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愛我們小說狂人的話,可以多多使用登入功能ヽ(●´∀`●)ノ
登入也能幫助你收藏你愛的小說~跟我們建立更深的連結喔 ♂
《韓警官》第654章 真相大白
三更半夜抓人,先抓到市公安局,再關到這裡卻不審問,朱生勇七上八下,不知道別人會不會瞎說,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麽。

這間設在特巡警支隊二大隊一樓的羈押室牆角上裝有攝像頭,坐在大廳左側的值班室裡,能通過監視器掌握裡面的一舉一動。設立特巡警支隊以來,不少辦案單位過來借地方,把專案組設在這裡。

朱生勇是重點嫌疑人,市局刑偵支隊馬副支隊長和隨同韓博過來指導偵破的費主任親自審訊,二人一直坐在值班室裡觀察他的反應,一根接一根抽掉近兩盒煙。

“費主任,時間差不多了,開始吧?”

“行,提前三五分鍾就提前三五分鍾。”費主任掏出手機看看時間,跟著站起身。

審訊室早布置好了,其實是一間辦公室。

一個民警攤開空白公文,準備做筆錄。一個民警站在角落裡,面前是一部支在三角架上的攝像機。未成年人很難搞,他父母極可能胡攪蠻纏,全程攝像能避免很多麻煩,省得他們將來當庭翻供,甚至誣告公安機關刑訊逼供。

馬支隊和費主任在辦公桌後面坐下,把手機和剛拆封的煙放到一邊,負責做筆錄的民警很默契地出去提嫌犯。

“朱生勇,起來!”

該來的終於來了,朱生勇心裡咯噔一下,扶著冰冷的牆壁站起身,剛看清叫他的是誰,兩個特警便走進去一人攥著他一隻胳膊,把他架出羈押室,一直架到審訊室。

四個警察審,兩個年齡大的,兩個年輕的,還架著一不攝像機。

門外也是警察,帶槍的警察!

朱生勇哪見過這場面,雙腿不由自主的顫抖,怎麽都控制不住。

馬支隊和費主任並不著急,冷眼盯著他,盯得他不敢抬頭。

做筆錄的民警看看手表,在詢問筆錄上寫下時間、地點、詢問人、記錄人,筆頭剛停下,馬支隊突然板著臉問:“姓名?”

“問你呢,說話,頭抬起來!”

“朱生勇,”小混蛋緩過神,忐忑不安說出名字。

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在哪所學校上幾年級,這些基本情況一一問完,馬支隊出示警官證,“朱生勇,看清楚了,我是東萍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馬學付,現依法向你詢問有關問題,你應當如實提供證據、證言,如果有意作偽證、隱匿罪證或隱瞞犯罪事實,要負法律責任,你聽明白了嗎?”

“明白。”刑偵支隊副支隊長,這是多大官,朱生勇更怕了,心裡直打鼓。

基本情況剛才問過,不需要再問。

馬支隊決心從他這兒打開突破口,故作頓了頓,翻了一會兒面前的案件材料,突然抬起頭,“朱生勇,去年3月11日,你在什麽地方,跟誰在一起,乾過什麽?”

在被害人落腳點發現的最清晰的足跡就是他的,20分鍾前,技術民警在他家搜到了與現場足跡紋路一模一樣的舊運動鞋,四起命案就這一起有直接證據,當然要從最有把握的開始問。

去年的事,具體到幾月幾日,朱生勇哪裡記得。

不過殺人不是乾其它事,事後一段時間經常做噩夢,印象深刻,雖然記不得幾月幾號,但一下子想到在老化肥廠發生的一切。

完了,徹底完了!

他很直接地認為有人交代了,不光雙腿發抖,整個身體都像篩糠似的顫抖起來,耷拉著腦袋不敢吭聲。

“朱生勇,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馬支隊嘭一聲猛拍桌子,怒視著他呵斥道:“能把你抓到這兒來,說明公安機關掌握了足夠證據。

不光掌握你夥同他人殺害流浪人員陳大全,嫁禍給攤販丁新軍的證據,還掌握你們的其它犯罪證據。”他們果然交代了!

朱生勇嚇得魂不守舍,支支吾吾說:“警察叔叔,不關我事,我是被他們叫去的。”

“誰叫的?”承認了,至少知情,馬支隊終於松下口氣。

“彭傑,徐軍。”

“他們為什麽叫你去?”

“我和長永想跟他們一起玩,彭傑說我們膽小,辦不成事,長永不服。徐軍說有沒有膽砍人,長永說有,彭傑和徐軍就帶我們去化肥廠。”

韓處沒分析錯,這幫小混蛋犯罪動機令人不寒而栗,居然僅僅是為了證明其有沒有膽量。

馬支隊按捺下心中的憤怒,趁熱打鐵問:“怎麽去的?”

“騎自行車的。”

“他們怎麽知道那裡有一個人?”

“徐軍去化肥廠拆廢鐵賣過錢,去過那兒。”

“幾點去的?”

“記不清了,反正是晚上。”

“怎麽去的?”打開突破口就要搞清楚細節,馬支隊追問道。

自己不說他們一樣會說,可能他們已經說了,朱生勇不敢有一絲隱瞞,“騎自行車去的,彭傑和徐軍一人騎一輛,我和長永一輛,我坐在後面,長永帶我的。”

“然後呢?”

“彭傑讓我們把車停遠點,說不能留下車輪印,然後帶我們進去找人。”

“停在什麽位置?”

馬支隊話音剛落,負責做筆錄的民警很默契地取出一張地圖,讓他在地圖上標注自行車停放在什麽地方。

直到今天朱生勇依然是一個學生,中學生不光認識字也能看懂地圖,知道“上北下南”、“左西右東”,盯著地圖看了一會兒,指出他們案發當晚的活動規矩和自行車停放位置。

“朱生勇,我們的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的態度決定一切,剛才表現很好,接著說,進去之後的情況。”

“彭傑和徐軍帶我們在找了一圈,開始沒找到,後來看見一個小房子,徐軍說裡面好像有人,我們就踢門進去了,一個撿破爛的在裡面睡覺。彭傑先動手,踹了幾腳。長永也跟著動手,我怕他們笑話,就……就一起動手了。”

“撿破爛的有沒有反抗?”

“反抗了,像發了瘋,亂打亂抓,還咬了長永一口。”

“咬在什麽部位,小腿,左腿還是右腿我忘了。”

“後來呢?”

“長永急了,拳打腳踢,撿破爛的裝死,趁機我們不注意往外跑。彭傑和徐軍帶著我們追,追到西門。”

……

他們追到西門,把亡命狂奔的流浪漢推下緩坡,摔得半死。

追到坡底,彭傑掏出匕首,讓顧長永和朱生勇一頓亂刺,生怕流浪漢還不死,又撿起一個石塊砸頭。徐軍最狡猾,反偵查意識最強,用偷來的手機照明,看有沒有腳印,處理好緩坡和坡底的現場,把刻意帶來的幾根烤肉串的釺子扔在屍體附近。

本來打算去處理第一現場,結果發現遠處有車燈,不敢在化肥廠附近久留,騎上自行車逃之夭夭。

第二天下午,等在一個台球廳附近擺烤肉攤的丁新軍出攤,悄悄把凶器放進丁新軍裝肉串的一個空泡沫箱裡,收攤時,丁新軍稀裡糊塗把匕首帶回家。

丁新軍是一個單身漢,平時老母親幫著切肉串肉。

第三天中午,老太太無意中發現箱子裡有把匕首,沒多想,隨手放到一邊。結果現場發現的釺子,成了指引辦案民警尋找嫌疑人的關鍵線索,而在丁家發現的凶器也就成了丁新軍殺人的證據。

值得一提的是,流浪漢陳大全曾去丁新軍的攤上討過吃的。

不僅討要吃的東西,渾身髒兮兮,一身惡臭,還影響丁新軍做生意,為此丁新軍不止一次驅趕過他,而這一行為自然而然成為丁新軍殺人的外圍證據。

3.12案的犯罪經過搞清楚了,馬支隊和費主任不敢松懈,窮追猛打,反覆盤問細節。

作案時四個人穿的什麽衣服,出發時誰見過,在第一現場誰先動手,動手時別人在幹什麽,誰把被害人推下坡的……

事無巨細,全問清楚之後示意守在門口的民警立即向指揮部匯報,跟在其它地方審訊的同事通報。

“朱生勇,態度很好,希望你能保持。”

馬支隊放下筆,與費主任對視一眼,淡淡地問:“3月11日夜裡發生的事說完了,接下來說去年7月21日發生的事。自己做過的事自己清楚,我們這是給你機會,老不老實,態度好不好,直接關系將來的責任劃分,我的意思你明白嗎?”

朱生勇不懂法律, 不知道未成年人殺人會受到什麽樣的製裁,“殺人償命”給他留下的印象太深刻,哪敢不老實?

不用問便知道,他們肯定全交代了!

公安說得很清楚,態度決定一切,哭著說:“警察叔叔,我說,去年夏天彭傑和徐軍又帶我們去幹過一次,我還知道他倆以前就乾過,那天彭傑喝多了說出來的,好多人知道。”

“哪些人知道?”

“商志偉,焦兵,呂繼鵬。”

商志偉不在抓捕名單上,夜裡的抓捕行動也沒摟草打兔子把他逮回來,費主任不動聲色拿起手機,給韓博和總指揮宋文副局長發去一條短信。

這邊有突破性緊張,其它地方同樣如此。

韓博看著一份份匯報材料,輕歎道:“各位領導,全能相互驗證上,這次應該錯不了,接下來要做的就是取證。”

一幫無法無天的小混蛋為了煉膽殺人,專挑沒人管沒人問的流浪漢下手,做完案還嫁禍於人,事情就這麽簡單。

宋文副局長下達完連夜抓捕商志偉的命令,起身說:“韓處,黃局,現在可以向上級匯報了。”

既要抓人,同樣要放人。

按照東萍市局緊急制定的預案,向上級匯報完之後就要釋放之前抓錯的幾個嫌疑人,其中一個不是釋放,而是要法院改判無罪。

相比破案,善後才麻煩。

韓博暗歎一口氣,微微點點頭。

……………………

PS:特別感謝“麻煩的哢嚓”書友萬幣打賞,感謝“windsong1975”、“小小調皮鬼”和“藍奇冰”等書友打賞,謝謝各位兄弟姐妹支持!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