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的互聯網並沒有非常知名的正版音樂網站,和UMP格式此時儼然代表了正版音樂,形象十分正面。 而MP3格式卻被歐美網友自發的貼上了盜版音樂的標簽。
歐美國家也並非人人都願意支持正版,尤其是在盜版遍地、觸手可及的情況下,很多人都不願意花錢去買正版。
但“盜版是錯的,用盜版是不對的”這樣的理念卻是大家的共識,不會有人大聲嚷嚷:“我用盜版我自豪,用正版的是!”。
歐美國家版權保護意識很濃厚,此前互聯網上唯一流行的MP3格式不支持證書加密,版權保護無從談起。
UMP格式被大眾所獲知時,就天然的站在了正義的一方被大眾支持。
尤其是一些偶像歌星的粉絲,非常狂熱,以購買自己偶像的正版商品為榮。
歐美大眾願意支持正版的比例也相當高,作為唯一一家廣為人知的正版音樂網站,開站的第一天,一度造成網絡擁擠,網站數次癱瘓,無法登陸。
與網站同時發布的還有UMusic音樂播放軟件,UMusic音樂播放器作為現在唯一支持UMP格式的播放軟件,在UMusic網站上免費提供下載。
UMusic音樂播放器是一款免費軟件,在大量軟件分享網站上提供了分流下載,但直接在網站下載的人群還是非常多。
最後網站被迫暫時關閉了直接下載,呼籲大家使用分流網站和P2P軟件下載,才算緩解了網站的網絡擁擠狀況。
網站是正版音樂銷售網,通過UMusic音樂播放器支持網絡音樂電台、包月在線聽歌和直接購買歌曲三種模式。
網絡音樂電台是免費收聽的,開通了十幾個不同音樂風格的頻道,但只能被動收聽,主動點歌是要收錢的。
注冊帳號以後,每個月繳納10美元,可以通過UMusic音樂播放器在線收聽UMusic音樂網所有歌曲,但不能下載存儲。
通過帳號直接購買歌曲,下載存儲在電腦和UMP-U100這種支持UMP的離線播放器上,但最多只能綁定5台離線設備,超過5台需要在線取消綁定才能更換綁定的離線設備。
網站開站第一天,注冊用戶就超過50萬人。
第一天這些用戶都擁有難以想象的熱情,平均每個用戶購買下載歌曲超過兩首,還有大量點播和包月的用戶,給網站帶來了超過三百萬美元的收入。
火熱的注冊和消費情況立刻引來了大量的風險投資商的目光,第二天開始就有風投揮舞著支票本想給注資。
這些風險投資商對成立才剛剛一天的,給出的估值就超過了1億美元,但都給保護傘電腦以還沒有獨立出來成立公司為由拒絕了。
保護傘電腦的拒絕擋不住資本的熱情,在成立的第五天,亞馬遜正式對保護傘電腦提出整體收購和相關UMP播放器及專利權,給出的報價高達9億美元!
在驚掉一地眼鏡的同時,亞馬遜欲用9億美元收購一個才剛剛成立5天的網站立刻成為互聯網熱門新聞。
然後馬上有專業人士給出了專業分析:由於之前MP3格式對網絡音樂播放市場統治十分牢固,在1998年9月之前也一直免費讓大家使用,沒有提出過專利權要求,所以網絡上對發展其他音樂格式的動力並不大,一直沒有出現過什麽競爭對手。
1998年9月,弗勞恩霍夫研究所向幾個MP3軟件開發者發去了一封信聲明“發布或者銷售編碼器或者解碼器”需要授權,
要求繳納專利授權費。 這時候網絡上開始對新格式有了需求,但還是處於萌芽階段。
MP3格式的權利方並沒有想到會這麽快在版權保護方面遭到UMP格式這麽強有力的挑戰!
雖然弗勞恩霍夫研究所馬上做出了回應,宣稱會開發新的MP3PRO格式,使用更好的壓縮技術和支持證書加密技術。
但MP3格式技術落後是事實,當初開發時也並沒有考慮到無縫升級問題。
可以預料到MP3PRO格式不可能完美兼容MP3格式,新格式前景難以預料。
而市場中也難以短時間內出現足夠挑戰UMP格式地位的新格式,即使出現了也難以複製UMP這樣難得一遇的宣傳機會。
新的格式出現之後,是否被市場接受也是未知數——互聯網上並不需要太多不相互兼容的格式。
在新的挑戰者出現之前發展壯大甚至統治付費音樂市場不是難以想象的事情,所以亞馬遜出價9億美元收購也不是不能接受。
然而令資本市場沒有想到的是,保護傘電腦居然毫不留情的拒絕了亞馬遜的收購請求——資本市場雖然看好,但也認為亞馬遜的收購請求已經給出了充分的溢估。
賣一首歌價格是2美元,會員包月收聽一人10美元,要有多少注冊會員,要經營多久才能收到9億美元的收入?
就算平均一個會員在消費50美元,也需要發展一千八百萬會員才能有9億美元的收入。
而9億美元的收入能有多少利潤?
大部分收入都需要分給音樂版權持有方,只能截留一小部分的收入,除去網站經營開支,9億美元收入能剩下9千萬盈利就算不錯了。
亞馬遜是全美最大的購物網站,可以不考慮利潤,只要收購能帶來大量流量和正版音樂這個市場,報價9億美元是可以接受的。
但保護傘電腦拒絕亞馬遜公司9億美元的報價就非常不理智了。
這時候不需要專業人士出來分析,這件一波三折數次反轉的熱門事件堪比電視劇的狗血劇情,引發了互聯網上大量的討論興趣。
互聯網上對保護傘電腦公司的討論說什麽的都有,但普遍的觀點就是保護傘電腦太過高估了的前景,9億美元的報價還不賣,要多少才會賣?
是不是保護傘電腦公司想錢想瘋了?
還是一根筋的想發展正版音樂市場?
就算對保護傘的UMP播放器硬件銷售有促進作用,也可以通過跟亞馬遜公司簽訂協議保障自身的利益。
UMP硬件播放器的銷售跟的推廣並不抵觸,為此放棄亞馬遜9億美元的收購價實在不理智!
就在北美互聯網上瘋狂討論保護傘電腦拒絕亞馬遜公司針對的9億美元收購報價時,全球市值第一的公司、美國IT互聯網科技企業的龍頭——微軟公司,也提出了對網站的收購請求。
2月23日,成立的第十天,微軟提出跟亞馬遜一樣的要求,給出的報價卻驚爆了無數歐美人的眼球!
同樣是要求收購和相關UMP播放器及專利權,微軟給出的報價卻提高到了30億美元!
北美互聯網一時失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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