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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警官》第603章 1波3折
時間明確,車型車牌號明確,交通部指揮控制中心很快查出客貨車行駛軌跡。

根據幾十個交通監控拍攝到的時間推算,路中才迅速圈定一個范圍,余紹東應該把贓款藏在利時、華隆、荃興或昌泰工業大廈內。立即指派分區警署刑偵組夜裡輪值的兩支偵查小隊去查問。

工業大廈有保安值更,有閉路電視監控,余紹東潛逃回香港之後行事又不是很低調。

凌晨2點17分,分區警署的兩個便衣證實,余紹東在華隆工業大廈租有一間倉庫。昨日凌晨5點左右,曾往華隆工業大廈送過一車貨。

由於倉庫在大廈四樓,他必須使用貨梯,搬上去的是十幾個紙箱,外觀尺寸與水警和海關在碼頭檢獲到的一模一樣,大廈監控顯示得清清楚楚!

“阿鬼,你先盯著。”

路中才摘下耳麥,把指揮權移交給副手,快步走過來提議道:“韓長官,關私r,徐私r,方不方便,我們出去透透氣,抽根煙。”

抽煙只是借口,他顯然想談錢的事。

韓博點點頭,從包裡摸出一盒中華,這是上飛機時吳副廳長給的,說出來辦事身上不能不帶煙。

關星偉同樣猜出他的用意,下意識站起身。

徐私r叫徐嘉浩,是海關情報及調查處的高級監督,香港海關與香港警務處、入境事務處、消防處和懲戒署並稱“五大紀律部隊”,他在海關是主任級,橫向比較相當於警務處的總督察。

他轉身看看正忙碌的部下,一閃即逝過一絲複雜的神情,要掏出盒煙,若無其事笑道:“ok,我正想出去透透氣。”

“韓長官請。”

“一樣。”

外面可以說話,但不是抽煙的地方,路中才直奔電梯,把三人邀請到天台。

高處俯瞰,東方之珠的夜景美得令人陶醉,不過誰也顧不上欣賞夜景,背對著海風點上煙,韓博雖然不抽但也點上一根。

“韓長官,余紹東並非富豪,在本港的合法資產不超過600萬港幣。綁匪開出5000萬贖金,說明綁匪知道他手裡有一筆巨款。由此可見,這起綁架與您正在查的詐騙案有牽連,幾乎可以肯定與內地籍嫌犯郭夢辰有關。”

“我同意。”

“這一點毋庸置疑。”

韓博點點頭,關星偉更是認定這兩起案件存在必然聯系。

路中才看看沉默不語的徐嘉浩,接著道:“現在綁匪要贖金,且開出的贖金在余紹東能接受的范圍內。我們掌握余紹東涉嫌走私的足夠證據,可以請徐私r出面申請搜查令,檢獲這筆巨款,但要是沒有這筆巨款,余紹東拿什麽去交贖金?”

就知道他會打這筆錢的主意!

監聽記錄清清楚楚,余紹東跟“14k”那個叔父級人物“差佬強”說綁匪要得是5000萬港幣,不是5000萬人民幣。

換言之,天亮後余紹東會想方設法兌換,至少要兌換掉4000萬。

事實上他此刻正在聯系具有三合會背景的財務公司,他正在做兩手準備,通過黑道打聽有沒有“大圈仔”針對他,請“差佬強”幫他找幾個“能辦事”的人,打算在不驚動警察的情況下救出他兒子,同時給綁匪點顏色瞧瞧。

如果這條路走不通,他也不會老老實實交贖金,他不會接受銀行轉帳這種方式,打算提出一手交給一手放人的條件。

只要綁匪暴露身份,只要他兒子能脫險,“差佬強”正在找的“能辦事”的人,會幫他把錢搶回來,同時讓綁匪知道他的厲害。

“o記”高級督察的言外之意很清楚,

想來個螳螂捕蟬黃雀在後,想在把人質營救出來的同時,將綁匪和那些“能辦事”的人,包括幫他找人的“差佬強”一網打盡。好不容易追查到贓款下落,韓博怎麽可能同意他們拿7000萬人民幣冒險,萬一事態失控,錢被余紹東從倉庫拿出去再也回不來,怎麽跟上級交代,怎麽跟鳳儀縣那些上當受騙的群眾交代!

“路督察,我知道你的苦衷,但我不能眼睜睜看著余紹東把這筆巨款兌換成港幣,更不能眼睜睜看著他用這筆巨款去交贖金。”

“韓長官,這是香港,不是內地。”

“所以我才來請各位幫助,路督察,你不知道這筆錢對那些受騙上當的人意味著什麽,如果追不回去,我不敢想象會有多少人因此家破人亡。”

公安部是管不到香港警隊,但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別說“一哥”,連特首都要中央政府任命。跟內地公安打交道,與跟其它國家或地區的同行打交道不一樣,路中才必須要考慮到這一點。

韓博態度堅決,他不好再說什麽,回頭問:“關私r,你看呢?”

只要綁匪打第二個電話,就有機會鎖定綁匪的大概位置。

關星偉和韓博一樣覺得拿幾千萬去冒險不合適,抬頭道:“從韓長官提供的情報上看,余紹東在內地沒有始終把錢帶在身邊,運到香港之後同樣如此。裡面是錢,是現鈔,不是其它東西,什麽事都可能發生,每個環節都有可能出問題。”

姓路的剛才有句話雖然很不順耳,但卻是事實。

這裡是香港,不是內地。

接下來該怎麽辦,公安無權乾預。

關星偉能說出這番話,韓博真有那麽點感激,低聲道:“路督察,離天亮還有幾個小時,余紹東又在你視線內,我覺得關督察的主意不錯,完全可以利用這幾個小時掉包。”

“然後呢?”

“他發現錢沒了,自然會想其它辦法。至於錢怎麽沒了,他會疑神疑鬼,正如關督察所說,從新海市到香港的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出問題。”

“徐私r,你的意見?”

“別問我,我只是協助。”

“好吧,掉包!”

以前要看英國人的臉色,現在要考慮bj的感受。路中才不再堅持,掐滅煙頭,當機立斷地說:“徐私r,你沒有意見,但我需要你協助,憑手頭上的證據也只有海關才能申請到搜查令。掉包的事我安排,大廈保安要換成我們的人,大廈監控錄像要做手腳,現在著手應該來得及。”

“我盡力,關私r,我們最好一起去找裁判官,這樣把握應該大一些。”

“行,一起去。”

韓博非常清楚這件事對他們來說有多麻煩,再次感謝,一起下樓幫他們收拾材料,一直把二人送到停車場,目送他們連夜去找裁判官。

警務處這邊動作很快,ib乾這種事更是輕車熟路。

一個行動組根據指令趕到大廈外待命,一個40多歲的警員已換上保安製服等著換崗,大廈監控錄像重新準備了一份,掉包之後余紹東發現裡面錢沒了,要是想調看大廈監控絕對發現不了貓膩。

現在問題是搜查令遲遲沒能申請回來,沒有搜查令大廈保安不會合作,警察和海關人員不能進入倉庫,更不能把紙箱裡的錢取出來再塞進其它東西。

時間一分鍾一分鍾流逝,眼看已經凌晨4點!

余紹東跑一天似乎累了,駕駛昨晚管“14k”成員借到的一輛轎車回家休息,路中才靠在椅子上閉目養神,韓博則心急如焚。

裡面說話不方便,走出門外給孫國棟打電話。

不問不知道,一問嚇一跳,原來香港警隊和香港海關正值“多事之秋”,像這樣的案子想申請到搜查令沒那麽容易。

這不是小事,必須立即向領導匯報。

“吳廳長,我韓博,不好意思,打擾您休息。”

“錢到了香港,哪睡得著,現在什麽情況,好消息還是壞消息?”

韓博回頭看看特別小組辦公區,苦笑道:“一個好消息一個壞消息,好消息是基本確定贓款位置,香港警務處和香港海關也願意幫忙,打算悄悄掉包,先把錢控制住。壞消息是采取行動要符合相關程序,搜查令不太好申請。”

“天沒亮,管這個的人沒上班?”吳副廳長下意識問。

“這倒不是,特殊情況特殊對待,要是遇到緊急情況,他們夜裡一樣可以找裁判官申請,只要有足夠證據,裁判官一般也會簽發。”

“裁判官,裁判官是幹什麽的?”

“裁判官相當於法官,但在香港不算法官。香港法院分為四級,裁判法院、區域法院、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裁判法院的裁判官負責審理小案子,特委裁判官有權簽發拘捕令和搜查令。法官主要在區域法院、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工作。”

韓博頓了頓,又補充道:“裁判官和法官的服飾也有所不同,裁判官隻身穿黑色法官袍,不戴假發。區域法院以上的法官都會戴上假發,穿紅色或紫色的法官袍。”

四級法院,都是審理案件的,不是法官是什麽,非要搞個裁判官,不知道的還以為是體育運到的裁判呢。

吳副廳長腹誹了一句,坐起身問:“你是說裁判官不幫忙,不配合?”

“有好幾個原因,主要原因是香港法律界人士認為執法單位申請搜查令,必須是為調查在香港發生的罪案,不可以把檢走的文件或其它物品轉交給內地海關,以調查在內地發生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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