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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律師》第20章 意外進宮
  “有人死了?”葉蔚然詫異:“是因為吸食你們偷偷塗抹的刺激味液體?”  張大志尷尬道:“警方這怎麽說的!那東西是指甲油清洗液,有很強刺激味,吸食有會立即產生嘔吐感。

  警方稱那位死者生前患有哮喘和心髒病,很可能是因吸食指甲油清洗液導致舊病複發,並最終死亡。因此我們負有過失殺人的嫌疑。目前正在調查。”

  聽聞張大志的介紹,葉蔚然終於明白他們為何這麽著急了。

  張大志和阿豪下跪道歉,並非害怕因詐騙罪被警方抓獲,而是擔心報道對袁泰產生不利影響,加重袁泰的過失殺人罪行。

  過失殺人是指因疏忽或者不作為導致受害人死亡的行為,通常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袁泰讓人塗抹非致命化學藥劑誘騙消費者,隻想賣掉假藥,沒預料到會因此致人死亡,因此袁泰的行為當屬過失殺人。

  如果此事私下操作得當,並積極賠付受害人家屬,可以爭取從輕處理。

  但那篇報道出現後,情況就不同了。

  袁泰等人的行騙經過報道宣傳,已然引起民憤,民眾對於此案會高度關注。在放大關注的情況下,袁泰就不存在私下操作的空間和可能。

  而司法機關為顧忌民意以及袁泰行騙的惡劣社會影響,很可能會兩罪並罰從重處罰,到時候袁泰遭受的刑罰極有可能超過7年。

  7年以上的牢獄生涯,對袁泰將是毀滅性打擊。

  因此張大志兩人才會如此著急,拋去尊嚴向葉蔚然求饒,想撤下報道。

  可報道哪裡是他想撤就撤的。

  至於張大志提出利用報道為袁泰‘平反’的方法,更是無稽之談。

  幫王老實‘平反’,是因為王老實確實是冤枉的;可袁泰行騙是不爭事實,根本不存在‘平反’的基本條件。

  所以在這件事上,葉蔚然無能為力。

  當然,如果代理此案幫袁泰辯護,盡量爭取從輕處理,他是可以做到的。

  而正在葉蔚然考慮時,警察忽然找上門。碰巧來的還是‘熟人’。

  夏君怡帶著兩名刑警,邁著大長腿走到葉蔚然面前、紅唇輕啟:“本市發生一起命案,請你到市分局接受詢問。這兩位是分局的辦案刑警。”

  語氣很正式,公事公辦的模樣,可葉蔚然總感覺語氣中帶有看熱鬧的味道。

  葉蔚然內心有些抗拒:“如果是詢問,能不能在這裡進行,我很忙。”

  “你很忙?”夏君怡嘴唇上翹,目光緩緩掃過空蕩蕩的房間,滿臉不屑:“我可沒看出來你有多忙!另外事關人命案,調查必須高度保密,沒商量余地。”

  朝中無人,不好辦事啊!

  尤其是這妞如此針對他,更不會給他什麽方便了。

  葉蔚然歎了口氣,起身跟著離開。

  看葉蔚然乖乖就范,夏君怡露出得意的輕笑。隨後她瞥了眼旁邊的張大志和阿豪,柳眉微蹙:“你倆也在?正好,一起回去接受調查吧。”

  張大志兩人沒反抗,僅猶豫片刻便主動上了警車。

  就這樣,兩名刑警載著葉蔚然,夏君怡載著張大志和阿豪共同趕往分局。

  ――

  葉蔚然接受詢問隻是常規辦案流程,警方通過魔都日報獲悉:他是袁泰等人行騙的目擊者且掌握行騙視頻證據,因此將他定位為證人並錄口供。

  一小時後,葉蔚然走出審訊室,

隨後在分局大門口遇到了記者王志斌。  王志斌姿態很低,且滿臉愧色:“葉律師,不好意思,警方向我詢問提供線索者的信息,我不好不說。於是我才……總之辛苦你了。”

  原來警方能這麽快找到他,都是拜王志斌所賜。

  葉蔚然冷冷問:“據我了解,記者有自己的行業準則:記者有義務保護線人的身份信息免遭泄露。怎麽,我不算線人?”

  “呵呵…這事怨我,怨我。”王志斌賠笑道:“可我也有難處。畢竟記者行業準則不是法律,無法跟刑法對抗。面對警方的詢問,我也無能為力不是。這樣,今天我擺酒宴向你賠罪,請務必賞光。”

  王志斌說的是實情,葉蔚然也能理解。可王志斌泄露他身份信息後,都沒通知他,這才是讓他氣憤的地方。如此輕視、糊弄他,當他是什麽都不懂的白癡麽?

  葉蔚然擺出這幅冷淡的態度,主要是想表達自己的不滿。另外借機敲打王志斌,讓對方知道他不是好糊弄的,免得以後再合作遭到輕視。

  “吃飯就不必了。”葉蔚然回答:“我今天還有事,改天再聚。”

  撂下這句話,葉蔚然轉身就走。

  “那行,改天再聚啊。”王志斌在後面賠笑回應,內心卻不太舒服。

  再怎麽說他也是大報社記者,走到哪不被熱情款待。他如此賠罪已經給足葉蔚然面子。可葉蔚然還這幅臭臉,實在讓他心裡不平衡。

  “裝什麽裝,不就是個小律師嗎!有什麽了不起的!”

  王志斌斜嘴嘟囔,憤憤不平的,並決定以後再也不鳥葉蔚然。

  可沒出半分鍾,王志斌又追上葉蔚然,尋求幫助。

  “葉律師!幫幫忙,他們威脅我!”

  王志斌神情惶恐,指著後面尾隨的兩人,大聲喊叫。

  葉蔚然順王志斌所指,回身看去,就見張大志和阿豪鬼魅般出現在面前。

  張大志什麽都沒說,上來就拽王志斌,看樣子想單聊。

  王志斌哪裡敢,嚇得龜縮在葉蔚然身後,大喊:“你別亂來,這裡可是警察局。另外我身邊這位是律師,你要敢亂來,他會作為證人和律師幫我說話。”

  恐嚇完,他又可憐兮兮的看向葉蔚然。

  半分鍾前他還鄙視葉蔚然,可此刻遇到危險,他又舔著臉乞求幫助。

  真是世事難料。

  而葉蔚然瞬間分析出現場情況。顯然,王大致看找他無用,便將主意打到王志斌身上,想讓王志斌幫忙撤下報道,或重新報道為袁泰‘平反’。

  可這種想法隻是王大志一廂情願,根本就沒用。

  再加上王志斌也算熟人,以後說不定用得上,因此葉蔚然也不好不管,最後隻得站出來調節:“你找他也沒用,他隻是普通記者,沒那麽大能力幫袁泰。

  另外,如果你們在這個時候報復他,會加重袁泰的罪行。

  情況就這樣,剩下的事你們自己考慮。”

  其實葉蔚然說的這些王大志也清楚,可他現在真沒別的辦法。隻能疾病亂投醫。聽聞葉蔚然這段話,王大志眼神更加暗淡。

  正當談話陷入僵局時,一直默不作聲的阿豪忽然出聲:“既然你們對報道的事無能為力,那我們也不再糾纏。現在我換個提議,我想請你當我老大的辯護律師。”

  聞言,王大志眼中忽然來了光彩,眼神期頤的看向葉蔚然,等待答覆。

  葉蔚然沒立即回答,他在權衡利弊。

  看葉蔚然遲遲不表態,阿豪補充勸說道:“我們調查過王老實案,知道你挺有本事,且非常熟悉律師調查。所以我想…”

  葉蔚然眼神一凝:“你想讓我調查此案,進而幫袁泰‘翻案’?”

  “對!”阿豪坦誠道:“我懷疑警方現在的調查方向有問題。

  指甲油清洗液雖然有毒,但吸食那麽點根本不足以致命。這點作為當事人我非常清楚。即便死者患有心髒病和哮喘,也不應該這麽輕易死掉。

  所以我覺得這裡面有問題。

  我請你代理此案,是想讓你盡快在調查階段查明真相,幫我老大脫罪。

  如果此案就這樣進入審判階段,那我老大可真就危險了。”

  人才啊!居然懂的這麽多!

  葉蔚然答非所問:“你學過法律?”

  “自學的!”阿豪如實回答“我是我們這夥人的法律顧問。”

  法律顧問?騙子團夥的法律顧問?!

  這話猛然聽起來覺得挺可樂,可細想,騙子團夥真需要這種人。

  遠的不說,幾天前袁泰等人賣假藥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

  有關詐騙罪的司法解釋:犯本罪,5000以上5萬以下的認定為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

  犯本罪,5萬以上50萬以下的認定為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從司法解釋可以看出,不同的詐騙金額有不同的處罰標準。

  袁泰等人騙取的錢款卡在5萬元這個關鍵節點,完全可以認定為數額較大,接受最低檔的處罰。而如果他們多賣100快,超出5萬這個節點,那麽將接受更嚴重的第二檔處罰。

  多詐騙100快,就要付出幾年的牢獄代價,有此可見法律顧問的重要性。

  當時葉蔚然就覺得奇怪, 袁泰等人怎麽就那麽巧卡在5萬元這個點。

  聽聞阿豪的解釋,他才知道原來是有高人指點!故意為之的結果。

  而既然阿豪了解基本法律,那剩下的就好談了。

  葉蔚然道:“既然你懂法,就應該清楚,律師取證調查有多困難。”

  “我知道!但即便再難也要嘗試。”阿豪肯定道:“如果你肯幫忙,事後我們會給你滿意的律師費。

  不僅如此,如果你能成功幫我老大脫罪,你就是我們的恩人。隻要不違背我們的規矩,我們這些人以後就任你驅使。”

  阿豪語氣決然,為了袁泰,他豁出去了。

  葉蔚然對律師費倒不是很在意,想賺錢以後有得是機會,不用冒這麽大風險代理如此困難的案子。但阿豪提出的第二個條件讓他心動了。

  律師辦案非常需要團隊配合,不僅要有助理律師,要需要強乾的調查員、善於處理雜物的事務官、以及必要的財務後勤人員。

  單打獨鬥的律師辦不了大案,隻有組成優秀的團隊,才具備攻堅大案的基礎。而優秀團隊成員,正是葉蔚然目前的短板。

  他現在隻有一個菜鳥助理,其他助手一個沒有。

  如果阿豪等人以後能服從他指揮,充當他的調查員,那對他的軟實力無疑是極大補充。以後他再想調查什麽,就不用那麽辛苦了,效率大大提高。

  葉蔚然沉思片刻,隨即果斷做出決定:“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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