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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推倒神》一百一十一 女鬼(1)
因為精神力的存在,林聽雨現在已經可以以靈魂狀態長久逗留於花花世界了。按兩個土地所說,她可以在不穿越的時候,來到花花世界練習她所得到的幾個技能。

 所以,自從三世輪回情那個世界之後,她時不時地就魂穿花花世界,訓練她所掌握的技能。

 “有任務。”這一次,她向往常一樣靈魂進入花花世界,正打算訓練,就聽到土地公說道。隨即她就被土地公送入了一個世界。

 隨著大量記憶的湧入,林聽雨腦海中傳來那種慣常的疼痛,只不過,她感覺自己的身體狀況好象有些奇怪,貌似是在半空裡輕輕地飄浮著,而且隨著風起風動,她的身體還有要被吹走、甚至說被吹散之勢。

 “嗯?這副身體怎麽會這麽輕?”林聽雨發現身體異常,趕緊打量周圍,並且以最快的速度整理腦中剛剛湧入的記憶。

 結果,這一打量周圍不要緊,登時把林聽雨嚇了一大跳。

 這裡,是一處高樓林立之地,雖是深夜,但也燈火通明。本來並不怎麽特別的場景,卻因為一幢二十幾層高樓大廈前地面上那灘血跡而變得慎人非常。

 血跡中還有點點的白,好象是腦漿……

 而看到那一灘紅白相間的血跡,這個站都站不穩、甚至還在飄浮的身體頓時湧入一股無法言說的悲慟,同時怨氣衝天而起,令原本心態平和的林聽雨都跟著湧起滔天的恨意。

 林聽雨將這場景、身體本能所反應的心情與方才湧入的記憶相結合。這才明白,這個地方應該就是原主跳樓慘死之地。

 讓林聽雨驚訝無比的是,這一次。她竟然穿越成了一個沒有真實的女鬼。

 這女鬼可能是怨念太深,導致靈魂至死不滅不說,還靠著怨念凝聚了這麽一副似有若無的身軀。說是身軀,實際就是一個鬼影子罷了。

 這個女鬼生前名叫洪霞,少年時就與一個名叫王志的男子相愛。

 本來,她與王志在同一年考上了同一所大學,可是因為洪、王兩家都是貧苦人家。根本就供不起子女上大學,那王家人就提出,兩家一起供養王志讀書。

 反正將來王志是要娶洪霞的。到頭來洪霞還不是靠著王志穿衣吃飯?所謂“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嘛。

 本來,洪家人就沒有足夠的錢財供洪霞去念大學,又見那王志的父母天天來說和。有一次甚至都快要下跪了。表現得誠意十足,再說,洪霞與王志確實是真心相愛,這王志早晚是自家的女婿,洪家父母考慮再三,便答應了王家的請求,兩家合力,供王志去念大學。

 那王志倒是不負眾人所忘。大學畢業後確實娶了洪霞為妻。當時,王志剛剛畢業。在一個遠離家鄉的城市裡打工,生活極為窮困,兩口子只能租地下室居住。

 饒是如此,洪霞也從沒想過背棄這份愛情,也在城市裡找了一份工作,與王志一起,為這個家而努力。

 時光荏苒,洪霞跟王志結婚一晃就過去八年多,中間洪霞曾經兩次懷孕,但因為經濟條件太差,在王志的勸說下,洪霞隻得無奈將孩子打掉。

 這兩次墮胎經歷對洪霞的身體造成了極大的傷害,使得她後來幾次想要生子,也如願地懷上了孩子,卻都習慣性流產。

 到最後一次流產的時候,大夫告訴她,因為她的身體受損嚴重,已經不可能再有孩子了。洪霞得知此事之後,傷心欲絕。

 但,最讓她傷心的不僅僅是這件事。

 王志在城市裡打拚數年,終於在這個城市裡站穩了腳跟,成了一家公司的副總,年薪三十萬。

 本來,他的糟糠之妻洪霞應該跟著他苦盡甘來的時候,他卻移情別戀,還以洪霞不能生育、無法為王家傳宗接代為由,跟洪霞提出了離婚。

 不但如此,他還列出了一份財產清單,指出家中財產大半是由他賺取,洪霞並未為這個家增磚添瓦,所以,幾乎是將洪霞淨身出戶,趕出了那個他們攜手建立的家。

 得知洪霞離婚,而且被淨身出戶,洪爸洪媽大怒,洪媽直接被氣得腦溢血,洪爸心急如焚地送洪媽去醫院的時候,竟然遭遇了車禍,兩人雙雙離世。

 一下子雙親盡失,又因為離婚被淨身出戶,讓洪霞徹底看透了人世的涼薄。

 她曾經那麽努力地過生活,曾經付出全部所有的去愛著一個人,也曾經為了建立一個溫暖的小家而不惜所有,可是,這個世界所給予她的,卻只是冰冷的黑夜。

 那一日深夜,生無可戀的洪霞懷著一腔悲憤爬上王志所在公司的樓頂,也就是林聽雨眼前這座名為“宏通商務大廈”的二十幾層高樓,從樓頂直接一躍而下。

 可能是死時心中怨念太深,洪霞死後靈魂竟然沒有跟著肉身一起消隕,而是化成了一個女鬼。

 飄移不定的時候,她看到王志帶著他的新婚之妻在逛街,一向舍不得給洪霞買衣服手飾的王志對這個新婚之妻倒是慷慨得很,概因這個新婚之妻比洪霞年輕漂亮。

 這讓洪霞心中怨念進一步迸發,靈魂波動成功侵入了王志的電腦,幾次借助電腦的網絡電波來施展鬼能,令王志終日寢食難安。王志終於發現不對頭,找了個厲害的厲鬼法師作法,將洪霞這隻“厲鬼”打得魂飛魄散。

 可惜洪霞魂雖散,卻仍舊怨念不盡,居然把林聽雨給召喚了來。

 林聽雨穿越過來的這個時間段,正是洪霞跳樓身死的第二天深夜,此時的洪霞身死的時間還很短,雖然靈魂凝聚成女鬼,但還未對王志有任何作為。

 王志也還不知道自殺的洪霞已經變成了一個女鬼,正在尋機報復他的薄情寡義。

 “你的願望是什麽?”林聽雨詢問這副飄浮不定的鬼體內裡僅余的一絲殘魂。

 “報仇!”洪霞回答。

 林聽雨感覺到這副鬼體傳來刻骨銘心的恨意。或許,是厲鬼法師作法打散了洪霞的魂魄,這令她對王志更加痛恨。

 要知道一日夫妻百日恩,可是王志竟然讓那個厲鬼法師直接打散了洪霞的魂魄,讓她連轉世投胎的機會都沒了,王志這個人可說是絕情到底。

 “讓王志死?”林聽雨問。報仇這個詞,概括性太強了,讓對方受苦是報仇,妻離子散是報仇,不得好死亦是報仇。林聽雨需要洪霞將自己的願望說得詳細一些。

 洪霞沉默了一會兒,道:“讓王志和我一樣,雙親離世,親人拋棄,無處可去,成為一個居無所定的遊魂。最後,還要讓他和我一樣,魂飛魄散,連轉世的機會都失去。”

 前面幾樣還好說,可是這最後的一項“魂飛魄散”……林聽雨有一種抓瞎的感覺。不過,再一想洪霞前面幾個願望,讓王志成為遊魂,這讓她心中產生了一個大概的計劃。

 眼前,她需要先完成洪霞前面幾個願望。

 王志現在可是風光霽月,月入數萬,房產多處,又有美人相伴。

 他的父母雙親如今也是活得相當滋潤,早沒有了當年他們去求洪霞父母,雙方一起供養王志上大學時的那副啼淚滂沱的模樣。

 而對於洪霞這個兒媳婦以及洪霞的父母,王志的父母居然沒有半點愧疚,甚至還因為洪霞不能生育而一直對洪霞怨言多多。洪霞父母及洪霞相繼離世的時候,這對父母甚至連現身探望一下都沒有過,當真是薄情到了極點。

 洪霞雖算是厲鬼,可是,是鬼,就要受到鬼本身的諸多特點限制。她懼怕陽光,並不能在白天出沒;而且,這副鬼體不能離她死時所在的地方太遠。

 也就是說,她只能在這個宏通商務大廈附近遊蕩。

 x市是個大城市,堪稱不夜城,就算是晚間,幾處繁華地段也是人來人往,有許多夜遊族會在這個時間段出沒。

 也正是因為這樣,洪霞才能在夜幕降臨之後看到王志帶著他的新婚嬌妻在這一片繁華地段上轉悠,還大方地給他的新婚嬌妻買了不少衣服手飾。

 林聽雨並沒有洪霞那樣的怨恨,她雖然也被楚飛拋棄了,但是,在這幾次穿越的經歷中,早就對楚飛沒有了任何感覺。對於林聽雨來說,楚飛已經成了完全無所謂的路人甲。

 所以,林聽雨不會象洪霞那樣一到夜幕降臨的時候,就在附近大街滿處遊蕩,尋找王志他們。因為有洪霞過去的記憶,她知道王志帶著他的新婚嬌妻來這裡逛街還要等上三天,這三個夜晚,林聽雨決定好好休養生息,讓自己的力量變得更強一些。

 她坐到了宏通商務大廈的樓頂,在那裡修煉《神啟》,增強自己的精神力。

 忽地就聽洪霞道:“也許,我早先應該想辦法去捕捉王志的手機信號,這樣做我可能更快的找上他,也能盡早地報仇,不必等到他找來那個專門除厲鬼的法師。”

 林聽雨淡淡“嗯”了一聲,對洪霞的提議並沒提起什麽興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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