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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宗師》第39章 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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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主編又苦笑了,他總是跟不上總編鍾離的想法。

  按他的意思,《龍虎鬥京華》最好是先在雜志的長篇版塊進行連載,然後視銷售情況再出版。看稿子的文筆和詩詞,創作速度不可能太快,現在有了全稿,連載自然沒問題,但要開專欄就有問題了。

  中海排行第二的青年雜志,《華夏青年》也不過只有一位五星作者的專欄。

  因為作者開了專欄,雖然知名度會提升很快,但需要長期提供稿件。不能像一般作者那樣,今天不高興明天沒心情,一旦斷了稿子,專欄就得關閉,至少要保證一年時間內穩定供稿。

  看看手中的稿子,魏主編對沈哲投以懷疑的目光。

  這麽高的文字質量,瑰麗的背景設定,下本書誰都不敢保證還能保質保量。

  鍾離話一出口也反應過來,馬上詢問道:“小沈,怎麽樣,有沒有信心開個專欄?”

  作品都在腦海中,沈哲當然信心十足。

  “速度從來不是問題!”

  鍾離一拍桌子,大聲道:“好,今天周五,下周的新一期雜志就用你的筆名開通武俠專欄!”

  蘇薇忽然擔心道:“小沈,你確定能行?”

  怕沈哲不明白她的意思,又解釋道:“你這可不像當年花季的專欄,每期只要有幾篇記錄心情的文章,不管是高興還是悲傷都可以,你能保證下本書的創作速度?”

  沈哲笑著說:“放心吧,蘇姐,每期三回的速度還是能保證的。”

  蘇薇下巴差點掉地上,魏主編和鍾離兩個也一臉吃驚的看著他,沈哲奇道:“怎麽了?”

  “還怎麽了,”蘇薇以手撫額,“我說的是每期連載一回!”

  沈哲愣道:“一回?那才一萬多字,太少了吧?”

  蘇薇無奈道:“還是第一次見到嫌棄雜志社催稿太少的作者,你能說說你的創作速度嗎?”

  “哦,這個看打字速度……”

  不怪沈哲嫌慢,一部二十萬字的《龍虎鬥京華》,如果每期在周刊上連載一章,除開楔子,小說正文十二回是要花上三個月的時間。那以後輪到百萬字超長篇的時候,動輒就是大半年,估計半輩子都得忙活這事。

  “按你這樣每期三回四五萬字,雜志版面都被你一個人佔去一小半!”

  蘇薇無語了,鍾離哈哈大笑。

  “折個中吧,每期雜志連載兩回,這本《龍虎鬥京華》一共十二回,也就是一個半月連載完畢。如果能接下一本書,我現在都能想象,那種銷售火爆的場景。”

  沈哲忽然道:“好了,連載方面沒問題,可雜志社有專業的武俠編輯嗎?”

  一家雜志社開通文學新類別,總不能連專業編輯都沒有。

  他也有些無奈,腦中那些武俠故事,在林叔叔工作的《東方俠客》連載更合適,可惜那是一家地方性雜志。

  華夏的刊物發行和原時空有點差別,現在都是從文聯申請刊號,分為地方性、全國性和全球刊號,而地方性刊物無法異地銷售。

  讓那些故事只在中海流傳,未免太糟蹋了。

  倒是能建議《東方俠客》升級為全國性刊物,但林叔叔也不是雜志社的擁有者,還不如把他本人挖走。

  聽到沈哲問題,

鍾離也有些皺眉:“這事難辦了,既然是開武俠新流派,就沒有專業編輯。”  “也好辦,”魏主編插言,“可以從俠客類刊物挖人。”

  “是個辦法。”鍾離眼前一亮,“武俠也算是從俠客小說創新而來,我找朋友打聽一下這方面的人才。”

  沈哲笑著說:“我給雜志社介紹一個怎麽樣?”

  “奧,小沈認識俠客編輯?”

  沈哲點頭道:“認識一個,還住在鄰居對門,喏,就是外面我同學的父親。”

  蘇薇恍然,看著沈哲笑道:“你倒是不客氣!”

  沈哲攤攤手,笑容滿面:“林叔叔是《東方俠客》的副總編,到這裡完全能夠勝任。”

  鍾離微微一笑:“未來嶽父?”

  沈哲笑笑沒吭聲。

  魏主編想了想,遲疑道:“我好像聽說過這家雜志,十幾年前中海很有名,如今俠客小說沒落,它也消失了。”

  鍾離倒不在乎沈哲向他介紹編輯,華夏本來就是人情社會,當遇到困難或者好事,總會找某個熟人。他身上本來就有濃厚的商業精神,反倒很欣賞沈哲的態度,說明真對雜志社有了親近感。

  “能做到副總編,肯定也很有水平,小沈,有聯系方式嗎?”

  沈哲想想道:“我回去問問吧,因為沒有手機,也沒記過別人電話,那我告訴林叔叔給雜志社打電話?”

  “行,只要水平差不多,一準錄用。”

  一時間都忘了林語菡就在門外,肯定知道自己父親的電話。

  當下經過一番討論,商定沈哲每周交稿三回,鍾離再次把稿費提到千字300的最高標準。如果作者還不滿意,總編就需要向公司進行申請,不過沈哲感覺這個價格還算不錯。

  連出版的分成一樣談妥,10%的分成版稅,比以前的8%又提高兩個點。

  不過將來想再次提價,空間已經不高了,其實,華夏作者的收入比原時空好得多。

  像出版一本書,出版社就需要付出編輯、美術、裝訂倉儲、運輸、稅收、破損等一大堆費用,賺不了幾塊錢。

  再付給作者3%——15%的版稅,如果一本20塊的書,就需要每本再付出2塊錢左右。

  不是五星以上作者,絕對沒有出版社願意把版稅定在10%以上。當初沈哲以新人的身份拿到8%,純粹是編輯們一致看好,鍾離一錘定音,很少見的待遇。

  也正是了解過這一點,沈哲沒想過去別的雜志社投稿。

  不像原時空一直缺錢,和對方的態度相比,他對金錢反倒不那麽看重,只要不特意歧視就好。

  擁有芯片,就像知道億萬富翁的銀行密碼,隨時可以提出來,不用斤斤計較了。

  簽完合同,蘇薇道:“小沈,去買個手機吧,找你也方便。現在你可是小富翁,比我有錢多了。”

  沈哲點頭稱是,確實需要一部手機了。

  和林語菡從雜志社出來,沒有讓鍾離派車,打算去新街。

  “接下來去哪兒?”林語菡掏出紙巾擦擦額頭的汗。

  出門就是毒太陽,不過一小會,林語菡小臉就被曬得紅撲撲的,沈哲看著直皺眉。

  “想去買手機呢,看你樣子不行啊,先送你回去吧,知道讓鍾哥派車了,不好意思再回去說。”

  林語菡撇嘴道:“我才沒那麽嬌氣!”

  “還硬氣呢,”沈哲氣道,“看你臉跟蝦子似的,我先去幫你買瓶冰水擦擦。”

  林語菡弱弱道:“我媽沒給我錢……”

  “我有啊,不是和你帶著一樣……”剛說一句,才發現自己也沒錢,以前都是出門拿母親的錢包。那張銀行卡倒是在兜裡揣著,隻好先去取錢,不然公交車都沒得坐。

  林語菡看著顯示的一串數字,驚訝道:“阿哲,這是你的錢?”

  沈哲頭也沒回隨口道:“也是你的!”

  林語菡打了他一下,氣哼哼的:“你再這樣就不理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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