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社會中總要遵循一些普世的原則,那些我們稱之為……底線。
法律是最基本的底線,法律之上就是道德的底線。
所以,如果有人肆意踐踏,挑釁這些底線,我們在普世價值的角度可以說,這是無恥的。
如果肆意抄襲都可以強行洗成致敬大神,如果複製粘貼到主角名字都一起“複製”進去還依然認為這是在致敬。
如果明明是侵犯,明明是剽竊,明明是抄襲我,被曝光了卻依然理所應當的認為這是大神在欺負他,我不知道該如何形容這世間少有的無恥和卑劣。
按某些人的邏輯,一個切了的,一個成績簡直連撲街都不算的爛書作者有什麽資格去評判一個上過封推的大神。
我隻想說我書雖爛,但至少我的良知沒爛。
韓娛之籃球帝王,一本披著韓娛皮的競技文,雖然幾乎所有韓娛作者都希望你把“韓娛之”去掉,至少坦蕩點。
但是我想以你的秉性……呵呵……
——————一個看不慣又想蹭熱點的辣雞作者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