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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瞬移時代》第65章 刀與劍
  “居然,被活活打暈過去了……”  拓跋雨目瞪口呆,胸口劇烈起伏,顯然是內心受到了巨大的震撼。

  她最驚駭的是陳思的原氣量,居然比她和拓跋石疊加後還要強,估計是常人的三倍以上!正是如此龐大的原氣量,才能讓陳思以那樣一種戰鬥方式,肆無忌憚地浪費、揮霍。

  方信瞳孔略微收縮。

  “原氣量驚人,看來是在荒野中得到了奇遇吧,多半……是誤食了什麽天材地寶?”

  方信心中猜想,不得不佩服陳思的好運氣。

  不過,他向來最看不起的就是依靠奇遇的武者,正如陳思粗暴的戰鬥方式一樣,像個暴發戶,沒有絲毫底蘊可言。

  這種人,注定走不遠的。

  唰!

  趙天罡出現在擂台上,像老鷹捉小雞一樣,提起了昏迷不醒的殷影。

  他漫不經心地看了陳思一眼,渾濁的眸子中原能流轉,瞳孔變成了一種十分詭異的模樣。

  陳思心中一驚,有一種被看透的感覺。

  五分鍾後。

  陳思與方信的決戰,開始了。

  “陳思,你要不要休息一會兒,我可以等你。”

  方信微微一笑,依然表現得很有風度。

  “謝謝,不用了。”

  陳思道。

  “那我便要出手了,小心。”

  方信一邊說著,一邊輕輕撫摸他的劍,他的劍薄窄而長,劍鋒如白霜。

  陳思也拿出了自己的武器,是一把普通的製式戰刀。

  方信的氣質,如一個古代的劍客,隨著他撫劍,不斷調整自身狀態,他的氣勢逐漸攀升向一個頂點。

  偶然間,一縷陽光在劍尖上一閃而逝,給人一種驚鴻一瞥的驚豔美感。

  陳思被劍尖反射的陽光晃到,下意識眯起了雙眼。

  唰!

  就在這時,方信捕捉到機會,毫不猶豫出手了。

  一道劍光,仿佛從天外飛來,不是一般的快,直刺陳思的心臟。劍身上一道寒光遊走、閃爍,如水面粼粼的波紋一般,不斷迷惑著陳思的眼睛。

  面對方信的突然發難,陳思索性閉上了雙眼,用天眼洞察,不閃不避,起手就是一刀。

  叮叮叮!

  刀劍碰撞,發出清脆悅耳的聲音,兩人見招拆招,你來我往,交手了數十招。

  “嗯?”

  陳思的天眼明察秋毫,突然“看”到了一股莫名的波動從對方的劍上傳來,無聲無息衝入了他持刀的手臂中,他的整條手臂就像是一根面條一般,變得軟綿綿的,使不上勁。

  這就是共振的技巧?

  陳思心中一驚,沒想到方信居然將這門技巧修煉到了如此精深的地步,僅憑武器的碰撞就能施展,實在令人防不勝防。

  好在陳思有天眼相助,對原氣的敏感程度絕對遠超一般人。

  噗!

  他思維一動,一道原氣如餓虎撲食般衝出,將方信的原氣衝散,手臂才重新恢復了知覺。

  “咦?”

  方信也未曾料到,陳思居然發現了他暗地裡的小動作,不受共振的影響。

  “既然如此,就用劍術擊敗你好了。”

  方信眸子中精芒一閃,經過剛才試探性的交手,他已經摸清了陳思刀法的套路。

  他對自己的劍法,有著絕對的信心。

  唰唰唰!

  方信進攻,腳下步伐靈活,手上招式多變,撩、挑、刺、穿、削、斷……各種劍招層出不窮。

  鐺鐺鐺!

  陳思還以顏色,一把刀如指臂使,劈、砍、攔、扎、抹,將方信的劍招一一化解。

  短時間內,兩人鬥得難解難分。

  “好強。”

  拓跋雨在一旁,看得眼花繚亂。

  方信與陳思兩人,一人使劍,一人用刀,風格完全不同,各有千秋。

  有一句俗語叫“劍走青,刀走黑”。

  青,是輕快便利的意思,劍本身輕、短、細、薄,利於削刺,配合靈活的走位,能乾淨利落閃躲對手的進攻,尋找對手的弱點,從各個角度發起攻擊。

  方信的劍法,使起來瀟灑飄逸,美不勝收,如果要用八個字形容,就是“翩若驚鴻,矯若遊龍”。

  而刀,則完全相反,刀本身面寬背厚、微彎曲,利於正面劈砍,硬擋、硬架、硬格,所謂的刀走黑,是凶猛狠毒的意思。

  陳思的刀法,大劈大砍,剛猛霸道,刀鋒過處,給人一種一去不回、你死我活的慘烈之感。

  “劍是君子佩,刀是俠盜使。”

  拓跋雨突然想到了這句話,實在是太符合眼前這兩人的氣質了。

  不過,相比之下,拓跋雨還是更喜歡方信的戰鬥風格,畢竟謙謙君子溫潤如玉,劍法瀟灑從容、賞心悅目,有一種儒道之風。

  這樣的儒雅青年,哪個女生不喜歡?

  而且,隨著兩人交手的深入,方信也逐漸壓製了陳思。

  原因很簡單,陳思的刀法固然凶猛,但時間一長便難以維繼,露出頹勢。而反觀方信,始終從容不迫,遊刃有余,漸漸地把控了局勢。

  撲哧!

  方信抓住機會,一劍刺出,在陳思肩膀上留下了一道血痕。

  陳思臉色一變,身形暴退。

  唰唰唰!

  方信乘勝追擊,連續出劍,陳思狼狽不堪地躲避,身上又添了幾道傷痕。

  他完全掌握了戰鬥的節奏,而陳思猶如籠子中的困獸,徒勞掙扎。

  “到極限了嗎?”

  陳思在心中問自己。

  其實,陳思並沒有盡全力,至少他還沒有動用7倍原氣形態,也沒有使用霸氣。

  他和方信激戰這麽久,純粹是臨時起意,想要檢驗自己的刀法,但現在看來,他的刀法似乎完敗給了方信的劍法。

  陳思喜歡用刀,對這種武器有一種近乎執著的感情。

  或許,是因為刀的象征意義吧。

  自古以來,刀代表著社會底層人士,被士兵和平民使用。

  而劍,則代表著社會上層名流,貴族、將軍、文士在出門的時候,通常都會佩戴寶劍,是一種高貴的風度,是一種身份、權利、文化的象征。

  人們更崇尚劍,而不是刀。

  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今日把視君,誰有不平事。

  十步殺一人,千裡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一身轉戰三千裡,一劍曾當百萬師。

  歌頌劍的名句太多太多,而歌頌刀的詩句卻寥寥無幾。

  甚至在許多小說中,主角也往往是一襲青衣,風度翩翩的少年劍客,就好像眼前的方信,文武雙全,有風度有氣質,像是從書裡走出來的人。

  陳思與方信,有著兩種截然不同的出身,代表了兩個極端的階級,形成了兩種鮮明的氣質。

  方信已經找到了他的劍道,那便是精致與優雅。

  而陳思卻沒有找到自己刀法中的道。

  所以,他輸了。

  “走神不是個好習慣。”

  方信的聲音響起,卻是捕捉到了陳思眸子中的迷茫,但他絲毫沒有手下留情,二是抓住機會,致命一劍刺向陳思的咽喉。

  面對近在咫尺的劍氣,陳思喉嚨的皮膚受到刺激,起了無數的雞皮疙瘩。

  而就在這時——

  他的手臂,幾乎是無意識地一揮,一道刀光從一個神乎其神的角度閃現,在千鈞一發之際,擋住了方信這一劍。

  “嗯?”

  方信心中一驚,一擊不成,繼續猛攻。

  鐺鐺鐺!

  刀劍碰撞,兩人瞬間又交手了數十招。

  方信驚疑不定,他隱約感覺到,陳思的刀法和之前不一樣了,具體哪裡不一樣,又說不上來。

  他看向陳思的眸子,只見後者瞳孔似乎失去了焦距,整個人處於一種奇異的狀態中。

  陳思,進入了心流。

  一方面,是因為方信給了他巨大的壓力。

  一方面,是他對自己刀法的深度反思。

  在這兩種因素的作用下,他在戰鬥之中,進入了心流的狀態!

  叮叮叮!

  刀劍交鳴,陳思的身體幾乎是憑借著肌肉記憶和條件反射,自動施展出庖丁刀法,與方信戰鬥。而他的思緒,則像一個事不關己的旁觀者一般,浮在半空中,默默看著自己。

  時間一分一秒流逝。

  突然間,一道靈光在陳思腦海中閃過,就好像閃電劃破了混沌初開時灰蒙蒙的大地。

  霸刀,霸刀。

  原來,庖丁刀法的第一重境界,所謂的霸刀,並不是霸道之意。

  而是自由。

  是底層人民對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霸刀,是肆意狂放的刀,打破一切腐朽的陳規,不受任何條條框框的束縛,仰天大笑、隨意揮灑,肆無忌憚的綻放。

  這種熾熱而濃烈的感情,這種奔放灑脫的氣度,隻屬於刀,不屬於劍。

  這一刻,陳思終於找到了刀中的道。

  從今以後,他的刀法便有了靈魂。

  “怎麽回事?”

  方信越來越心驚,他發現陳思的氣勢在不停的攀升。

  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驚鴻遊雪!”

  方信手腕一翻,終於用出了殺招,驚鴻劍瞬間消失在空氣中,這一劍的軌跡猶如踏雪孤鴻,無跡可求。

  哢嚓!

  刀劍交擊,陳思手中的戰刀,發出一聲悲鳴,隨即斷成了兩截。

  而方信的驚鴻劍卻是連缺口都沒有一個,去勢不減,“嗤啦”一聲,在陳思胸口留下了一道二十多厘米的血痕。

  陳思眉頭一皺,忍著疼痛往後退避。

  方信沒有去追,因為他是一個驕傲的人。他心裡明白,剛才那一劍,陳思已經擋下來了,只可惜吃了武器的虧。

  “我們赤手空拳決勝負吧,我不想佔你便宜。”

  方信歎了口氣,收起了劍。

  “謝謝你的好意,我心領了。”

  陳思淡然一笑,走到了擂台邊,目光四下掃視,突然眼前一亮。

  在方信疑惑的神色中,陳思撿起了擂台邊的一截樹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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