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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筆驚天》第六十二章:蜂王逆襲風波起 1言不合簽血契
  “我眼神不好,以為是那隻暗影木熊呢,所以就發動了攻擊!”蜂王看著張風手尖的靈火,連忙解釋到。這個借口低級到連他自己都不信。盡管如此,他還是很努力的把本來已經小到完全忽略不計的眼睛眯得更小一些,以顯示自己真沒說謊!  看著這個自稱小蜂蜂的家夥滑稽的表情,張風忍不住撲哧一笑。歸根到底張風其實還是一個心地善良的孩子。打心眼裡的純真那是再怎麽假裝成熟都無法掩飾的。

  見自己沒忍住笑了,張風連忙捂著嘴擺出一副嚴肅的表情:“剛你的攻擊雖然犀利,但是在本書生面前純屬雕蟲小技,盡管沒對我造成傷害,卻真真的是對書生我的挑釁,你看我衣服都破了。”邊說還邊手指著自己身上的衣服。

  張風儲物戒指裡備了各個職業的很多常規衣服。現在他易容後都是直接在如意寶衫外再套一件普通的衣服。畢竟如意寶衫對張風來說是錢姨送給自己的禮物,長輩對晚輩的關愛對自己有特殊意義。更一點這寶衫怎麽也算是一件寶物,財不外露的道理入世兩年的張風深得其中韻味!

  所以張風現在外面的一件普通衣衫在剛剛狂風衝擊下已然成了布條條,堪堪能掛在身上,讓人還能看出來曾經也是件衣服。在暗黑森林裡到處荊棘劃破衣服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兒,張風早就習慣了。

  看著張風那破爛的衣服,蜂王也是無語了,自己的靈魂穿刺貌似隻攻擊靈魂吧。哎,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呀。這位小主黑白顛倒指鹿為馬自己也得認了,誰讓自己實力不如人呢!

  “少俠,少俠,您的瀟灑倜儻已經不是衣物能襯托了,都說人靠衣裝,您這是衣靠人裝,無論什麽樣的衣服到了您身上,那就是時尚,是潮流!”說不得這蜂王還有這溜須拍馬的潛質,也不知道他跟誰學的,難道是蜂巢裡的那些小蜂蜂?

  “就像您身上這件衣服,千絲萬縷,如飄飛的柳絮,在風中搖曳,無時無刻不在顯示著您獨有的風采。”蜂王好像很快就適應自身的處境。嘴裡劈裡啪啦倒豆子般的沒完沒了。

  “停!別轉移話題,再亂說我就把你現殺了做燒烤吃!”張風趕緊阻止了蜂王,這小球球說得雖然中聽,但是咱讀書人絕不會受到他糖衣炮彈的腐蝕。

  果然張風的話還是對蜂王有震懾力的,其實蜂王怕的是張風手尖的靈火,若沒那一縷火苗,蜂王早就發動攻擊了。雖然剛剛靈魂衝刺毫無建樹,但是蜂王對自己的實力還是有相當自信的。它在等待著一個機會。

  “嗡嗡嗡!”突然山洞外如雷般的振翅聲由遠及近,速度很快,風一般席卷而來,鋪天蓋地。

  張風透過山洞掩體往外看去,乖乖密密麻麻的蜂群不見天日。正火速朝著山洞圍攻了過來。

  “是你!”張風提筆一瞬間激活江山筆的戰鬥模式,衝著蜂王圓滾滾的身軀就刺了過去,槍法之快,迅如奔雷!

  槍快,蜂王也不慢。那球形的身軀,以及其誇張的速度爆發出去了。阿諛奉承了半天,就等這一瞬。小的們跟我一起躁動起來吧!

  蜂王虎軀一振,身形一閃,差之毫厘避開了張風的槍尖,如演繹了無數次的舞台表演一般毫無破綻。在張風尚未來得及換招之前就衝向山洞。而張風門口安排的陷阱一個都沒有激發。

  沒辦法,人家蜂王不走尋常路呀,簡單來說人家壓根不用走路,小翅膀那麽輕輕一煽動,整個身軀就化作一天流光,蹤跡無從查詢。

  “殺!”張風一個回馬槍硬是在蜂王逃出攻擊范圍前阻攔成功。這一招簡直妙到豪巔,羚羊掛角,無跡可尋。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隨即唇槍舌戰激發戰詩,配合著千絲萬縷,行程了一個瘋狂生長的植物包圍圈。把山洞口密封的嚴嚴實實。

  “嘭嘭嘭……”山洞外的蜂群已然大軍壓到,在蜂王尖銳的密令後,開始瘋狂的衝擊。一隻隻從天而降的馬蜂,如流星雨墜落般一個接一個不斷撞擊著植物藤盾。

  目前山洞門口就像是被植物編成的一個盾牌般,隔絕了山洞內外。裡面的蜂王想出去,外面的馬蜂群想進來。

  張風體內的才氣猛烈的噴發著,這是拚命的時刻。只有守住洞口,抓住蜂王才是自己唯一的出路。這個山洞是一個死胡同一般,並不存在其他的出口。所以必須在藤盾被攻破前把蜂王抓住。

  藤條不停的瘋長著,同時也在不停被馬蜂群摧殘著。還好藤盾有一定的任性,以柔克剛的暫時抵禦了蜂群的狂轟亂炸。想想群蜂的攻擊連暗影木熊的防禦都能爆出創口來,更別說是一個普通的盾。

  張風著急,蜂王更著急,這個人類手中的靈火,一不小心就能把自己焚燒乾淨。眼看著要衝出山洞,脫離苦海了,怎麽從哪裡冒出來這麽多的植物。不知道這裡是寸草不生岩石山洞嗎?有沒有點常識,岩石上頂多長點青苔吧,你這瘋狂生長生生不息的藤條密密麻麻是幾個意思,是誰給你的生命力長這麽快,這麽多的。

  蜂王口中的鳴叫聲越來越大,外面的群蜂攻擊也是越演愈烈,視死如歸的撞擊,前仆後繼。藤盾沒有撞死的馬蜂,有很多都是直接被後來的馬蜂撞死的。

  張風雖然聽不到蜂王的鳴叫,但是蜂王那一聲聲無形的怒吼直接作用在張風的靈魂裡,越來越激蕩。如果張風靈魂是一池湖水,那麽蜂王的鳴叫就是一塊塊在不斷投入水中的石子,一個比一個大,濺起的浪花一個比一個波動大。張風的靈魂在波濤洶湧。

  頭裡嗡嗡嗡的炸得疼,像是這一池塘的水,隨時可能堤而出。張風猶如失去理智般,把江山筆在手裡被揮灑成了風火輪般旋轉著,大片大片的橫掃,全面開花。就是要把這肥胖的馬蜂攔截並控制住。

  “呼”一聲風響,是星火激發沿著江山筆燃燒的風聲。張風也完全顧不上什麽節省才氣了,直接燃燒整根江山筆。隨著星火的激出,山洞內的空氣溫度一下提升了數十倍。

  隨著燃燒的江山筆四處揮舞,所有瘋狂增長的藤條也是沾染上了星火瘋狂燃燒起來。藤條是張風才氣激發的,星火是才氣醞養的,這兩者之間算是同根同源,所以星火在藤條上燃燒,只是把藤條作為一個載體,而不是真正在燃燒藤條。

  山洞裡密密麻麻的的藤條,化作一片火海,張風遊走在火海裡,體外一層的才氣光盾也是燃燒著。此時的張風,就像是欲火的神靈。火中之神,那就是火雲邪神。

  火海一下把衝刺在藤盾上的馬蜂群燃燒起來,著火的馬蜂胡亂飛舞,不一會兒就點燃了一大片的蜂群,而且火勢還在不斷蔓延。天空真著了火,而且不斷有燃燒成火球的馬蜂從天而落。落在山岩上,連岩石都燃燒起來。

  休憩在自己洞府的暗影木熊,突然看到遠處火光衝天,一股股懾人的火焰氣息遠遠傳來,這麽遠還是讓自己感到恐慌。這火焰的味道,絕對就是那個人類槍尖的靈火的。還好自己選擇了退卻,不然此刻燃燒的可能就是自己了。想到自己燃燒著,片刻就屍骨無存化作灰飛的場景,暗影木熊心裡一陣慶幸之余更多的是恐懼。下次見到這個人類,我絕對會繞得能有多遠跑多遠,遠離他才是唯一的選擇。

  這時候蜂王處在火海的最中心,火光一起,瞬間火焰蔓延,他只能往山洞裡面逃。這一切說來話長,其實只在轉瞬之間。眼看著火勢無法避免的要燒到自己身上了,蜂王已然覺得自己身上都飄出了肉香。 不,我不要做烤肉,我是偉大的蜂王,我有萬千子民,我要活下去。

  “少俠饒命呀,我願意為奴為仆,只要你給我一條活路。”蜂王說著從他眉心飄出一縷本命真血,血內似乎有一隻小小的馬蜂形狀的魂魄,這是要簽訂最殘酷的血契條約呀。這種條約一旦簽訂,永遠無法解除,從此後生命由主不由己。蜂王在生死關頭也是豁出去了,活著才最重要。

  張風手一招,蜂王這滴真血就包裹在才氣裡被攝入到了張風眼前。張風手中迅速比劃一個法決手勢。“收!”這中契約雖然很少有簽訂,但是一旦簽訂就是最忠誠的戰寵,即便主人身故,這戰寵也會接著保護主人直系血脈的繼承者或者主人所指定的人。作為一個學習了靈道的書生而言,張風熟悉各種招收戰寵的法決。

  隨著法決打入這滴血中,這滴血紅光大作,化作一片靈光映入了張風眉心,進入張風腦海。忽然間,張風的靈魂就跟這肥胖的馬蜂有了千絲萬縷的聯系。一種完全掌控一個戰寵的感覺,要它生他就死不了,要它死它立馬死。

  “控制住外面的蜂群。”漫天大火還在蔓延,數個呼吸之間蜂群已經折損了大半。在主仆血契簽訂的一瞬,張風已經確定了眼前的肥胖的大馬蜂是蜂王的身份。

  蜂群對蜂王是絕對服從的,一個蜂群部落只有在蜂王的帶領下才能繼續繁衍下去。一旦蜂王生死,那麽所有蜂都會以死追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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