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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人生》第85章 唐歌有個大計劃
  半坡豚不差錢,難得熊孩子們出部落一回,所以,唐歌交代了,想要的東西隻管說,只要不是太過分,自己又能背的回去,都可以買給他們,這下子,熊孩子們徹底被刺激到了,一群人采購狂一樣,在集市上瘋狂的掃蕩,不管看到什麽新奇東西,不問價,不講價,就是一個買買買,把那些賣吃食和小玩意的攤主樂的合不攏嘴,恨不得半坡豚的熊孩子們天天來逛集市。

  這天下午,唐歌在帳篷裡擺了一桌酒席,好好的款待了遠行商隊的老鐮。如今半坡豚的各項所需已經趨近於飽和,對各種貨物的需求也降到了最低,倒是反過來開始往中州傾銷一些商品了。不過對於一些沒吃過沒見過的作物和牲畜幼崽,他們依舊在持續不斷的收購,另外還有那些有一技之長的獸奴匠奴等,同樣來著不拒。

  老鐮對此也樂見其成。以前,他只要在中州無腦的收購半坡豚需要的物資及奴隸,運到荒原就能大賺一筆,如今,雖然半坡豚對貨物的需求小了,但是產出卻更多。各種精美的銅器、美酒、琉璃製品,都是獨一無二,在中州屬於奢侈品的好東西,就連麻布這種大路貨,半坡豚產的都比別處的精美許多。總之就是半坡豚出品,必屬精品。只要是在半坡豚采購的物資,運回中州都能大賺一筆。

  由於老鐮的商隊對半坡豚的建設幫助很大,所以,唐歌對他們也是各種優待。遠行商隊帶來的貨物,半坡豚如今照單全收,而半坡豚的產出,也是價格差不多就行了,從不斤斤計較,這一點,也讓老鐮感受頗深。

  這年頭,做生意也要講究一個人情,你好我好大家好,才能真的把生意做好,讓各種物資流通起來,但老鐮打過交道的部落很多,像半坡豚這麽好說話的,卻是唯一一個。

  當然,唐歌款待老鐮並不是因為這些原因,而是有一件極為重要的事情要老鐮去辦,而這件事情,只有老鐮能夠做得到。

  修整了一夜之後,半坡豚的熊孩子隊伍再次踏上返回的行程。因為唐歌的不限制購物的決定,這一次熊孩子們的行李更多,行程更緊湊,而且,馬車上駝滿了貨物之後,他們也再沒有臨時歇腳的機會,於是,隊伍裡再變得的哀嚎遍野,怨聲不斷,而且才過了一個晚上,熊孩子們采購的物資就憑空消失了許多。

  唐歌舒舒服服的坐在象輦上,對熊孩子的抱怨聲充耳不聞。這點苦都受不了的話,將來如何當家作主?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半坡豚的熊孩子們就是太被溺愛了,一個個才會這麽沒用,按他的意思,這些熊孩子就該好好收拾收拾,多讓他們吃點苦才行。

  兩天的行程,沒有半點折扣的被熊孩子們完成了,雖然一個個的腳上磨了不少的水泡,但這些熊孩子們依舊十分的驕傲,一個個把頭昂的高高的,跟唐歌講話時都是拿鼻孔對著,仿佛完成了什麽了不得的事情一般。唐歌懶得鳥他們,因為經過簡單的思考之後,他已經悄悄的給這些熊孩子們制定了一個“悲慘”的未來,且讓他們得意兩天再說。

  熊孩子們各回各家,唐歌則急匆匆的召開了部落會議。黑子在集市上一再挑釁唐歌,這很不正常,唯一的可能,就是這家夥已經決定對半坡豚動手了,所以,及早防范還是很重要的。

  唐歌下午到家之後就直奔議事廳,再回到家裡,就已經是半夜了。這次的會議的內容極度保密,除了與會人員,其他人毫不知情。

  第二天,唐歌召集了奴隸村莊的所有管事人員,讓他們選出一個最善於隱匿蹤跡的奴隸出來,他有大用。結果,所有人一致推選了老乞丐洪七的徒弟二花。

  二花是個十五六歲的少年,身強體壯,忠厚老實,性格耿直,絲毫不會做作,是那種不討主人喜歡的類型。不知道老乞丐洪七看上了二花哪一點,竟然將其收為徒弟,隨後更是把他收為義子,把自己一身的能耐全交給了二花。這年頭,義子和親兒子,其實沒什麽差別,而老乞丐最擅長的,就是偷雞摸狗,隱蹤匿跡。

  二花是一個家生子奴隸,從小在中州的一個部落做牛做馬,小時候他父親死了,是他母親把他拉扯大,再後來,母親也死了,而二花差點就沒熬過那年冬天,等到了開春,就被他的主人賣給了奴隸販子,而奴隸販子又把他交易給了老鐮,然後就到了這裡。

  一般的奴隸,身上或刺青,或烙印,總有歸屬部落的特色印記,就仿佛主人給自己的牲口染上顏料加以區分一般,即是對自己私有物品的宣示,又有防備他們逃跑的可能。想要了解一個奴隸,只要看看他身上的烙印,就能分辨出這個奴隸的平生過往。而二花,是很罕見的,身上只有一個烙印的奴隸。

  唐歌仔細了解了二花的過往之後,沉吟了良久,才決定先見見這個倔強少年再做決定。

  突然被少巫召見,二花很是緊張,進了聖火城,被人帶領著前去面見唐歌的路上,全程都是低著腦袋,連頭都不敢抬,見了唐歌,更是緊張的手都不知道往哪兒放。

  “少巫,您有事?”二花木頭樁子一樣,傻乎乎的站在原地,愣愣的對唐歌問道。

  從這一點,就能明白二花是如何不討主人喜歡了。平時奴隸們見了唐歌,全都是挖空了心思各種巴結,唯獨這個倔強少年,竟然傻愣愣的問自己是不是有事?沒事自己閑的蛋疼找他來?

  唐歌坐在黑虎皮交椅上,微不可查的搖搖頭,淡淡的說道:“聽說你一直跟著老乞丐學本事,現在學的怎麽樣了?”

  唐歌也跟著老乞丐洪七學了兩天偷雞摸狗的手段,但唐歌沒什麽耐心,所以兩天時間什麽也沒學到,反倒是這個少年奴隸,據洪七說,學東西特別快。

  “平時太忙,都沒什麽時間,所以師傅的本事我也沒學多少。”二花依舊傻愣愣的回答道。

  唐歌暗自歎了一口氣,心想這小子也太過耿直了點,唐歌甚至想不出,這麽木納的奴隸是怎麽活到現在的。也難怪他母親一死他就差點被餓死,然後就被自己的主人轉手就給賣了。

  “聽說隱匿蹤跡的本事,你學的不錯?”唐歌開始把話題往正事上引。

  “學得不算好,但一般人很難找到我。”二花的回答,依舊跟二愣子一般。

  “唉~!”唐歌決定開門見山,直奔主題,於是吩咐道:“城南亂石山,現在已經禿了一截了,但地方依舊挺大的。明天早上你上亂石山,藏好蹤跡,然後我派一隊人上山找你。找得到你,我會懲罰你,如果找不到,我會給你獎勵,記住了,如果我不出現,你就要一直在山上藏著,千萬不要露面。懂了嗎?”

  二花點點頭,道:“懂了。明天我去亂石山,藏好了不讓人找到,少巫不出現,我就一直藏著,否則就要被罰。”

  唐歌滿意的點點頭,道:“就是這樣。你下去吧,回去好好準備準備,明天一早上亂石山,記住了,隻許你一個人上山!”

  二花點點頭,轉身就走,連招呼都沒打一聲。唐歌看著他的背影連連歎氣,心道這麽木納的一個人,也不知道能不能完成自己的任務。自己的計劃非常的重要,交到他手裡,還真有點不放心。

  第二天一大早, 二花如同唐歌的吩咐一樣,跟城門口的族人打了個招呼之後,就一個人上了亂石山。唐歌下令之後,亂石山上已經被清空,此時山上除了二花在再沒有一個人。二三十個獵人,牽著獵犬,在山下等了將近一個小時,給了二花充分的準備時間之後,熙熙攘攘,人喊馬嘶的衝上亂石山,準備以最快的速度把這個奴隸少年揪出來,以便向唐歌邀功。

  知道這件事情的人不少,山下看熱鬧的也很多,但有了唐歌的吩咐,除了這二三十個獵人,其他的沒一個人敢上山搗亂的。一群人看著山上的獵人東奔西竄,獵狗的吠聲此起彼伏,噪雜不斷,本以為借助獵犬,很快就能把這個少年奴隸給找到,結果,吵吵了半天,卻連二花的衣角也沒找到一片。

  隨著太陽越爬越高,山腳下看熱鬧的人也越來越少,最終,覺得沒熱鬧看的眾人一一散去,只剩下老乞丐洪七一個人,老神在在的坐在山腳下,抱著一壺枸杞茶喝的香甜。

  亂石山不大,只有不足一平方公裡,佔地面積也就兩三個聖火城大小。但山上全是大小石頭,地勢高低起伏不定,能藏人的地方不多也不少。二三十個獵人本想在唐歌面前表現一番,結果一群人亂糟糟的東奔西竄,折騰了半天也毫無所獲。既然表現的機會已經沒了,那就更不能在唐歌面前丟人,所以一群人經過商議之後,決定匯合到一處,排著隊伍把整座山仔仔細細的梳理一遍,看看這小子到底藏到了哪裡。結果,二三十個獵人地毯式的把亂石山從南搜到北,從東搜到西,一直到太陽落山,也沒找到二花的蹤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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