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袍”奧特洛作為《奈落聖典》的持有者,有權支配馬爾斯的靈魂,除非得到奧特洛的認可,或者從他手中奪走《奈落聖典》,否則任何凡間的力量——包括“祈願術”和“神跡術”在內——都無法使馬爾斯的靈魂恢復自由。
奧特洛或許會認為自己與馬爾斯簽訂的契約是建立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按照約定收走馬爾斯的靈魂也是無可指摘的正當權利,然而提亞瑪特卻不這麽想。這位在瓦雷斯萬神殿中以行事霸道和“護短”著稱的“惡龍女神”,雖然早已對馬爾斯諸多離經叛道的行為心懷不滿,可馬爾斯畢竟是她親兒子,親兒子的靈魂被人囚禁,倘若她一聲不吭無所作為,堂堂龍後的面子往哪兒擱?
無論是母性發作抑或自尊心使然,總之提亞瑪特對這件事的反應頗為激烈,破天荒的主動與命運女士溝通,委托辛德拉向羅蘭轉達她的態度:不管采取何種手段,只要羅蘭能夠解放馬爾斯的靈魂,提亞瑪特就對他與彩色龍族的恩怨既往不咎,就連自己親手創造的那三件神器也可以交給羅蘭保管——前提是他能通過考驗,獲得“黑卵”的認可。
辛德拉轉達了提亞瑪特開出的條件,建議羅蘭接受這筆交易,反正他與奧特洛早已結下不共戴天的殺父之仇,遲早要設法奪取《奈落聖典》、解放魯道夫被囚禁的靈魂,到時候順帶解放馬爾斯的靈魂即可完成龍後的托付。
盡管命運女士沒有明說,羅蘭還是覺察得到,辛德拉很重視提亞瑪特的立場,如果自己能夠完成龍後的托付,那麽“命運神系”即可借此契機與“彩色龍神系”修複關系,即便雙方由於陣營不同,無法結為親密盟友,至少可以使辛德拉在瓦雷斯萬神殿中減少一個強力的反對者。眾神之間的勾心鬥角其實是一種更高層面的政治鬥爭,外交手腕必不可少。羅蘭之所以被命運女神選為凡間代言人,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他懂政治,深諳“有所為”與“有所不為”的界限,尤其擅長將敵人轉化為朋友,在這種關鍵時刻當然不會“掉鏈子”。
得到羅蘭肯定的答覆後,辛德拉滿意的結束了心靈感應。羅蘭由冥想中蘇醒過來,一抬頭就看見安德莉雅和芬妮正關切的望著自己,莫名覺得心頭一暖,笑著告訴她們不必擔心,自己一切正常。
此時已經臨近中午,“麟甲天”中,龍脈兵團與半龍一族還在廝殺;“麟甲天”附近的荒原上也是炮聲不絕,遠東西線集團軍與帝國東征軍團的激戰尚未分出勝負。時間緊迫,羅蘭顧不得向安德莉雅和芬妮說明龍王馬爾斯的靈魂遭遇,快步來到水池跟前,毫不猶豫伸手按住那顆“黑卵”。
馬爾斯已死,“黑卵”失去了主人,以自身智能接管大群煉獄魔龍的控制權,正在評估接下來要如何面對羅蘭三人,此時突然被羅蘭一把按住,立刻激發自我防禦機制,試圖釋放魔力將觸犯者解離成塵埃。
綠色光澤由黑卵表面那些絲絲縷縷的紅色脈絡當中湧現出來,觸及羅蘭手指的刹那激發出毀滅性的破壞力。羅蘭不為所動,依舊穩穩按住黑卵,流入體內的解離魔力固然可怕,卻還不足以對他的“神性體魄”構成致命傷害,至於黑卵自身的邪惡精神,更無法撼動他那受到命運神性庇護的意志。短暫對抗過後,羅蘭腦海中相繼傳來三條系統訊息。
系統提示:通過強韌檢定!
系統提示:通過意志檢定!
系統提示:你已經獲得“黑卵”認可,接管“麟甲天”以及總計七十七頭煉獄魔龍的指揮權!
羅蘭唇角浮現笑意,
轉身望向那群圍攏在水池邊的煉獄魔龍。這些黑卵的造物剛剛還顯得躁動不安,試圖阻止他接觸黑卵,現在全都變得俯首帖耳,如同一群被馴服的獵犬。羅蘭轉回身去,開啟“命運之瞳”鑒定“黑卵”,密密麻麻的信息流入腦海。
系統提示:發現提亞瑪特神器“黑卵”!
鑒定報告:這件具有自我意識的神器僅承認強大的主人,試圖掌控“黑卵”的人需要通過肉體與精神的雙重考驗。接觸者首先要進行一次強韌豁免檢定,豁免失敗將被解離;此外還要進行一次意志檢定,檢定失敗會使人墮落,滋生邪念——為了實現野心,不惜運用黑卵的力量為世界帶來浩劫。 “黑卵”必須搭載於“鱗甲天”方能發揮出全部功能。
黑卵具有如下功能:
迷鎖中樞:黑卵是“麟甲天”迷鎖的主控樞紐,具有同類裝置的一切功能。除此之外,無論黑卵的主人身處何處都可以通過心靈感應與黑卵保持聯系,進而借助黑卵遙控“麟甲天”。位面壁壘無法切斷這一超自然心靈聯系。
孵化魔龍:“黑卵”可以吸收龍血生物的靈魂,當吸食的生命骰總量達到20,即可製造出一條煉獄魔龍(青年半煉獄紅龍)。煉獄魔龍將完全服從黑卵持有者的意志,這種控制力甚至不受位面間隔的限制,直到魔龍或者黑卵本身被消滅為止。每轉化一頭煉獄魔龍需消耗10磅魔晶。
龍魂轉化:“黑卵”吸收不同種類的龍血生物靈魂,用於轉化煉獄魔龍的比率也不同。龍脈生物的靈魂轉化率為1/20;半龍生物的靈魂轉化率為1/10;真龍的靈魂轉化率為1/5。
靈魂容器:“黑卵”最多同時保有100頭煉獄魔龍,當前數量為:77/100。
……
“黑卵”的功能相當複雜,羅蘭思考了兩分鍾才完全搞懂龍魂轉化比率的真正含義。以龍脈生物來說,所謂1/20的轉化率並不是說隨便湊出20個龍脈生物就能轉化出一頭煉獄魔龍,這裡的轉化不是按個體數量計算,而是按照“生命骰”來計算。“生命骰”也就是“生物等級”,對於超凡職業者而言,多數情況下不妨將之簡單的與“職業等級”畫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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