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有確切情報,朱明東還是不太放心,與派出所的同志打了個招呼,裝著路人從嫌疑人租住的民房門口走了個來回,確認抓捕環境確實比較有利。
東海農村不同於北方農村,大多人家不砌院牆。
王學東租住的這家是一棟有了年頭的二層樓,門口是一片水泥地,獨立的廚房外有一口水井,堂屋大門洞口,王學東的女友正同一個五十多歲的婦女坐在門邊串珠子一種像門簾的手工藝品。
王學東租得是一樓西邊的房間,一個門朝東的鎖子間,房門虛開著,完全可以衝進去打他個措手不及。
雖然要抓的是王學東,但他的女友一樣要帶回去盤問,至少要帶到余浜派出所,確認她不是同夥,確認她與王學東沒其它違法犯罪行為才能放人。更何況她與王學東已經同居,已經懷上王學東的孩子,就算不對她采取強製措施,抓捕行動展開之後她一樣會阻擾。
有點麻煩,不過相對7.11案破不了這點麻煩實在算不上什麽。
“小吳、老劉,你倆跟我上,動作一定要快,不要讓他反應過來。長浩,你負責孕婦,執法記錄儀不是帶了嗎,檢查下有沒有電。小錢同志,我們總共就四個人,請你再幫幫忙,幫長浩控制住女的。”
“朱局放心,我協助顧隊。”幫人幫到底,送佛送到西,派出所民警一口答應道。
孕婦很麻煩,要是出點什麽事,跳進黃河也洗不清。
顧長浩不想流血流汗又流淚,連忙從包裡取出執法記錄儀,確認電池和儲存空間都沒問題,朝正在檢查裝備的領導和同事們點點頭。
“行動。”
對付一個正在睡覺的嫌犯而已,朱明東一馬當先,率領眾人再次來到民房門口,做手工活兒的倆女人剛抬起頭,他猛地拔出槍,以百米衝刺般地速度衝向鎖子間。
“哐當”一聲,門被撞開。
孕婦嚇出一聲尖叫,女房東甚至沒反應過來,朱明東已經在小吳、老劉的協助下,把嫌疑人死死摁在一張簡陋之極的床上。
“幹什麽,煩不煩,讓我睡會兒啊!”幹了一夜活兒,早上7點才睡,王學東太累太困,以為在做夢,迷迷糊糊中又以為是不是哪個工友在開玩笑。
這小子,居然有心情睡覺!
等小吳和老劉把他反銬上,朱明東一把揪住他頭髮,順手掏出照片,比對了一下,確認沒抓錯人,厲喝一聲:“王學東,睜開眼看看我們是誰?”
“誰啊?”手被什麽東西綁在背後動不了,頭髮被揪得生疼,外面傳來小蘭的嚎啕大哭聲,王學東猛然清醒了許多,使勁兒睜開眼,氣急敗壞地問:“你誰啊,幹什麽?小蘭!小蘭!你沒事吧?”
邊嚷嚷,邊掙扎著,雖然沒完全清醒,脾氣還挺大。
朱明東示意部下把他架起來,亮出警察證和刑事拘留證,怒視著他雙眼,冷冷地問:“看清楚了嗎,知道我們是誰了嗎,知道我們為什麽來抓你嗎?”
警察,深正的警察!
王學東心中一凜,下意識說:“為什麽?”
“要讓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你以為跑了我們就逮不著你?”炎龍紀元
“我沒殺人,我沒殺人,你們搞錯了,人不是我殺的,我是冤枉的……”
誰也沒提殺人的事,他居然開口就說沒殺人,人不是他殺的,這就是名副其實的“此地無銀三百兩”。
朱明東又好氣又好笑,氣得是7.11案去年把分局搞得焦頭爛額,今年“積案辦”的老刑警們查出頭緒,又把分局搞得很尷尬很沒面子。好笑的是這小混蛋死到臨頭還狡辯,死不承認又怎麽樣,作案動機、作案時間和證據全有,就算沒口供一樣能把他送上法庭。
但作案細節能搞清楚自然要搞清楚,朱明東緊攥著他肩膀,示意小吳去搜搜身份證、錢包之類的東西,順便幫他收拾幾件換洗衣服,把他頂在牆上追問道:“我提殺人了嗎,你怎麽知道我們是為殺人案來抓你的?都什麽時候了,還狡辯!”
剛才沒反應過來,竟說漏嘴了。
王學東懊悔不已,一邊掙扎著想看看外面懷孕四個多月的女友怎麽樣,一邊急切地說:“警察叔叔,你們真搞錯了,我沒殺人,我發誓,人不是我殺的。”
殺人要償命,不承認很正常。
這樣的嫌犯朱明東見多了,一時沒控制住情緒,啪一聲抽了他個耳光,“死不承認就能逃避法律製裁,人不是你殺的,現場怎麽會有你的腳印,怎麽會有你的DNA?”
“真不是我殺的,我進去時那個蠻不講理的女人已經死了。”
編,真會編。
朱明東火冒三丈,一把揪住他衣領,質問道:“沒殺人,你為什麽跑?進去時那個女的已經死了,你怎麽不報警,不打110?”
“我,我怕說不清!警察叔叔,男子漢大丈夫敢作敢當,如果我殺了人,我去抵命,但那個蠻不講理的女人真不是我殺的。”
這小混蛋心理素質還挺強,看樣子心理防線不是一時半會兒能突破的。
朱明東懶得跟他費口舌,回頭看看,確認該收拾的全幫嫌犯收拾好了,同老劉一起把嫌犯架出鎖子間,在聞訊而至的周圍村民圍觀下,把嫌犯塞進余浜派出所協警開過來的警車,打開警燈,拉響警笛,直奔鎮上而去。
王學東的女友任小蘭坐在後面的麵包車裡,嚇得魂不守舍,哭得梨花帶雨,一個勁為王學東辯解,一個勁兒哀求顧長浩放了他們。
“他的事放一邊,先說你的事。”顧長浩看看她的身份證,不解地問:“你家也在川下鎮鳳凰村,你們談戀愛的事村裡人怎麽不知道?”
“他家窮,我爸不同意,我們的事不敢讓我家知道,他也沒跟他家裡說。”任小蘭擦了一把眼淚,看上去很少可憐。
原來是自由戀愛,可惜所托非人。
顧長浩暗歎口氣,追問道:“去年7月份你在什麽地方?”
“深正。”
“深正什麽地方,具體點!”
“光華電子儀表廠,在隆華區。”
她不一定記得街道名字和門牌號,但有廠名就行了,等會兒打個電話一查就能查出來,顧長浩清清嗓子,又問道:“你們是一起去的?”第一樂修
“不是。”
“誰先去的?”
“我,我過完年就去了,他原來在東海打工,後來沒活兒才去深正找我的。”
“後來呢?”
“他在深正找了幾天工作,沒找到合適的,就先回了老家。”
“因為沒找到工作回去的?”
“也不是找不到,是沒找到合適的,進廠工資不高,他有手藝,會鋼筋工,在工地乾一個月能掙三四千。”
……
反覆盤問,她始終這麽說。
到了派出所,跟所長教導員簡單寒暄了幾句,借用派出所的訊問室繼續盤問,任小蘭對於王學東去年在深正的所作所為似乎並不清楚,在樓上接受審訊的王學東也交待他在深正期間白天出去找工作,女友白天一直在廠裡上班,晚上二人才去任小蘭管同事借的租住屋相聚。
這個案子韓局親自過問,遇到這個情況要及時向韓局匯報。
朱明東來到走廊盡頭的會議室,用手機匯報道:“韓局,女的不太像撒謊,剛才家裡的同志也去她打工的那個廠核實過,去年6月份、7月份和8月份生產任務緊張,工人很難請到假,星期天都不休息,工資表上也顯示她一直在上班。”
“沒嫌疑是好事,不然一個大肚子押解回來也是麻煩。”
“那我就把她放了?”
“沒證據當然要放人,王學東呢,王學東交代沒有?”韓博回頭看看正跟孫維菊聊得火熱的導師,問出最關心的一個問題。
“沒有,這個小混蛋抱有僥幸心理,滿口瞎話,死不承認。”
“滿口瞎話?”
“他承認案發當晚去過現場, 翻牆進去的,但進去之後發現陳紅已經死了,滿地是血。他說他身上的錢也不多了,於是拿走陳紅的錢包和手機,還在屋裡翻了翻,看看有沒有其它值錢的東西。”
當警察有一個特別重要的注意事項,不管誰入警老同志都會叮囑千萬不要輕信當事人的話。
嫌犯堅稱沒殺人,韓博一樣深表懷疑,但還是低聲問:“他沒殺人,那他三更半夜去被害人家幹什麽?”
“他說被害人蠻不講理,白天當那麽多路人羞辱他,簡直奇恥大辱,打算晚上過去砸被害人的車。結果到了才發現被害人的車停在院子裡,大門緊鎖,於是撿了半截磚頭爬上牆頭,準備在牆頭上砸,砸了跳牆就跑。”
“然後呢?”
“進去之後發現車停在院子裡,正準備砸車,又發現被害人家的門開著,裡面燈亮著,甚至能清楚地看到被害人躺在屋裡,地面一片血跡。他說他是出於好奇,扔下磚頭跳下去,想進去看個究竟。再後來發現被害人已經沒了呼吸,屋裡又沒其他人,於是見財起意……”
沒有哪怕一點說服力,想到在東海問也問不出什麽,韓博沉吟道:“先把嫌犯押解回來吧,注意押解安全,押解回來之後安排經驗豐富的審訊專家審訊,爭取盡快搞清細節。”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