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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船隊我的船》第7章 篝火與烤肉
  不可思議,在這座岩礁的另一側,鮑魚的分布竟會如此密集,兩分鍾的功夫,他便帶著滿滿一捧收獲,喜悅地鑽出水面,縱情歡呼。  “八隻,聖地亞哥把網兜給我,這是個大活兒!”

  整整一下午的時間,鄭飛都是在水上水下來回穿梭,終於在傍晚時,將這岩礁縫中的鮑魚搜羅一空,連隻幼崽都不剩。

  長時間的不停歇勞作,他的肌肉已是酸痛無力,真想吃點牡蠣喝兩杯威士忌,然後找張軟和的大床躺上去睡到天荒地老。

  “船長,現在去哪?”聖地亞哥看著足足裝了小半個船艙的鮑魚,笑著問。

  “上岸找戶人家休息一晚,這地方距離亞特蘭大城至少四十公裡,隻能明天再過去。”

  風勢愈來愈大,收帆劃船到岸邊固定好,把鮮嫩的鮑魚們裝進網兜帶上,三人便踏上了銀白色的海灘,夕陽投來的余暉打在臉龐上,他們開始尋找落腳點。

  這片海岸由於地勢原因不適合建房,附近連個人影都不見,一直走了兩個小時都沒發現任何動物,除了偶爾盤旋在空中的不知名鳥類。

  “人都死哪去了?”皮特氣喘籲籲地抱怨,肩膀上扛著濕漉漉的網兜,重量接近百斤,輪流背。

  “運氣不好的話,今天隻能在荒地裡過夜了。”鄭飛舔了舔微微乾裂的嘴唇,喝水,眼看著天就要黑了。

  “不會吧......”

  “怕了?”

  “我最怕蛇和蠍子......”

  “弄個幾個火堆就沒事了。”

  “可是,怎麽生火?”

  “附近有不少枯樹枝,收集一下,至於生火麽,你們應該比我清楚。”鄭飛擠了下眼,心想中世紀的歐洲人大概和中國古代差不多,精通鑽木取火或是擊石取火。

  正在這時,一聲嘹亮的馬吠傳來,循著聲音望去,只見遠處有輛馬車翻過小土坡,選了塊平整的空地停下。

  馬車後面還跟著十幾輛馬車,是個車隊。

  “夥計們,今天就在這裡宿營,生火吧!”領頭人是個矮小精悍的男子,穿著夾克式樣的衣服,鷹一般的雙目,炯炯有神。

  見有人來,鄭飛遲疑了一會兒,笑著走過去。

  “嘿頭兒,你們要去哪?”他問,友好遞上自己的酒壺。

  “哈,沒想到在這裡也能碰到人。”領頭人不客氣地喝了一口,然後皺起眉說:“劣質酒,嘗嘗我的!”說著,他掏出了一個鐵罐兒。

  帶著泡沫的液體入口,口腔頓時暢爽無比,原汁原味歐洲啤酒的味道,是鄭飛夏季最愛的飲料。

  “好喝!”鄭飛由衷讚道,拿著那罐兒不舍得還回去。

  “那就給你的朋友也嘗嘗,話說你們三個來這裡做什麽?”

  “漁獵,上岸想找戶人家休息,一直走到這裡都沒見個人影。”

  “哈哈,附近都是荒地,往西走十幾公裡有個亞特蘭大碼頭,那邊才能見著人。”

  聽聞,鄭飛聳聳肩,笑道:“看來今晚隻能跟你們野營了,不會麻煩你們吧?”

  “當然不會,我喜歡交朋友,我的夥計們也是!”

  這是個跑內陸貿易的車隊,馬車上馱的是水晶雪利酒毛織品,準備賣到西亞或是中亞。

  這群為生計而奔波的人們來自同一個鄉村,幾年前也是在亞特蘭大碼頭當勞工,後來在領頭人的帶領下跑起了貿易,很辛苦,往往一趟就要跑幾個月,所幸的是收獲不少,每人能賺到上百枚銀幣。

  可據鄭飛所知,中世紀歐洲跑商大多是用牛而不是馬,因為馬價格偏高,馱的少還要經常喂草料換蹄鐵,而這支商隊為什麽......當他看到架在火堆上烤的肉腿時,頓時會意,因為它是牛腿,當著牛的面去啃牛腿,貌似太沒人性。

  轉眼間天已經完全黑了,人們圍著篝火坐成一圈,火光映著他們既滄桑又欣喜的臉,空氣中彌漫著濃鬱的肉香,撩人腸胃。

  “七分熟正好,開吃!”領頭人抄起把鋥亮的刮骨刀,動作嫻熟地割下一大塊熱乎酥嫩的牛肉遞給鄭飛,豪爽笑道:“要是覺得味道淡,這裡有鹽自己添!”

  “有辣椒粉嗎?”向來是無辣不歡的鄭飛,習慣性地問。

  “什麽是辣椒粉?”領頭人愣神,腦子裡實在是沒這個詞匯。

  鄭飛想了想,片刻後苦笑道:“是一種很好吃的調味料,以後你會見到的。”

  辣椒原產於美洲熱帶地區,原產國墨西哥。15世紀末,哥倫布發現美洲新大陸之後才把它帶回到歐洲,漸漸傳播到世界各地。

  天呐,看來短期內是吃不到辣椒了,鄭飛這麽想,撇了下嘴。

  牛肉很香嚼勁十足,完全不比高級餐廳的牛排差,人們邊啃肉邊喝啤酒,大快朵頤之余還唱起了歌,像孩子般開心。

  他們興高采烈的模樣讓鄭飛想起了軍隊,也許隻有共同經歷過磨難的兄弟們坐在一起,才會展現出這樣的情景。

  “喝酒!”他叫了一聲,一飲而盡。

  狂歡後,在火堆的庇護下,他們墜入深眠,七零八落地躺在草地上,身體蜷縮著,隻用單薄的衣物去遮蔽寒風,卻沒人覺得艱辛,因為所有人都喜歡這種生活與氛圍。

  天亮,清晨。

  和鄭飛等人揮手告別後,車隊便又踏上了東去的旅途,走之前領頭人留下一句:“如果哪天需要我們,盡管說。”

  鄭飛的回答是:“我在亞特蘭大碼頭等著你們回來,帶上你們去航海,去發大財!”

  對於這個,領頭人自然是沒當真的,要知道每個航海家都是佼佼者,至少也該是個家境不錯的貴族,怎麽可能是漁民。所以,他隻是哈哈一笑,便帶領車隊離去。

  車隊走後,鄭飛和皮特帶上鮑魚往亞特蘭大鎮趕,聖地亞哥負責把漁船弄回碼頭,畢竟是價值幾十枚銀幣,總不能扔在那兒。

  這地方距離亞特蘭大鎮還有二十幾公裡,帶著近百斤的鮑魚,兩人走了足足四個小時才抵達,鞋子都磨得露了腳趾頭。

  進城後,他們徑直來到那家最高檔的餐廳,正好趕上午餐時間,裡面坐著許多上層社會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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