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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警官》第472章 “焦頭爛額”
工作重要,人家女兒女婿的婚事一樣重要。

聊了一會兒,送常援建回老家。

跟老盧三天兩頭通電話,沒什麽好說的,讓注意身體他甚至嫌煩,從老常家出來直奔派出所,在所裡呆一個多小時。

劉旭和王燕拿出好幾套方案,跟老盧當年打算熱烈慶祝良莊鄉升格為良莊鎮一樣,考慮得很全面,搞得很誇張。

領導們誰在乎吃喝,紀念品同樣沒什麽必要,韓博建議他們采用最簡單的一套,到時候肯定是要回來的,幫著打打圓場,簡單點應該沒什麽問題。

從派出所出來,再次趕到基金會,老盧已被他老伴兒“抓”回去了。

韓媽李媽早收拾好行李在營業廳門口等候,腳邊放著一堆塑料袋,裡面裝得全是蔬菜瓜果,搞得像市裡沒得賣一般。

“走吧,回家!”

“全安排好了?”韓博把東西裝上車,探頭往營業廳裡看了看。

韓總對未來孫子或孫女的戶口有“怨念”,五六年前就跟人吹牛一個孫子在東海,一個孫子在首都。可惜只有兩個孩子,要是當年生三個,韓芳韓博有個弟弟或妹妹,還有一個孫子或外孫在東廣該多好。

總之,娶了個BJ兒媳婦,兒媳婦肚子裡的孩子必須是BJ人!

按照BJ市的規定,李曉蕾這種情況在外地生孩子一樣可以落戶,但各種手續比較麻煩,所以先回市裡休息幾天,然後回BJ待產。

今天這一走,要生完寶寶才回來。

李曉蕾早安排妥當,爬上副駕駛笑道:“有盧書記和王總在,沒什麽大事。而且該辦能辦的事全辦完了,剛讓你老單位發一筆橫財。”

“什麽意思?”

“守庫押運以後交給公安局的保安公司,人員調過去,押-款車作價賣給他們,昨天簽的合同,還上了保險。要是金庫被搶,押-款車被劫,保險公司要賠錢,最高賠3000萬。”

金庫安全、押運安全和槍支管理是個問題,誰敢保證基金會的保安個個可靠,移交給公安局最好,出了事她不用像以前一樣擔主要責任。

韓博微微點點頭,表示讚同。

李曉蕾回頭看看常援建老家的方向,突然笑道:“我以為你要喝完喜酒才能走,常師長沒請你?”

“請了,不過人家是明天辦事,我哪有時間,只能道歉。”

“人情呢,有沒有給人包個紅包。”

“我昨晚就準備好,他不收,不光不收我的,他家親戚一樣不收。人情往來對我們來說沒什麽,對別人來說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如果家家都這樣就好了。”

韓媽這兩天忙裡偷閑回了一趟絲河老家,扶著椅背說了一會兒老家的事。李媽過得更充實,不是下地摘菜就是跑河邊等人家倒籠網,等著買野生的大鯽魚、黑魚,聊起這些在大城市不可能接觸到的事興高采烈。

一家人說說笑笑把家還。

趕到家,剛安頓下來,崔局親自打來電話,下達一個新任務。

“什麽事?”正準備一起去江邊轉轉,李曉蕾多少有些不太高興。

韓博再次拉開車門,苦笑道:“上級過幾天來檢查,要糾正超期羈押的違法行為,避免案件久拖不決。不光我,韋支隊剛回來一樣要參加。分局沒幾起,主要是縣局,集中清理,是不能再拖。”

“你們知法犯法?”

“我們又不是白癡,誰願意知法犯法,只是一些案件確實麻煩,尤其命案,那些嫌疑人誰敢放。”

“沒證據就應該放人。”

“說起來簡單,做起來沒這麽容易。影不影響破案率放一邊,

光被害人親屬那一關你就不好過。”作為一個警嫂,李曉蕾非常清楚辦案民警的難處。

美國命案破獲率多少,一些治安問題嚴重的城市不到40%。南-港命案破獲率多少,這幾年高達98%以上,跟全世界治安最好的瑞士差不多。

再加上“人命關天”的傳統,在老百姓看來只要是命案公安必須破,要是破不了就是沒本事,甚至不作為,是瀆職。

丈夫辦大事要緊,她不再耍小脾氣,拍拍車門:“去吧,路上開慢點,晚上要是回不來打個電話。”

“主要是看材料,應該不用熬夜。”

韓博笑了笑,把車倒出小院,匆匆趕到市局。

刑警支隊會議室裡坐滿人,桌上堆滿案件材料,不光“老帥”在,法制支隊段慶輝支隊長也在,神情一個比一個複雜,因為接下來要辦的事很憋屈很窩囊。

“韓支隊到了,開始吧,今天先研究第一起。”

“老帥”點上根香煙,示意重案大隊長介紹案情。

全市過去幾年發生過幾起大案,在座的大多知道,韓博剛回來一年多,不太清楚,可以說是專門給韓博介紹的。而崔局之所以讓韓博參加這個“專家會診”,並非因為他會破案,而是因為他既會破案又懂法律。

“是!”

王大清清嗓子,捧起材料念道:“1999年9月22日,南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群眾丁國良報警,居住在南州市蘆花鎮湖濱村的其兄丁國財被其嫂陶玉玲毒死在家中。接警、後,刑警大隊迅速趕到現場,開展偵查工作。”

“陶玉玲,女,47歲,小學文化,在親屬追問下,她承認投毒殺人。由於跟丈夫長期鬧家庭矛盾,於9月20號下午4時許,在其丈夫丁國財喝的菜湯裡投入‘萬靈’蒼蠅藥,將丁國財毒死在家中,然後偽造丁服毒自殺的假現場。”

“偵查員於22號晚9時傳訊陶玉玲,陶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同時,偵查人員收集了16份證人證言,對陶玉玲供述的主要犯罪事實進行了印證。10月12號,陶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當時的南州市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0日,當時的南州市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準逮捕。”

南州區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分局局長、南州分局刑偵副局長、刑警大隊長全在,聽著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案情,看著“老帥”、“少帥”及法制支隊領導欲言又止,想開口又不知道該說點什麽。

女嫌犯先是在被害人親屬追問下承認殺人,被公安機關傳訊之後一樣承認殺人,這個案子應該不會搞錯。

韓博糊塗了,很難相信這麽多人會坐在這兒研究這個案子。

謎底很快揭開了,王大下意識看了一眼分局領導,話鋒一轉:“由於被害人親屬是丁國財被害後兩天才報的案,犯罪現場已被破壞。因此,刑事技術人員沒有進行現場勘查。9月25號,在陶供認犯罪事實之後,法醫在殯儀館對被害人屍表進行檢驗。

全身沒發現明顯損傷,排除了機械性損傷導致死亡的因素,沒有做病理檢材提取,僅提取了胃內容物、部分胃腔組織和7ml屍血,拍攝了屍體的顏面部照片。同年12月28日,省廳刑事技術檢驗報告結論:死者胃內容物及屍血中均未檢出常見毒藥成分!

2000年1月18日,我市局技術大隊法醫呂靜晨同志應南州市局請求,對檢驗鑒定結果進行過分析。老呂認為從案情上看,死者丁國財喝了有毒的菜湯,對胃內容物及屍血均應檢出毒物。但屍體解剖時,被害人已死亡超過60小時,且屍體中度腐敗,食物中藥物濃度小,可能是未檢出的原因。”

明白了,問題出在死因上。

人怎麽死得你都沒搞清楚,檢察院當然要打回來,對他們來說這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正如韓博預料的一樣,王大拿起一份材料:“檢察院送達補充偵查通知單,同時送達《陶玉玲故意殺人案退偵提綱》,提出,案發現場裝‘萬靈’蒼蠅藥的藥袋是否提取?藥袋是否殘留有藥?如有藥應化驗出是什麽藥?是否能毒死人?

提出應提供現場勘查筆錄及照片, 應提供屍檢照片。同時提出化驗報告中未檢出常見毒藥成分,應排除其它死因的可能性。總之,在這些情況沒搞清楚之前,不具備起訴條件。”

檢察官很負責,韓博下意識點點頭。

“老帥”知道這個案子,知道大概情況,但當時南州是縣級市,南州市公安局不是分局,只是業務指導,不太清楚後來又發生過什麽,又點上根煙,冷不丁問了句:“後來呢?”

南州分局刑警大隊長接過話茬,一臉尷尬說:“後來根據提綱要求,提取案發現場裝有蒼蠅藥的袋子及袋內殘留粉末送省廳檢驗,檢出白色粉末含義‘萬靈’成分。但由於時過境遷,現場早已破壞,屍體早已火化,無法提供現場勘查筆錄及照片,也沒有屍檢照片。

由於當時沒有對屍體進行病理檢驗,同樣不能排除其它死因的可能性。2000年8月,檢察院出具《檢察意見書》,經‘三長’會議研究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陶玉玲取保候審。”

“現在呢?”

“死者父親、弟弟多次報案,不斷上-訪,在跟丁家人發生爭執的過程中,陶玉玲居然聲稱就是她毒死的,毒死又怎麽樣。民憤太大,壓力太大,分局只能將其羈押,人關在看守所。”

韓博低聲問:“進了看守所,她口風就變了?”

“她知道我們沒足夠證據,有恃無恐,她還請了個律師,關著不是事,放又不能放,搞得我們焦頭爛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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