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光頭已經跑到我們身邊,一手一個拉著我們就往前衝。我邊跑邊喊:“禿子你特麽是不是追到賊窩了,結果賊沒抓找反倒惹了一身騷?”光頭憤憤的罵道:“我他媽就知道這群孫子不止這麽點人,就是沒想到有這麽多,你們倆到底是誰得罪了那個老大,趕緊承認了別拖累人啊!” 骨頭也罵道:“剛收完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你特麽個死禿子現在就變卦了!”
我們三個在歪歪扭扭的胡同內急速穿行,但是無奈因為胡同內有很多碎磚土塊,我們跟在光頭後邊又看不清道路,所以兩撥人的距離慢慢拉的越來越近!光頭也發現了這個情況,對著前方不遠處一個十字路口吼道:“兵分三路,老張家聚齊!”說完一頭扎進了左邊的胡同內。
骨頭的反應也非常迅速,跟在光頭後面拐到了右邊。跑在最後邊的我一看沒得選了,隻好應了一聲全速向前跑去,速度也快了許多。那群黑裝男子見我們分開並不驚慌,頓了一下後井然有序的分成三波向著三個方向追去。
在這種胡同內上演追逐戰,最怕的就是死胡同,萬一慌不擇路衝了進去那就成了典型的甕中之鱉任人宰割了。不過我並不擔心自己,以為我知道這條胡同只要一直跑下去很快就會重新衝回到馬路上。相反是骨頭和光頭,他們倆本身就不熟悉地形,再加之跑的又是左右兩側,遇到死胡同的概率與我衝出去的概率幾乎可以畫上等號。
正如我所預料的,在跑了不到五分後,一條馬路出現在眼前。人流也變的密集起來,那些黑衣男子也不敢太過放肆,我也很快脫離了他們的視線。
當我匆匆趕回家裡的時候,骨頭正坐在門口喘著粗氣。身上的背心已經被撕開了一個大口子,胳膊上有幾處劃傷。見我回來了便重重的籲了一口氣:“老張你可回來了,俺還以為你被那幫孫子抓住了呢,趕緊把門開開讓俺好進去喝口水。”我一邊開門一邊問道:“我沒事,到是你怎麽弄的這麽狼狽,禿子呢?”
骨頭走進客廳將茶壺裡的水一飲而盡搖了搖頭:“俺沒遇著禿子,就是那坡胡同太窄了,這衣服和胳膊都是在牆上蹭的!”我聽了無奈的笑了笑:“這肌肉太多也是累贅,看來以後你得‘瘦瘦身’了。”隨後又擔心起光頭的安危來。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到了晚上六點還是沒有光頭的消息,我的一顆心也提到了嗓子眼。骨頭在客廳裡來回踱步,站也站不穩坐也坐不住,悶著頭想了半天盯著手機說道:“老張,要不……咱報警吧?”我歎了口氣:“想光頭這樣的只能報失蹤,可是法律規定只有在人員失蹤七十二小時後才能立案,光頭這還不到二十四小時呢。”
骨頭瞪著眼睛氣道:“啥?七十二小時!?等那會再立案黃瓜菜都涼了,俺跟警察說讓他現在就找人!”說完拿起茶幾上的座機就要打110。就在他剛剛按完11兩個按鍵,門口忽然傳來撲通一聲悶響,接著就是當當敲門上。我立刻從沙發上跳起來衝到門口瞄著貓眼往外看了看,卻發現門外什麽都沒有。
骨頭也放下電話走到我身邊輕聲問道:“怎了?砸不開門?”我搖了搖頭:“既然那群人能盯上咱們,肯定也知道咱們的住處,在沒搞清楚之前完事都要小心!”說完我拿出了高中時用過的球棒遞給骨頭,給他使了個眼色後猛的打開了門。骨頭也順勢將球棒舉過頭頂,隨時準備奮力一擊。
然而門後卻並沒有什麽黑裝男子,
而是光頭趴在門檻上有氣無力的敲著門,我連忙招呼骨頭將他扶進屋裡。光頭的狀況比骨頭還要慘,衣服被扯撕了好幾處,後背也滿是瘀傷,額頭還破了一個口子正在微微往外滲著鮮血。骨頭一邊給他處理傷口一邊問道:“別跟俺說你這也是在牆壁上蹭的……” 光頭臉色通紅,似乎十分惱怒,咬牙切齒道:“別他媽讓我抓住這幫孫子,不然我抽了他們的人皮做鞋墊,刮下脂肪做燈油!我……”我打斷他道:“先別罵了,你這到底怎麽弄的?關鍵時刻特種擒拿術也都不好使了?”雖然話是玩笑話,但我心裡確實十分奇怪,以光頭的身後應該很容易脫身,無論怎麽說也不會弄到如此地步。
光頭緊攥著拳頭嘴裡還罵個不停:“他們當然抓不住老子,我他媽一個小失誤讓他們鑽了空子,還搶了我的碎片!不行,我還得找他們去!”說完起身就往門外衝。我連忙將他重新拉回到沙發上讓他詳細說說到底怎麽回事。
原來,光頭在衝進胡同拐了幾個彎後就運氣不佳遇到了死胡同。但是胡同末端的牆壁不到三米,這根本攔不住他,在一段助力跑後輕松爬了上去。卻沒想到因為角度問題在上牆的途中褲兜裡的水晶碎片從中掉落,被那群人撿了個正著。掉了什麽東西光頭都可以不要,唯獨這水晶碎片。當即又從牆上跳了下來想搶回碎片,無奈雙拳難敵四手,幾個回合下來光頭就被打趴在地,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將碎片拿走。
看著情緒激動的光頭我知道就算他出去也不會再找到那群黑裝男子,鬧不好還會惹出一些別的不必要的事端,於是安慰了他幾句讓他暫時平息怒火。骨頭也應和道:“就是,反正一塊水晶隨便放在他們手裡也沒什麽作用,咱還是得……昂……從長計議!”
待光頭穩定情緒後,我我們三個頭對頭圍在一起分析起來。可是三個人輪番想了個便,發現都不曾得罪過什麽人,也沒與外人打過交道,這莫名的襲擊就好像流星一樣從天而降沒有任何征兆。正當我們一籌莫展的時候,骨頭忽然一排腦門:“對了,你們說會不會是哪家古董店老板搞的鬼?”
他這一提醒我和光頭都覺得可能性極高,薄利古玩街如意坊鋪子裡的老板肯定還在惦記光頭身上那枚鳳凰眼,上次黑吃黑不成功,這次又派了人前來硬搶。光頭聽完一拍桌子:“肯定就是那孫子錯不了,我找他去!”說完起身又要走。
我連忙將他按住分析道:“咱們現在無憑無據,就是去了那老板也定然不肯承認,況且以咱們現在的處境,去了不還得被胖揍一頓。”光頭惱怒的歎了口氣:“那你說怎麽辦!”我繼續說道:“既然那老板的目標是鳳凰眼不是水晶碎片, 那他肯定就不知道水晶地圖與那碎片的價值,咱們只要找個貴重的玩意去套套話然後作交換,他肯定樂意之極。”
骨頭聽了連連點頭稱好:“恩,俺看老張這個辦法行,總比咱們沒目標去硬闖要好的多!”光頭的臉色卻並未好轉:“交換?你說得容易,我身上就那麽一件值錢的玩意現在還賣給老錢了,你總不能讓我再去要回來吧?”他這話一說,我也沒了主意,畢竟對於古董舊器這方面我是一竅不通,而且想找一件價值上百萬的物件談何容易。
經過這一番分析,光頭急躁的心裡平複了許多,也開始真正動腦想起辦法來。在皺著眉頭轉了一會眼珠後他語氣極重道:“反正那孫子也不是正經談生意的主,他敢打歪腦筋,咱們就打個比他還歪的!”說完壓低了聲音把腦袋湊到我和骨頭面前說起了他的計劃。
他的計劃很簡單,而且很扯淡。說好聽了是偷天換日魚目混珠,說白了就是弄虛作假掛羊頭賣狗肉。聽完了以後我們雖然覺得有些冒險,但現在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於是便各自忙活起來。我和骨頭在家裡準備需要的東西,光頭則出去置辦他的行頭。
第二天上午九點,我們三個站在薄利古玩街門口,將手表調到同一時間。對視一眼後我和骨頭左右散開,光頭則大搖大擺的走進了如意坊,一場三人導演的大戲也隨後開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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