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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十四歲》第95章 濤子和她(3)
她叫楊敏,是一個山區裡長大的女孩兒。

 十五歲之前她從來沒見過汽車長什麽樣,也不知道這世界上有那麽多的高樓大廈。她每天奔跑在深山小路上,嬉笑在鄉間田野裡,她從來都不覺得自己的人生有多麽的不公,即使她有一個極度重男輕女的父親和一個逆來順受的母親。

 可是她還有一個可愛的弟弟。

 她很愛他。

 他長得很漂亮,有一個很好聽的名字,楊軼,聽說這是她母親取的名字。

 她母親長得很漂亮,瓜子臉,下巴尖尖的,大大的眼睛,小嘴巴,高鼻梁,她是他們村裡最好看的女人。可是她從來都不笑。

 弟弟遺傳了母親的容貌,從小就睜著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跟在她身後“姐姐,姐姐”不停的叫。

 他有粉嫩的小臉,有烏黑柔順的頭髮,圓溜溜的大眼跟葡萄似的!雖然她沒見過葡萄,但她母親曾經這樣說過,她記了下來,她的記憶裡可好了。

 可是她除了白白的膚色和小臉,什麽都沒遺傳到母親的。

 她長得更像父親——這或許就是母親最開始就不喜歡她的原因吧,很多年後她突然明白。

 她父親是一個脾氣暴躁的莊稼漢,他很喜歡這個長得好看又有文化的女人,可母親不喜歡他,甚至是嫌棄他,因此她經常能聽見父母之間的爭吵,每次都是母親哭著跑出來,然後第二天全身都是傷痕。

 小的時候她不懂,奶奶告訴她,因為母親不聽話,父親只是在教育她,那個滿臉褶子的老婦人還會在她耳邊念叨著——“以後敏敏也要聽話,不然也會被教育,還要生個大胖小子,不然這日子可就難熬咯……”

 她不解的看著奶奶,小臉上只有童真。

 更大一些的時候她才懂了奶奶話中的意思,那時候她才九歲。

 她見過無數次父親對母親拳腳相加的場景,可這幾個月,卻是他們家最平靜祥和的日子,雖然每天依舊有爭吵,可每當母親說,“有本事你打死我”的時候,父親的抬起的手掌就放了下來。

 因為母親懷孕了。

 十個月後,

她守在母親的床邊,第一次見到了這個可愛的孩子——這個時候還不能叫可愛,一團紅彤彤的肉團子,皺巴巴的還看不出一丁點的可愛,不過她很高興。

 她有弟弟了。

 那是她有生以來見過父親最高興的一天。

 他買了酒,買了二兩肉,還在河裡抓了一條魚回來,叫母親做飯。

 她站在爐灶旁邊,看著母親臉色蒼白的從床上下來做飯,動作緩慢,但是這次父親見了卻沒有再打罵。

 從此家裡的日子變得慢慢安寧了起來。

 母親已經很少與父母爭吵,父親開始變得忙碌起來,也很少對母親動手,不過兩人在家都沒什麽好臉色,只有在弟弟撒嬌時才會露出幾分笑意。每當這個時候她只能躲在門背後偷看,然後自己偷偷高興。

 想象著有一天自己也能像弟弟那樣,得到父母的一抹笑容。

 弟弟很可愛,村子裡的人都喜歡他,她也很喜歡,她覺得弟弟的臉就像一個小包子,雖然她沒吃過包子,但奶奶說包子就跟弟弟的臉長得一樣——後來她吃過很多口味的包子後,才發現,弟弟的臉比包子可愛一萬倍。

 他們都喜歡弟弟,但是弟弟最喜歡粘著她——這是她最值得驕傲的事了!

 每天她都會帶著弟弟一起去玩兒,他們上山,下河,爬樹,捉蝦,她喜歡背著弟弟走遍村子,也喜歡他們對弟弟的誇讚,她覺得這樣很驕傲,因為每當這個時候他們都會說,“敏敏,你又帶弟弟出來玩啦”——只有這個時候他們才會把她的名字放在弟弟前。

 可是這樣的日子並沒有像她期望的那樣持續到永遠。

 那是一個春暖花開的春天,白色的梨花開滿了山坡,她帶著弟弟出去插秧,現在她已經十五歲了,早在四年前她就開始下地乾活,這些都是簡單的農活,等稻子熟了,她還要幫著下田收割,不過這都是秋天的事情,過陣子她還要種玉米。

 因為今天的活兒有點多,父親去村裡吃酒去了,她必須在父親回家之前種完這些。她讓弟弟在旁邊玩,彎著瘦小的脊梁,在田裡熟練的起伏。

 待她起身擦汗時,卻發現沒了弟弟的身影。

 她大叫幾聲,卻沒有回應,她慌忙從田裡出來,來不及穿上鞋子,赤腳跑到山上尋找——弟弟還小,弟弟那麽可愛,弟弟一餓肚子就會哭,弟弟哭了她就會被打……

 她要把弟弟找到!

 可是她翻遍了整座山,雙腳都磨破了依舊沒找到他。

 她看著夕陽垂暮,躊躇著不敢回家,卻又想弟弟或許已經在家吃完晚飯睡著了。

 她立馬起身,卻在家門口見到手拿木棍臉色盛怒的父親。

 最後父親和全村子的人一起找遍了周圍的山也沒有找到弟弟,聽鄰村的人說,好像有外來的人來過,就是不知道他們有沒有見過弟弟。

 她跪在雨夜裡,渾身發顫,額頭上火辣辣的,雨水灑在身上,一滴一滴的流到地裡,隻留下血色的痕跡。

 她似乎聽見了父母的爭吵,又似乎聽見了弟弟的呼喊,最後她隻記得母親憐惜的眼神——這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見到母親對她流露出這樣的眼神,她閉上眼,笑了。

 被趕出家的那天,正好是她十五歲的生日,但是除了弟弟誰都不記得,那天弟弟還說摘花編花環送給她,可是弟弟也不見了。

 她用塑料袋裝了幾件衣服,穿著自己前年的新鞋子出了家門,母親給的十塊錢被她藏到了襪子底下——這是她所有的家當了,從此以後她再也沒有了家。

 後來她沒了姓氏,輾轉了幾年,做過形形色色的工作,最後在酒吧安定了下來——其實也不叫安定,只是這是她做得最久的工作。

 他們都叫她“敏敏姐”,她化著自己都認不出來的濃妝,每天接待著各種各樣客人,強裝著笑容,似乎把自己一生的笑都用在了這裡。

 直到,遇見了他。

 他是個文雅有文化的男人,喜歡穿著一身休閑舒適的白衫,斯斯文文的,對她很好,總是很關心她。

 他會帶她去她從來沒去過的地方, 耐心給她講解她從來沒聽過的事物,會輕輕地吻她的臉頰,會問她開不開心。

 她總是很高興,她喜歡他帶給她的快樂,喜歡他對她的好,她想,自己愛上了這個男人。

 後來她又遇到了一個男孩,像一隻驚弓的鳥兒,又像一隻全身是刺的刺蝟,可是她覺得他最像的是她的弟弟——尤其是那雙眼睛。

 她自嘲的想,自己或許真的是寂寞了。

 在這座陌生的城市漂泊了這麽久,沒有家,沒有朋友,除了那個男人送給她的這套空蕩蕩的房子,只有一幅被無數男人凌、辱過的軀殼,正在腐爛的軀殼。

 她看著瘦弱的他,仿佛看見了曾經初到這座城市打拚的自己,單純、無助,渺小得所有人都可以欺負他,純潔得所有的黑暗都想侵佔他。

 她帶他回了家。

 她想,自己空洞的靈魂需要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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