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溪長儒是個有原則的人,當年在弘化軍中就是出了名的不講情面。所以他既然說出李閑做不到拔刀一千五百次就沒有飯吃,那麽哪怕李閑拔刀一千四百九十九次的時候餓昏過去,他也不會給李閑一口粥喝。
血騎四虎之一的朝求歌今夜輪值,將遊騎和暗哨安排之後,無所事事的朝求歌在湖邊找了一塊石頭坐下來,從腰畔將酒袋子解下來往嘴裡灌了一口。雖然已經過了四月,但草原上的夜風依然冷冽刺骨。裹著氈毯的血騎兵在湖邊的碎石子上睡著,沒有人動,安靜的就好像石頭。
之所以睡在湖邊的石子上而不是睡在柔軟的草地上,原因很簡單,因為草地上雖然舒服些,但更冷。雖然他們不懂什麽叫做科學,但他們有著無比豐富的經驗。
那些血騎兵睡的安靜的令人驚歎,竟然沒有一個人打鼾。沒有磨牙的聲音,沒有砸吧嘴的聲音,沒有說夢話的聲音,什麽聲音都沒有,就好像……睡了一地的死人。
不打鼾,這並不是因為這些血騎兵呼吸道沒有問題,也不是他們睡得很深沉,而是因為,不能控制住睡覺打鼾的人已經都死了。
野外宿營,一個鼾聲就有可能將敵人引來。
物競天擇,就好像遠古時候的長頸鹿其實脖子並不長,跟馬的脖子差不多,甚至還要短一些。但那個時候地面上的植被不能讓它們填飽肚子,所以它們隻能伸長脖子去吃樹上的葉子。脖子短的一定吃不到,所以它們都餓死了。
戰爭不會去適應每一個人,所以每一個人都隻能去適應戰爭。兩千多名騎兵僅存一百多人,他們都是喝人血解渴吃人肉果腹活下來的。後來這幾年在大草原上遊蕩,總會有人對他們的戰馬和甲胄感興趣。現在活下來的一百零四名血騎兵,誰手上沒有十幾甚至幾十條人命?又有誰沒被追殺的落荒而逃過?
清冽的酒進了肚子,卻驅散不了嚴寒。
朝求歌看著那邊還在馬背上如鬼一樣抽刀收刀的少年,他的眼睛一直盯著那雙手那柄刀,隻是他的眼睛裡沒有什麽同情,他之所以盯著,是因為達溪長儒讓他數著李閑拔刀的次數。達溪長儒知道那個真龍轉世的預言,但血騎兵不知道。他們對於李閑沒有什麽感情,如果非要扯上一點的話,那麽這個少年的毅力會讓他們感到驚訝,從而對這個少年產生些許的欽佩來。
朝求歌算了算時間,應該已經過了醜時。他松了口氣,心說總算不用陪著那個倒霉的少年熬到天亮了。
一千五。
朝求歌的嘴裡輕輕吐出三個字,然後將酒袋子裡的酒喝光,站起來朝著那個少年走了過去,他想拍拍那個少年的肩膀對他說:“乾得不錯,希望你能活下來。”
讓朝求歌驚愕的是,他才站起來,那個少年再也堅持不住從黑馬上掉了下去,重重的摔倒在草地上,將那匹黑馬嚇得往旁邊跳了一下。不早不晚,剛好在一千五百次的時候他掉了下來,然後死豬一樣在地上一動不動。
朝求歌怔住,他忽然想到一件事,一件很可怕的事。
難道,那個少年在這樣的狀況下,頭腦還保持著清醒?他清清楚楚的記得自己抽刀多少次?而且,在黑馬站立的地方,一側有一塊突起的石頭,另一側則是平坦的草地。他沒有掉在石頭的那一側,難道那個少年在昏迷之前還能冷靜的選擇自己跌落的方向?朝求歌原地怔怔的站了足有一分鍾,才苦笑著搖了搖頭朝那個少年走了過去。
他將那個軟得好像一灘爛泥一樣的少年抱起來放在湖邊,然後用氈毯將他的身子裹好。
或許是因為對這個少年的好奇,朝求歌失去了困意。他挨著李閑坐下來,想喝酒卻發現酒袋子已經空了。“謝謝。”
已經神志不清的少年忽然艱難的睜開眼,真誠的對朝求歌說了兩個字。
朝求歌說:“不謝……你真的記得自己拔刀的次數?”
沒有回答。
朝求歌低頭看了看,卻發現那個面貌清秀漂亮的少年已經睡著了。他的眉頭微微皺著,那是因為他即便在睡夢中也能感受到身體上巨大的痛苦。
“真是一個妖孽。”
朝求歌感慨了一聲,往後一仰挨著李閑躺了下來。
當太陽還沒有升起的時候,血騎兵已經習慣性的醒來,卷好自己的氈毯放在戰馬上,然後開始準備早飯。達溪長儒走到李閑的身邊,在他身邊蹲下來,將李閑露在氈毯外面的手臂放回去,然後幫他掖了掖被角。
“等吃飯的時候再叫醒他,如果他起不來…….就在他的屁股上刺一刀。”
達溪長儒吩咐一名血騎兵道。
少年的呼吸很平緩,隻是眉頭依然深深的鎖著。達溪長儒知道李閑在忍受著什麽樣的痛苦,哪怕他是在睡夢中。
“屁股沒有得罪你,希望您善待它。”
李閑縮了縮身子,沒有睜開眼。
達溪長儒笑了笑:“昨晚睡的怎麽樣?”
李閑吸了吸鼻子,感覺自己可能是著了涼,鼻子有些不舒服:“肯定非常舒服……如果我能睡著的話。”
李閑真的沒有睡著,雖然他從馬背上掉了下來,雖然他困倦疲乏到有自殺的心,雖然他眷戀著硬硬的石子地不願起來,但毫無疑問,他一夜沒睡著。這一夜李閑最大的感觸不是草原的夜風有多冷,不是天空中的星星有多璀璨,而是他發現自己除了腦袋之外所有部件都不屬於自己了,他甚至感覺不到手腳的存在。
當繃緊了的神經松懈下來之後,李閑連勾動小拇指的力氣都沒有。
“如果您拉我一把,我不吝嗇於說謝謝。”
李閑睜開眼睛,看著達溪長儒說道。
達溪長儒伸出手,卻沒有等到李閑的手從氈毯裡伸出來。將氈毯揭開,達溪長儒扶著李閑坐了起來。
“怎麽樣,今天的一千五百次還能完成嗎?”
達溪長儒問。
李閑想了想說道:“我尊敬的師父,如果我做到了,你是不是考慮給我什麽獎賞?”
“你想要什麽?”
達溪長儒沒想到,這個還剩下半條命的少年竟然還有心情提條件。
李閑歎了口氣道:“如果您將送給我的表字收回去,我會感恩戴德的。我知道您不理解我為什麽那麽抵觸那兩個字,您可以認為我一聽到那兩個字就會便秘。師父,這樣的要求雖然過分了些,但這是支撐我繼續拔刀的動力。如果你不答應,我或許考慮投湖自盡。”
“你會舍得死?”
達溪長儒反問。
他站起來說道:“學了那麽多小手段,練了那麽漂亮的箭法,我不覺得你是一個為了理想能慷慨赴死的人。我答應你,隻要今天你還能拔刀一千五百次,我就去再想一個表字換了就是。
李閑堅定的搖頭:“我可以自己想一個嗎?您可以說那是您賜給我的。”
“是什麽?說來聽聽。”
達溪長儒問道。
李閑笑了起來,很漂亮,很溫和,甚至還帶著一點害羞。他想起前世時候看過的那本很著名的穿越小說,想起那個和自己同樣叫做閑的少年。隻是那個少年的命運似乎比自己好一些,最起碼他身邊有一個實力恐怖的瞎子,有一個給他留下大筆遺產的老娘,還有一個終究心裡對他有愧的皇帝老爹,還有一支變態的重狙。而自己身邊呢,有一群馬賊,有一個叫張仲堅的大胡子,現在多了一個叫達溪長儒的變態師父。
“安之。”
李閑淡淡的笑著:“我喜歡這兩個字,很喜歡。”
“如果你今天還能完成一千五百次,我就答應你。”
達溪長儒轉過身,朝著遠處走去。李閑試著抬起自己的右臂,然後驚喜的發現左臂很自然的抬了起來。他苦笑一聲,心說這樣鍛煉還沒有發育的肱二頭肌,是不是也算拔苗助長?不是他的神經錯亂了,而是因為用力,右臂終究抬不起來,左臂卻在力量的作用下抬了起來。
朝求歌微笑著對李閑說道:“別皺著眉頭,堅持下去,用不了五天你就會適應,一年後,你的右手就能強壯起來。”
李閑依然苦笑:“小朝哥,我沒擔心右手,我是在擔心左手……可不可以找些不用筷子的東西來給我吃?”
朝求歌發現這個少年確實很可愛,這種狀態下竟然還有心思開玩笑。
“我去幫你烤一隻兔子。”
朝求歌站起來,朝著重新升起來的火堆走去。 昨夜睡覺前,所有的火堆都已經熄滅了,然後壓上了石頭,確保不會有一顆火星飛出來。
達溪長儒沒有阻止李閑一個人將一整隻兔子吞下去,雖然一天一夜沒吃東西就這樣暴飲暴食對身體很不好。因為達溪長儒很清楚,李閑今天……或許隻有這一頓早飯可以吃。達溪長儒的要求就是那麽簡單而苛刻,連續拔刀一千五百次,否則沒飯吃。不是一天累計一千五百次,而是連續的不間斷的。一個十一歲的少年一口氣吃掉一隻烤野兔不算驚世駭俗,可是一個十一歲的少年在馬背上一邊拔刀一邊吐,吐到連上個禮拜吃的東西都能回味起味道的時候,他竟然還能硬扛著手腳軟得好像面條一樣卻倔強的繼續動作,這就有些驚世駭俗了。
那隻烤得很香的野兔在李閑的胃裡轉了一圈,還沒有來得及消化就又吐了出來。從嘴裡吃進去,從嘴裡吐出來,李閑就好像一個單細胞動物,成功的讓菊花小門處於下崗狀態。
倔強的少年啊,你有這樣的毅力,還有什麽做不到的呢?
達溪長儒看著李閑被陽光拖長了的身影,心中忽然生出一股久違的豪情。
“悟空這兩個字,真的不好嗎?我還是覺得比安之這兩個字強不少。”
達溪長儒試圖改變李閑的想法。
“你再提這兩個字,我就回花果山不回來了!就算妖精吃了你,我也不回來!”
李閑咬牙切齒的說道。
PS:將明的文字比帝胄自我感覺要漂亮些,所以寫起來的速度稍微慢一些。存稿是沒有的,我試試每天三更能不能保持,如果不能,最少也不會低於兩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