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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大明星》第三百五十九章 【改規矩!】
盧衝笑眯眯地看著王霏:“你再仔細看看合同。”

王霏仔細看了看,發現這合同裡面附帶了一個條件,如果王霏十年內給華星創造的利潤超過一億,超出部分三七分帳,王霏得三成,公司得七成。

在日漸蕭條的唱片業,這樣的分成比例已經非常非常好了,畢竟像在倭國,一個唱片1000日元,歌手只能拿到9日元,分成比例極低。

之所以分成比例壓得很低,不只是資本家太貪婪,也是大環境不好,製作成本日漸遞增,而銷售量巨降。

在此之前,盧衝自己作為藝人,總覺得藝人被資本家壓榨得很厲害,當他做了老板,他不想那麽壓榨藝人,就給了藝人們很高的分成。

結果,華星音樂的三個負責人宋可、高小松、李文昊實在受不了,找到盧衝:“衝哥,你難道不知道嗎,唱片業並非暴利行業,一個唱片的製作成本很高很高,您不能拿銷售額去分成,要拿淨利潤去分成啊。”

盧衝自己確實沒有親身參與一個唱片的全部製作過程,便好奇地問:“都有哪些製作成本呢?”

宋可三人啼笑皆非,咱這位爺做甩手掌櫃做的也太過分了吧。

宋可苦笑道:“那我們就跟您好好講解一下。一個唱片的製作成本分為內在製作成本和外在製作成本。

內在製作成本,包括藝人版稅和簽約金、詞曲作者版稅。

藝人版稅是付給藝人的分成,也就是藝人最直接的收入來源,每一家唱片公司都有不同的版稅比例,就算是同一家唱片公司藝人的版稅也不一樣,這完全是看雙方簽約時如何談價而定,因此一張唱片抽一元到四五十元都有可能,它的簡單法則就是‘越紅的越高,越資深的越高’。

為了讓藝人忠於唱片公司、不會一張唱片大賣就跳槽,因此唱片公司一定會同藝人簽合約,保證自己屬於哪家唱片公司,至於簽約金是多少,原則和藝人版稅一樣,要看藝人身價如何,就象新進藝人拿到象征性的幾萬元,而大牌歌星如王霏就是幾千萬的簽約金,至於合約簽定的內容,則不外乎要規定藝人在幾年內要發行多少張專輯等。

詞曲作者版稅是支付給詞曲創作者的錢,以前是一筆錢付清,現在則是依唱片銷售量的一定比例給付,像您作為詞曲作者,您的版稅算是同行業裡面較高的,嗯,最高的。”

盧衝笑道:“我自己做的,這是咱們公司出品的,這個版稅就不列為製作成本了吧。”

宋可搖搖頭:“衝哥,雖然您是公司老板,但按照規定,這個版稅必須走帳,也要算在製作成本裡。而且,這次是特例,而大部分情況下,這個錢省不了。”

“我明白了。”盧衝問道:“那外在製作成本是什麽?”




高小松說道:“唱片的外在製作成本,簡單的說就是生產出消費者手中那些唱片所必須支付的費用,即以無到有創造一張唱片的費用。

有製作人費用,製作人除了幫歌手選歌、指導歌手唱歌、決定編曲、混音、伴奏、決定主打歌以外,連帶著歌手的情緒、唱片的設計等等都必須參與意見,

集合可以說是決定一張唱片屆時呈現的方式,因此他的角色就象是電影中的導演一樣,最少決定了一張唱片的百分之五十的成敗,至於費用呢,從幾十萬到幾百萬都有,就看製作人的行情如何了……”宋可在這裡插話道:“衝哥,即便是您要做製作人,這是您自家的公司,按照規矩,您一樣要您這個地位該有的價,這錢省不了!”

高小松又說道:“外在製作成本還包括錄音費,決定的是錄音室的價碼,象一些專業的錄音室一個小時的費用都可以在一般的錄音室裡錄一天的了,此外為了追求更好的錄音品質,有許多藝人遠渡重洋到國外錄音,一般來講錄音費用大約是幾十萬到百萬。編曲、混音樂手費用,顧名思義就請人混音、編曲的費用,樂手則包括吉他手、鍵盤手、貝斯、鼓手、合音等。

造型、攝影、服裝,造型就是負責歌手形象的造型師費用,攝影的目的除了拿來當封面用外,更是媒體發稿要用的資料來源,而服裝費也就是購買打歌服,表演服裝的費用,新歌手通常一段宣傳期穿一件,大大牌歌星可能要花到幾十萬。

設計的費用,包括唱片封面、整體包裝的美術設計。

音樂錄影帶,mv的拍攝、剪接、製作人、攝影師、燈光師費用,現在一般常用三合一的方式來節省費用,亦即隻拍一支mv,卻剪成二三支來用,能省點錢,卻也省不多。

母帶錄好後,要調音頻,音量等,才能保正一定的品質,這母帶後期處理費用省不了。

另外,還有cd片、室盒、包裝費、側標、歌詞、貼紙印刷費、美工設計費等,為了防止盜版及刺激銷售,許多產品通常會不停地換封面及特殊包裝的情況產生,不但材質越來越特殊,更有加贈一張專輯、vcd、寫真集、日歷、海報、流行飾品等琳琅滿目的包裝手法,這些都會直接增加唱片的成本幾十元,對於唱片公司來說是一筆大負擔。”

李文昊補充道:“就算製作好了,還有更大的成本等著呢。

宣傳費,國語唱片的宣傳費比西洋唱片要貴好幾倍,高的可能達到幾千萬。

廣告費,在電視、廣播、平面報紙雜志店面上看到的廣告費用,一個廣告要有效,必須讓消費者看到三次以上,這幾秒種最高要花上近百萬的廣告費,消費者才能有印象。”

盧衝笑道:“這點廣告費倒是可以節約一點,多辦點校園演唱、記者會、簽名會、簽唱會,這些活動找廠商讚助,或找媒體合作,此外,上電視、電台通告、做產品代言人、拍廣告主持節目拍戲等,都能達到增加知名度的達到廣告的目的。”

李文昊苦笑道:“不管怎樣,廣告費用始終要有,另外還有宣傳品費用,宣傳品的贈送、宣傳cd、交際費、雜志、特快專遞、交通、電話等雜費也是相當可觀的。 還有廣告製作費,廣告的製作、剪接、配音、特輯、音樂錄影帶上字、平面設計等費用,算下來,都是錢!”

宋可長歎一聲:“衝哥,您別忘了,還有維持一家唱片公司經營的基本開銷,如辦公室、倉庫的租金、水電、員工的薪水、庫存、運費、辦公家具、電腦、音響等設備,一年下來,也要上千萬。”

宋可、高小松、李文昊三人一陣訴苦,盧衝仔細衡量一下,發現成本確實很高,要是按照以前那樣的規矩,簽約歌手一個個肥死了,而他這個老板卻要賠死了,結果就會是,自己公司破產,那些簽約歌手拍拍屁股,跳槽!

他趕緊改了規矩,刨除所有成本後的淨利潤拿來跟歌手分成,分成比例僅僅比平均水平高一點。

幸虧宋可他們提醒得早,華星音樂還沒有簽下幾個歌手,還能及時調整過來,不然,盧衝肯定會被他這個決定拖累死。

同樣的,他旗下所有的藝人分成,都是拿作品的淨利潤來分成,分成比例只是比市面平均值高一點,當然,名氣越大,分成越多。

為了讓簽約藝人們心服口服,每一個作品的製作成本他都會讓有關方面做個詳細的表給藝人們看,讓他們明白,我盧衝不是在壓榨你們的血汗,歸根結底,我掙的也許還沒有你們多,卻要為你們承擔著更多的風險和壓力。

王霏之前雖然出了不少唱片,但她只顧唱歌和拿錢的,對唱片公司內部運作並不清楚,當盧衝把製作成本說了一遍,王霏心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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