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韓,給你通報一個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4.19案順利告破,凶手已落網,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死亡二人的大案,我們兩家終於打了一個翻身仗……”
老寧興高采烈,語氣抑製不住的激動。
總時不時想起4.19案,總不放心程文明,案件告破,凶手落網,韓博反而愣住了,精神恍惚好一會兒才將信將疑問:“死亡二人,另一個被害人是誰,寧局,到底怎麽回事?”
他不知道大水衝出一具屍骨的事。
寧益安笑看著聚集在分局會議室裡的喬局、秦大、陳興國、王解放和程文明等人,興奮地解釋道:“事情是這樣的……屍骨是男性,屍長與小程查到的那個耿國慶身高不相符,我們一開始懷疑是鄒某。為確定死者身份,我們讓小程帶著一小塊骨骼,去7o3與之前收集到的生物檢材進行比對。
7o3的專家鑒定死者dna與我們以前采集到檢材不相符,當時你指揮勘察的,采集到不少毛、皮屑,不可能全是別人的,其中肯定有屬於鄒某的。一個都比對不上,說明死者極可能既不是耿國慶也不是鄒某。”
老朋友老同事在自己影響下開始采用科技手段,韓博很高興,朝陳主任、王教授歉意的笑了笑,摁下揚聲器,用普通話追問道:“後來呢?”
老寧意識到他身邊估計有領導,連忙改口說普通話。
“這個結果讓我們意識到之前的偵查方向可能有問題,再次召集專案組成員開案情分析會,總結出兩個疑點:第一,凶手拋屍用的編織袋,也就是棉花包,我們柳下河地區農民使用比較多,手工縫製的,底用粗布加厚,其它地方很少。而且這個東西雖然不值錢,家家戶戶還舍不得丟,賣繭賣棉花有大用。”
“確實如此,人去彈棉花,不可能用那麽大包裝棉絮,更不可能把包送給彈棉花的。”
“一個包可能是巧合,兩個包就不一定是了。”
老寧從王解放手中接過香煙,低頭點上,接著道:“第二個疑點,第個棉花包中雖然沒被害人身份證,但鞋、褲腰帶和上衣沒腐爛,鞋是很普通的球鞋,褲腰帶也很普通,這個上衣卻我們柳下前年比較流行的一款夾克衫。”
韓博脫口而出道:“第二個被害人極可能是本地人?”
“是的,考慮到有這個可能性,我們再次組織民警進行摸排,重點排查案之後兩個分局轄區內的失蹤失聯人員。排查現,柳下鎮丁莊村三組有一個名叫林寶連的青年,在案前後外出打工,之後一直杳無音訊,他母親證實其有一件這樣的夾克衫。
他在縣鑄鐵廠上班期間,曾騷擾過女學生,被城南派出所處理過,有前科。現水漂屍體,我們兩家聯合偵查時大摸排,他是重點人員,我們有排查記錄。從他母親及當時的排查記錄中,我們現了一個大疑點。”
這個老寧,居然賣起關子。
韓博再次歉意的跟導師笑了笑,問道:“什麽疑點?”
“他母親說他打算跟同村的高華平一起去江南打工,整天跟高華平混在一塊兒,我們的民警當時去詢問過高華平,高華平說他本來打算一起去的,後來改主意,沒去。說林寶連一個人去了江南,他在省道收費站把林寶連送上車的。”
“出外打工不可能不帶行李,不可能不跟家人打招呼,高華平這番話漏洞百出!”
老寧豈能聽不出他的言外之意,立馬解釋道:“現在看來我們的民警有一定責任,粗心大意,工作不夠細致,但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鑄鐵廠倒閉之後,
林寶連遊手好閑,整天不著家。他父親在你們良莊建築站當小工,常年在外,年頭出去、年尾回來,管不到他。母親老實巴交,說了他不聽,管不住他。幹什麽事,要去哪兒,從來不跟家人說。並且在倒閉的鑄鐵廠有宿舍,要去哪兒用不著回家收拾行李。”
“再然後呢?”
“為確保萬無一失,我們在不驚動高華平的前提下,抽取林寶連母親的血,讓程文明同志又去了一趟東海,請7o3生物物證實驗室的專家,用林寶連母親的血與被害人骨骼中的dna做親子鑒定,結果真對上了,第二個死者就是林寶連。”
人命關天,不能大意,韓博沉吟道:“寧局,拋屍手法相似,不等於同4.19案有必然聯系。”
“小韓,這一點你大可放心,我們不會輕易下定論,不會因為拋屍手法相似就將兩個案子串並。”
老寧彈彈煙灰,不無得意笑道:“搞清楚第二個被害人身份之後,我們以兩個棉花包為突破口,秘密詢問高華平家的鄰居。結果一個村民有印象,指認出裝蔣小紅屍體的棉花包是高華平家的,有一年賣繭,他借用過。有一處劃破了,他媳婦用布縫上還回去的。”
“我們當時做過這項工作!”
“所以說破案有時候真靠運氣,我們拿著棉花包走訪詢問時,有印象的村民正好在外地打工,兩口子一起去的。高華平母親絕對認識,不過他母親是聾啞人,只能找他認,他當然說沒見過。”
“他父親呢?”
“死了,五年前得癌症死的,他跟他母親相依為命。”
老寧端起杯子喝了一道:“一個被害人跟他關系密切,甚至聲稱被害人是他送上長途車外出打工的;裝另一個被害人屍體的棉花包,基本上可以確定是他家的,這兩起命案怎可能跟他沒關系。
死亡兩人的命案,必須向市局匯報。我們兩個市局刑偵支隊領導全來了,再次開案情分析會,一致認為可以傳訊嫌疑人,並且幫我們請來兩位經驗豐富的審訊專家。已經被我們暗中監視近一個月的高華平,被帶到我們新庵縣局刑警大隊不到一小時就招供了。”
“他怎麽說的?”
“案情並不複雜,鄒某離開我柳下前一天下午,他與林寶連在鎮上閑逛,看見去鎮上買菜的蔣小紅,聽口音又是外地人,林寶林色心大起,拉著他一起尾隨。蔣小紅對這一切渾然不覺,買完菜步行回租住的小店。
經過第一現場南邊的丁字路口時,蔣小紅尿急。周圍沒人家,自然不會有廁所,只能外面解手。為避開有可能經過的行人,她沿油菜田邊的小路往北走。林寶林認為這是個機會,提議‘玩玩這個漂亮的外地女人’,高華平聲稱當時不太願意,不過這個說辭站不住腳。
總之,兩個人一路跟蹤過去,將蹲在菜地裡解小手的蔣小紅拖入排水渠實施強奸,一個捂著被害人嘴,一個泄獸-欲,完了之後現被害人不掙扎了,好像沒有呼吸。林寶林一不做二不休,拔出彈-簧-刀一連捅了被害人腹部幾刀。”
時間、地點和下刀位置能對上,應該不會有問題。
韓博若有所思,老寧不無興奮說:“高華平稱當時嚇壞了,聲稱他沒想過殺人,屍體在這兒,一大灘血,公安現怎麽辦,被公安查到怎麽辦?殺人償命,要槍斃的,二人一商量,決定毀屍滅跡。
他們不敢走大路,順著渠往西走,準備回家拿鐵鍬過來挖坑掩埋。高華平說他看過一本,書裡說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林寶林總是惹事,又有前科,指不定哪天被落到公安手裡,把這件事交代出來。
為保護自己,他趁林寶林不注意,在第一現場西邊大約1oo米的地方,順手撿起一塊磚頭,對著林寶林後腦杓一頓猛砸,然後跟林寶林對待蔣小紅一樣,用林寶連的彈-簧-刀,也捅了林寶林幾刀……”
刀口無法鑒定, 林寶林的頭骨確實受傷。
更重要的是,根據高華平的交代,城東分局組織人員抽****鄰居魚塘裡的水,找到了鏽跡斑斑的凶器。
凶手落網,真相大白。
回想整個偵破經過,韓博不禁苦笑道:“寧局,搞到現在才破案,我有責任。我是勘查總指揮,我組織的現場勘查不細致,如果當時再往西走走,一定能現林寶連的血跡,能現第二個作案現場。”
新庵縣公安局副局長喬興旺接過手機,哈哈笑道:“小韓,你完全用不著自責,我們當時的偵查方向雖然搞錯了,但是我們所做的工作非常有意義。要是沒采集鄒某的生物檢材,要是沒查清被害人蔣小紅身份,要是沒查出有耿國慶這麽一個人,我們就不可能采用排除法大膽判定凶手極可能是本地人。
何況當時林寶連的屍體沉在河底,就算我們找到血跡,找到第二個作案現場,一樣束手無策,因為沒法兒確定被害人身份。總之,案子破了,凶手會受到法律製裁,我們呢也能給被害人親屬一個交代,主要是給蔣小紅親屬交代,林寶連本來就不是個什麽好東西,死不足惜!”
………
案子破了,韓博一樣高興。
可是高興之余突然冒出一個念頭,鄒某去哪兒了,耿國慶為何到現在仍杳無音訊。這個謎團縈繞在腦海裡,百思不得其解,不過想也是白想。
老寧說得對,破案有時候真靠運氣,如果沒那場大水,林寶連的屍骨估計要很多年之後被現,甚至永遠現不了,這個案子或許真會成為一起懸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