡養養吧。是吧,孩子他爸,你說話啊。”洪雲霞使了個眼色瞪了王修的父親王城一眼。

  “對,對,雲霞說的對,兒子,爸以前說你寫什麽書是不務正業,其實吧是覺得你掙不到錢,現在看你能掙到錢,爸也就不說了,你看看你的身體氣色也……哎,雲霞,兒子的氣色不錯啊,好像還壯了不少啊,看來在城裡的夥食是不錯啊。”

  洪雲霞氣惱的狠狠瞪了一眼王城,你什麽意思啊,老頭子不會說話別說話。王城接收到了洪雲霞的眼色,不說話了。

  王修的職業曾經是受到父親王城的不滿的,為這還吵過,因此後來王修借口去了省城找工作,幾個月後父母才知道他根本沒去上班,而是全職寫作來著,後來寫了兩本書也算是掙到錢了,雖不多,但也足夠養活自己了,家裡父母才放心了些。

  “嗯嗯。媽,爸,我知道了,我會在家多住些天的。”王修一邊吃著飯,一邊道。再沒找到更好的生活環境和住處前,還是家裡的空氣要舒服的多,王修也暫時不準備去空氣汙濁的城市去,事實上省城的那房子他都已經退了。

  “對了,兒子,你知道村裡的王山那孩子吧,跟你一樣大的,今年十月結婚,你看看,同齡的孩子都結婚了,你怎不急呢?聽說王山那孩子是自談的呢……”

  “媽,我吃飯呢,能別談這個嗎?”王修無奈,父母催婚是當代青年最頭疼的問題,不論是城裡人還是鄉裡人。王修也怕這個。

  “好好,媽不多說,媽隻想說,媽知道你不怎麽會討女孩喜歡,媽花點錢去讓村裡的孫婆婆給你介紹兩個姑娘看看……”

  “我吃飽了,先出去走走。”王修輕歎一口氣,

哪怕是主角遇到這種問題也得無奈,王修明白媽媽的思孫心切,但自己真的是暫時不想談這個,現實的姑娘要麽太精明,要麽太現實,到不是沒有好的,但以前王修沒有那條件和本事找更好更優秀的,現在呢,他是心裡有人了,遇到了有著精靈族空靈與堅強氣質和美貌的梅雅後,他現在心裡又怎麽會看的上現實裡那些原本看著不錯的女人呢?網絡上那些眾多宅男的女神們,能比的上梅雅的也沒有幾個,比她漂亮的或許有,但沒有她的那種空靈堅強的氣質內在,在他看來也都不過是花瓶而已,或許以前的王修會迷戀這些花瓶,可現在的他,只會欣賞堅強而自主的女士。  “兒子,你去哪啊。”

  “我要去上河鎮裡買點水果吃。”

  “早點回來啊,小心鎮裡那些混混,看到他們躲遠點,都是些有娘生沒娘養的東西,沒一個好東西。”

  “知道了。”王修擺擺手不在意的出了門。

  下河村的旁邊就是省道,省道往西走十多裡路最近的一個鎮子名叫上河鎮,有著學校,集市,商店,附近的村子每天都會到這鎮裡買賣些生活用品,蔬菜瓜果之類的,王修還在鎮子裡念過中學。

  上河鎮裡的混混不是什麽電影裡的那些混黑要保護費的古惑仔,他們的成員大都是被父母留守在鎮子裡或者附近城鎮的孩子,由爺爺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等之類的親戚撫養的。

  當然,不是說留守兒童都是混混,而是他們的成員多出自留守兒童,並不是絕對的。

  這些混混子因為從小缺少父母管教,性子上總是比尋常孩子要乖戾些,認真的講算不上什麽壞人,但也確實更野些,撫養他們的都是更長一輩的親戚,小時候還能管管,但長大了,特別是到了十五六歲的青春期後,那性情就變化大了,學習什麽的,能有學好的並不多,時間久了,逃課輟學的不知凡幾,漸漸的這些混混們就在城子裡的一些娛樂場所裡瞎廝混著,諸如網吧,遊戲廳,台球室之類的地方。他們混的方式也沒有太多方式,也就是經常敲敲那些鎮子裡小學生,或者中學生的零花錢花花, 偶偶幫幫某某有錢小學生或中學生打打架,欺負欺負人之類的。

  王修十年前的時候,在鎮子裡上學的時候,那時可經常被當時的混混給欺負來著,被強要十塊二十塊的時常有發生的。

  按照套路小說文來說,現在王修該是要去鎮子裡,將十年前的那些‘痛苦’還給他們的,可惜是不可能了。

  因為十年過去了,那些混混們早就更新換代了,為什麽?因為混混們到了十八歲後大多都出去打工找工作了,以前的混混脾氣在社會大染缸裡,要麽被磨掉,要麽改過自新,要麽……反正總之,鎮子裡的混混年紀都不會太大的,十五歲到十七歲的才是主流,當年在鎮子裡廝混的那些混混,留在這裡的可不多了,最多也就幾個而已,當然,這幾個也都是在鎮子裡混出點名堂來的,他們也就是所謂的大混混,但這些大混混在鎮子裡一般都是某某網吧或者遊戲室或者台球室或者旅館裡老板嘍。

  可歎的是,王修當年都沒資格讓這些大混混欺負的資格,當年的他只是最普通不過的一個中學生而已,沒有錢,成績也不算好,會來欺負他的都是些不起眼的小混混而已。

  幾年前王修回來時,就在鎮子裡去過這些地方,小混混們自然是一個都不認識,而大混混們還都是老板了,還一個都不認識,但說實話,混的都比他要好,當時的他感歎道自己混的還不如這些大混混呢,至少在鎮子裡有車有房有事業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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