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代的人識字率不高,更不用說會寫字的。尤其是在一些稍顯偏遠的地方,能夠把自己名字寫出來,那就可以算是一個有知識的人了。
劉涚也不指望朱萬春以下的那些官兵裡有幾個會寫字,能夠寫出自己名字來的,他讓柴胡撕下一塊白布來,簡單寫了一封效忠書,下面留了很多空白的地方,然後就招手讓朱萬春過來。
能夠成為德陽郡駐軍騎兵隊伍將領,這朱萬春卻也是個識字之人,也幸虧他還識字,當他看見劉涚臉上那副笑容,再看白布上寫的內容時,他自己卻是怎麽都笑不出來了。
白布上的那封效忠書,主要內容就是德陽郡駐軍騎兵部隊以朱萬春為首,全數向劉涚,劉家軍投誠,並且還有一些辱罵趙構的話,這樣的內容傳出去,必然是要被朝廷殺頭的。
朱萬春一面看,一面額頭上冷汗接著冒,時不時的抬頭瞄劉涚一眼,那慌張的神情,著實讓人看著好笑。
“看完了?”
劉涚睨視著朱萬春,問道。
“大人,看完了。”
“那還不快簽字?”
簽字?這是很顯然的,劉涚讓柴胡弄這麽一篇血書出來,不就是要讓朱萬春等人在上面寫下自己的大名?
朱萬春雙手發抖,先是轉頭去看了看那些還跪在地上的麾下,又回轉著掃過劉涚身邊彪悍的士兵,最終,他的眼神落到那效忠書上,卻是發出一聲苦笑。或許,這一陣子裡,朱萬春的這一聲苦笑,才是真正發自內心的。
“大人,我簽!”
沒有繼續求饒或者是廢話,朱萬春狠咬了自己右手食指一口,就著自己的鮮血,在效忠書空白的地方,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給他們簽!”
“大人,他們當中,大多不會寫字。”
對於朱萬春的這個疑問,劉涚是早有預料,冷冷一笑道:“沒關系,不會簽字的,留下自己的掌模就可以了。”
掌模,自然是比指印更加具體,更難以發生改變,但凡是在那效忠書上印下掌模,就等於是在效忠書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甚至是比簽名更加真實,難以仿照。
聽到劉涚這話,那些跪著的官兵,人人臉上變色。
今日可以不死,當然是他們夢寐以求的,甚至是讓他們感到驚喜的。然而,只要是在那張效忠書上留下自己的掌模,豈不是也就意味著,自己的命,終究還是捏在劉涚的手中?
“就知道這個劉大魔王不會輕易的放過我們,這是把我們掛在火上烤啊!”
“老張,你要是不簽字,恐怕就不能回去看婆娘娃兒了,你倒是要想清楚了!”
“你說我?那你想清楚了?”
“想清楚了,不就是效忠劉大人麽?我早就聽說,劉大人治下,人人有土地,個個有飯吃,不用餓肚子,而且也沒有皇帝,不用平白無故的向誰下跪,只要遵紀守法,沒人能欺負你!其實,我早就想過了,若是有朝一日劉大人要進攻德陽郡,我定會第一個站出來倒戈的,嘿,今天這個機會,倒是我等了很久!”跟老張說話之人,見眾官兵無一人敢起身去印下掌模,在對老張這樣說完之後,卻是將脖子一昂,站了起來。
“嗯?”他這一動,頓時引來柴胡及眾多暗衛的警惕,數十道眼神逼視過來,頓時壓的此人腰杆都彎了。
“小的蘭從發,願印下掌模,成為劉大人麾下!”
“好!夠膽量,也夠眼力,蘭從發,我記住你了!”此時,劉涚最需要的,就是像蘭從發這樣敢於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因為蘭從發的行為,加上劉涚的言語,其他官兵也不再堅持,或許他們心中各自有各自的理由,但最終還是一個個在白布之上留下了自己的掌模。
“你們放心好了,跟著我劉涚,只有好處,沒有壞處!朱萬春!”
“卑職在!”
那張印滿掌模的白布,已經被柴胡小心翼翼的收起來了,對於朱萬春來說,此時劉涚已經等同是他的上司,故而此時劉涚叫他,他也自稱“卑職”。
“我命你仍舊擔任德陽郡騎兵統領職務,蘭從發擔任副手,暫留德陽郡,收集情報,伺機而動。待來日,我劉家軍兵法德陽,你們就作內應,德陽郡易幟,你們首功!”
“得令!”
對於朱萬春來說,首功不首功的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劉家軍能夠打下德陽城!如今他反倒是比任何人都期望劉家軍早日兵臨德陽城了,因為只有劉將軍打下德陽城,他朱萬春的性命,才算是真正保住了。其他官兵跟朱萬春的想法類似,總之沒人想過要去向朝廷報告此事,畢竟德陽距離益州實在是太近了,朝廷啊,那是鞭長莫及呢!
至於說蘭從發,他心中倒是美滋滋的,為自己剛剛的決定而慶幸!如果不是因為他第一個站出來,如果不是他說了那樣的話,他怎麽能一下子從普通騎兵,一下子升為副統領。
別看只是一個區區副統領的職務,在德陽郡這種小地方,有多少人是一輩子就當個普通官兵到死的?能夠成為副統領,也算是正式踏上仕途,前進的道路,又寬敞了許多。
處理完朱萬春的事情,劉涚並沒有打算繼續留在德陽郡。
他選了繼續出發,畢竟前往漢中城,還需要幾天的時間,而劉涚現在最缺的,也就是時間了。
幾乎是在劉涚出發的一天之後,高寵帶著小再興,以及剛剛成軍的一萬火器兵,從益州城開拔了。
對於高寵的出征,家中人的意見都比較大,好在這兩年大家也都習慣了,況且高寵也不是那種容易被人說服的人,就連劉涚的口水都浪費了,遑論是其他人呢?
從新都城出發之後,高寵行軍的速度並不快,一來是因為他麾下的兵馬都是剛剛成軍,完完全全都是些新丁,二來如今的劉家軍,還無法提供足夠的戰馬給士兵們做代步的工具。
在這個時代,嚴格意義上來劃分,馬兒也是有好幾種的。最好的自然是那種名駒,有緣者得之;其下就是戰馬,精銳騎兵才有資格乘騎,這種戰馬往往是壯年良駒,負重力、體力、耐力、智力、紀律性各方面都極其優秀,才能成為戰馬,百中無一,收集起來相當困難,也是南宋,甚至可以說是整個漢民族最大的難題。
戰馬以下,就是普通馬兒,這種馬匹一般就是用來當做運輸工具,代步,尋常成年馬匹幾乎都能勝任這樣的工作。然而,即使是如此的低要求,也無法滿足劉涚軍所有戰士人手一匹,就拿高寵的這支隊伍來說,一萬多人的數量,代步的馬匹卻不足一千,其中還包括了給高寵親衛配備的一百匹戰馬。
故而如今劉涚軍真正缺乏的物資,還是良駒!
劉涚可以製造出威力巨大的火器,精良的冷兵器,但唯獨在交通工具這個方面,是無法解決的。除非能夠製造出汽車、坦克這些東西,但很顯然,以目前的科技發展水平也好,以劉涚自身所積累、掌握的知識也好,這些東西在短期之類,是根本無法出現的。
故而高寵這支隊伍的行軍速度,是無法跟劉涚一行人相提並論的。
而高寵也沒有想過要趕時間,他既然帶兵出來,就是要為新勢力,做一些實實在在的事情。
“根據情報,前面山頭上,應該是盤踞著一群數量不少的土匪吧?”
出了益州城之後,高寵就告訴小再興,所謂練兵,光是在校場上,那不成,真正的精銳,就如同嶽家軍那樣,都是在生與死的實戰之中,一點點錘煉出來的。哪怕劉涚給他的,是一支純碎的火器軍,但高寵相信,經過他的錘煉之後,這支軍隊,將會變得更加犀利!
當然,若是一開始就投入到跟強悍的正規軍正面作戰,即便最後能夠勝利,這隊伍的減員也會異常嚴重,最好的方式,還是從低級的敵人開始磨練。
而在這亂世之中,再沒有比盜賊土匪,更適合的對手了。
高寵的意圖,就是率領這支軍隊,從盜賊土匪開始,一路廝殺,一路成長, 等到真正面對外族的時候,他希望這支軍隊,已經成為一支真正的精銳之師,無敵之師!
同樣的,高寵也要通過這樣的方式,來錘煉小再興!
“師傅,這一場,就讓徒兒和小玉上吧!”
但凡是有楊再興的地方,就會有狼王小玉。此番出征,高寵麾下一萬人外加一百親兵,而楊再興自己,就帶上了他的五百,狼騎兵!
這五百狼騎兵,絕對是狼騎兵之中的精銳,更不用說,還有小玉這頭狼王鎮場子。
“你是可以去,不過,我要限制你,狼騎兵,一個都不能上,你只能帶上那些火槍兵,你若是答應,我就同意,你若是不答應,那就乖乖的站在我身邊,看戲!”
對於高寵的這個要求,楊再興幾乎是不假思索的就應承了下來,只要能夠上陣殺敵,帶誰,楊再興都沒有意見。“別高興的太早了!我還要你保證,你帶出去的士兵,減員不能超過半成,若是做不到,你今後就永遠沒有帶兵的機會,想清楚了,再回答我!”高寵給楊再興開出的,可不僅僅是個難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