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教授,我的回答可以通過嗎?”宋麟兩隻大眼睛水汪汪的盯著余教授,余教授頓時感覺全班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了。其實現在知道宋麟是對還是錯的,除了余教授以外再沒有別人了,所以大家都期待著余教授“啪啪”的打宋麟的臉呢。 余教授此時真是老臉通紅,他現在才知道什麽叫做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宋麟已經回答完了,而且回答的甚至超過余教授在這麽短的時間內能想到的答案,這讓余教授情何以堪啊。可是余教授總不能就這麽屈服了吧?他余教授在渝法大學可是頗有名望的,甚至還參與了《法理學》等幾門課本的編纂工作。現在讓他認輸,余教授實在是低不下這個頭啊。剛剛余教授殺雞儆猴的意圖是很明顯的,大家也都在等著看這隻“雞”是怎麽被“屠夫”殺死的,現在“屠夫”反而死在了“雞”的爪下,屠夫死不瞑目啊!
可是他不能遲遲不宣布結果啊,無奈之下,余教授也只有兩眼看教案無視那些殷切期待的目光。以學者的風度微笑點頭:“算是通過了吧。”
他這話頗有些不情不願,但是大家基本上都聽出來了,合著人家宋麟是真有兩把刷子啊。明顯余教授想發飆,結果硬是讓宋麟給逼住了!這一下子班裡的同學們看宋麟的眼光可就有所變化了。
“瞎貓碰著死耗子了吧?這小子之前預習肯定看到過這道題了!”
“有什麽呀,我也知道……”
“得瑟,窮得瑟!”
各種羨慕嫉妒恨、各種猜疑腹誹酸,人們總是這樣的,不願意相信一個看起來不如自己的人忽然表現出強大。當然,也有一部分同學對宋麟表示認同,畢竟能夠在遭遇到老師的毒舌之後奮起逆襲,在學生之中是一件頗英雄主義的事情。
但是,事情還沒有完。
“不過——”余教授來了個大喘氣,他眼中閃過一絲狡黠,而後以學者的風度笑著張開雙手:“不過這道題其實是非常簡單的入門題目,宋麟同學果然是有認真聽課,那麽我們來根據實事來分析一下具體案例吧。小晶晶的事情,我想大家都已經從報紙、網絡等各種媒體上知道了,也在社會上引起了一定的關注。事情經過簡單來說,就是兩歲的小晶晶在XX市XX五金城相繼被兩車碾壓,七分鍾內,十八名路人路過但都視而不見,漠然而去,最後一名拾荒阿姨上前施以援手,引發網友廣泛熱議。下面讓我們以掌聲有請宋麟同學把小晶晶事件中各人物用法理學分析一下吧!”
說著余教授帶頭拍起了巴掌,於是羨慕嫉妒恨者、猜疑腹誹酸者,大快人心了。而認同宋麟的同學自然是對余教授開始產生了反感,老師對學生以提問的方式警告其實是蠻正常的事情,如果余教授就那麽算了也就是了。但是一而再的步步緊逼,這就讓他們心中有了逆反心理。其實如果是初中高中的老師,自然警告一下也就是了。可大學教授不同啊,他們有聲望有地位,恨不得弟子們都把他們的話當成聖旨一樣崇拜,怎容置疑?所以這樣一來,連一些原本不喜歡宋麟的現在都不知不覺站到了宋麟一邊。說老實話,畢竟他們都和宋麟有著同樣的身份,天然就是同一個戰壕裡的,今天余教授提問的是宋麟,明天就可能是他們。而且,明顯看余教授的笑話比看宋麟的更給力啊。
權威,不就是用來質疑的嗎?
哼……就不信你能答得出來。余教授心裡暗笑著,這結合實事的具體案例向來是沒有標準答案的,
即便最終審判之後,法學界的學者們仍然存在不同的爭議。像小晶晶的事情,最大的爭議在於肇事司機胡某,究竟該是過失致人死亡罪還是交通肇事罪,畢竟這兩種罪的量刑相差過於懸殊。余教授認為即便是法學界都還存在著爭議的問題,以宋麟這個剛入學的自考生,又怎麽可能答得出?因為這完全已經超出了法理學能夠解釋的范疇,更相關其他法律法規,宋麟現在學過的也不過只有《法理學》和《憲法》而已,能回答出來那就見鬼了。就算是坐在宋麟身旁的天才美少女羅子衿也不可能作答啊! “這他又能答出來,老子倒立著走出大渝市去!”
“得瑟呀,接著得瑟呀!擦!”
“裝逼裝成了吧?哈哈……”
羨慕嫉妒恨者、猜疑腹誹酸者們在心中盤算了下這道題,都是覺得超出自己能力范疇了。雖然他們也答不出來,但是余教授問的不是他們不是嗎?所以他們就有資格嘲笑宋麟,有資格秀著自己的優越感。
宋麟皺起了眉頭,確實,這道題涉及到了《刑法》、《民法》等等多種法律法規,對於現在的他來說確實是不可能回答的出的問題。
但是現在所有的人都在等著看他的笑話,他又怎能就此甘心?
那一張張醜陋、惡心的面孔,此刻就仿佛變換成了他自曝之前那些修道者,他們虎視眈眈著宋麟的逆天神血丹,一個個露出猙獰的獠牙和無恥的嘴臉……
全!是!傻!逼!
宋麟毫不猶豫的抓起羅子衿桌子上壘得整整齊齊跟長城似的書本,“唰唰唰”簡直就跟清風亂翻書一樣飛快的翻了一遍,那翻的速度之快,讓就在他對面兩米處的余教授相信宋麟根本不可能看得清每一頁的字。
羅子衿立刻反應過來,連忙根據自己的判斷,來幫宋麟翻找出他可能用的是的法律書。宋麟來不及看她一眼,隻管接過一本,飛快的翻頁和丟掉再接過一本,再飛快的翻頁和丟掉,如此循環。
就是短短幾秒的時間,宋麟就翻完了《刑法》等幾本大部頭。這幾秒鍾,對於所有人來說都是很快,卻又是很慢的。
很快是因為那些說風涼話的人都還沒來得及說幾句,有人說“臨陣磨槍不快也光嗎?現在翻書有個毛用啊!”有人說“別他女馬裝逼了,趕緊的吧!”更有人說“擦!露出馬腳來了吧!瞎貓碰上死耗子的答出一道題,還真以為坐羅子衿旁邊自己就是天才美少男啊!”
很慢則是因為以余教授為首的人都在巴望著宋麟趕緊說答不出來,而後就是重重的打臉。余教授甚至已經準備好了,宋麟答不出來,然後余教授就趁機給大家講解一番,再然後語重心長的教育大家,別以為自己有點小聰明就可以翹尾巴了,你們還差得遠呢!最後理直氣壯的把宋麟的名字提供給班主任輔導員,建議給予懲罰。如此一來,哼哼,還有誰該在他的課堂上放肆?
余教授好不容易忍耐了幾秒鍾之後,終於按捺不住準備不等宋麟說話而直接判定宋麟的“無能”了。但是他剛剛開口說了句“好吧就到這裡吧”,宋麟就把書一丟,昂起頭說道:
“第一,司機,因其積極自首,態度良好,應該判一到三年有期徒刑,緩期執行,並進行一定的經濟賠償。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一般三年以下,視情節可緩刑!如果是撞死一人,雙方達成賠償協議已經賠償後,法院一般判三年以下,同時判緩刑。常見的都是判一年或兩年。第二,小晶晶的父母,按民法通則上規定,沒有盡到監護人所應盡的義務。最嚴重的應該剝奪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據是(一)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及“罪責自負原則”,刑法沒有規定監護人要為其被監護對象的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故監護人不可能因為被監護對象的犯罪行為而承擔刑事責任。(二)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第三,見死不救的路人,如果只是路人,則不負法律責任。依據是如果是其鄰居等非監護人帶她出去玩的,那其鄰居就臨時對晶晶有了監護的義務,出了事,其鄰居就可判過失殺人罪,當然這只是舉個例子。因為法律中沒有說看到有危險發生就要救的相關條例,換句話說,這只是屬於道德的范疇,還不涉及到法律。當然,如果是警察等工作內容就是救人的職業來說,這是犯法的,也要判刑的……“
宋麟一口氣說完之後,認真的盯著余教授:“余教授,我分析完了,不知道我分析的有什麽不到位的地方嗎?”
由於有了之前第一次的回答正確,這一次宋麟說話的時候便整個教室裡都是鴉雀無聲了。如此就導致宋麟的聲音抑揚頓挫回蕩在安靜的教室裡,在牆壁上往返碰撞著更增其威勢, 這一刻宋麟在眾人眼裡簡直就是陳夢吉附體、紀曉嵐魂穿,驚為天人!
“嘶……”余教授倒吸一口冷氣,妖孽啊妖孽!這他母親的還是剛入學的大一學生嗎?這就連他帶的幾個研究生都能在這麽短的時間裡做出這麽完善的回答來啊!竟然從法律關系、法律責任和法律行為等多方面做出了分析,還能說得有理有據頭頭是道,簡直就是比天才美少女還要更高一級的妖孽美少男啊!
這一刻,余教授幾乎都忘記了自己最初是要把宋麟殺雞儆猴的。他甚至生出要收宋麟做弟子的衝動,這種衝動讓余教授竟然下意識的鼓起掌來……
“啪、啪、啪……”余教授的掌聲此刻在安靜的教室裡顯得十分突兀,但是他表現出的態度已經等於告訴大家答案是怎樣的了。
於是,教室裡沸騰了,掌聲雷動。
本想低調為人的宋麟,就此一問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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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今天去報了駕校,搬家還沒完事兒呢又添新事,最近真是事情都堆積一起了。但是大家放心吧,王袍的書,向來是以更新穩定著稱的。估計還要個十天半個月就可以搬進新居了,也就可以有安穩的碼字環境了,到時候王袍會努力爆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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