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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唐歷險記》第127章 為官1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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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郭子儀知道梁興發被削去軍務之後立馬到皇宮裡讓唐肅宗恢復梁興發的職務。

 唐肅宗有些為難,畢竟梁興發做事情太過火了,若是一點懲罰都沒有豈不是寒了程元振的心。

 郭子儀對唐肅宗說:“程元振的心寒不寒有什麽要緊。這個國家即使沒有了這號人也照樣過下去。但是,如果沒有了梁興發只怕江山難保,皇上你的皇位也坐不穩。”

 唐肅宗很驚訝地問郭子儀:“尚父為何會如此說話呢?”

 郭子儀對唐肅宗說:“皇上不妨考慮一下。有誰可以抵擋安慶緒和史思明的上百萬大軍。有誰可以去收復東都洛陽?”

 唐肅宗很真誠地看著郭子儀說:“尚父才華橫溢,朕認為你就是最佳人選。把軍隊交給你我也很放心。”

 郭子儀對唐肅宗說:“梁興發之才十倍於我。皇上為何好的不用反而用差的呢。有梁興發在,國家就像鐵桶那麽堅硬。讓老臣來守國門的話,老臣不勝惶恐,害怕稍有差池就成了千古罪人。”

 唐肅宗對郭子儀說:“朕也知道梁興發確實具有遠見卓識,這麽好的一塊材料朕也不想浪費。但他這次確實是有錯的,有錯就應該接受懲罰。要不這樣吧,軍營他就暫時不用去了,讓他先做一做知縣吧,到清谷縣去,做得好的話以後再回軍中做元帥。這一事情就由你來辦吧。”

 郭子儀謝主隆恩之後就退下去了。他邊走邊琢磨這一事該怎麽跟梁興發說呢,不知道他會不會覺得委屈,要是不肯做又該怎麽辦呢。

 哪知郭子儀有點為難地告訴梁興發叫他去清谷縣做知縣的時候梁興發卻異常興奮。他對郭子儀說:“做知縣是我從小到大的夢想啊。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兄弟我去也。”

 郭子儀十分開心,認為梁興發是一個識大體顧大局的人。於是乎親自送梁興發到清谷縣。那裡大大小小的官員無不聽說過梁興發和郭子儀的威名,全部出來夾道歡迎。

 卻說程元振看到他派出去的殺手全都是缺胳膊斷腿地跑回來差點氣炸了肺。他大罵這些淚眼汪汪的殺手都是些酒囊飯袋,這點事情都做不好,不過是殺一個人,而且是沒有職務在身的人,以後還能乾得成什麽事,還不如死了算了。

 那幫殺手嗚嗚大哭,首先痛心疾首地表示對不住程元振,

然後可憐巴巴地表示從今以後再也不敢向程元振討要賞金了,只是希望程元振看在他們是因工受傷的份上能多少給點醫藥費和生活費。

 可惜家財萬貫的程元振連這點錢都不舍得給,叫他們吃晚飯就到大街上討飯去吧。當他聽說梁興發現在不但不受到皇帝的處罰還能當一個九品芝麻官氣得頭髮都發直。於是乎就把這些氣撒在正在狼吞虎咽的殺手身上,最後是這幫替他賣命的殺手連頓飽飯都吃不上就被趕走了。

 梁興發帶著行李高高興興地到清谷縣上任。可是程元振哪裡會讓他那麽高興,於是乎用了一個損招來惡心惡心梁興發。他派人將清谷縣裡的大小官員和衙役全部調走了,讓梁興發成了一個光杆司令。程元振就是有這種特權。如果梁興發繼續做的話就會活活累死他。

 梁興發一點也不在乎。沒有跑腿打屁股的,他就把嵩山七怪和他的幾個紅顏知己調過來。戶部不給他發工資也不要緊,fǎnzhèng之前程元振送給他的禮物也夠他花個三年五載的。

 梁興發一來到清谷縣就搞起來法制建設,他號召老百姓們一定要懂法和守法。但是這個清谷縣是一個貧困縣,老百姓們生活水平差,大部分的人都上不起私塾,因此文盲就佔了大部分。你不能要求老百姓們能夠zìjǐ看書去了解那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於是乎,梁興發決定一邊普及法律一邊普及教育。他號召富商和大戶人家捐資助學,在縣裡開辦了一間私塾學校,在各個鄉村也開辦了幾個小學校,並且規定凡是達到六周歲的兒童都要進私塾學習。教書先生聘用的是本地的秀才。本地的不夠就從外地招聘。這些秀才都是物美價廉的,基本上有吃有住就行了。

 唐朝的法律裡大致上有五種刑罰,分別是用小竹棍打人,大木板大人,有期徒刑和流放,最後的是死刑。

 為了讓老百姓們明白怎麽樣做會觸犯法律,他請那些秀才們用通熟易懂的語言編寫了一本書,這本書裡面記載了許多的案例,就相當於一個個非常生動的gùshì,老百姓們都會喜聞樂見的,還會當成茶余飯後的談資。秀才們見一個知縣大人都那麽看得起他們所以gōngzuò起來非常的努力,沒多久就完成了任務。這本書的書名叫《法律》。

 於是乎,梁興發便把這本書加印了許多本,每一戶老百姓的家裡都發一本,並且叫他們務必要熟讀裡面的經典案例。而且這本書也要妥善地收好。因為犯了罪的時候你可以拿出來,這樣就會減輕刑罰,如果拿不出來就要加重刑罰。

 這本《法律》書剛發行不久,梁興發就開始坐堂審案了。那時候還沒有擊鼓鳴冤,他就讓嵩山七怪們在衙門的門口放了一個大鼓,老百姓有矛盾糾紛的就可以敲響大鼓。並且歡迎大家過來觀看。

 現在梁興發審的是一個偷竊案。原告是張二狗,他說他的鄰居李大虎偷了他兩隻雞。於是乎梁興發就讓嵩山七怪把李大虎抓過來,問他有沒有偷了張二狗家的雞?

 李大虎對梁興發說:“我的不是偷,是拿。張二狗家裡有幾隻雞,我的家裡一隻雞都沒有,難道我就不可以抓兩隻來吃嗎?”

 梁興發對李大虎說:“別人的東西怎麽可以隨便亂動呢,如果你家裡養有雞我去把它們都吃掉, 你樂不樂意?”

 李大虎對梁興發說:“當然不樂意啦。可是李二狗家的那兩隻雞我平時都扔點米給它們吃的,現在我是吃回來我zìjǐ的米。”

 梁興發對李大虎說:“你這是強詞奪理。看來跟你講道理是講不通的了,只能用刑罰來讓你明白什麽是對與錯。按照法律的規定,你這種qíngkuàng要用小竹鞭抽。現在我就問你,你家裡有沒有《法律》這本書?”

 李大虎對梁興發說:“我家裡一本書都沒有。我又不識字,要書來幹什麽。上次官府送給我的那本書我都拿去擦屁股了。嘿,不瞞你說,用書來擦屁股真的比用竹棍來擦舒服多了。以後你再多送我一本吧。”

 梁興發對李大虎說:“既然你沒有了書,那就罪加一等,用大棍子來打屁股了。”說完就讓嵩山七怪摁住李大虎狠狠地打。那李大虎不停地求饒,說:“我錯了還不行麽。之前你還說是用小竹鞭抽的。”但他很快就說不出口了,變成了慘叫聲。門外旁觀的百姓紛紛議論說好在他們家裡的那本書沒有丟,否則就會被打得更慘。於是乎,所有的老百姓都開始認真地看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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