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倪大紅,他們叫我敏登。 倪大紅是我的本名,沒關系,你不認識我的姓也沒事。
我是個商人,我特喜歡抽雪茄,因為它黑粗直,不像卷煙,不知不覺就彎了。
我這人沒啥特點,就是心太狠。
為了坐到今天的這個位子,我蹲過號子,殺過人,賣過隊友,販過妞,走私過毒品,綁架過富翁,強奸過幼女,猥褻過老婦,甚至還曾把自己鮮嫩的菊花奉獻給前任老板......
咳咳,總之,過程往往不重要,重要的是結果。
槍林彈雨,刀尖火海摸爬滾打這麽多年,一般的事兒已經不能讓我大喜大悲了,
但我這次進來之前一直都很不開心,非常的不開心,因為我的弟弟沒了。
我的弟弟就像我的弟弟一樣,黑粗直長,圓潤,帥氣。
咱家爹媽走得早,從小我倆都相依為命,一個饅頭分兩半,他吃大塊,我吃小塊,因為他要長身體。
經商的人,總不會輕易的相信別人,但若一個人前行的久了,也會逐漸忘記生活的意義。
年輕人總喜歡向人吹噓自己認識多牛逼的人,乾過多牛逼的事,以證明自己多牛逼;而年紀大了的人卻喜歡找些舊人,聊聊那些shabi的人,和以前那些shabi的事,像shabi一樣的笑了,才能暫時逃離那種漫長時間帶來的空虛。
而曾經和我親近的人,不是被我賣了,就是被我殺了,到現在,舉目四顧,皆為陌人。
所以我的弟弟對我而言很重要,所以聽到他被殺的消息,我很憤怒。
人質在手裡,判都沒談,條件都沒提,你就敢開槍,你TMD的不按常理出牌啊,這還讓我們犯罪分子怎麽玩!
也許我弟弟只是要求服刑的時候有WiFi啊!
我一直覺得我弟弟是個耿直的人,適合讀書,不適合經商,在他小的時候,我就送他到城裡最好的學校讀書,接受最好的教育,哪怕學習不好,買個文憑留個學什麽的也都是小case。
但我可能低估了我弟弟,見過學習不好的,沒見過學習不好到這種地步的!
他說他打過的老師可能比我殺過的人還多,我覺得老師這種東西,沒任何戰鬥力,打了也沒什麽意義,要是想學打架,找人教多簡單。
每次他在學校把人打成殘廢,我去善後的時候,都教育他要把心思用在正道上,好好學習,天天向上,但他總是說讀書沒用,掙不到錢,討不到妞。
我只有搖搖頭,拿出一疊錢丟在老師和訓導主任的臉上,希望他們能讓我弟弟明白知識就是力量。
只是,丟了十幾年的錢,也沒讓我弟弟明白這一點。
於是他就跟著我做事了。
他太耿直,太單純,羽翼未豐就想自己單乾,有幾個手下有槍了就敢去中國接活單乾,卻不知道打點關系。就像他小時候在學校,只知道打人,不知道給老師和領導裝幾根煙,把關系弄好,這樣打人就可以打的更爽。
在學校,我可以罩著,但他去了中國還這麽搞,不死就對不起廣電總局了。
我看著他從中國打來的電話,看著他說事情快辦完了,看著警察破窗而來,看著他帶著哭腔朝我喊“救我,哥!”,看著狙擊槍一槍一槍打在水泥牆上最後打在他腦袋上,看著自己最擔心的事情變成事實,我知道,許多事情,終究是無能為力。
……
那是一個五月的早晨,
空氣中多了許多燥熱的濕潤,泛黃的萬年歷上只有一行字:諸事不宜,血光之災。 沒有一點點防備,那些警察就這樣出現在我腦海裡,哦不,面前,列了一大堆罪名,然後給我拷上手銬。
我歎了口氣,果然還是走得太前衛,不該給保鏢和小弟安排五一節假期的。
我知道監獄的環境,不可能有外面這麽的自由,所以想在進警車前先抽根雪茄。
也許在槍決前還有一根雪茄,但肯定沒我這根原味。
一聲槍響,給我點火的警察的手臂飛了出去,砸向了場外觀眾。
然後我看見很多老外拿著各種重武器蹂躪這些可憐的警察。
心想警察叔叔你們來抓我來的真不是時候,碰上人家來尋仇了!
死於亂槍之中,也許對我而言是個很好的結局。
我筆直地站著,雖然不高,但是胖,受彈面積大,而且一身醒目地黑,沒理由不被打中的。
但偏偏我活了下來,周圍的條子都被打成了篩子。
原來那些老外是雇傭軍,打聽到我有難,特來相救,這樣要價可以更高一點。
他們自稱是百年老店,信譽優良,沒遇到主角的時候槍法可以準的一塌糊塗,遇到主角了也可以展現自己優良的演技,而且五一優惠,只要998,可以分期打,也可以啪啪啪。
哦,對了,這家夥叫陳宸。算我心好,提醒你們一句,誰跟我一樣遇到他了,就跪吧!
聽說還有個主角叫冷鋒,我和他還有筆帳要算!
……
我感歎著現在信息化社會, 發展太快,雇傭軍都主動出來找客戶了。
然後看見給我點煙的警察,他還活著,捂著斷手,滿臉痛苦。
我決定給他個痛快,那個傻大個手裡提的機槍很炫酷,那麽就用這個吧。
事後,我提槍的手因為輕微骨折休息了一個月。
不好意思,我不該強行裝逼的。
……
其實人真的很奇怪,人命可以很值錢,也可以很不值錢,為了錢,雇傭軍可以殺死素未謀面的警察,也為了錢,我可以在槍林彈雨中寂寞地抽著煙,除了尿褲子毫發無損。
在弟弟的喪禮上,我聽著槍響,看著弟弟的黑白照片,我突然明白,白發人送黑發人的難堪不在於不舍,而在於不習慣。
這種不習慣來得太突然。
好煙我抽遍了,好酒我喝高了,好女人我睡爽了,現在弟弟也死了,生活似乎一下子沒了意義。
記得以前聽過一句話,被同一個人殺死的人,也許死後能在天國團聚,我叫來雇傭兵,給他們看了錢和的照片,示意他們殺了冷鋒,為我弟弟報仇。
我知道冷鋒是主角,我不在乎,誰叫他殺了我弟弟呢。
我這種人是標準的大反派,既然是反派嘛,最後肯定都會被主角反殺。
那麽我就可以和我弟弟團聚了。
——紀念我那在夕陽下奔跑的青春
2008年9月13號寫於浙江省監獄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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