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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詭紀事》第13章 阿金
阿金語氣譏誚,眼神中卻帶著悲涼和滄桑,目光再轉向身後墨綠色的鐵門時,便隱隱帶出刻骨的仇恨來。

然而,再看將他死死攏在懷中的,那個男孩顫抖的身軀時,又不由軟了下來。

此時此刻,他的情緒也慢慢平靜下來,何青也能稍微適應了些。只要這靈參幻化的形體不再情緒動蕩,她也基本不會再受什麽影響。

這樣強的藥力,如果顯露出來,恐怕全世界都要垂涎萬分。

再看陸邵丹和於丹丹,兩人看著眼前抱在一起的娃娃,目光中滿濃濃的惋惜。

想想啊,人活100年都這樣難了,這靈參經歷了數千年,不知多少次朝代更迭,還能堅強的活下來,並生出靈智,幻化形體,簡直是太不一般了。

可如今卻被那樣直接挖了出來,心裡又豈能不恨呢?那支靈參於丹丹是見過的,許多根須都被暴力弄斷了,可見采摘它的人半點也不珍惜。想來也並不是為了吊命或者什麽,純粹只是圖財罷了。

人有欲望,他們也不敢說自己在野外見了寶貝就肯定不挖,但是既然想要靠它得點錢財,最起碼動作要珍惜一點吧。

這年頭,哪怕在地裡挖棵菜呢,也要小心翼翼地將根刨出來。哪有這樣子對待一顆人參,不管不顧就生拉硬拽的。

——想錢想瘋了吧。

眼前的孩子實在太可憐,讓她們兩人的想法,也不由先入為主,微微跑偏了。

何青將目光移到身後那個墨綠的鐵門上,突然開口問道:“挖你出來的,就是裡邊這對夫妻吧?”

阿金一愣,目光複雜地瞥了一眼鐵門,又默默點了點頭。

攏著他的張明明已經哭的沒那麽慘了,但聽到這句話,卻把胳膊越發收緊了一點。

於丹丹和陸邵丹雖然剛才心中就隱約有些猜測,可是阿金和張明明關系這麽好,他們也不太敢去往這方面想。此刻見阿金點頭,不由一愣。

“可,可你是靈參啊!傳說中是可以漫山遍野跑來跑去的啊,怎麽會這麽輕易就……”

說到這裡,兩人同時想起了那根奇怪的紅線。

阿金當然會跑,他藏起來誰都找不到呢。只可惜,碰上了張明明。

張明明是個典型的留守兒童。

他剛生下來,父母就又回到了大城市的電子廠裡,接著上班了。從頭到尾,都沒有給他一絲一毫為人父母的關懷與陪伴。

他們沒什麽文憑,靠著電子廠裡日複一日繁重的計件工作,再加上節衣縮食,每個月也能掙個一萬多。

廠裡有宿舍,按理說這一萬多塊錢,養一個山村裡的孩子是絕對綽綽有余的。那樣的話,盡管張明明的得到的父母愛有些缺失,但最起碼,衣食溫飽是不愁的。

但他的父母不這樣想。

張明明出生的時候,恰巧他媽媽有機會升任一條流水線的小組長,偏偏挺著大肚子,只能與之失之交臂。

臨到生產,又不得不請假回家。

私人企業,假期是非常苛刻的,她請了一個月的假,是根本連薪水都沒有的。因此回老家生了孩子之後,就迫不及待的將他扔給了張廣發的老母親,他的老母親住在大山下的山村裡,全村只有兩戶孤寡老人,連隻狗都沒有。

老太太已經年近七十了,兒女常年不在身邊,她自己一個人過活,早在十年前,就有些老年癡呆的症狀了。

但對於張廣發來說,這也沒什麽大不了的。老人家嘛,上年紀了,糊塗些很正常,只要會吃飯,曉的睡覺穿衣服就行了。

於是,張明明這個被父母厭惡的孩子,就被扔給了老年癡呆的奶奶。

他生下來時體格不錯,因此饑一頓飽一頓的,逮到什麽吃什麽。在這個貧窮落後的山村裡,居然也能頑強地生存下來。

待到稍大一點時,老人家的癡呆症就越發的厲害了。通常是吃一口忘一口,生火做飯都迷迷糊糊的,沒有人教,張明明直到三歲還只會在地上爬。期間,他的父母在他兩歲那年回來過一次,但發現這個兒子連叫人都不會,只會髒兮兮的在地上爬,於是心中斷定他是傻子,越發失望了。

決心這個傻兒子就這麽養著吧,等到他們攢夠一大筆錢,再生一個有出息的,好好培養。

奶奶年紀越發的大,癡呆也越發的嚴重,經常會走出去一兩天都回不來。 張明明在家餓得很了,就慢慢的從院子後頭爬到山上去。

他那時渾身汙垢,頭髮凌亂,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破爛爛,只有膝蓋上,因為常年貼地磨出的兩團模糊不清的痂格外結實,身材更是乾瘦無比。

沒有人教他,他什麽都不懂,仗著身材瘦小,下意識的,就揀那些狹窄又低矮的灌木叢或者坑洞鑽。他向一隻穿山甲一樣,一路在林中穿梭,很快就爬到了更深處的山坳坳裡。

在那裡,他遇到了正跟五彩斑斕大野雞一起玩的阿金。

彼時,阿金也才化形沒多少年,長年累月在這大山裡,聽一些雲雀飛鳥,野雞走獸講些外頭的故事,日子也十分愜意。

他渾身上下白白嫩嫩,穿著綠葉子裹著的大衣服,渾身只露出胖乎乎的白嫩腳丫子,自己如同藕節一般的手臂。一雙眼睛如同黑珍珠一般,格外不俗。

這荒僻的大山,連底下的山村裡也只剩下一兩戶人家,不知多少年都沒有人進來了。

阿金陡然見到這比他還野人的野人出現,最開始也是十分警惕的。

等到發現張明明是個連話都不太會說,只會傻傻的笑,和呆呆的坐,以及抓到東西就往嘴裡填的傻孩子時,他也就開始逗起他來了。

“你叫什麽名字啊?我聽說人都有名字的。”

“啊……咿呀!”

阿金難得見到一個活人,他小孩子心性,才不管對方聽不聽得懂呢,隻自顧自的介紹道:“我叫阿金,怎麽樣,是不是特別好聽?這名字是我自己取的。”

“因為我的皮膚,就像地底深埋的黃金一樣,金燦燦的,又特別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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