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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人生》第69章 守夜人
  “很快!這片土地就會成為荒原上最為繁華的所在!”唐歌拍著欄杆,喃喃說道。

  “真壯觀啊!有了這麽高的城門,這麽厚的城牆,怕是什麽樣的敵人都能擋在外面吧!”同樣在登高遠眺得青山也撫摸著欄杆,一臉唏噓的說道。

  唐歌意味深長的看了青山一眼,問道:“你覺得,敵人都殺到城下了,這些城牆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青山詫異的看了唐歌一眼,道:“你準備下那麽大功夫修建城牆和這城門,難道不是為了防范敵人和猛獸?”

  唐歌搖搖頭,道:“不是!”

  “那是為啥!?”同樣在登高遠眺的小婭插嘴追問。

  “是為了方便管理,也是身份的象征。從此以後,這內城就是咱們半坡豚的天地,要想從這道城門經過,就必須由咱們半坡豚允許,至於想在城裡定居?”唐歌冷笑一聲,跺了跺腳下的青石,道:“從此以後,咱們腳下這道門,就是荒原上的龍門!能過這道門,就算上了天堂!過不了的……遲早要淪落為人下之人!所以,你們就等著全荒原的人上趕著來巴結咱們吧!”

  “聽不懂……”同樣在登高遠眺的狗子伸著脖子,一臉茫然的說道。

  這年頭,登高望遠很平常,可是十米高的建築誰見過?所以,但凡有空閑的族人,都爬上了這座高樓來看稀奇,把一座城門樓子擠得滿滿當當。唐歌搖了搖頭,此時城門樓上人聲鼎沸,實在不是發表感慨的時機,只能歎了口氣,掛著一臉知音難覓的悵然下了高樓,留下青山他們一臉的懵逼。

  月圓前夕,所有的半坡豚族人都回到了部落,第二天要舉行遷徙儀式,聖火安置到聖火城祭壇之後,還有盛大的祭祀,祭祀時,族人們是一個都不能少的。雖然已經準備了許久,但遷徙前夕,族人們還是興奮異常,一個個連說話的調門都高了幾分。

  唐歌家所有的東西都已經搬走,所以只能在青果家湊合一晚。青果家又悶又熱,蚊蟲很多,床鋪硬邦邦的還一股子霉味,躺著十分的不舒服,再加上唐歌心情激蕩,翻騰了半夜也沒睡著,乾脆起來逛逛。

  一輪將圓未圓的明月,將一片清輝灑向人間,將黑夜中得半坡豚照的影影綽綽,青石板路在月光下反射著森冷的光芒。

  整個半坡豚的路唐歌熟的不能再熟,所幸也不打火把,就這麽在月色下溜溜達達。半坡豚經過多次整治之後,漂亮得如同花園一般,如今在月光下,更是散發出一種朦朧的美感。可惜,明天以後,這裡就被舍棄了。將來的聖火城必定會比這裡美上十倍,而這片先祖灑下熱血的土地,卻不知會破敗成什麽模樣。

  一絲淡淡的傷感湧上唐歌心頭。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既然想讓族人過上更好的日子,勢必要做出改變,而大家夥也早就開始盼望這一天,可當這一天真正來臨的時候,免不了的還是有些不舍。

  如今,經過兩年的熏陶,唐歌對這片土地,已經有了深深的感情。

  “石娃子,來這邊坐。”正在出神間,一聲呼喚打斷了唐歌的思緒。

  唐歌抬頭望去,發現是部落的守夜人老六,正悠閑的坐在自家門口,慢慢的啄著果酒。而老六旁邊,竟然是亞當,如同一隻大貓般臥在他的腳邊。

  “六爺好!”唐歌熱情的打了個招呼,在老六旁邊坐了下來,順便頗有些吃味得踢了亞當一腳。

  老六見狀,呵呵一笑,問道:“怎麽不睡覺?”

  說實話,

唐歌跟老六一點都不熟,只知道它是最早追隨黑蛟來荒原打天下的元老,勞苦功高,不但負責半坡豚夜間的治安調配,還是半坡豚的司庫,部落裡幾乎所有的物資都堆在他家房後的大山洞裡。除此之外,就沒有更多的了解了,而且,也很少打交道。  “想起明天就要搬走了,怎麽都睡不著。”雖然不熟,但唐歌依舊老老實實的回答道。他對老人一向尊敬。

  “怎麽?舍不得?”老六把著酒碗,笑呵呵的問道。

  唐歌答道:“確實有點舍不得。”

  飲盡了杯中酒,老六豪邁的問道:“聽說你建的那座城市比這邊更好?”

  唐歌點點頭,問道:“怎麽六爺沒去看過嗎?”

  老六搖搖頭,道:“忙,還沒顧上。這不馬上就能看到了。”

  唐歌好奇的問道:“明天大家就都搬走了,六爺,您舍得這片地方嗎?”

  老六哈哈一笑,道:“沒什麽舍得舍不得的,當年我跟黑蛟還有你爺爺他們,兩個肩膀抗一個腦袋,赤條條的來荒原打天下,把部落定在這裡也是沒有辦法的事,現在既然有了更好的地方,這破泥崗子不住也罷。”

  唐歌點點頭,抱起酒壇,將老六的酒碗斟滿,順手給自己也倒了一碗,然後就不再言語了。

  半坡豚的位置很不好。首先,半坡豚的土質是黃膠泥,這種土燒陶倒是不錯,但隨便下點小雨,腳底下就跟抹了油似得,滑得要命,晴朗的天氣,這片土崗又硬邦邦得,種點花草都不容易活,而且取水也不容易,整個部落也就土崗子頂上和西邊的緩坡有幾個泉眼,想打水,最近的也只能到西邊的泉眼處。別的部落出了門就是獵場,而半坡豚的獵場距離部落竟然要走上大半天的路,一來一回一天時間都不夠,可謂是整個荒原上地段最糟糕的部落了。

  唐歌剛來這個世界的時候,對半坡豚的糟糕條件可謂是厭惡頭頂,如今,他心目中,如同花園一般美麗的理想城市終於建成了,可對於這片破土崗子,他竟然覺得非常得舍不得。

  “真是奇了怪了。”幹了碗中的酒,唐歌有些傷感的想到。

  唐歌借著倒酒的功夫,打量了老六一眼。

  老六頭髮全剃光了,光禿禿的腦袋上滿是皺紋,牙齒也掉了不少,但一雙眼睛卻炯炯有神。他穿的是一件短褂子,裸露在外的手臂上肌肉依然結實,但是卻有許多點點白斑,部落裡少年人都說這是老六守夜時,碰到了不乾淨的東西,被汙了,可唐歌知道,這只是一種常見的皮膚病罷了。這個老人到底有多大,唐歌不知道,也沒問過。但按照大石頭的年齡算,和自己爺爺同齡的人,頂多也就四十多歲,擱上輩子,正是身強力壯的年齡,可在這個年頭,卻已經滿臉皺紋,看起來垂垂老矣。

  老六定定的望著夜空,此時晴空萬裡,一條璀璨的星帶,高高的懸掛於蒼穹,如同一條寬窄不一的河流,散發著毫毫輝光,在天空中流淌。

  唐歌也抬起頭,仔細的注視著天空中的銀河,上一次仰望星空的時間,他已經不記得了,似乎是在上一世的童年?或許更早。但他卻可以萬分肯定,這輩子看到的星空,和上輩子毫無二致,一模一樣。

  “石娃子,你不是有天賜神聰嗎?那你知不知道,天上到底都有什麽?”老六好奇的對唐歌問道。看得出,這個問題他思考的不是一天兩天了,而這片星空,他也同樣凝視了許多年。

  上輩子,唐歌的生活環境裡已經看不到如此壯麗的星空,而這輩子,他卻一直忽略了身邊這些美景,望著天空中那些摧殘的明星,那是億萬年前就開始散發的光芒,這些光芒以唐歌所知最快的速度,在死寂的宇宙中奔行了億萬年,才能到達銀河系,照耀在地球上,而自己抬眼間,卻已將他們收入眼底。

  星空的摧殘,需要億萬年的行走,才能讓人類看到它們的光芒,而人類的的歷史,也不過才幾十萬年,甚至現如今,除了口口相傳的傳說,還沒歷史這個概念,和這片星空相比,人類是何其的渺茫。上輩子,人類不過幾千年的文明發展,就敢否定一切,甚至還言之鑿鑿得對宇宙的起源和毀滅大談特談,想想自己的親身遭遇和以往自以為無所不知的自大心態,如今來看,簡直如同坐井觀天的青蛙一樣可笑可悲可憐。

  “或許有一些星星現在已經不在了吧?之所以我們還能看到, 那是因為它們泯滅前爆發的燦爛,還未到達我們眼前。”唐歌喃喃說道,心中莫名的生出一股蒼涼之感。

  頓了頓,唐歌接著說道:“而我們只能看到眼前,看不到未來,也看不到過去,如果這些星星不把它們的光輝送到我們眼前,我們甚至都不會知道它們的存在。”

  “什麽意思?”唐歌充滿哲學性的感慨讓老六摸不著頭腦,只能繼續追問那個他最關心的問題:“說了這麽多,天上到底都有什麽?”

  唐歌苦笑一聲,道:“天上啊!什麽都沒有,只有無盡的虛空。這些星星也不是你看到的樣子,它們有的大,有的小,大的大到你想象不到,小的也同樣大到你想象不到。你看起來,他們是連成一片,事實上,它們之間的距離非常非常的遠,甚至遠到你不管以多塊的速度,都永遠到達不了的程度。”

  老六撓了撓光禿禿的頭皮,有些困惑的問道:“那我們的先祖到底在哪裡?天堂又在哪裡?”

  唐歌繼續苦笑,道:“先祖在哪裡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只要我們心裡有先祖,就行了。天堂在哪裡我也不清楚,但我知道,天堂一定會存在。”

  老六好像得到了滿意的答案,點點頭,又喝了一碗酒,然後繼續盯著夜空發呆。

  唐歌覺得有些意興闌珊,於是就起身往回走,連招呼都沒打一個。亞當感受到唐歌的落寞,便站起來顛顛的跟在唐歌身邊,不時的用巨大的身軀在唐歌身上蹭上一蹭,以它獨有的方式來安慰它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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