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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風起》第12章 琥珀宮殿
  “1834年,在緬甸的丹那沙林,有一個善於經商的英國人莫禮遜,憑借英國殖民統治的優勢,建立了礦產公司。他的公司不僅開采鎢礦和錫礦,還壟斷了緬甸境內的稀有木材,通過丹那沙林的毛淡棉港運往世界各地。錢越賺越多,他的公司日漸壯大。  “莫禮遜並不是普通的商人,他出身貴族,其家族漢諾威歷史悠久,源遠流長,祖上是曾被神聖羅馬皇帝冊封過的公爵,世代尊榮。至莫禮遜這一代,他不安於守在封地消磨時間,一心想要探索神秘的東方。當然,他之所以能成功,不僅僅是因為他抓住了好時機,還得益於他有一顆好頭腦。至1885年第三次英緬戰爭之前,莫禮遜的公司資產已經富可敵國。

  “後來,莫禮遜病逝,所有財富由子孫繼承。臨終前,莫禮遜叮囑子孫們低調做人,切忌惹是生非。由此,盡管這個家族的財富在不斷增長,但在外界看來,反倒像是日暮西山。

  “1948年,緬甸脫離英邦,宣布獨立。這一年,許多原先在緬甸發展的英國商人也隨著政局的改變而離去,這其中,也包括了莫禮遜的後代。”

  說到這兒,莫傲骨停了一下,韓諾惟問道:“然後呢?他的後代怎麽了?”

  莫傲骨歎了一口氣:“他的家族此前一直人丁興旺,但到了這時候,卻只剩下兩個人。”

  “為什麽?”韓諾惟吃驚地問道,他被莫傲骨的故事吸引了。

  “因為其余的人都被殺了。”莫傲骨臉上的肌肉不自覺地在抽動,“莫禮遜要求後代低調,是有原因的。實際上,他晚年一直在躲避追殺。”

  “難道他做了壞事?”韓諾惟皺起眉頭。

  莫傲骨搖搖頭,苦笑著說:“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是太有錢了所以招人嫉妒?”韓諾惟猜測道。

  莫傲骨喝了一口水,接著說:“莫禮遜在年輕的時候,成立礦產公司,本來是為了采鎢和錫,誰知他卻意外地發現了別的東西,你大概也猜到了,那就是琥珀。那時的緬甸琥珀並未像現在這樣大規模開采,所以,他當時挖到的,幾乎都是異常罕見的種類。莫禮遜喜愛琥珀之美,並不打算拿去交易,而是慢慢收集了起來。隨著時間的推移,他收藏的琥珀越來越多,於是萌生了一個念頭――建造一座琥珀宮殿。”

  韓諾惟聽得幾乎呆住了:“那一定非常壯觀。”

  莫傲骨微微一笑:“是的。不過,就在琥珀宮殿快要完工之時,莫禮遜的一位朋友前來拜訪。這位朋友是個日本人,也是一位很有名的琥珀收藏家。莫禮遜知道他畢生都在收集珍貴的琥珀,酒酣耳熱之後,便欣然邀請他參觀自己的珍藏。

  “這位友人在見到莫禮遜的琥珀宮殿後歎為觀止,流連忘返。他回國後依舊念念不忘,竟思念成疾。最後,留下半首俳句,就鬱鬱而終了。”

  韓諾惟感歎道:“如果見到了比他平生任何珍藏都要令人驚豔的東西,當然是無論如何也想據為己有的。可是莫禮遜如此有錢,恐怕他想買,也買不到。”

  莫傲骨點點頭:“不錯。所以他病逝了,也實在不能怪到莫禮遜的頭上來。”

  韓諾惟有些詫異,“難道有人要把帳算到莫禮遜的頭上?”

  “是的,這位藏家的後人。”莫傲骨面無表情地說,“這位藏家的後人也發展得不錯,產業名為‘不仁社’,是規模相當大的軍工企業。”

  韓諾惟皺了皺眉頭,

“你不仁,我不義的意思嗎?”  莫傲骨說:“不知道為什麽起這個名字。總之不仁社自壯大後,就一直在找莫禮遜。

  “或許,那位藏家的半首俳句,在他們看來是一種控訴,盡管‘幻如き,此こ故地な’這句話在我看來,就是‘幻夢交織,重遊故址’的意思。說到底,這也隻能算是一位老人在彌留之際的幻覺吧,傷感而頹廢,沒有任何實際意義,但不仁社卻過度解讀了。

  “實際上,與其說不仁社是在找莫禮遜,不如說是在找琥珀宮。而此時的莫禮遜也已身染頑疾,他知道自己好心反而得罪了人。所以他去世前,交待長子科頓重新設計琥珀宮,將其分為八個部分,然後小心拆卸,裝入箱中,再沉入海底。”

  “沉入海底?”韓諾惟心痛地說,“那都是絕世真品啊,就這麽丟了?”

  莫傲骨啞然失笑:“沉入海底就一定是丟了嗎?當然不是。莫禮遜這麽做,隻是要讓這些東西遠離自己的家人,以免招來禍患。對外的說法是,科頓安排將琥珀運回英國的途中,不幸遭遇暴風雨,船上的琥珀和運送的工人都因此葬身魚腹。”

  韓諾惟點點頭:“瞞天過海。”他此刻已經暫時忘記了自己的不幸,而全身心沉浸在莫傲骨的故事中了。他的臉上洋溢著一種年輕人所特有的好奇的神采,“這個莫禮遜真厲害,不僅設計騙過了不仁社,還掌握了不仁社的情報”。

  莫傲骨微微一笑,“先不說有沒有騙過不仁社,你怎麽知道他掌握了對方的情報?”

  韓諾惟自信滿滿地說:“他不是知道了那位藏家臨終前寫的那個什麽?”

  “俳句。”

  “對,他怎麽會知道呢?日本人又沒有死在他眼前。”

  莫傲骨點點頭,又輕輕歎了一口氣,“你說對了一半。莫禮遜確實掌握了不少敵人的信息。因為,就算換成是你,莫名被人當成仇敵追殺,也要多幾個心眼吧,何況是他。可是,想騙過不仁社,哪有那麽容易。不仁社的人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尋找琥珀的下落。在莫禮遜和科頓相繼去世後,科頓的兒子埃德蒙主事。埃德蒙將公司重組為若乾家小型的輪船公司和貿易公司,同時也將一些貿易公司開辦在了緬甸的鄰國,中國。”

  “轉移財產。”韓諾惟說。

  莫傲骨讚許地點點頭,接著說:“後來,莫禮遜的家族逐漸衰弱,而不仁社則成為日本規模數一數二的軍工企業。

  “1950年,這個家族的後人幾經遷徙,來到了中國。這一代的家主名為奧古斯特,他來到中國後,隱姓埋名,又娶了中國女子為妻,決心守住家族的秘密。”

  這時,韓諾惟已經猜到了什麽,他很想開口詢問,但又強忍住了。莫傲骨注意到了他的表情,便笑了笑:“是的,我就是奧古斯特。莫傲骨不過是個掩人耳目的稱謂。”

  韓諾惟震驚地看著他:“那你怎麽會在這裡?”

  莫傲骨慢慢起身走到窗邊,凝望著小窗外那抹灰暗的天色,片刻,才說:“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因為你。”

  “我?”韓諾惟吃驚地瞪大了眼睛,“跟我有什麽關系?”

  莫傲骨並沒有回答,他自顧自地說:“我到韓城後,為了避人耳目,沒有再做琥珀生意,而是開了個很小的雜貨店,畢竟我在這裡是異邦人。

  “好在韓城地處邊疆,少數民族非常多。不時也有緬甸密支那、曼德勒等地的商人過來做生意,加上我能說一口流利的韓城方言,故而很多人都以為我是混血或者少數民族,倒也相安無事。

  “我的妻子是本地的農民,她非常賢惠,人緣又好,所以十年浩劫我也沒有受到太大的衝擊。後來,她給我生了個兒子,我給他起名叫藺樞。”

  莫傲骨轉過身來,他的表情溫柔了許多,目光中也有了一點暖意,似乎沉浸在自己的回憶中,十分甜蜜。

  韓諾惟心裡有一千個疑問,但他看到莫傲骨的表情,終於還是忍住了沒有貿然開口。

  但這種溫柔的表情並沒有持續多久。莫傲骨眼裡的火花又漸漸暗淡下去,他抿了抿嘴,轉臉看向窗外。

  韓諾惟順著莫傲骨的視線,也看向窗外。只見後者一抬手,他還沒有看清,莫傲骨已經從窗口抓住了什麽東西。

  莫傲骨慢慢將手縮回來,他捏著那東西的腳爪,然後慢慢張開手,原來是一隻小鳥。

  韓諾惟好奇地走過去觀察了一下,這隻小鳥的身長跟手指差不多,灰白色的頭頸,紅紅的嘴兒,翅膀和尾巴都像是被墨水染過一般墨黑墨黑的,而其余的地方均為灰色。

  韓諾惟伸出手,輕輕摸了摸小鳥,溫熱的羽毛讓他無端端生出一股憂傷來:“前輩,放了它吧。”

  莫傲骨將小鳥送到窗口,松開手,小鳥立刻頭也不回地撲打著翅膀飛遠了。

  “這鳥叫做絲光椋,很聰明的,聽到什麽聲音,很快就能學會。人們覺得好玩,便捉來養在籠子裡,像八哥一樣養著。然而,絲光椋一旦進了籠子,就再也不肯模仿外界的聲音了。”

  莫傲骨笑了笑,但這笑意並沒有抵達眼底,“藺樞很喜歡絲光椋,小時候鬧著養了好幾隻,但有一天,他把鳥全都放了。我問他為什麽?他說,還是讓它們在野外吧,自由自在地,想學誰,就學誰;不想學,就不學。”

  “藺樞是個善良聰明的孩子,隻是有點太自信。他一天天長大後,發現自己喜歡琥珀,你也知道在韓城是不太可能不接觸到琥珀的。後來他遇見一個做琥珀生意的女孩子,兩人情投意合,很快成了家。這時,藺樞告訴我,他打算和他老婆開一家琥珀店,他認為,隻要生意不做大,就不會引起不仁社的注意。我怎麽都勸阻不了,隻好隨他。那時,不仁社的人已經有許多年未曾出現過了。我自恃隱藏得極深,他們也絕對想不到我會藏身在距離緬甸這麽近的地方。時間一長,我也就麻痹大意了起來。”

  說到這裡,莫傲骨深深歎了一口氣。

  “藺樞的店面雖然不大,但生意很好。因為他眼光不錯,在琥珀鑒定上很有天賦,漸漸地,他的店在韓城有了名氣。這時,店面僅靠他們小兩口來打理,已經有些費力了。於是,1977年的時候,藺樞物色了一名工人來打下手。這工人是韓城本地人,與藺樞的脾氣和性格都很相投。”

  韓諾惟屏氣凝神地聽著,莫傲骨卻突然停下來,看他一眼。

  韓諾惟等了一會,見莫傲骨沒有再說,忍不住問道:“前輩,您請繼續。”

  “我以為你已經猜出來了呢。”莫傲骨說道。

  “猜出來什麽?”

  “這名工人,就是陶無法。”

  韓諾惟“啊”地一聲,“可是陶無法不是出身富裕家庭嗎,怎麽會去做工?”

  莫傲骨看著驚訝的韓諾惟,平靜地說:“不,陶無法家裡很窮。他雖然沒讀過多少書,卻很有能力,把小店打理得井井有條,藺樞因此更信賴他。而我是篤信防人之心不可無,常常提醒藺樞不要輕信他人, 藺樞卻總覺得我多此一舉。”

  莫傲骨又喝了一口水,接著說,“藺樞二十八歲的時候,做父親了,他有了一對龍鳳胎寶寶。在我看來,他自己還是個孩子呢。”莫傲骨說到這兒,不自覺地笑了笑。

  “藺樞開心的不得了,一心要給孩子弄兩塊上好的琥珀作長命鎖,可是一直沒有找到滿意的料子。最後,他突發奇想,想到了祖上的珍藏。

  “是的,琥珀宮殿被沉入了海底,但仍然有一些零散的琥珀被保留了下來,代代相傳。而我曾經叮囑過他,祖上的珍藏是萬萬不可動的,一方面,是因為我們並不缺錢,沒有必要讓自己一夜暴富,引人關注;另一方面,也是因為那些琥珀都世所罕見,一旦流入市場,就有可能招來不仁社的人。

  “藺樞也很聽話,從來沒有動過那包東西。但是這次,或許是他太愛孩子了,竟背著我偷偷從裡面取出了兩塊。”

  莫傲骨的眉頭緊縮了起來,“1985年3月5日,農歷驚蟄,我永遠記得那一天。那天,藺樞陪著他老婆回娘家給他老丈人慶生,因為兩個寶寶中有一個發燒了,便托我代為照顧,並交待說他們很快回來。但我一直等到夜裡也沒見他們回來,也沒有人給我帶來任何口信。

  “我知道出事了,立刻抱著我的孫兒連夜離開,前往緬甸的納邦――我曾經和藺樞約定,如果有什麽不測,就在納邦的紅河路邊第一家茶館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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