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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躍龍門》第23章毀約
  自古以來,財帛動人心,所以才有‘人為財死’這麽一說。% し

  若鄉政府下發的土地證是正規的證件,農民出身的王叢樹有些小狡黠也不會往歪路上想。可既然有漏洞,他又不是本地人,那就不可避免地會往歪路上想。老婆是本地人算什麽,斷了來往還能每年少孝敬呢!

  二十萬的橫財,足夠讓一個狡黠、膽大的農民鋌而走險了。

  內心由農民開始向罪犯轉變的王叢樹發了根煙,開始琢磨如何搞到更多的錢。錢這東西,誰會嫌多啊?只要搞得到,公家的錢、私人的錢,那都是錢!只是公家的錢和私人的錢是有區別的,公家的錢不搞白不搞,搞得再多也不傷陰德。私人的錢就想著下子,大家鄉裡鄉親的,害得別人太慘了,自己心裡也不落忍。若是自己在外頭混得不如意,要回到山棗嶺,得罪了本地人會讓別人追上門來打架追債!

  抽了一陣煙,想了一陣,打定了主意的王叢樹扔了煙屁股,推心置腹道:“生伢子,說起來,我們以前也是朋友。要不是兩姓人打架,我們過年都會拜年、喝喝酒、扯扯卵談(聊天)。你既然覺得店租太高了,我手裡又有點緊,要是你願意的話。旁邊的店子租你三年,一次性五千塊錢,行不行?”

  “你有這好?”

  王叢樹抓起櫃台上的雞毛撣子抽了過去,沒好氣道:“操姆媽個x,以前你在我們屋裡吃得少?要不是那年打架,算了,不說了。”

  這倒也是,一條一腳能邁過去的小河,這邊是贛省那邊是湘省,站著撒泡尿,人在省內、尿已經過了省。若是沒那次事,自己會讓公安關半年嗎?人啊,只有吃了虧才會長記性。

  “那倒也是,打打打,為了幾丘田的水打生打死,現在想想真沒意思。”

  歎了口氣,陳和生由著雞毛撣子抽了自己一下,也發了支五毛錢一包的‘芝城’煙給對方,正經道:“樹伢,說話算數不?這可不是幾十塊錢!你莫現在答應得好好的,等下又來給我反悔。”

  “我沒你這麽說話不作數,崇鄉生意不好做了,我想回山棗嶺販竹子。反正這屋要賣的,便宜以後的屋主,還不如便宜你,好歹以前我們還是一起玩大的。”

  雖說店租漲了這一次,近幾年很難再漲了,可三年五千塊錢可是真便宜,相比那邊四百塊錢的房租,三年就能省差不多一萬。一萬塊錢,足夠陳和生乾點生兒子不長屁眼的事了。

  “行,就這麽說定了!”

  打定主意準備反悔的陳和生走了,又在街上轉了一圈,愣沒找到李家明的二嬸,倒正好遇到剛從供銷社裡出來的李家明他們一夥。也不知這伢子有錢多燒得慌還是怎麽回事,買東西寧願多花錢,也要去供銷社買。剛租下店面的時候,陳和生覺得李家明夠仁義,重親戚情誼;現在是越看他越不順眼,總覺得當初就是個騙局,騙得自己上當。

  “家明,你嬸嬸呢?”

  李家明二嬸很煩這個出爾反爾的陳和生,讓蓮香嬸來街上照顧大家,她自己回家躲輕閑去了。正給四個小家夥買完零食的李家明也有些膩味陳和生,當初自己跟他說了那麽多,可他就是要租,現在倒來反悔了?

  可生意人不能鬥氣,尤其這男人當年也是個狠角色,李家明隻好停下腳步笑眯眯地撒謊道:“陳叔叔啊,我二嬸去了同古,聽說我二伯病了,她去照顧幾天,您有事?”

  生意場上睜著眼睛說瞎話很正常,可旁邊的滿妹不知道,立即得意洋洋得想罰堂哥。

  “五哥哥,你騙人!你自己說的,撒謊就不是好”

  滿妹不懂事,可已經讀四年級的桂妹懂事,知道妹妹給哥哥捅婁子了,連忙扔掉手裡剛拆的華華丹捂著她的嘴,將她後面的字堵在嘴裡,拖著還想罰哥哥的滿妹往家裡走,剩下金妹和小妹還莫名其妙。
r />  “金妹、文文,馬上跟我回家!”

  “哦”,這兩小不點膽子更小,平時在學校都是桂妹管著的,現在見姐姐發了火,連忙跟拿好手裡的零食,閉上嘴巴跟著她走。

  “桂妹,帶妹妹去學堂裡!”

  “哦”。

  謊言被當眾揭穿,吩咐完堂妹的李家明可沒有覺得一絲難堪,打了哈哈道:“陳叔叔,你莫聽小孩子亂說,我蓮香嬸都來街上幫我們搞飯吃,我二嬸要在家能不露面?”

  錢是好東西啊,好到陳和生決定拿李家明撒謊當把柄,即使表妹給自己降價,也一定要毀約!

  “家明,做人要誠信,你嬸嬸在家就在家,你撒謊幹嘛?”

  做人要誠信,你白紙黑字的協議都想反悔,如今卻來扯誠信?

  這可不是生意,這是吵架!

  李家明掃了眼開始圍攏過來看熱鬧的人,知道人家是故意找茬,今天的事必須強硬到底,否則在這街上會讓人看不起,也不甘示弱地反擊道:“陳老板,莫閃了你的舌頭。你要是不想反悔、想說話不作數,我用得著跟你撒謊嗎?你自己說說,這七八天裡,你尋過我嬸嬸多少次?

  要我說,做人不講誠信的不是我,而是你自己!”

  有些事能說不能做,有些事卻能做不能說,對於生意人來說,說話不講信用的時候有,卻一定不能讓人當成把柄。就如陳和生、余老板他們都尋二嬸想重新定店租,可從來不會當眾說出來的,就是怕別人講他們說話等於放屁。不過,生意人追求的是利潤,當利潤足夠讓他們不要臉時,信譽這東西自然也就不值錢了。

  李家明這年把時間長得很快,十三歲多的人個頭都差不多有一米六,站在陳和生面前隻矮那麽多,可人家就是吃定了他是小伢子,上前兩步逼迫道:“家明,你要這麽說,那我就只能不念親戚情誼,不再租你們的店面了。現在街上的店面,開價都才二百五,我租四百塊錢一個月的,實在是太不公平了!”

  大人欺負小伢子, 這在山裡是很不光彩的事,可陳和生又說得在理,讓過來想勸的人都不知如何勸。在崇鄉街做生意,店租歷來是有商有量,主家跟租客談不攏那就退租,哪有這樣避著人不見面的。

  可李家明不這麽認為,他腦袋裡就是協議、法律,陳和生這種行為就是耍賴。

  “隨便,半年後,賠我一個月店租,拿起你的東西走人就是!”

  ‘哈哈哈’,陳和生象看怪胎樣看著李家明,嘲弄道:“你這伢子不是讀書讀壞了腦殼吧?我隻租你兩個月的店,你不但不退我錢,還要我賠你一個月店租?”

  可憐的人,連什麽叫協議都不懂。這樣的人,怎麽也會來街上開店做生意?

  李家明憐憫地看了眼這個中年男人,鄙夷道:“陳老板,你認識字嗎?不是文盲吧?知道什麽叫協議嗎?你要是不遵守協議,我隨時能去法院起訴你的!”

  看熱鬧的眾人一愣,還有這個說法?平時大家租店子做生意,不都是一個月付一次租金,哪個時候不租了就把店子還給人家嗎?

  起訴?這伢子跟鄉政府那些當官的關系好,就想仗勢欺人?吃過公家虧的陳和生火冒三丈,終於徹底撕破了臉,一如十年前的蠻橫,指著他的鼻子威脅道:“伢子,你不退錢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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