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書強製更新字體字體大小TTTTTTTT字體顏色黑色灰色紅色橙色綠色紫色深藍色棕色風格背景顏色默認小說閱讀網藍起點藍藍色綠色淡灰灰色深灰暗灰淡綠羊皮紙粉色滾屏全屏第377章荒原第三百七十七章荒原
“你在看什麽?”
布拉德往這邊湊了湊,伸長脖子好奇觀望,手裡捏著銀酒壺,裡面盛的是爽口的維克多酒,在小鎮待了一天,幾乎所有人都愛上了這種好喝且不易醉的美酒。
“地圖。”
“我越來越覺得你是個神奇的人,聽你的老夥計說,大概在一年前的某天,那時候你還在碼頭當勞工,被貨箱砸中了後腦杓,昏迷醒來後就變了個人。”
“是嗎。”鄭飛簡單一笑,便不作聲了,認真思考事情。
布拉德也挺識趣,見他現在不想多說話,於是悄悄離開,獨自策馬奔騰在廣袤的平原上,享受疾風掠過耳畔的快感。
紅彤彤的朝陽,鋪灑著令人心漾的光輝,冉冉升起。
馬背顛簸了一下,把鄭飛從沉思中拉了出來,他環視了一圈,正欲繼續思忖時,驀然發現身邊少了個人。
“聖地亞哥呢?”他隨口問。
“喔,大家夥在後面那輛馬車裡,一早就鑽進去了。”漢斯笑嘿嘿地說,聳肩。
這倒是引起了鄭飛的興趣,要知道聖地亞哥是最不喜歡坐馬車的,因為體型龐大,在那狹小的空間裡會感到壓抑。
鄭飛跳下馬,讓漢斯幫忙牽著韁繩,慢走幾步來到馬車前,抬手掀開簾子。
“你......在幹什麽?”
看清車裡場景的這一刻,他居然愣住了,有點蒙。
裡面有兩個人,一個是聖地亞哥,另一個則是位中年男子,帶著眼鏡顯得文質彬彬,還留了一撮看起來較為高貴的山羊胡。
男子是康斯坦察跟隨車隊的難民,交了兩千銀幣,他曾是一個伯爵家的教師,因戰亂而不得不逃亡。
令鄭飛詫異的是,聖地亞哥居然在學寫字。
瞧見簾子被掀開,聖地亞哥也愣了一下,繼而微笑著拾起泛黃的紙炫耀自己的成果,那上面寫著十幾個形如狗扒的拉丁文單詞。
山羊胡男子認得鄭飛是車隊領袖,眼珠子轉了轉,揣測這倆人應該有話說,便自覺地彎腰鑽出馬車。
“搞什麽呢胖子?”看到聖地亞哥的進步,鄭飛著實驚喜,嘴角掛上了欣慰的笑容。
聖地亞哥小心翼翼地收好紙筆,旋緊墨水瓶蓋,注視著鄭飛的雙眼,深吸一口氣,徐徐吐出。
鄭飛從沒見過如此正經、如此認真的聖地亞哥。
“昨天傍晚在那片田野上,你跟我說既然人們覺得我是傻大個,只要努力去改變就好。我想過了,不是僅僅改變外貌就可以了,我很清楚自己最欠缺的是知識和修養,所以......”聖地亞哥聳聳肩,笑容中夾雜著一絲無奈,不過更多的是鬥志。
“現在才開始學這些東西,什麽感覺?”
“痛苦極了,但那又怎樣呢,正如你曾經告訴過我,只要肯付出努力沒有什麽是辦不到的,我相信我可以,為了得到人們的承認和喜愛,拚一下!”
聞言,鄭飛禁不住拍拍他的肩膀,給他一個鼓舞的眼神。
“你知道嗎,其實很多有修養的貴族都不如你,因為他們的修養都是裝出來的,活得一點都不真實,遠遠比不上你的隨性而為。”
“你這麽說,我就很開心了。”聖地亞哥哈哈一笑,卻冷不丁地屏住笑容,板著臉道:“我的老師被你嚇跑了,你說怎麽辦?”
“有個問題,
他為什麽會願意教你呢?”“我是付了錢的,一天十個銀幣呢!心疼,都是我的血汗錢啊~”
“別嚎了,我去把他叫回來。”
說著,鄭飛掀開了簾子,走之前衝聖地亞哥打了個手勢:“胖子,加油。”
“你也是。”
看著鄭飛走遠的背影,聖地亞哥皺皺眉,自語:“我為什麽要說你也是?你可是個什麽都不缺的家夥啊,上帝之子。”
半個月後,車隊又抵達了一個小鎮,不過沒在這停留,只是短暫修整半小時就繼續出發了。
因為,此小鎮男多女少。
休息的時候,鄭飛用不斷改良過的六分儀測了經緯度,確認一下當前的位置,在地圖上做出標記。
旅途的枯燥,也許只有旅人才懂。
一輛車、一隻狗、一段曲調動人的音樂,就是一場旅行。
鄭飛跨在高貴的英格蘭純血馬上,手牽韁繩,仰頭凝望天空,淡藍色的畫布上點綴著幾縷雲彩。
喝口酒吧,他想。
摸出酒壺,布拉德遞來一包牛肉干。
“謝謝。”他接過。
布拉德回了個微笑,靜默少頃,問:“我們多久才能到英格蘭?”
“一兩個月吧。”這是保守估計,在一切都順利的情況下。
“哦。”布拉德垂頭,戴上大沿帽遮擋陽光,頭皮被烤得發燙。
“想家了?”
“說不想是假的,畢竟是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地方,並且,那裡有我最美好的回憶,塞納也是。”停頓片刻,布拉德輕歎:“你說,明明塞納是我曾經痛恨無比的陷害我的人,我卻對他沒有哪怕一點點恨意呢?”
“宿敵的羈絆。”鄭飛平視遠方的山脈,輕聲說。
再一次的靜默,徘徊在苦惱中,布拉德揉了揉眉心。
“也許吧。”
話音剛落,布拉德倏然調侃道:“喂,你的小相好又來找你了。”
鄭飛眼角余光一瞥,果真看見阿曼達駕馬而來。
“我去前面溜達,幫我拖住她。”說罷,鄭飛抬手甩起馬鞭,飛奔在一望無垠的荒原上。
經過這段時間的磨合,他的馭馬技術已經相當嫻熟,跨在馬上俯身感受撲面而來的疾風,倒是有種說不出的爽快。
就這樣,十幾分鍾過去了,他駕馬來到一個小坡頂,回首以盼,車隊如螞蟻般依稀,已經隔了好幾千米。
下馬,站在坡頂,擰開酒壺蓋兒喝了口,眺望著延伸至天邊的荒原,心中升騰起一股豁達空曠之感。
嘴角上揚,伸展雙臂。
猝然,打了個激靈。
視野范圍內,出現了一個蓬頭垢面的人,那人蹲在一棵早已死掉的樹下,舔著乾裂的嘴唇,充滿敵意地盯著著鄭飛。
下意識的,鄭飛取下肩上背著的長槍,提在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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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七章荒原
“你在看什麽?”
布拉德往這邊湊了湊,伸長脖子好奇觀望,手裡捏著銀酒壺,裡面盛的是爽口的維克多酒,在小鎮待了一天,幾乎所有人都愛上了這種好喝且不易醉的美酒。
“地圖。”
“我越來越覺得你是個神奇的人,聽你的老夥計說,大概在一年前的某天,那時候你還在碼頭當勞工,被貨箱砸中了後腦杓,昏迷醒來後就變了個人。”
“是嗎。”鄭飛簡單一笑,便不作聲了,認真思考事情。
布拉德也挺識趣,見他現在不想多說話,於是悄悄離開,獨自策馬奔騰在廣袤的平原上,享受疾風掠過耳畔的快感。
紅彤彤的朝陽,鋪灑著令人心漾的光輝,冉冉升起。
馬背顛簸了一下,把鄭飛從沉思中拉了出來,他環視了一圈,正欲繼續思忖時,驀然發現身邊少了個人。
“聖地亞哥呢?”他隨口問。
“喔,大家夥在後面那輛馬車裡,一早就鑽進去了。”漢斯笑嘿嘿地說,聳肩。
這倒是引起了鄭飛的興趣,要知道聖地亞哥是最不喜歡坐馬車的,因為體型龐大,在那狹小的空間裡會感到壓抑。
鄭飛跳下馬,讓漢斯幫忙牽著韁繩,慢走幾步來到馬車前,抬手掀開簾子。
“你......在幹什麽?”
看清車裡場景的這一刻,他居然愣住了,有點蒙。
裡面有兩個人,一個是聖地亞哥,另一個則是位中年男子,帶著眼鏡顯得文質彬彬,還留了一撮看起來較為高貴的山羊胡。
男子是康斯坦察跟隨車隊的難民,交了兩千銀幣,他曾是一個伯爵家的教師,因戰亂而不得不逃亡。
令鄭飛詫異的是,聖地亞哥居然在學寫字。
瞧見簾子被掀開,聖地亞哥也愣了一下,繼而微笑著拾起泛黃的紙炫耀自己的成果,那上面寫著十幾個形如狗扒的拉丁文單詞。
山羊胡男子認得鄭飛是車隊領袖,眼珠子轉了轉,揣測這倆人應該有話說,便自覺地彎腰鑽出馬車。
“搞什麽呢胖子?”看到聖地亞哥的進步,鄭飛著實驚喜,嘴角掛上了欣慰的笑容。
聖地亞哥小心翼翼地收好紙筆,旋緊墨水瓶蓋,注視著鄭飛的雙眼,深吸一口氣,徐徐吐出。
鄭飛從沒見過如此正經、如此認真的聖地亞哥。
“昨天傍晚在那片田野上,你跟我說既然人們覺得我是傻大個,只要努力去改變就好。我想過了,不是僅僅改變外貌就可以了,我很清楚自己最欠缺的是知識和修養,所以......”聖地亞哥聳聳肩,笑容中夾雜著一絲無奈,不過更多的是鬥志。
“現在才開始學這些東西,什麽感覺?”
“痛苦極了,但那又怎樣呢,正如你曾經告訴過我,只要肯付出努力沒有什麽是辦不到的,我相信我可以,為了得到人們的承認和喜愛,拚一下!”
聞言,鄭飛禁不住拍拍他的肩膀,給他一個鼓舞的眼神。
“你知道嗎,其實很多有修養的貴族都不如你,因為他們的修養都是裝出來的,活得一點都不真實,遠遠比不上你的隨性而為。”
“你這麽說,我就很開心了。”聖地亞哥哈哈一笑,卻冷不丁地屏住笑容,板著臉道:“我的老師被你嚇跑了,你說怎麽辦?”
“有個問題,他為什麽會願意教你呢?”
“我是付了錢的,一天十個銀幣呢!心疼,都是我的血汗錢啊~”
“別嚎了,我去把他叫回來。”
說著,鄭飛掀開了簾子,走之前衝聖地亞哥打了個手勢:“胖子,加油。”
“你也是。”
看著鄭飛走遠的背影,聖地亞哥皺皺眉,自語:“我為什麽要說你也是?你可是個什麽都不缺的家夥啊,上帝之子。”
半個月後,車隊又抵達了一個小鎮,不過沒在這停留,只是短暫修整半小時就繼續出發了。
因為,此小鎮男多女少。
休息的時候,鄭飛用不斷改良過的六分儀測了經緯度,確認一下當前的位置,在地圖上做出標記。
旅途的枯燥,也許只有旅人才懂。
一輛車、一隻狗、一段曲調動人的音樂,就是一場旅行。
鄭飛跨在高貴的英格蘭純血馬上,手牽韁繩,仰頭凝望天空,淡藍色的畫布上點綴著幾縷雲彩。
喝口酒吧,他想。
摸出酒壺,布拉德遞來一包牛肉干。
“謝謝。”他接過。
布拉德回了個微笑,靜默少頃, 問:“我們多久才能到英格蘭?”
“一兩個月吧。”這是保守估計,在一切都順利的情況下。
“哦。”布拉德垂頭,戴上大沿帽遮擋陽光,頭皮被烤得發燙。
“想家了?”
“說不想是假的,畢竟是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地方,並且,那裡有我最美好的回憶,塞納也是。”停頓片刻,布拉德輕歎:“你說,明明塞納是我曾經痛恨無比的陷害我的人,我卻對他沒有哪怕一點點恨意呢?”
“宿敵的羈絆。”鄭飛平視遠方的山脈,輕聲說。
再一次的靜默,徘徊在苦惱中,布拉德揉了揉眉心。
“也許吧。”
話音剛落,布拉德倏然調侃道:“喂,你的小相好又來找你了。”
鄭飛眼角余光一瞥,果真看見阿曼達駕馬而來。
“我去前面溜達,幫我拖住她。”說罷,鄭飛抬手甩起馬鞭,飛奔在一望無垠的荒原上。
經過這段時間的磨合,他的馭馬技術已經相當嫻熟,跨在馬上俯身感受撲面而來的疾風,倒是有種說不出的爽快。
就這樣,十幾分鍾過去了,他駕馬來到一個小坡頂,回首以盼,車隊如螞蟻般依稀,已經隔了好幾千米。
下馬,站在坡頂,擰開酒壺蓋兒喝了口,眺望著延伸至天邊的荒原,心中升騰起一股豁達空曠之感。
嘴角上揚,伸展雙臂。
猝然,打了個激靈。
視野范圍內,出現了一個蓬頭垢面的人,那人蹲在一棵早已死掉的樹下,舔著乾裂的嘴唇,充滿敵意地盯著著鄭飛。
下意識的,鄭飛取下肩上背著的長槍,提在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