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順便給『起點』515粉絲節拉一下票,每個人都有8張票,投票還送起點幣,跪求大家支持讚賞! “文書記,我看咱們工作站就幫幫這位大姐吧。“角落裡的阿呆居然出聲說道。
文麗恨恨地瞪了一眼阿呆,隻得咬咬牙答應道:“這樣吧,張大姐,這個事情我和鎮領導匯報下,我們工作站盡量幫你協調,一有消息就通知你。要不,你先回去吧”
張蓮花聽到後,眼神中帶著明顯的感激,就差給文書記跪下了。可能在她心裡,工作站的領導答應幫忙,賠償的事情就多少有了解決的希望。
其實,剛才文麗很想對張蓮花說,“賠償的事情,既然對方不願意協商,那你去法院起訴好了。”本來這事,鎮政府就隻有調解的權力,而沒有強製處理的權力。何況自己隻是一個沒有行政級別的工作站書記。真的要說能幫到張蓮花多少,那也不見得。
但是關鍵時刻阿呆插了句話,如果自己再拒絕,就顯得太不近人情了,最終她還是答應下張蓮花,盡量得幫她去協調去聯系,這到不是在敷衍張蓮花,更多的是出於一個女人對另外一個不幸女人的同情吧。
文麗心中對阿呆那是十分地不滿:[這個傻子什麽都不懂,就在外人面前亂插話,亂表態。]
送走了張蓮花以後,文麗怒氣未消。
“阿呆,你剛才不是說要幫幫張大姐嗎?你說說怎麽幫啊?”文麗責怪道。
“這,我,我不知道怎麽辦。我隻是覺得張大姐怪可憐的,老公做小工摔死了,賠償的錢又拿不到,她沒辦法才找咱們政府,所以……”阿呆支支吾吾的,卻也說不出什麽辦法來。
文麗心下歎了口氣,她其實也不指望阿呆有什麽好辦法。但是仍然賭氣道:“你既然這樣有同情心,你又是他們村的駐村幹部,於情於理,你都應該想想辦法,看如何幫幫他們。”
聽了文書記的話,又想起剛才那村婦哭泣的可憐樣,阿呆心中憫然:[是啊,我一定要想辦法幫幫她。]
“文書記,這個事情……”阿呆欲言又止,眼巴巴的看著文麗。
“這個事情,我知道。你們都先回辦公室吧”文麗打發走阿呆等人,獨自想著如何去處理這個棘手的問題。
隨後,文麗給鎮裡綜治辦的於主任打了個電話,
“於主任,我文麗啊,有個事情你知道嗎?我們這邊凹二村有個村民張海城,幫別人造房子做泥水小工,墜樓死了。”
“這個事情我知道了,死者的妻子來過鎮裡了。”
“哦,您知道了啊,是這樣的,剛才張蓮花來工作站了,就是死者賠償的問題,希望咱們鎮裡幫忙調解一起,您看這個事……”
“我們聯系過對方曹大福了,對方好像不怎麽願意接受調解,這個事情好像死者張海城有操作不當的情況,他本人有很大的責任,張家賠償要價太高,他們準備走法律程序。”
“曹大福他們不願意調解?這,”
“對,差不多是這個意思,我們做調解工作的原則是要雙方都自願的嘛,既然一方不願意,那也隻好建議死者家屬走法律程序去法院起訴了。其實呀,曹大福也不容易,造個房子,居然會出這樣的事情,現在房子造到一半也停了下來了。”
聽到於主任的意思,好像是曹大福不願意接受調解,鎮裡的綜治辦也不怎麽想插手了。
文麗想了一會,
又拿起手機,給鎮司法所的老關打了個電話,老關的回答和於主任的差不多,司法所不適合介入調解。並且老關還善意的提醒道:“事主曹大福在鎮裡的土管所上班,並且曹大福的親戚在江州市裡工作,工作站最好也不要去插手,讓死者家屬自己走法律程序好了。” 原本就知道這個事情很難,但是兩個電話打下來,讓文麗覺得事情恐怕比自己想象得還要難很多。
[鎮裡的綜治辦,司法所都不願意參與調解,並且對方曹大福也並且表示不接受調解,再加上曹大福本身就在鎮土管所上班,鎮裡很多人都是認識的,曹家好像還有親戚在江州當官,相比而言,死者張家就弱了很多,事情難辦了。]
[要不要告訴張大姐,讓她做好走法律程序的準備,向法院起訴對方索取賠償?]
想起張蓮花滿臉傷心與憂愁的樣子,文麗又有點於心不忍:
[哎,多怪那個阿呆,什麽事情都不懂,就亂表態,把話說得太滿了,現在張大姐一定把希望寄托在了工作站身上了,這可如何是好?]
接下來的幾天,文麗翻閱相關法律資料,在電腦上尋找類似的案例,並和當律師的同學討論了幾次,又同人打聽了本鎮幾年來類似案例的賠償情況。
文麗不禁有點犯難:類似的幫別人家裡造房子做工死亡的賠償,最後賠償金額差距很大,從幾萬到幾十萬都有,最後基本上都是協商調解解決的居多,而訴訟到法院解決的很少,因為耗時太長,成本高。
可是現在曹大福一方不願意接受調解,在法律上這當然無可厚非。
文麗是江南大學法律系畢業的,曾經的夢想是像TVS電視劇裡面的“大狀”一樣,在法庭上一展風采,維護法律的公平和正義。隻是後來考了公務員,進了鄉鎮政府,但是她的專業知識沒有荒廢下,加上幾年的農村工作實踐,對於農村的法治實踐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文麗把整個事情想了一邊,很快明白了事情的關鍵:
[曹大福方面的目的是――在時間上先拖住死者家屬,讓他們自願接受較低的賠償。以死者家裡的條件,他們是沒有很多時間精力金錢去起訴打官司的,最後肯定要拖人來和解,這樣曹家就可以壓價少賠償一點錢。]
[農村的很多糾紛賠償問題:更多的是一種實力的較量,一方施加壓力要求快點解決多拿點賠償,另一方盡量的拖延時間消耗對方的精力少賠一點錢。]
文麗想明白了事情的關鍵,但是沒有多少文化的張蓮花不明白,她丈夫幫人做小工摔死了,事主方拖了十幾天了,沒拿出一分錢,也沒有給出什麽承諾,找了對方幾次, 不是躲避不見,就是表示走法律程序,要去法院打官司。親戚朋友去找對方討厭說法,還起了衝突挨了打,找了鎮政府,也沒有明確的回音。
無奈之下,張蓮花隻得每天來一趟工作站,在她的印象裡,很多事情都可以在工作站辦的,也分不清楚工作站和鎮裡的具體區別,她常來工作站的原因,僅僅是因為工作站的人比較熱心,態度好,每次她來,都給她倒開水,安慰她,開解她,相比而言,鎮裡接待她的人則要冷淡得很多。
張蓮花相信:這些人是真心幫助自己的。
農村有一個優良的傳統:出了事情,自己沒有能力解決就去找政府。
張蓮花並不明白:很多事情,其實鎮政府是沒有法律權限去解決的。
每次張蓮花來工作站,看到她一臉期待與感激的表情,文麗的心裡就會有一絲絲愧疚。
文麗很想告訴張蓮花:你的事情,我們工作站,我這個工作站的書記,真的幫不上忙。你另外想辦法吧,或者你去法院起訴吧。
很多次,文麗的話都到了嘴巴口了,但是她又不忍心說出口,她怕自己給了張蓮花希望,又毀滅了這個希望。
一個剛失去丈夫的農村婦女……
[還是幫她再想想辦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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