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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娛締造者》第一百一十五章 很忙的韓軾
之前,韓軾關閉了所有可以評論的方式,所以鮫之淚單獨建立了一個帖子,叫[平面國討論大本營,版主勿手滑],現在這個帖子已經不負眾望的成為了討伐作者,請你安靜點的大本營了。

 “作者這是要棄坑?不要啊,到底什麽情況說清楚,安大你一定要冷靜!”

 “留言也留不了,私信也不能發,我都想直接聯系版主了,現在看看,安靜大大那一句,我寫你看,請你安靜點,真的是說的實話……”

 “其實天涯論壇連載文,一個月一更的都不在少數,但貼主這種什麽都不說,並且還是一副想寫就寫的感覺,太讓人肝顫了,求解釋。”

 “呃,不知道以後還準備寫不寫,我是被暮色大大安利來的,暮色大大這是什麽情況?傾城暮色”

 先前青春好滋味與傾城暮色關於《平面國》的看法各持己見,前者是認為想法不錯,但邏輯漏洞太大了,後者卻認為後面一定會更好看。

 現在這個情況,似乎還是青春好滋味說得對,後期沒法寫了。

 我們找到,這次引起騷動的主要嫌疑人——韓軾,在慢跑熱身中,很規矩。

 “你看,周老師韓軾連上體育課都很規矩,可能是真的在節目中變好了。”數學劉通過窗戶,看著上體育課的學生,其中韓軾領跑在第一個,格外顯眼。

 “王老師怎麽了?”數學劉看見語文王在發呆,根本沒有聽他的話,不由開口。

 語文王若有所思的道:“說起來也的確奇怪,除了一開始要參加征文比賽之外,韓軾就像真的在認真上課一樣,甚至於還舉手回答了問題。”

 “裝裝樣子。”音樂周道。

 “我和周老師的觀點不同,我覺得沒有任何一個學生變好,是不可能的。”數學劉道:“教育的本質就是,一棵樹搖動另一棵樹,一朵雲推動另一朵雲,一個靈魂喚醒另一個靈魂。”

 “劉老師你又文青了,有時候是真覺得你像文科老師,而不是理科。”音樂周道。

 說起來,韓軾也的確得罪過音樂周,但和得罪數學劉比起來,上課扔扔紙球,睡睡覺還真不算什麽。

 但現在數學劉就一直相信韓軾是真的好了,

而音樂周卻絕對不信,這就和老師的性格有關系,即使是老師,對於學生的態度也是很不一樣的。

 “不管他是真的變好了,還是假的變好了,只要不影響上課都是好的。”語文王道。

 音樂周問:“那你真的準備讓韓軾代表八班參加這次的反戰征文?”

 “我說的是誰寫得好我就選誰,如果韓軾真的能寫比孫湄思和鄧遠好。”語文王繼續忙,事情真的很多,特別是他還是八班的班主任。

 之前就說過,新校長上任,發布了一系列的舉措,其中就有要舉行一個學生實踐活動。

 其實,總的來說就像日本校園經常會出現的校園祭一樣,當然又何校園祭有區別。

 每個班每個年級的學生,都要準備,比如說高二年級的主要是做東西,在操場上賣。

 沒錯是要賣錢的,到時候全校會開放,校長會邀請很多人參觀,學生們之間也可以買賣,當然做東西的錢,以及賣到的錢都是班費,最後會比哪個班級賺到的班費最多,然後校長獎勵一個優秀班級的稱號。

 時間沒多久了,但作為班主任的語文王還沒決定好,自己班級學生到底做什麽,焦頭爛額,畢竟這種事情,他也是第一次組織。

 “劉老師,你教的七班準備做什麽手工?”語文王也沒辦法了,有點打探敵情的味道。

 中國初中、高中都這樣,一個老師會兼任兩個班,就好像數學劉老師,他就同時兼任七班和八班的數學老師。

 “七班的孩子們好像是準備做創意賀卡。”數學劉老師道。

 的確,賀卡這種東西,的確是在手工裡面最好做的,並且也可以薄利多銷。

 語文王感覺自己學到了一手,然而賀卡已經被別人做了,自然不可能一樣,所以就只有想想其他的。

 “師哥,我感覺你怎麽變得不一樣了。”張亮突然冒出來一句,並且有理有據的道:“好像換了一個人一樣,感覺……”

 韓軾瞥了趙凡一眼,沒說話,這個時候趙凡就主動開口了,先猛的一下拍在張亮頭上。

 他道:“你是不是蠢,之前四個月師哥是幹什麽去了?變形計變形計,當然肯定有變化了,不過說起來師哥以前沒發現,你原來語文好厲害,班上全部都不知道,直接舉手回答。”

 “校園活動參不參加。”韓軾突然開口問。

 這種突如其來的問題,並且還是與之前談論一點都不相乾的,讓趙凡和張亮有點懵逼。

 醒悟了好一會,趙凡才回過神:“師哥你說的是全校的那個活動?那什麽就不參加了,有我們什麽事。”

 “回去準備準備,要參加。”韓軾撂下一句,要回家看書了,就走開了。

 趙凡、張亮兩人,大眼瞪小眼,不清楚這是什麽情況。

 “那什麽還去酒吧嗎?”張亮想了想問。

 “去,當然要去。”趙凡肯定的道:“我都已經約好了。”

 “那我們還叫師哥嗎?”張亮又問。

 “你腦子裡面隻裝肌肉了?”趙凡道:“沒聽見師哥說要看書要看書,就我們自己去玩,不要打擾師哥看書。”

 兩人收拾好東西,往酒吧走去。

 另一邊,韓軾也打的回到家中,他出門從來都是出租車代步,在他看來,等公交車所花的時間,和節約下來的錢,根本就不成比例。

 就好像關於比爾蓋茨有一個故事,說比爾蓋茨看見地上有一百美金,但他不會去撿,因為他撿錢所花的時間,足夠他掙更多的錢了。

 這話還真不叫裝逼,算一算從撿錢到把錢揣起來,就記作五秒,五秒一百美金,一分鍾1200美金,一個小時七萬二美金,即使說比爾蓋茨一天十二小時都在上班,也才八十多萬,所以說你覺得老比,每天連八十多萬美金都掙不了?

 韓軾雖說沒有比爾蓋茨這樣誇張,但也是有很多事情的,平面國沒連載,反戰征文沒寫,和《華都日報》簽約的一篇短篇也沒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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