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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文娛》第一百六十四章 奪冠
秦歌質感淳厚的嗓音,對細節處理的細膩,細膩中蘊藏一絲對青澀初戀回憶的情感,隨著《同桌的你》噴湧而出。

 在這幾分鍾的時間裡,秦歌用歌聲,帶著觀眾們回到了青蔥校園。

 一些女生在直播間裡瘋狂的刷評論。

 “我大學時候要是遇見這麽陽光的帥哥,我一定以身相許。”

 “29號長得好帥,我要給他生猴子。”

 “好好聽的歌,為什麽我以前沒有聽過?”

 “我剛剛上網查了,音樂圈竟然沒有這首歌,難道是原創?”

 “哇塞,29號真是才子,唱歌好聽不說,竟然還會寫歌。”

 秦歌吟唱完最後的歌聲,下面的觀眾竟然沒有任何的反應。

 秦歌睜開眼睛,看了一眼,心裡忽然有些尷尬。

 難道我唱的不好?

 任宇三人也面面相覷,不知道這是什麽情況。

 不是吧,這首歌昨天可是引起了不小的轟動,怎麽今天就沒人鼓掌了?

 就在四人心裡捉摸不定,七上八下的時候,掌聲和叫好聲如雷般響起。

 “真好聽。”

 “太好聽了。”

 “這是我聽過最好聽的民謠。”

 “剛剛那個說民謠算個屁的,站出來,我罵不死他!”

 林楓臉色陰沉的快要滴出水,他轉身隱沒在人群裡。

 沒什麽意外,林楓肯定會火,不過火的方式,和他原先設想的方式肯定有出入。

 秦歌也會火,而且會踩著林楓一路火到頭。

 林楓前面剛說民謠算個屁,秦歌跟著上來就是一首原創校園民謠,這是赤-裸裸的打臉,林楓臉都腫了。

 主辦方也沒想到這一組樂隊唱的歌會這麽好聽,四人剛剛下台,負責人就跑了過來。

 “你們好,你們好,我是魔方公司這次西塘活動的負責人,我叫吳磊。”吳磊主動跟幾人握手。

 幾人以為吳磊跟每個上台唱歌的歌手都這樣,沒想太多。

 吳磊說:“你們剛剛唱的很好,估計不出意外,今晚冠軍就是你們。”

 秦歌順口問了句:“哦?這意思是可能會有意外?”

 吳磊沒料到秦歌牙尖嘴利,笑呵呵說:“這次評判標準都是由觀眾評的,誰的票數高誰就是冠軍,觀眾們喜歡什麽樣歌的都有,這個的確充滿不確定性。”

 話是這麽說,但只要不是瞎子都看的出來,今晚唱得最好的,就是秦歌這支名不見經傳的樂隊。

 吳磊看似不經意問:“對了,你們和唱片公司簽約了嗎?”

 任宇搖頭:“我們就是自己唱著玩。”

 吳磊哦了一聲,沒繼續問。

 隨便又聊了幾句,吳磊去忙了,臨走時告訴幾人,先別急著離開,一會兒結束了,觀眾要投票,要是真拿了第一名,還得上台說兩句話。

 任宇問:“秦歌,你覺得咱們能拿第一嗎?”

 秦歌說:“不出意外,應該沒問題。”

 所謂的意外,十有八九是林楓,這個大家都明白。

 幾人坐在後台等了半個多小時,終於結束了。

 因為現場觀眾流動性太大,主辦方選擇用網絡投票的方式。

 電腦和手機用戶都可以投票,很是方便。

 吳磊上台說:“大家關注魔方公司微信公眾帳號,發送西塘,會出現投票欄目,然後在上面選擇你支持的歌手編號。投票時間為五分鍾,五分鍾後公布名次。”

 “下面,有請今晚上台的49位歌手。”

 歌手們依次走上來,因為是按照編號順序站,林楓和秦歌四人是挨著站的。

 林楓斜瞥了幾人一眼,說:“小瞧你們了,知道找幫手了。”

 任宇眉頭一挑:“怕了?”

 林楓突然笑了,說:“你今天就是把二線歌手請來,第一名也還是我的。”

 聽見這句話,幾人瞬間都沉默了。

 有內幕,第一名絕對是內定好的。

 想到這裡,任宇三人心裡就一陣火大。

 秦歌心裡也不爽,但沒有特別生氣。

 一看任宇三人就沒怎麽接觸過社會,以為學校的那一套規矩和社會上沒什麽區別。

 這就是社會,處處都是圈子,處處都有潛規則。

 不過對於今晚第一名的歸屬,秦歌還是有些信心。

 如果林楓沒有說出那句話,第一名妥妥是他的。可關鍵就在於,他說了那句話。

 直播間和現場觀眾,對林楓是非常抵觸的,這種情況下,他要是還能拿第一,估計能被罵死。

 五分鍾時間很快到了。

 吳磊拿起話筒,說:“投票已經出來了,第一名票數3858,他是……”

 吳磊拖了長長一個音,說:“是28號歌手,林楓!讓我們掌聲恭喜他!”

 果然如此。

 吳磊心裡也有些打鼓,投票數據早被人為改過,真正的第一名,其實是29號秦歌。

 但這一次定下來的第一名就是林楓,連這次的活動都是林楓媽媽拜托老同學幫忙弄的。

 林楓嘲諷的看了秦歌四人一眼,慢慢上前,可就在他接過話筒準備說話的時候,下面的觀眾登時爆發了。

 “28號?臥槽,就那小白臉唱的破歌,憑什麽得第一?”

 “我投的是29號!”

 “我也投的29號。”

 “有內幕,肯定有內幕!”

 現場觀眾情緒激動,叫罵聲不絕於耳,幾乎要把舞台掀翻。

 吳磊冷汗直流,林楓臉色難看,扭頭看向吳磊,低低說道:“趕快頒獎。”

 吳磊心道,這種情況還繼續頒獎,這不是犯眾怒嗎。

 “什麽破活動,去你-媽-的,我們投的都是29號,現場少說兩千人,你告訴我們,28號三千多票他媽哪裡來的?”

 不僅是現場,直播間的網友們看見第一名竟然被28號搶了,一個個怒目圓睜,瘋狂刷屏。

 “我投的29號!”

 “我也投的29號!”

 “來,大家頂起來,投29號的跟著我在下面留言!”

 直播間留言板,唰唰唰一排排整齊劃一的留言。

 “我投的29號!”

 “我投的29號!”

 轉眼之間,留言已經達到一千條。

 再刷新,一千五百條、兩千條……

 內幕,絕對的內部操控。

 就算28號的票數有接近四千票,但此時留言的人數也有超過三千條,加上現場兩千多名觀眾,怎麽也超過28號的四千票了。

 現場混亂不堪,全部都是叫嚷著要28號滾蛋的聲音。

 林楓臉色難看,扭頭看向任宇幾人。

 任宇幸災樂禍說:“內定的第一名啊,看來沒什麽人支持呢。”

 吳磊沒料到觀眾反應會這麽大,他原本心想,林楓就算說了那樣的話,但他唱歌的確好聽,得個第一名也不會有太多反對的聲音。

 可是他顯然漏掉了一點,那就是秦歌。

 如果沒有秦歌的《同桌的你》,林楓得個第一名,的確沒多少人反對。

 但偏偏的,在林楓之後,就是秦歌,而且還是一首原創校園民謠,引起了無數人共鳴的原創歌曲。

 在這樣的情況下,吳磊再把林楓推出來,根本就是傻-逼行為。

 這就有些像是,全世界都知道一加一等於二,結果你拿著話筒說結果是三。

 反對的浪潮一波高過一波,吳磊不斷地擦著臉頰兩側的汗水。

 吳磊知道如果自己繼續把林楓推上去,肯定不行,他拿起話筒大聲說:“大家不要激動,可能是投票數據除了問題,我現在立刻就和統計人員聯系。”

 這番話到底是有些作用的,但觀眾們的情緒還是很激動,一個個大聲嚷嚷著必須給一個說法。

 秦歌心裡那個感動,這些觀眾和他完全不認識,但是為了公平,竟然肯為他說話。

 吳磊拿著手機躲在角落打電話:“把數據改回來,對,就是真實數據,行了,別問那麽多了,再不改舞台都要被掀了。”

 觀眾很憤怒,今天晚上的活動,說實話,他們很喜歡。尤其喜歡秦歌的那首原創歌曲,在他們看來,今晚的第一名,非秦歌莫屬,可是偏偏的,第一名竟然被那個滿嘴噴糞的28號奪走了。

 這絕對有內幕,妥妥的內幕。

 吳磊走了回來,滿臉堆著笑,用抱歉的語氣說:“實在是不好意思,後台投票系統出了問題,我看了一下,第一名是29號,票數16575。”

 看見沒,看見沒,29號才是第一名,票數比28號高了四倍多,這就是差距。

 觀眾們心裡此時差不多都是這樣的想法。

 秦歌四人當之無愧的第一名,至於林楓,早不知道什麽時候下台去了。

 吳磊為了活躍氣氛,開始問一些觀眾們關心的問題。

 “28號有四個人,請問你們是一個樂隊嗎?”

 秦歌想了想,說:“他們是一個樂隊的,我是他們的朋友。”

 吳磊說:“我想,很多朋友想知道,今天你們唱的這首歌,究竟叫什麽名字?是不是你們的原創?可以回答一下,滿足我們的好奇心嗎?”

 秦歌想不說也不行,今晚這麽一弄,估計用不了多久秦歌就要火。

 “這首歌,我給它取名:《同桌的你》。”簡簡單單的一句話,回答了吳磊的兩個問題。

 既然說了,也就沒什麽可隱瞞的,秦歌說:“每個人的心裡都有一個同桌,希望這首歌可以給大家帶來溫暖的回憶。”

 “《同桌的你》,名字真應景。”

 “此處應該有掌聲雷動。”

 “喜歡《同桌的你》。”

 “可是,什麽時候才能出單曲版呢?”

 ……

 三萬塊現金獎勵拿到了手,秦歌做東,請任宇三人吃夜宵。

 清清河水邊,吃著燒烤,喝著啤酒,感覺悠閑自得。

 徐潔坐在秦歌一旁,左手肉串,右手飲料,偶爾抬眼看向秦歌,每當這時,任宇就會用曖昧的眼神看一眼秦歌。

 秦歌熟視無睹,大口要肉串,大口和啤酒。

 一天的接觸,秦歌和任宇幾人也當得起朋友這個稱呼。

 任宇問:“你們是哪裡人?”

 秦歌說:“金陵市。”

 任宇哦了一聲,說:“我們都是魔都的,下次來魔都,一定打我電話。”

 高柏麻溜的拿出手機,問:“秦歌你電話多少?我存一下。”

 秦歌猶豫了兩秒,報出號碼。

 這一下,任宇和張躍也拿出手機開始記錄。

 任宇問:“秦歌,你是不是學音樂的?”

 秦歌看他一眼,反問:“你覺得我像學音樂的嗎?”

 任宇認真點頭:“像,特別像。”

 秦歌白了他一眼,說:“那可就讓你失望了,我只是對音樂比較感興趣。”

 任宇似乎不信秦歌的話,他怎麽也不能想象,一個對音樂只是感興趣的家夥,能夠寫出這麽動聽的民謠。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天才?

 如果任宇知道秦歌的年齡,這會兒肯定早已經目瞪口呆。

 秦歌和任宇還沒到交淺言深的地步,擼完串,各自回去。

 第二天。

 秦歌和徐潔剛剛出門,就看見任宇三人門神一樣站在門口,好像刻意等在這裡。

 任宇走上來,熟絡的伸手搭在秦歌肩頭,說:“還沒吃早飯吧?走,我知道一家早餐做得特別正宗的店。”

 要不是秦歌知道這貨家裡不缺錢,真以為他們是來搶錢的。

 吃完早飯,秦歌問:“說吧,有什麽事?”

 徐潔有些疑惑看向他,秦歌遞了一個你還太嫩的眼神。

 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

 任宇大清早的來門口等自己,肯定有事相求。

 被揭穿的任宇,不好意思的撓了撓頭,說:“我想邀請你加入我們的樂隊。”

 任宇眼神誠懇,望著秦歌,看得出來,他的邀請很誠心。

 秦歌搖頭說:“以後我或許會走音樂這條路,但不是現在。”

 秦歌說的已經很委婉了,任宇聽了,很失望,但他心裡多少有些準備,不至於太失態。

 氣氛一下子沉默了,秦歌放下筷子,說:“《同桌的你》我授權給你們,你們想唱的話就唱。”

 這幾天的交往,秦歌發現任宇是個性格很好的小夥子,但性格好不好對秦歌來說就是能不能交朋友的前提,至於合作樂隊,這個秦歌真沒考慮。

 別說是現在,就算等他以後成年了,大學畢業了,也不會去組建樂隊,除非發生什麽迫不得已的情況。

 一個人自由,組建樂隊代表責任,而且以秦歌所擁有的豐厚資源,完全沒有組建樂隊的必要。

 任宇吃完早飯就收拾東西離開西塘了,這次來西塘,照他們的說法,一是來尋求靈感,二就是為了昨晚的活動。

 如今活動結束,靈感雖然沒找著,但認識了秦歌,這一趟西塘之行就不算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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