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不用送我進去了,宿舍也不讓外人進。”兩個人返回校區已是天色暗的透徹了。 “那行,楊楊,你自己及照顧好自己,我在北京這段時間你有啥事直接給我打電話找我好吧。”小龍哥哥像小時候一樣仿佛是楊楊的最厚實的靠山。
“恩,那我走了啊哥,拜拜了。”楊楊關好車門。
“拜拜了,早點睡覺啊。”小龍哥哥搖下車窗衝著楊楊招手。
楊楊目送著車子遠去才動身返回宿舍。
“進點進點,dj有大麽,有大開大!”隔著宿舍的門就能聽到小莘的聲音,一聽這家夥就是在玩守望先鋒。小莘太過入神,楊楊進門的聲響也沒能把沉浸在電腦中的小莘拉回現實。
“小莘我回來了啊。”楊楊打開櫃子把包隨手扔了進去,雙腳互相把鞋蹭掉,往杯子裡倒了一杯水,咕咚一大口就喝了個一乾二淨。
“法雞看後面,後面有個繞後的死神。”小莘神色激動。
活脫脫一個網癮少年。楊楊走到小莘背後,重重的拍了他的背一下。
“我靠――”小莘嚇得跳了起來,耳朵包裹著的耳機都被一次性的從插孔中拔了出來。
“哎呦,大哥,這宿舍裡一個人沒有的,你這回來也不先說句話,你特麽要嚇死我啊。”小莘喘著粗氣撫摸著胸口,一臉驚魂未定。靠坐在椅子上,遊戲也不打了。
“瞧你這點出息。”
“換你你不害怕呀,淨會站著說話腰不疼。”小莘平複了下心情,重新戴上耳機拿起鼠標,倒也是恐懼平息的迅速。
楊楊坐下,把襪子一隻隻脫掉扔到放置在一旁的鞋子裡。書桌旁邊靠放著的吉他包在台燈的照射下可以看到一層不算薄的灰塵,楊楊從床邊的架子上取下抹布,投濕,從上到下的把包上的塵蟎擦拭乾淨,便把吉他包橫放在腿上,小心翼翼的拉開拉鏈。一把有點舊但弦上並沒有上鏽的johnson民謠吉他赫然顯現,琴箱淡淡的木香味,手撫在琴弦上略過的摩擦聲音,就仿佛回到當年費力的用手指肚一點點壓著品和弦,傷腦筋的記憶著不同和弦的日子。
T1213121。
當初纏著媽媽買這把吉他,別提費了楊楊多大的力氣。
想著這些,楊楊的嘴角就不自禁的漾起笑意。想起當初是怎麽逃課去樂團的琴房彈吉他,想起第一根六弦彈斷的那天,第一次把手指肚磨破的那天,第一次完整地彈下來小星星的那天,第一次在全班面前別有用心的唱最想唱的歌給暗戀的姑娘的那天。
青春真的好短,但青春其實好長。
每個短暫一時的青春瞬間,都被長久的記憶所捕獲,所保存,所細細體味,以致每一個毛孔的每一個感觸,都銘刻的清清楚楚。就這些個大大小小值得銘記的故事,把最短暫的青春樣子,最大程度的無時無刻的能夠得以還原,至於契機,無所謂是一把吉他,還是一封情書。
楊楊輕輕地撥了撥弦,長久的沒有調音導致掃弦的和聲人耳就可以聽出很大的誤差,楊楊一根根的把琴弦按照記憶裡的音調調好,雖然難以再記憶下來整首曲子的曲譜,但楊楊還能夠彈唱出當年最喜歡的句子。
“刮風這天/我試過握緊你手/但偏偏/雨漸漸/大到我看你不見/還有多久/我才能在你身邊/等到/放晴的那天/也許我會比較好一點。”
這首晴天,是楊楊第一首能夠彈唱下來的曲子,至於它成為第一首被學會的歌,
卻並不是楊楊主觀所為,而是因為楊楊曾經暗戀的姑娘,這是她最喜歡的一首歌曲。 就像是最單純的愛戀一樣,這份喜歡也單純得像冰雪般晶瑩。
吉他彈出來的歌曲,總是和其它樂器有著很大的不相似,音效有些空靈有些厚重,像是帶一點煙嗓的空靈聲音,這也是對於楊楊而說,唯一聽著前奏,就能驀然安靜的樂器,就仿佛天生能和靈魂裡最純淨的部分產生共鳴,產生互相愛憐的惺惺相惜。
那麽吉他彈出的晴天,就仿佛是初戀的專屬感覺。
楊楊輕輕地、斷斷續續的撥動著琴弦,沉浸在一點點被拉入的回憶世界。
借物思人。楊楊想著笑了起來,仿佛還是叫觸物及人更恰當一些。
“怎麽把吉他又撿起來了。”小莘應該是結束了遊戲。
“哦,剛才突然看見,就想再拿起來試試。”
“你會彈唱麽。”看來小莘剛才真的是只顧著玩遊戲了。
“會一點吧,會唱的歌不多。”
“大學學來泡妞的?”
“高中學的,動機麽,差不多吧,好像要單純一點。”楊楊有點甜的笑了笑。
“總之是為姑娘學的肯定沒錯。”小莘在意的點總是跟男男女女脫不開關系。
“當初學的時候覺得辛苦,現在想想,其實挺值得的。”
“其實很多事情都是當時難以發掘價值的吧,大多數小時候最討厭最反感卻被逼著學習下去的東西,仿佛都在成熟以後有了很大的價值,這東西就像是鑲嵌在不同年齡的領悟,不到時候,恐怕再超乎成熟的人,也難以體會。”小莘開始很小莘的類比,“就像是對於父母的反感,對於自由的渴求,遠離家的奢望,或許在數年以後,都會後悔這麽處理吧。”
“恩。”楊楊在很認真的思考著小莘說的一字一句。
“對了,你最近跟可兒姑娘有聯系麽。”
“沒有啊,為什麽突然問這個。”
“你沒注意朋友圈麽。”
“朋友圈?”楊楊有一點摸不到頭腦,“什麽意思,可兒她發什麽東西了麽?”
“看來你是真的沒注意。”小莘低頭翻看手機,“你說你,不會被人家拒絕了以後就直接把人家姑娘給拉黑了吧。”
“不是大哥你別胡扯啊,要是那麽做也未免太不像個男人了吧。”楊楊依舊決定隱瞞可兒和自己發生的事情。
“你自己拿去看吧。”小莘一擺手,把手機拍在楊楊的懷裡。
「感謝青春裡有你,好幸運和你相遇。」
底下是一張不認識男人牽著可兒姑娘手的背影照片。
不是吧,她找男朋友了?
“這是她的男友?”楊楊用手指著照片問小莘。
“我覺得這個事情你應該比我清楚吧。但是只看這條狀態,就應該能確定是她男朋友了。”
楊楊的心裡有一種說不出感覺,就好像什麽心愛的東西被人奪走了一樣。
「在麽。」楊楊發去一條微信。
「恩,在。」沒過多久功夫。
「內個,你是找男朋友了麽。」
「恩,沒錯。」
「那我祝你們倆幸福啊,要好好的。」幾句不到二十個字,楊楊刪了又打上去,打出一半又回刪完全。
自己為什麽會有這種感覺,姑娘被自己拒絕,理所應當的可以找一個更合適自己的男孩子啊。楊楊陷入迷惘。當初是自己拒絕的人家, 現在卻有要要求對方一直喜歡自己,這一定是非常自私的想法。但看上去,好像人們永遠無法擺脫這些類自私的想法,明明是已經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卻還滿心的惦念。
無恥的發指。
人類這種東西,總是在失去的時候才能最大化的評估出一件東西的真正價值,至於情感,從對於結果的反應就可以真真切切的完全體現。害怕輕易得到的不珍惜,於是選擇拒絕,但是看到歸屬權的改變,難免會有很重的失落感。
至少有一點楊楊現在很明確,自己對於可兒姑娘,是一定存在著不多不少的喜歡的。
少到不足以挖掘出更多的勇氣,多到足以讓自己惆悵失去。
看來這段事情,也是要徹徹底底的畫上絕對的休止符了吧。楊楊的失落裡倒是反而有了一絲長出一口氣。既然安排相遇,勢必會有分離,相遇不癡情,分開不猶豫,這才像個男子漢吧。
“小莘你吃飯了麽。”
“沒呢怎麽了。”
“那去吃麻小吧,突然很有食欲。”
“哎呀,懶得出去了。”
“我請你。”
“走走走,現在就出發。”
“你個臭東西。”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看來青春的回憶也不完全是那麽幸福的吧,倒是在思前想後,在頹廢不堪以後,顯得彌足珍貴。
楊楊睡覺前更新了微信的簽名。
「晴天留到最後,才會最晴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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