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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警官》第106章 專治刺兒頭
  侯副市長走了,老盧、焦鄉長和汪經理決定去鄉政府好好研究研究,消化消化侯副市長在飯桌上說得那些話。  有領導關照跟沒領導關照完全不一樣。

  老領導一個電話,絲綢公司王經理讚助六萬。

  沒那六萬“啟動資金”,不可能有良莊警務室的今天,估計會跟前任特派員李順承一樣天天呆在鄉政府,稀裡糊塗變成一個鄉幹部而不是公安民警。

  老領導高升,要去經濟遠比思崗好的南州出任常務副市長,鄉裡態度發生巨大變化。汪經理汪副鄉長慷慨承諾給警務室讚助五萬經費,老盧和焦鄉長沒任何意見,這在之前是不敢想象的。

  這五萬不要發票,不用擔心局裡雁過拔毛。

  張局昨晚說過,絲綢公司明年的讚助費專款專用。治安聯防費能收十幾萬,罰款返還一年能搞十來萬。

  不要建辦公樓,不用買車,只需要解決包括聯防隊員在內的二十幾個人工資,明年二十萬經費是有保證的。雖然想做要做的事太多,要花許多錢,仍有很大缺口,但相比那些欠一屁股債的派出所,過得簡直是神仙般的日子。

  很感動,很高興,一路哼著小調回警務室。

  第一批三名涉案人員已經抓回來了,關在羈押室。7號車剛剛出發,去抓名單上的第二批涉案人員。

  與其說抓捕,不如說是傳訊。

  一個普通農民,兩個農村婦女,他們不認為自己的行為觸犯法律,來就來,沒什麽好怕的,正在羈押室裡大喊大叫。不是那種窮凶極惡的犯罪嫌疑人,不會采取危險手段拒捕。

  周正發從工作組抽調來兩個幹部,跟一個聯防隊員一起坐在值班室看電視。如果涉案人員親屬追過來,可以及時做工作。

  老王、高亞麗和一個聯防隊員在大廳值班,王燕收拾紙筆準備提審其中一個涉案人員,一看見他便急切地問:“韓鄉長,侯廠長真要去南州當副市長?”

  “嗯,任命下來了,後天市委組織部送他去上任。”

  靠山的靠山一走,不等於所有人都沒靠山了。

  王燕特別失落,小心翼翼地問:“韓鄉長,你會不會跟侯廠長一起調南州去工作?”

  這個問題真搞笑,韓博走進接警台,打開櫃子,取出一台暫放在這裡的攝像機,裝到三角架上,一邊對著說明書研究怎麽用,一邊說道:“我去南州做什麽,那裡又不熟,說話口音同我們都不一樣。”

  南港三區八縣(南州是縣級市)十幾種方言,南州緊鄰南港市區,說得是南港話,與思崗方言相差太大,完全聽不懂。不過說話口音是不是一樣,能不能聽懂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去那兒有侯副市長提攜,比呆在思崗有前途。

  確認頂頭上司不走,王燕終於松下口氣,想想又嘀咕道:“侯廠長為什麽非去南州,要是留在縣裡多好。”

  人走茶涼,以後沒領導罩著,不會像之前那麽一帆風順。

  現在這個鄉長助理,明年會不會順利提副科,一下子多出許多變數,或許局領導也不會像之前那麽重視……

  她這麽想,別人一樣會這麽想。

  韓博不想解釋,這種事沒法解釋,並且影響肯定是有的,或多或少罷了。

  攝像機傻瓜式的,很好用,摁下電源鍵,插上磁帶就可以拍攝,一盒磁帶能拍近一個小時,韓博扛上三腳架,回頭笑道:“人在官場,身不由己,去哪兒不去哪兒不是侯廠長說了算,

他要服從組織安排。不說這些了,走,審訊去。”  “哦,我讓老黃提人。”

  訊問室光線有點暗,畫面不是很清晰,又不是拍電影,只要把圖像和聲音錄下來就行。

  美中不足的是只有六盒磁帶,拍完要麽重新買,要麽像錄音機磁帶一樣把之前拍的消掉。可以反覆使用好多次,但視頻卻保存不下來。

  據說可以用電腦把視頻刻到光盤裡,回頭研究研究,正好元旦要去江城參加馬志功的婚禮,到時候問問學計算機的哥們,到底需要什麽軟件什麽設備,需要什麽配置的電腦。

  調整好三腳架,把焦距對準嫌疑人坐的椅子,一個三十多歲看上去有幾分姿色的少婦被聯防隊員老黃帶進來了,嘴上罵罵咧咧。

  “別碰我,這麽大年紀死不要臉,敢耍流氓,小心去縣裡告你!看什麽看,憑什麽抓我,告訴你們,公安我不怕,請神容易送神難,我不走了,就住這兒,不給一個說法,跟你們沒完……”

  張霞,胡攪蠻纏的“專家”,勝利村的“名人”。

  丈夫在工程隊,年頭出去年尾回來。她當家,大事小事說了算,公公婆婆和小姑子全聽她的。很厲害,一丁點虧不能吃。曾因為村會計算錯帳,多收她家五塊錢,一直鬧到鄉政府,李特派調解沒用,要老盧給說法。

  吵遍全村無敵手,動不動把上衣一解說人耍流氓,村幹部看見她繞著走,生怕她胡攪蠻纏。

  今晚要對付的要麽情節比較嚴重,要麽是刺兒頭,只有把這些刺兒頭拿下其他人才好對付。

  “嚷嚷什麽!”

  韓博聲色俱厲,啪一聲猛拍了下桌子:“這是什麽地方,這裡是公安機關!村裡那一套在這兒不好使,再敢嚷嚷,直接送看守所,先拘留15天,看你還敢不敢胡攪蠻纏。”

  光顧著撒潑,沒注意眼前這位是誰。

  張霞在村裡開了個小商店,經常來集市的批發部進貨,見過一次韓博,猛然認出他就是人們談虎色變的韓特派,一下子被嚇住了,咬著嘴唇不敢再吱聲。

  “坐下。”

  韓博冷哼一聲,指了指身邊攝像機,然後出示警察證:“張霞,我是良莊鄉公安特派員兼思崗縣公安局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偵查中隊中隊長韓博,這位是我們中隊指導員王燕同志,現在我們依法對你進行詢問,你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全程攝像。你要對你的行為負責,要對你的每一句話負責,明白嗎?”

  攝像!

  在電視上見過,真是小攝像機。

  兩個公安跟審犯人似的坐在面前,旁邊架著攝像機,牆上寫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張霞徹底被震懾住了,忐忑不安說:“韓特派,你們搞錯了,周大明買媳婦不關我事,我隻賣雜貨不賣婦女。”

  “要是拐賣婦女兒童,你還能坐在這兒?”

  韓博狠瞪了她一眼,冷冷地問:“姓名。”

  “張霞,你們不是知道嗎?”

  “少廢話,問什麽回答什麽。”

  “問吧。”

  “姓名?”

  “張霞。”

  到了這兒就要守規矩,按程序問就是給你上規矩,姓名、年齡、文化程度、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全部問完,進入正題。

  “去年7月27號你在什麽地方?”

  “過去這麽長時間,記不清。”

  “我提醒提醒你,周大民買媳婦是去年7月24號,有沒有想起來?”

  這一說想起來了,張霞心裡咯噔了一下,支支吾吾地說:“27號,27號,我,我,我好像在周大民家幫忙。”

  韓博追問道:“幫什麽忙?”

  “他,他家養夏蠶,要摘桑葉,托我幫他看媳婦。”

  “為什麽要看?”

  “他,他,他媳婦前一天跑過,不看就跑了。”

  “你怎麽看的?”

  周大民被關進看守所,不知道要判幾年,他媳婦在蠶桑指導站,他們肯定交代了,而且這件事好多人知道。正攝像呢,編瞎話要負責,張霞追悔莫及,一個勁暗罵自己多事,不敢胡攪蠻纏,更不敢隱瞞。

  “我,我,我把她衣服扒了,把,把能穿的全收起來,讓她,讓她光屁股不敢跑。“

  “然後呢?”

  “後來,後來她裹床單從窗戶跑。我,我答應幫周大民看的,發現她已經跑到橋口,就騎自行車把她抓回去了。”

  “怎麽抓的?”

  “我,我把床單揪了。”

  “還有呢?”

  “我,我,我好像打她幾巴掌。”

  難以想象一個女人會對另一個女人做出這樣的事,韓博指著她問:“你把床單搶走,打了她幾個耳光,讓她大白天赤-裸-裸往回走,一路上至少有二十個人圍觀,你知不知道這是什麽行為?”

  “我,我,我只是想給她個教訓。”

  “她是人,一個被人販子拐賣過來的可憐女人。同為女人,你非但不給她提供幫助,反而侮辱她,折磨她,幫周大民囚禁她。要是你被人拐賣,被人這麽對待,你會怎麽想?遇到性子剛烈的,連尋死的心都會有。“

  韓博敲敲桌子,接著道:“張霞,我可以明確告訴你,你的問題很嚴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之規定,你非法拘禁他人,采用極其惡劣的手段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具有毆打、侮辱情節,應從重處罰,要處三年有期徒刑!”

  他是韓特派,不是村幹部,不是鄉領導。

  他心狠手辣,說抓人就抓,說關就關,顧新貴跑那麽遠都被他抓回來開公捕大會。

  張霞腦海中浮現出一個畫面,自己被押到電影院,鄉領導坐在台上,他宣讀逮捕令,然後被公安押上車遊街,然後坐牢……丈夫怎麽辦,孩子怎麽辦,坐完牢出來有臉見人麽,她越想越害怕,哇一聲嚎啕大哭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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