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遼這邊的缺口簡單的修葺完,張遼的這一路大軍,便可以騰出手來。不管是返回西河郡駐守,以抵禦隨時可能南下的匈奴大軍,還是派去協助幽州,以抵禦閻柔的鮮卑大軍,都是可行的。
趙風接著道:“回去告訴張遼,即刻率領大軍,返回西河郡治所離石駐守。”
“重點留意匈奴的動向!”
傳令兵對趙風一拱手:“諾!”
說完,便轉身退出了中軍大帳。
趙風也是思考再三,才決定讓張遼返回西河郡駐守的。
畢竟匈奴南下,雖然不確定因素很多,但只要有一點可能,趙風就承受不住匈奴南下帶來的損失。
而幽州那邊的戰事,雖然目前吃緊,但雙方也是互有勝負。
也就是說,幽州那邊的戰事,短時間內,只要不出現大的紕漏,就不會迅速被擊敗。
時間一晃,就過去了五天。
張遼因為對匈奴南下之事,也抱有擔憂,所以是急行軍趕回了離石駐守。
而西河郡就在上郡的邊上,派快馬來告知的話,根本用不了太多時間。
趙風得到張遼返回離石駐守的消息,心中的大石,也放了下來。
畢竟匈奴大軍都是以騎兵為主,騎兵優點非常大,但缺點也很明顯,就是不擅長攻城。
何況匈奴大軍,在趙風手中吃了兩次大虧,多多少少也會影響到雙方的士氣。
這天。
一哨騎跑進議事廳,對趙風一拱手:“啟稟主公!”
“田別駕派屬下送來文書一份。”
說完,便把手中的文書,雙手呈上。
熊大直接走到哨騎身前,雙手接過文書,然後轉交給了趙風。
趙風打開文書後,仔細查閱了起來。
只看了個開頭,趙風就大吃一驚!
因為根據田豐交代,陳珪使用計謀,派人離間韓暹、楊奉,韓暹、楊奉已經反叛了袁術。
因為韓暹、楊奉的大軍臨戰給袁術大軍反戈一擊,導致袁術與劉表的戰事,原本還處於大優勢,現在反而處於了劣勢。
根據田豐的猜測,韓暹、楊奉的反戈,按理來說,袁術應該不是處於劣勢,而是應該直接敗退回壽春,以利用壽春的堅牆,才能勉強防守。
但現在袁術大軍只是處於劣勢,可見劉表應該有他自己的謀劃在裡面。
或者說,劉表也不怎麽情願當曹操的刀。
因為有一則傳聞說,劉表大軍當初明明有機會追擊袁術大軍,但劉表卻表示窮寇莫追。
另外,還有一則消息。
就是徐州廣陵郡太守陳登,親率精兵為曹操先驅,圍呂布於下邳城。
呂布以陳登三位弟弟作人質求和,為陳登所拒絕,反而包圍下邳城得更加緊迫。
呂布刺史張弘,害怕被連累,趁夜將陳登三弟放出回到陳登身邊。
這樣一來,呂布那邊的戰事,也陷入了被動狀態。
一個處理不當,呂布有極大得可能,會按照歷史進程那樣,依然是被曹操給消滅掉。
至於是早個幾年,還是晚個幾年,趙風就不太清楚了。
就憑陳家父子二人,就把袁術和呂布的戰事,弄成現在這個樣子。
可見陳家父子,確實有一些手段。
也不怪乎趙風會大吃一驚。
只是暫時不清楚,陳家父子,到底是效忠劉備,還是在效忠曹操。
這兩條消息,趙風雖然吃驚,但現在也鞭長莫及。
所以趙風目前只能接著看下去。
後面的消息,就是大致交代了一下幽州那邊的戰事。
不過沒有特殊戰役,也就沒有太多的交代。
田豐最後交代的便是,
招募女兵方面,遇到了問題。招募女兵的消息,已經頒布出去了一個半月,但現在別說招募足夠的女兵,連一成的女兵,也沒招募到。
如果是招募男兵的話,有一個半月的時間,別說早就招募滿了,甚至會有超過八成的男兵,已經抵達了元氏的新兵營報道。
根據田豐派人打探到的消息。
大致就是,現在治地內的百姓,生活條件比早幾年好了太多。
已經沒有了流民的存在,所以百姓對於讓自家女兒前去參軍,都是極力的反對。
有些百姓為此,還把已經及笄的女兒,直接嫁給別人來當小妾。
理由只是這些百姓認為,自家女兒前去當兵,會讓自己非常丟人,容易讓父老鄉親恥笑。
另外,大漢律法規定,及笄以後的少女,必須要嫁人,否則就要罰錢。
趙風雖然從來沒有執行過這條法令,但這條法令也確實存在。
之所以沒有廢除,自然是暫時不方便廢除。
畢竟趙風的變法,也需要徐徐漸進, 否則會影響到百姓的生活。
另外就是,趙風也沒有下達關於女子征兵的具體細節。
像男兵方面,基本上每個鄉裡,都會有一個固定的指標,每年大概會固定征召一到兩人。
所以男兵的人選,基本上在上一年就會確定好。
趙風看完文書後,沉吟了良久。
袁術與呂布的戰事,趙風暫時無能為力,幽州的戰事,暫時也不需要太過關注。
唯一需要現在解決的,就是女兵的問題。
畢竟女兵多了,以後也能幫趙風解決很多麻煩的。
思考再三,趙風才開口道:“回去告訴田豐。”
“及笄以後的少女,只要參軍,便可以免除罰錢。”
“另外,凡是參軍之人,皆可擁有自由戀愛的權利,哪怕家族逼迫聯姻,也不能管到軍人!”
哨騎對趙風一拱手:“諾!”
說完,便轉身退出了中軍大帳。
趙風知道,其實自己兩個方案,都不會有太好的效果。
除非強製規定,每年會固定招募多少女兵。
但這也是不現實的。
畢竟女兵的需求,遠遠比不上男兵。
另外,女兵的傷亡情況,就更比不上男兵了。
因為趙風從來沒有打算,會讓女兵直接上戰場。
所以只能明確頒布法令,表明參軍後的少女,是不會罰錢的。
至於自由戀愛這個,也只是趙風提前推出的試行法案。
如果可行的話,以後才可能會在全社會推行,不行的話,就當做是軍人的一種特權好了。
畢竟漢代這個社會,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根本沒有自由戀愛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