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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法蘭西》第441章 弗格森步槍
第四百四十一章 弗格森步槍

 在1774年的第一次*會議時,十三州便向說法語的不列顛殖民地加拿大發去邀請函,但是,當時加拿大並沒有回應。1775年第二次*會議時,十三州再次向加拿大發去邀請函,加拿大還是沒有回應。然而,在兩次邀請均遭失敗的情況下,十三州多數代表仍然天真地認為同樣遭受著倫敦*的加拿大人是站在自由、一邊的。因此,他們非常不明智地授權*軍向加拿大進軍,以拔除這一塊對十三州最具威脅的戰略要地。

 1775年下半年,剛由民兵改編而成的*軍開始向北方進軍,結果,預想中的加拿大人響應並沒有出現,*軍反而陷入了在異國他鄉孤軍奮戰的局面。在缺衣少彈與勞師遠征地雙重打擊下,*軍的士兵損失許多,這其中有一小部分是戰死,更多的是在中途逃走。

 1775年12月31日,進攻加拿大的*軍將領理查德?蒙哥馬利將軍在魁北克戰役中陣亡,接著,包括喬治?華盛頓在內的*軍將領及*會議的代表們,都已經清醒地認識到進攻加拿大的不現實。

 *軍進攻加拿大受挫,這令不列顛王國得到了些許喘息時間。也就在同一時間,倫敦的政客為了保住北美殖民地,斥巨資向德意志的黑森-卡塞爾公國雇傭了18000名雇傭軍。這支黑森雇傭軍也就在魁北克戰役後的沒幾日,乘船離開了歐洲,向北美進發。

 1776年1月20日,巴黎是銀裝素裹。前一日剛下了一場大雪,今天雖然天氣晴朗,可地上的積雪卻沒那麽容易化去。

 法蘭西不是俄羅斯,漫天大雪的日子很少見,但是,法蘭西人也和所有人一樣,並不喜歡地上堆滿積雪。

 路易在這一天得到了倫敦方面的情報,知道了黑森雇傭軍出發前往北美的事。除了這個,他還知道倫敦的政客們正在從各個殖民地調兵,試圖再湊出一支陸軍開赴北美。雖然還沒有北美方面的具體情報,但是,路易已經可以推測出戰爭的結果。

 黑森雇傭軍是歐洲最富盛名的雇傭軍,非但軍官素質可說歐洲第一,即使是普通的士兵,也秉承了德意志民族高度紀律性和堅忍不拔的精神,他們在戰鬥力方面即使是與普魯士陸軍相比也絕不遜色。相比之下,路易非常輕視由民兵改編的北美*軍,他認為他們不過是一群危急時刻只會逃跑的逃兵。

 這個時代特殊的戰鬥方式,決定了無論軍官還是士兵,都需要有著與敵人面對面互射的勇氣。在這種情況下,每一場戰鬥都相當於在排隊自殺,個人的勇氣在此時只能保證自己不會成為逃兵,卻無法保證身邊的同伴不潰退。因此,紀律越是好的軍隊戰鬥力也就越強,而這紀律性,除了民族自身特色外,還需要長時間的訓練。這便是職業軍隊與民兵的差別。

 在陸軍方面,路易雖然沒有和德意志國家交過手,可也不敢輕視他們,因為他深知法蘭西的士兵在紀律上有著極大的缺陷。

 宮廷的長廊上,警察部長迪昂神色匆匆地向國王辦公室快步走去,而他的侍從則雙手捧著一個長方形木匣緊隨在後。

 迪昂進入國王辦公室後,他的侍從被留在辦公室外,因此原本在侍從手上的木匣便被他拿著帶進了裡面。

 “陛下。”迪昂來到路易的面前,恭敬地屈膝行禮。

 “那是什麽?”路易的注意力一下子便被迪昂手中的木匣吸引了。

 “陛下,這是在倫敦的間諜剛剛得到手的。”迪昂說著將木匣擺上了路易面前的辦公桌,接著說道,“這是不列顛陸軍的一個退伍軍官研發的新式步槍。”

 路易伸手將木匣打開,確實見到了一把嶄新的步槍。他將槍拿在手中仔細打量一番,只見這把步槍與一般的步槍相比大同小異,不過那些“小異”卻十分令人費解。首先是步槍後部的扳機護圈,居然和一個螺旋樞紐相連,這個螺旋樞紐更是可以擰下,給扳機上方的槍管流出一道空隙。其次是在槍管上,原本應該是平直光滑的槍管背面,居然多了類似用來輔助瞄準的標尺一樣的凸起物。最重要的還是在槍管前部的設計上,只能見到刺刀插座,而見不到用來搗火藥的搗藥棍。

 “這把槍怎麽這麽奇怪?居然沒有設計放置搗藥棍的空間。”路易疑惑地問道。

 “陛下,”迪昂一本正經地回答說,“這把步槍和以往的步槍不同,它是後裝彈藥。”

 “後裝?”路易愣了愣,急忙將槍交上前去,問道,“怎麽裝?”

 迪昂接過步槍,隨即開始擺弄。

 他先是將槍後部的螺旋擰開,指著槍上露出的空隙說道:“火藥從這裡面倒入,然後放入子彈。”

 接著,他又將螺旋旋轉回原來的位置,說道:“這樣就完成了整個裝填彈藥的過程。”

 “就這麽簡單?”路易對槍械並不理解,所以對迪昂的話將信將疑。

 “是的,陛下。”迪昂將槍放回木匣,然後說,“最初我也不相信,但在見到了掩飾後,也不得不相信了。”

 “掩飾?”路易突發靈感,立即站起身來,說道,“我們去花園,在我面前掩飾。”

 “是,陛下。”迪昂點頭應道,隨即便將木匣合上,將其抱起。

 此時是下午1點左右,太陽高高地懸掛在空中,而地上的積雪也正逐漸融化。

 路易、迪昂、迪昂的侍從以及身高一米九的國王貼身親衛奧熱羅準尉一同來到了王宮花園中一處空曠卻無人的區域。

 迪昂將步槍交給了侍從。接著,他的侍從懷揣著火藥壺,手拿著槍,走開了五米。而他則拿著懷表站到了路易身旁。

 路易見此情況,直接將他的懷表接過。

 “開始吧!”路易下令道。

 話音一落,侍從便將槍口舉起,朝向密林按下扳機,“乓”的一聲,白色的煙幕便從槍口冒出。然後,他不慌不忙地擰下螺旋,放入子彈,倒入火藥,再將螺旋擰上,接著便又是一槍。

 “二!”迪昂在第二聲槍響後便開始數數。

 “三!”

 “四!”

 路易一會兒抬頭看著射擊的侍從,一會兒低頭看看懷表。時間在一分一秒的過去,而槍聲也按著規律一聲聲響起,迪昂數的數也在一次次變大。

 最後,當懷表上的秒針重回12時,迪昂數的數也停在了“七”。

 “一分鍾七槍?”路易難以置信。

 奧熱羅準尉上前從侍從的手中接過槍,雖然這個侍從是迪昂的人,可在宮廷中,任何人握著如此一把比尋常步槍裝填更快的凶器都很危險。

 這個時候,路易則和迪昂開始往回走。

 “這把槍的射程怎麽樣?”路易問道。

 “這把槍可以射到一百八十米以外。”迪昂說道,“而且即使目標超過一百米,也可以保證極高的命中率。”

 “為什麽?”路易好奇道。

 “這把槍的槍管中設計有膛線,可以保證子彈不會偏離射擊的軌道。”迪昂答道。

 “高射程和高精準度,而且還有高效率,這把槍到底是誰設計的?”路易既驚又懼。他還是第一次感受到科技對戰爭的影響是如此得大,如果這把槍被列裝的話,那麽以前所有的陸軍戰法都有可能被改變。

 “帕特裡克?弗格森,只是一個無名上尉。”

 路易面色凝重地立刻接道:“但這個無名的上尉卻令我恐懼。”

 “陛下!”迪昂也不得不皺眉起來,他還是第一次見到路易有如此臉色。

 “不列顛一個無名的上尉,卻發明了足以造成軍隊變革的武器,這樣的人太可怕。”路易說著歎了口氣,想了想後問道,“不列顛軍隊裝備了這種步槍了嗎?”

 迪昂搖了搖頭,說道:“弗格森只是剛剛造出了一把樣品,還沒有正式向軍隊展示,甚至連專利也沒有得到。”

 “那這支槍是怎麽得到的?”路易問道。

 “在倫敦的間諜複製了圖紙,這支槍就是按照圖紙製造出來的。”迪昂回答道。

 路易若有所思地命令道:“你再派人去倫敦,詢問那個不列顛人願不願意來法蘭西軍隊服役。”

 “那如果他不同意呢?”迪昂多嘴問了一句。

 這一個問題即使他不問,路易也會回答。

 路易毫不猶豫地說道:“那就派人殺了他,燒了他的圖紙,讓他和他的發明永遠不為他的同胞所知。”

 “是,陛下。”迪昂毫不意外地應道。其實,在第一次見到這把槍的威力時,他也是如此想的。

 路易回頭望了一眼那已經在奧熱羅手中的步槍, 忍不住笑了笑。

 “迪昂,我也有個想法。”路易高深莫測地笑著說道,“組建一支裝備著這種步槍的狙擊手聯隊。”

 迪昂點了點頭,說:“這種步槍雖然射速快、射程遠,但是製造成本是普通步槍的一倍。依照我們現在的軍力,確實不可能大量裝備。”

 事實上,路易真正的目的是不想因為新武器的出現而改變原有的戰爭格局。他對原先的戰爭方式已經習慣,若是突然發生改變,他反而會很不適應。不過,他也不願意舍棄這種新式步槍,因為在他的腦海中已經勾勒出了裝備這種步槍後的新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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