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著爭論又起,主持此事的陸秀夫不免憂心重重。他清楚大宋皇子行冠禮其實始於真宗時期,但並非是所有皇子都有這個福氣;徽宗是冠禮複蘇的主要時期,皇子基本都行冠禮。可南渡之後,皇子冠禮再度廢弛,僅在理宗朝對皇子行冠禮,所以皇家是否行冠禮主要取決於皇帝的意願,而非受禮法所製。
如此問題就來了,小皇帝主動提出要行冠禮,一者是其要遵從禮製,以免落人於柄,留汙名於青史。但這麽多年來,小皇帝行事又何曾謹遵過禮法,祖宗留下的那點兒東西都跟破抹布似的,用得著就抖摟出來,沒有用了便棄置一旁。且其最不喜繁瑣的禮儀之事,能省事就省事了。
若是這麽一來事情就更麻煩了,那麽小皇帝要求行冠禮就是故意搗亂,也就是為了第二個緣由其不想大婚。陸秀夫知道小皇帝曾言‘韃虜不除,不謀家事’,這其中亦就包括大婚之事。且他知道其對此次立後之事並不滿意,若非太后一味堅持,其又孝順,只怕早就翻臉了。
這麽多年來,大家都知小皇帝行事,若遭到眾人反對時,卻又無力反抗時,就會故意搞事,弄得大家左右失策,最後還得按照他的想法去做。當下其要行冠禮估計就想到其中會有爭執,且古製是二十而冠,那麽他就又有理由拒絕行冠禮,而推遲大婚就成了順理成章的事情,他也就成功脫身了。
陸秀夫越想越是這麽回事兒,而問題是太后這次也是鐵了心的要陛下大婚,其原因自不必多言,且已不讓其親政相脅,逼其就范。可前時應節嚴和劉黻奉太后之命前往集寧寺,亦想以此為由說服小皇帝,卻不僅未能嚇唬住其,反而被其一番棄國而走的言論嚇了一跳,好生安撫,又以大義相勸才打消其這個念頭兒,算是勉強應了。
當小皇帝回宮後,也是表現的極為恭順,依照太后及大家的要求立吳氏為後,並安排了妃位。接著又開始變賣內藏庫的物品籌措資金,以備婚事之用,還主動過問婚禮籌備之事。大家都為其已經轉了性子而高興的時候,陛下突然抓住了婚禮安排上的漏洞,發起了反擊,而這個理由卻足以能說服太后,其也不能違禮行事啊!
陸秀夫想清楚其中因果,不禁長歎一聲,這太后與小皇帝娘兒倆較勁,卻殃及了群臣,讓他們是左右為難,上下不得。不過憑心而論,他還是希望小皇帝盡快親政,當然這不止是因為其以自己為首相多年未動其位而心生感激,同時也是為國著想。
回望自小皇帝於先帝陵前繼位之時,行朝屢戰屢敗,不得不避於海上。而陳宜中的出走更是再度削弱了行朝的實力,彼時張世傑以樞密使身份總領軍政,眾文臣或是依附,或是敢怒不敢言,說朝廷命懸一線並不為過。其這時力挽狂瀾,大廈將傾之時,連敗蒙元大軍,才獲得了喘息之機。
接著行朝瓊州,小皇帝憑借自己的才智和魄力,不僅成功收回了權力,還解決了行朝中的諸多積弊,率領軍民渡過了最為艱難的時期。其文治武功,不僅陸秀夫不得不歎服,滿朝文武又有幾人不敬服,可以說小皇帝的智謀和能力不輸太祖,比之前朝歷任皇帝強之數倍。
而當前小皇帝離朝‘休養’,太后臨朝聽政,朝中上下雖也運行平穩,並未出現什麽亂子。但是陸秀夫明白,這不是太后有治國之才,恰恰是小皇帝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且其並未遠離京師,仍暗中左右著朝政,使宵小不敢亂動。
可要是因為大婚之事,使得小皇帝遲遲不能還朝親政,
陸秀夫不敢想接下來會發生什麽?效忠陛下的軍隊會不會因此發動‘兵諫’,清君側、擁小皇帝親政。想得明白後,他覺得無論是為民為國,自己這個首相此刻都要站出來,即便觸怒小皇帝也要促成此事,其這個婚是結也得結,不結也得結!於是在集議上,陸秀夫說話了。他稱舊製不可守,禮法也要應時而變。當年司馬光正是順應了時變修訂了《儀禮士冠禮》,對程序加以簡化和變通,使之易於為上至君王朝臣、下至平民百姓掌握,從而能夠推行天下。而朱熹所著的《朱子家禮》,不過沿用了司馬光《書儀》的主要儀節,只是將冠年規定為男子年十五至二十,並從學識方面提出了相應的要求而已,此外並無創新。
因此陸秀夫以為皇帝的冠禮應參照司馬光的《儀禮士冠禮》行之,且陛下乃是不世奇才,今又逢亂世,不必過分拘泥與舊製,而應順應時事,盡快讓小皇帝親政,總領軍政才是正理。其意思反正也就是說特事特辦,國民乃是一切之本,國亡民散,什麽禮節都是無用,眼下就是‘非禮’也要讓其盡快親政。
大家聽了覺得陸秀夫的話不無道理,當下什麽事情最重要?恢復中原,驅逐韃虜才是重點,而為達成目標禮法也要為此事讓路。而當年司馬光重新修撰禮儀,也正是痛感於當時佛教盛行,對儒文化產生了強烈衝擊,這次主張要在全社會複興冠、婚、喪、祭等禮儀,以此弘揚儒家文化傳統。他們為何就不能仿其行之呢?
大家統一了思想,事情就好辦了,很快一份有關冠禮的實施細則就出台了。然後呈給太后禦準,請了懿旨,便由太史局選好吉日,太常寺參考舊禮,官吏置辦冠禮需要的相關儀物,在文德殿為皇帝舉行冠禮。當然冠禮之前,要請皇帝奏告天地、宗廟,又遣使分別祭告社稷、諸陵、宮觀等。
對於這份簡化版的冠禮,趙還是基本滿意的,不僅花錢少、程序簡單,且自己也少了許多麻煩。冠禮當天,文武百官按上朝次序站立,禮直官、通事舍人、太常博士引掌冠、讚冠者就位。以太常卿掌冠,以閣門官讚冠。然後他依禮“三進”:一進折上巾,再加梁冠,三加旒冕,然後到東偏殿換上朝服就位便結束了。
本來依照禮製還應由禮直觀再讀一份敕書,而其宣讀的這段內容是賜予皇子的表字,意思一方面表示了長輩的期望,另一方面表示其已經長大成人。但是這道重要程序此次也省了,只因為大宋歷代為皇子取表字的甚少,且即便取了誰又敢直呼皇帝其字,那不是瘋了,就是活膩了……
排除了又一道障礙,趙的婚事進程也開始加速。祥興八年十月初十,皇太后詔:以皇帝納後,令翰林學士、禦史中丞、兩省與太常禮官檢詳古今六禮沿革,參考《通禮》典故,具為成式。群臣又議勘昏,禦史中丞鄧光薦請不用陰陽之說,右相文天祥亦言不可,太后納之。
八年十月二十日,三省、樞密院言:“六禮,命使納采、問名、納吉、納成、告期,差執政官充使,侍從官或判宗正官攝宗正卿充副使。以舊尚書省權為皇后行第。納采、問名同日,次日納吉、納成、告期,。納成用谷圭為贄,不用雁。‘請期’依《開寶禮》改為‘告期’,‘親迎’為‘命使奉迎’。納采前,擇日告天地、宗廟。皇帝臨軒發冊,同日,先遣冊禮使、副,次遣奉迎使,令文武百官詣行第班迎。”
禮部尚書徐宗仁又言:“據《開元禮》,納采、問名合用一使,納吉、納成各別日遣使。今未委三禮共遣一使,或各遣使。又合依發冊例立仗。”太后詔:“各遣使,文德殿發製依發冊立仗。”同日詔,左相陸秀夫撰冊文並書。學士院上六禮辭語,納采製文。
趙此刻成了一個旁聽者,朝堂上熱熱鬧鬧都與其無關了。他聽著也只剩苦笑了,按說這些程序往往需要耗時數月,甚至年余。不知道是他們擔心自己變卦,還是急於讓自己親政,反正一切都打破了常例,以令人眼花繚亂的速度前行著。而這六禮其實與現代多有相似之處,只不過更為簡單,或是複雜了。
所為納采,即請媒人去探探口風、虛實。古人認為,大雁“夫唱婦隨”,感情專一,值得學習;因此,納采時拿一隻大雁作見面禮。不過眾人覺得小皇帝大婚乃是百年盛事,不能光拿隻大雁去蒙事兒,所以改為谷圭。意思就是男女兩家,在議婚前相互了解,確認對方家庭清白,身體健康,品貌端莊,家教良好,門當戶對時,由男家備酒、肉、面,請媒人到女家提親,女方家收下禮品,就算是允諾議婚,雙方就可以進一步接觸了。
問名便是通過“納采”女方允諾議婚後,男方家主動將寫有男子姓名、出生年月日時的《庚書》,請媒人送往女家,並詢問庚書。雙方庚書互換後,男方請算命先生推算“命相”是否合適。合則開親,不合則作罷。納吉即送禮訂婚,男女二人“八字”相合,男家就正式備禮請媒人持《聘書》登門求婚。
應征即送聘禮正式訂婚,男家收到女家允書後,擇吉日攜禮物由媒人陪同男家父子到女家拜認親家正式訂婚。女方則回敬未來的女婿雙數的禮錢,女子通過媒人回贈男人以自己親手縫做的鞋子或繡帕等為訂親信物。此時,詞婚的男子、女子是不允許公開會面的。雙方正式訂婚後,男方還要備辦酒席,以《團書》告知親友訂婚成功,並宴請親朋好友。
請期即議訂婚期,而結婚日期則由男家請人擇訂,婚期擇定之後,由男方以父母的名義書寫《請書》派媒人專程送達女方。親迎是六禮中最後一禮,即由新郎親自迎娶新娘,所以又稱完婚,一個漂亮的女人便進入皇帝的后宮而成為母儀天下的皇后,與民間百姓結婚在程序上大體相同,但皇帝絕不會親自去迎親,而是讓皇后的娘家人隆重地送上門,也就是所謂的用開元禮,以此使皇帝由被動變為主動。
當然這些禮數隻限於皇后一人才有,被選上的妃嬪卻是沒有這待遇的,她們雖看著地位崇高,其實也就相當於民間的妾, 而地位更低的也就是通房丫頭了。所以被選上皇后的女方,自然也能接到皇帝派人送來彩禮,且每項活動都會送禮,且比民間不知道豐厚多少倍。
而為了能讓趙寬心,不必在金錢上操心,太后拿出了自己的私房錢五十萬貫相助,朝廷也從關稅中拿出半數二百萬貫作為他的婚禮開銷。而他覺得是這些人是擔心自己因為財政問題再出么蛾子,才紛紛慷慨解囊。而趙轉念一想,當年他是與陸秀夫有協議的,這關稅本來就是要作為內藏庫的收入的,只是收復江南後體諒朝廷花費巨大才沒有催收,現在卻成了他們相助的了,這真是豈有此理!
不過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趙也無心與他們計較了,反正先把錢弄到手裡再說。而他操心的事情還很多,尤其是李三娘,其家遠在瓊州,父母兄妹一時也難以趕到,只有表兄吳勤在京,可以其級別和財力難以在京中置辦像樣的府邸,可在大婚之前又不能住在宮中,還要另擇居所。
而一切要等其母兄來到京中經過敕封後,才可以賜宅子,讓李三娘在京中有有個娘家。至於其他人趙卻不操心了,那幾家都是世家,頗有些積蓄,在京中買處府邸還是沒有問題的。只有雷妍家條件差些,不過太后也已下旨發還了其家在京中的舊邸。
趙想想總不能讓李三娘回到軍中待嫁,而此時賜宅又過於顯眼,於是便將其安置在應節嚴家著。一則‘報復’下老頭兒對自己多年的壓迫,再則也能抬高下李三娘的身份,且免了那些亂七八糟的閑話。另外還有可能敲詐老頭兒筆嫁妝錢,讓自己心裡也舒服點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