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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多姆之涅盤》第173章 臭味相投
“菲兒,不管你信不信,就是這個理由。”拉馬爾不想再繼續說下去了,被汗水打濕的衣服貼在身上可不是一件讓人舒服的事情。“菲兒,說實話什麽理由真的重要嗎?只要他是個能給球隊帶來幫助的人就行了,何必在意那麽多,對了,我們今天晚上要一起去喝一杯,你要去嗎?”

“不!我還要和珍妮去約會。”菲兒傑克遜也就不打算在追問什麽了。老家夥顯然是煥發了第N春,才來湖人一年多,就和老板的女兒勾搭上了,也不知道後世這家夥臀部的疾病是不是就因為夜生活太劇烈造成的。

“那你可得悠著點!畢竟一把年紀了!哈哈……”

“滾!老子正是最富魅力的年紀!”菲兒可不會承認自己已經老了。

拉馬爾回更衣室洗了個澡,這時候隊友們都已經出去了,只有安德森還在淋浴下面站著一動不動,從後面看上去他完美的肌肉線條簡直就像雕塑一樣。

“嗨!克裡斯!你的動作可真夠慢的,還沒洗完“”拉馬爾打了聲招呼一頭就扎進了冷水池裡,這種感覺會讓他的肌肉緊繃繃的。

盡管老隊醫加裡維迪一再反對他這樣奇怪的習慣,可他還是堅持這麽做,有些壞習慣的確會對身體造成不好的影響,可壞習慣一旦成了怪癖,那就完全不一樣了,說不定戒掉對身體的危害更大。

安德森聽見聲音轉過頭看著正坐在水池裡面的拉馬爾:“我說過我和你不熟悉,別叫我的名字,叫我安德森。”

“好的!克裡斯!”拉馬爾根本就沒聽進去。

“見鬼!”安德森罵了一句也跳進了冷水池,剛一下去就忍不住打了個冷戰,“看你一副享受的樣子我還以為有多舒服,這不知道你是怎麽忍下來的。”他就像是在自言自語一樣,可態度並不想剛才那麽冷淡和抗拒了。

“有些東西是要習慣了以後才能感覺到享受的。再說這可以讓你的大腦迅速冷靜下來!”拉馬爾笑著說道。

“我不相信。”安德森說著就像賭氣一樣坐到了拉馬爾對面,過了一會兒,忍不住問,“喂!我聽那些家夥們說是你向球隊推薦我的?”

“沒錯!”

“我想知道為什麽?”

“沒有為什麽?我只是覺得你應該可以幫得上我們。”

“可我現在還是個菜鳥,只在中國的CBA打過球,而且技術也不好,還有我是個連選秀都沒參加過的家夥,你為什麽就覺得我能幫上你們的忙?”安德森追問著。

“沒參加過選秀有什麽關系,我參加了,可我也只是四號新秀,但誰會說我不如那三個家夥?所以沒參加選秀那又怎麽樣?只要能讓那些選秀排名比我高的家夥顫抖,這就足夠了。”

“可你現在是個所有人都公認的天才,我不是!我只是個沒人瞧得起的籃下苦力。”安德森說這話的時候語氣中充滿了不甘,他覺得自己還是有實力的。

“就是在籃下當苦力,你也能乾出一番大事業來。本華萊士知道嗎?他也是個二輪都沒有被選上的家夥,看看那家夥上賽季的表現!”拉馬爾認真的說,語氣顯得不容置疑。

安德森聽了一愣,接著苦笑著說:“真見鬼,沒想到第一個說我有實力的人,居然是你這個可惡的家夥。”

“我有什麽不好?我慧眼識人發覺了你,用中國話說我是你的伯樂!你得學會感恩,知道嗎?小子!”

拉馬爾的這一句話真是說到安德森心裡去了,從小就缺乏關愛,父親這個稱呼在他心裡已經和不負責任,冷酷無情畫上了等號,再加上一直以來籃球事業都不順利讓安德森異常的心愈的孤獨,對每一個人的看法簡直有點兒神經質一樣的敏感,所以他用特立獨行,狂妄自大來掩飾內心的無助,今天居然被拉馬爾感動了。

安德森苦笑起來,眼神中充滿了落寞。

拉馬爾看著他突然問:“你胳膊上紋的是中國字?”

安德森點點頭說:“是的,是我在中國打球時紋上去的,說起來在中國打球時是我最開心的一段時間,在那裡很少有人會嘲笑我技術粗糙,人們反而經常為我歡呼,這兩個字是……”他想了一會說,“就是good和Bad的意思,對就是這麽講,只是該怎麽用中文說我忘了。”

“嗯!”拉馬爾也不知道是什麽意思,中國文化博大精深,可不是自己這個學渣可以知道的,但是拉馬爾會說,雖然發音不是很標準。

安德森一臉驚訝的看著拉馬爾問:“你怎麽知道,對了我想起來了,就是這麽念,你會說中文?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我只會一點點,平時學了一點日常的用語!那是一個偉大的國家,我覺得學一點他們的語言今後會有用,再說這又不是火星文字,我會有什麽奇怪嗎?”

“當然很讓人不可思議,我在中國呆了兩年學會的中文加起來也就十句,只是可惜我現在就記得‘你好’!知道這是什麽意思嗎?就是人們見面打招呼時候說的。”

因為中文和中國,兩個人越聊越投機,到最後簡直就要斬雞頭,燒黃紙,結拜為異姓兄弟了,當出現在早就等得不耐煩的沙克等人面前時,那些家夥驚得眼睛都快掉出來了,只見兩個大男人勾肩搭背的在一起有說有笑,眾人就忍不住“風吹背後寒”。斷背山嗎?

拉馬爾還鄭重其事的向大家宣布:“以後安德森就是我的兄弟了。”

眾人頓時石化!!!!!

拉馬爾和安德森這個奇怪的人莫名其妙的成了朋友,這讓球隊裡所有的人都感覺到詫異,一開始他們覺得拉馬爾對安德森表示友善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那家夥是拉馬爾做主弄進來的,當然也不排除拉馬爾達了想幫幫籃球命運類似的安德森。

這兩個人的童年都是非常的不幸,都是被那些經理小看的人。可在第一次訓練賽的時候安德森這個初來乍到的家夥就敢對拉馬爾出了挑釁,所有人都認為他最終的命運肯定是去和板凳為伍,或者乾脆被球隊裁掉,但是結果恰恰相反,拉馬爾好像一點兒都不在意。

當天晚上的全隊活動,拉馬爾和安德森兩個人有說有笑的簡直和親兄弟沒什麽兩樣,就連一直沒什麽心眼兒的昌西比盧普斯都忍不住有點兒吃醋了,他很想告訴那個新來的家夥,自己才是拉馬爾的頭號小弟。

拉馬爾一開始的確對安德森沒什麽了解,更談不上友情,只是覺的安德森很對他的脾氣,再加上前世在NBA的時候挺喜歡這個在賽場上張揚個性的非主流球員。在一次和安德森在賽後的更衣室裡的交談之後,他發現安德森這家夥還不壞。還有一點就是,安德森也是個很單純,很善良的人,他愛她的家庭,努力幫助曾經一起的玩伴,關心窮人,總是盡可能的復出卻不求什麽回報。而平時的狂放不羈,惹是生非只不過是他在掩飾內心的孤獨和無助,或者說是深深的自卑。他身上最大的缺點大概就是他那張口無遮攔的大嘴了,而這一方面,正好和賽場上的拉馬爾不相上下。

安德森則是覺得拉馬爾對他很真誠,不像以前的狐朋狗友一樣,總是在想辦法怎麽才能掏光他最後一分錢。兩個人之間的友情是平等的,拉馬爾從來不在他面前表示的高人一等,還全力的幫助他盡快融入球隊。

在到達洛杉磯的第三天,安德森就堂而皇之的搬進了拉馬爾的家,因為這家夥身上已經沒有錢了,以前的薪水早就被他揮霍一空,現在連住酒店的錢都沒有,球隊可不會因為他是拉馬爾的朋友就預先支付他薪水。

金和科勒對安德森搬進來住顯得意見很大,她好不容易處理完了事情回來,和拉馬爾走到一起,正甜蜜著呢,卻被一個連禮貌都不懂的大個子完全破壞了。

感覺自己生活被打亂的金和科勒,和拉馬爾關起門來大吵了一架。

“聽著,拉馬爾,我們不想和那個家夥住在一間房子裡,決不,我讓你現在立刻就把那家夥送走,是馬上,立刻。”金盡量讓自己的情緒顯得不那麽激動。

因為就在剛才安德森揚著眉毛打量了她和科勒半天,之後對拉馬爾說了一句:“夥計!這兩個小妞可真辣啊!你真是豔福不淺。”

金好不容易拚湊起來的笑容瞬間垮塌,她對自己的身材一向是很自信的,可也不想被人這麽色眯眯的看著,而拉馬爾居然連一丁點兒為自己做主的意思都沒有。

“為什麽?”拉馬爾笑著,他覺得金生氣時的樣子很好看。

“不是因為什麽。就是討厭他!”金難得的耍起了小性子!

看到拉馬爾不向著自己說話,這讓金再也忍不住了,大聲咆哮起來,一點兒都不在乎會被安德森聽見:“這是我們的家,我不希望有外人來打擾我的生活。”

“克裡斯不是外人,他是我的朋友。”拉馬爾對金的態度有些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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