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分兵!不行,主公,即使真的要分兵,那也是您先走,我留著吸引蹋頓的注意力。”
慕容方聽到方志文的讓自己帶兩千騎兵先行,脫離烏桓人的視線,頭搖得像個撥浪鼓似的,堅決的不同意。
慕容方雖然不知道主公的全盤打算,但是他也知道,分兵的目的在於從現在的不利局面中,硬生生的分離出一支遊走在敵軍視線之外的部隊,這支部隊不管是為了什麽目的,肯定會比被敵軍盯死的主力部隊要安全得多。
對於主公一而再的主動以身犯險,慕容方是既感動又激憤,若是主公都沒了,自己這些屬將還有什麽存在的必要。
方志文扭頭看了看香香,這幾天連續的戰鬥,小丫頭一點不見憔悴,容光煥發的很,看來是已經逐漸的習慣了這種艱苦的生活了,方志文微微的笑著搖了搖頭,阻止了香香已經到了嘴邊的話。
“志忠,你要弄清楚了,蹋頓是我們主動引來的,他的目的是我,而不是你,如果我從他的視線中消失,他還會追來麽?好不容易做成這個局面,難道要功敗垂成麽?再說了,我讓你分兵出去,就是讓你在關鍵時刻,成為襲殺蹋頓的那支利箭,並不是讓你脫離戰鬥,難道你明白的道理我就不明白麽?”
方志文說話的速度不快,聲音也不大·但是非常的嚴厲,或許方志文平時給屬下的感覺很隨和,但是到了戰場上,方志文就是個沒有感情的戰爭機器,可以有意見·但是絕對不能違反軍令,這就是方志文的原則。
慕容方抬頭與主公對視了一會,他是主公的第一名屬將,對於主公的性情自然是最為了解的,他能夠從方志文的眼睛看到,方志文這是要將自己的性命托付給他。
“主公,屬下遵命!”
“嗯,很好·你帶一千人·分散走·裝作是潰散的逃兵,先朝北脫離集結,一方面偷偷的襲擊一些草原上的小部落,搶得糧草之後埋藏好,我們會按照你的記號去取,記住,不要都埋在一個地方,而是分布成一個區域,萬一我們偏離了路線也不會完全失去糧草供給。還有·搶劫時候不要過多殺戮,以防引起鮮卑人和匈奴人的強力反彈,隻搶糧草牛羊。
另一方面,要給我們指明前進的方向,這個要非常用心,仔細的計算調整你我兩部之間的方向和距離,既要配合我不斷的分兵過去,又不能讓後面的蹋頓追了上來。我們最終的目標是漠北,上次元志已經探查了這一條過沙漠的道路·這次正好用上。還有,隨時用飛鴿傳書與我保持聯系。”
“諾!”
方志文指著地圖,反覆的指明自己打算走的路線,當然,現在只是打算,因為不知道在這條路線上,會不會有鮮卑或者匈奴人擋路,或者有什麽自然環境過不去,如果有的話,就必須要繞行,而具體的行進路線的計算,就要看慕容方了,他一方面給方志文打前站,另一方面,則是要完成一個偷梁換柱的計劃。
在遊戲裡,一人雙馬是可行的,確實可以有效的提高行軍的速度,事實上方志文與蹋頓雙方,現在都是一人雙馬的狀態,而且方志文當時為了迷惑烏桓人的追兵,自己特意還多帶了不少的馬匹,偽裝成隨隊的俘虜,所以現在方志文手裡的馬匹是有多余的。
就算一人三馬都足夠,問題是在遊戲中,一人三馬是完全沒有意義的,只能徒耗糧草而已,方志文之所以不肯放棄這些戰馬,就是要在將來做糧食來用。
方志文給慕容方挑選的都是狀態好的馬匹,趁著夜色掩蓋,慕容雙拜別了主公,帶著一千騎兵轉向向北疾馳而去,方志文一點都不擔心蹋頓會懷疑自己這邊少了一千人,在長途的追擊戰裡面,掉隊的情況是很常見的,而且自己這邊有大量的戰馬多出來,晚上方志文有派出很多小隊四面製造痕跡,加上慕容方的部隊是以五十人一隊的形式分散離開的,就算蹋頓再精明,也猜不到自己要用這麽長時間,玩一個偷梁換柱的把戲。
蹋頓的目標很明確,那就是日夜不停的追,他不相信漢軍在草原上持續作戰的能力會比烏桓人更強,加上自己的部隊數量多,完全可以采用輪換躍進的方式,這種草原灰狼采用的捕獵方式,能將獵物活活的累死。
可惜對手似乎也不容小覷,追了兩天之後,蹋頓就發現,前面的漢軍非常熟悉草原上的作戰方法,他們用陷阱、假痕跡和下了毒的水塘之類的,不斷的遲滯背後的追擊,甚至他們非常熟悉金鷹的活動規律,總是會在兩隻飛鷹交接的當口,失去蹤跡,讓金鷹花費更多的時間才能重新找到他們。
蹋頓的部隊隔著十裡一個萬人隊,保持著一個扇面,這才牢牢的網住了方志文的蹤跡,沒有讓他成功的跑掉,蹋頓相信,只要這樣不眠不休的追下去,很快方志文的部隊就會垮掉。
只是他這個‘很快,很快就又過了三天,算下來,他已經追擊●文六天了,差不多跑出了兩千裡,而方志文卻仍然在他前面不遠的地方晃蕩,雖然看著隨時都像要崩潰的樣子,但是卻一直也沒有真的崩潰。
“大王,漢軍,漢軍進大漠了!”
蹋頓楞了一下,其實這些日子,他追得也很累,雖然他們還能輪流的休息一下,但是這種程度的休息肯定是不夠的,他不知道方志文的漢軍是如何保持體力的,現在居然還敢以殘兵衝進大漠。
“他們還剩多少人?”蹋頓之所以這樣問·是因為在追擊的過程中,方志文的部隊不斷的有零星的士兵掉隊,他們也抓到並擊殺過幾個,不過這些小兵也問不出什麽東西來,只是知道·方志文部隊掉隊的情況越來越嚴重。
開始的時候一天幾十上百個,現在可能一天下來會有幾百士兵掉隊,夜裡走散的可能更多,根據漢軍的痕跡和天上金鷹得到的情報,方志文的部隊開始時有一萬到一萬兩千,現在只剩下不到五千人了。
“四千人不到,大王,而且·馬匹已經不到一萬了·看來他們糧食已經不夠了·從留下的痕跡上看,殺了不少的戰馬充當食物。”
“今天一整天他們跑了多遠?”
“比昨天少了五十多裡。”
“可惡!眼看就追上了!”蹋頓恨恨的罵了一句。
從漢軍每天跑出的距離可以看出,他們的狀態下降得很快,眼看著就要到了崩潰的邊緣,居然跑進了大沙漠。
“大王,我們還追麽?眼看著大雪就要下來了。”
“糧草情況如何?”
“還有十天份量。”
“漠北又不是沒有人居住,雖然我們跟漠北的鮮卑人來往不多,但是多多少少也會賣點面子的,少量的糧草應該還是能買到的·如果不追,這個方志文始終是根心頭刺,遲早也要做個了斷。與其將來去攻堅城要塞,不如這次不惜代價的將他拿下。
“那,大王一.”
“追!追到天邊也要追!我不信他能不吃不喝,即使他能,他的士兵能麽?追!”
“諾!”
方志文這幾天完全是不眠不休的,不過這種程度他還是沒有問題的,香香也完全沒有問題·因為她完全可以設置跟隨,無聊的時候還進了兩次旅程副本,只是方志文沒敢跟著進去。
至於麾下的士兵,方志文采用的也是一種類似輪換的形式,派出去匯合折羅的士兵,在休息一兩天之後,再在前面等著匯合方志文,更換其他的士兵出去,每次回來的少,出去的多,甚至有時還要故意拋棄一些士兵在路上給後面的追兵。
這裡面的技巧在於路線的選擇,即使在草原上,也不可能一條直線的飛奔,因為草原上也有河流湖泊,還有山川沼澤,這些都會讓前進的方向發生變化,而慕容方所有做的,就是充分的計算這些因素,然後找出最佳的前進路線。
從而實現方志文的輪換休息的計劃,還能逐漸的將士兵偷換出來,現在折羅那邊已經有將近六千人,下一站,將會在漠北設立埋藏糧食的補給站了,至於慕容方,已經於前天率部繞道南下返回豐寧營
“下雪了!”香香忽然驚呼了一聲,一小團毛絨絨的雪團黏在了香香的臉上,冰冷的感覺讓正在寫飛鴿傳書的香香驚覺了起來。
方志文仰頭,從天際而來的大雪,仿佛洶湧而來的海浪,這麽看起來真是壯觀極了,只是這種磅礴的感覺, 在雪團接觸皮膚的一霎那,就變得無比的溫柔,因為它一點的力量都沒有。
“是啊,下雪了,不知道蹋頓敢不敢追來了,豐寧草原上,估計還得等幾天才會下雪,讓後面的偵騎確認蹋頓的行蹤,如果他真的追來了,通知慕容方、李射虎、段子剛,三天后準備築城!不,不管他是否追來,都在三天后開始築城。”
方志文回頭看向身後顯得有些陰沉的大草原,枯黃的牧草已經倒伏在地,鉛色的雲層重重的壓迫在黃褐色的大地上,仿佛要將大地壓碎,那種沉悶和壓抑的感覺,能將人的呼吸都給堵住。
一陣陣的寒風卷過枯草,發出低沉的嗚嗚聲,預示著暴風雪的來臨,方志文身後的戰旗發出獵獵的聲響,正是這面大旗告訴蹋頓,他追蹤的目標沒有混在散兵中溜走。
“哥哥,如果蹋頓不追了呢?”
“那簡單啊,換我們去追他!呵呵。”方志文用力的吸了一口清冽的空氣,大聲的回答道,聽到他的答案,宇文伯顏等一眾將領,都挺直了自己的腰杆,風塵仆仆的臉上眼眸晶亮,裡面閃耀著自信和驕傲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