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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娛樂紅包》第三百三十二章、招攬趙雪馨!
談論到這個話題,大家卻都沉默了。

 李晚基這次不僅僅是簡單的挑戰成功,更是獲得了第一名。

 這要怎麽圍剿?

 這不是體育比賽,有目標的追趕,超過他就行。

 文無第一,武無第二,藝術更是難評比。

 觀眾們喜歡誰的表演,都是根據自己喜好做出的決定,每一期比賽的排名之所以會在網上吵成一片,就是因為每個人對歌曲演唱的看法和感受不一樣。

 “木已成舟,大家把自己的表演做好,對得起自己對得起觀眾就行了!”

 李志凡第一個開口,“雖然他挑戰成功了,但一定不可能拿到最後的歌王。”

 大家再次沉默。

 幾分鍾後,袁樹開口:“你說的對,但是有他在一場,就佔著一個名額,尤其是下一期,我們六個人裡必然有一個淘汰,這不是我們希望看到的。”

 “其實有他在也好!”

 林玟莎卻說,“這樣會給我們緊迫感,帶給我們更大的壓力,才能拿出更好的表演,不是嗎?”

 “這話我同意!”

 趙雪馨點頭說道,“今天這一場可以說我們掉以輕心,也可以說觀眾們對他的表演感覺新鮮,以後我們的目標是阻止他再拿第一,這樣才能捍衛華語音樂的地位和榮譽。”

 “這個說的太大了!”

 李志凡笑笑,“只能說用實力捍衛和證明我們中國歌手的榮譽,至於華語樂壇,李晚基要是唱中文歌怎麽辦?而且林老師一直唱英文歌,也不算是華語樂壇的音樂啊?”

 大家紛紛點頭,調子算是統一定下來了。

 幾杯酒下肚,林玟莎忽然說道:“我決定了!下一場唱中文歌,大家有什麽好的建議,可以幫我選選。”

 “林老師,其實您的聲線特別適合配交響樂,如果可以改編一首歌,用交響來伴奏,效果應該很不錯!”李志凡提議道。

 “真的嗎?”

 林玟莎眼前一亮,她從來沒有嘗試過和交響樂團合作,李志凡這麽一說,反倒讓她有些躍躍欲試的期待感。

 “當然,您可以先找一些交響樂伴奏的歌曲聽一下,國內很多歌手都跟樂團合作過。”

 “那好!”林玟莎拿出手機,給她的助理發閱信,“我先記下來,省的回去忘了。”

 “志凡,志凡!那我呢?”

 趙雪馨急忙問道。

 “你啊……”

 李志凡笑了笑,“少唱點芭樂歌就好了!”

 “啊?哼!什麽嘛……”

 趙雪馨臉一紅,卻無從反駁。

 芭樂歌不是一種歌曲的類型,而是指:“總是聽得到”,“很多人都唱”,讓人膩味的歌曲。

 “芭樂”是閩南語,即“番石榴”,是台灣最常見的水果之一。

 拿經常見、經常吃的“芭樂”來形容某些歌曲,就是說這樣的歌老是聽、老是唱,聽的、唱的都膩味了。

 這個詞源自台灣,後來傳到內地的互聯網上,所以來自台灣的趙雪馨,很清楚這個詞的意思。

 而她確實在這個舞台上唱了不少這樣的歌。

 沒辦法,在她的思維裡,討好觀眾才能留下,而討好觀眾的方式就是唱他們經常聽、喜歡聽的歌。

 殊不知,那些排行榜上的熱門金曲,卻未必是《歌手》這個節目的觀眾喜歡的。

 飯後。

 大家各回酒店。

 趙雪馨故意走在後面,趁著沒人注意,向李志凡低聲問道:“志凡,你和華呐的高層熟嗎?”

 “啊?還行吧!”李志凡說,“不過我隻認識台灣那邊大中華區總部的。”

 “認識他們就好!”

 趙雪馨吐舌笑笑,“那什麽,你能不能幫我牽牽線,安排我跟那邊負責藝人這一塊的老板見見面?”

 “可以啊?”

 李志凡卻又疑惑道,“對了,你想幹嘛?”

 “我跟原來唱片公司的合同到期了,我想換一家,其實這次參加《歌手》,就是想給自己的跳槽做一下鋪墊!”

 趙雪馨14歲就簽了現在的唱片公司,一簽就是八年,這合約馬上要到期,卻沒大公司的橄欖枝拋來,有的也是一些比她原來公司還小的小團夥,資源渠道什麽的,都不行。

 “到期了……”

 李志凡想了想,問道:“那你願不願意來我的工作室?”

 “啊?”趙雪馨一愣,“你的工作室?”

 “是啊!”李志凡點頭,“我跟華呐的合約,就是以工作室的名義簽的,如果你來我們工作室,基本上就等同於和華呐合作。”

 話雖這麽說,但性質還是不一樣,華呐隻負責工作室音樂作品的發行,演唱會活動、歌友會活動的籌辦,和一部分藝人經紀。

 此外,音樂製作還是工作室自己負責,只是李志凡就近跟華呐京城分部簽了合作協議,製作費用還是要工作室支付的。

 “這……我想想吧!”

 趙雪馨拿捏不定,她對李志凡的工作室也不了解,更何況簽了的話,李志凡就是她老板了,而在事業上能帶給她什麽呢?

 這都得跟華呐比較一下才能決定。

 李志凡笑笑:“行,你先考慮吧!不過你要是簽到我這兒來,我可以馬上給你包辦製作一張專輯,最遲年底出爐,但華呐那邊就不一定了,我之前給他們介紹了一個叫吳沫莉的女歌手,這都快半年了,新單曲都沒動靜,更別提專輯了,現在還在台灣跑校園演出。”

 大公司有大公司的好處,但也有劣勢, 那就是資源得不到均勻的分配,如果自己不能拿出歌來,那就等著吧。

 再說就算自己能寫,製作也得排隊,遇上公司內大咖級的明星,還得讓路。

 這些其實趙雪馨比李志凡還要了解,她比較童星出身,這個圈子裡的底細了解的很多。

 李志凡這麽一說,也觸動了趙雪馨,不禁問道:“你會給我寫歌嗎?”

 “當然!”

 李志凡說,“而且你過來就是我們工作室第一個簽約的藝人,以後不管再簽多少,你永遠都有最優先的權利。”

 “真的啊!”

 趙雪馨更心動了,李志凡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就已經拿出很多優質的作品。

 他現在要說一聲想給別人製作,肯定一堆人搶著上門。

 那,自己還猶豫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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